無論你是妻子還是丈夫,或者是男孩女孩,都希望你能很用心地看看這個“讓人驚心的感情賬單”:
14年前那個風雨交加的夜晚,我眾叛親離,跟著深愛的你到深圳做了打工妹。貧窮的你落榜後除了生病的母親、衰弱的父親和那半間破瓦屋,就剩下我了。記得當初來深圳打工的路費用的也是我做一個月民辦老師的工資。我所受的苦都是為了今生能與你長相守。
或許,我的眼光不錯,你是很棒的。10年後的今天,當我家所有的人鬆了一口氣,原諒我沒嫁錯郎的時候,有了車、有了別墅的你卻在直言不諱地對我說,你找到了“心靈知音”,如果我願意解除婚姻的話,財產、孩子都給我;否則你背叛我,我不能有怨言。
我笑了,說3天後給你答複。
3天後,我開列了一張婚姻的清單給你過目:
1.婚姻10年,你穿舊了3套睡衣,穿壞了4雙拖鞋,踏破了21雙皮鞋.破的皮鞋最多,因為你在外麵掙錢所花的時間多,所以會有“心靈知音”看上成功的你。
2.婚姻10年,我穿舊了10套睡衣、穿爛了11雙拖鞋、踏壞了16雙皮鞋。
我穿破的拖鞋和皮鞋都多,是因為我照顧家和孩子的時間比你多,在外麵和你並肩戰鬥的時間也不少,因此操勞的我成了沒有新鮮感的“黃臉婆”。
3.婚姻10年,常青樹的你升值x倍,離婚後,從深圳排到杭州那麼多的美女等著“成功人士、成熟有品位”的你挑選。
4.婚姻10年,青春快逝的我貶值了1萬倍;實話實說,離婚了我再婚的機會是1%,年老的我看不上,和我年齡相近的男人,除非太差,一般的男人是不願意娶一個帶著孩子的中年女人的。
5.婚姻10年,繁忙的你隻燒過26次飯給我吃。
6.婚姻10年,忙碌的我一年365天,日日三餐,做好飯給你吃。
7.婚姻10年,生一個孩子,我用了10個月,養、育、教了10年。
8.婚姻10年,生一個孩子,你用了10分鍾,給了他一個姓。
9.婚姻10年,我和你父母和睦相處,沒有一句高聲的話語。
10.婚姻10年,你一直不肯原諒愛女心切的我的父母,沒有叫過一聲爸爸媽媽。貧窮時你說我爸爸媽媽不會應答你,你堅決不肯叫;有錢後說不再怕他們了而不叫。難道你願意自己女兒在能夠選擇的時候去選擇貧窮嗎?希望女兒富足,這是人之常情呀!
親愛的,如果你看了上麵的婚姻總結,能夠用眼睛看著我說離婚的話,我成全你的心願。你什麼時間跟我說都可以,我答應和你離婚。
隻是,我等了你一年,你都沒有再提離婚這件事。變得早回家、勤炒菜、會拖地的你不是將功贖罪吧?或許,因為,有良心的人居多,所以這世界上還是房子比監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