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的愛情斷了線,到現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愛上一個人。和他的開始沒有一點浪漫可言,吳麗是我們倆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吳一個電話就把他叫來了。他來時,穿一件深藍色襯衫,黑色西褲,戴著度數很高的眼鏡,很文雅的樣子。吳介紹我們彼此認識,感覺像是很熟識的朋友,隻是好久不見。年輕人總是很快就熟悉起來,我和他打對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氣不錯,和他配合得很是默契。
之後又有過幾次接觸,也大多是在吳麗的招攬之下,大家湊在一起玩玩,放鬆一下心情。從偶爾的閑談中了解到,他也是一個人在這個城市裏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吳麗的丈夫是他的大學同學,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個人無聊時就來她家蹭飯吃。“有時候真希望有個像吳麗家一樣的家,和心愛的人,一塊做飯、吃飯、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說這話時,他有點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種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為這種柔情的話隻有女孩會說,而聽到一個大男孩這樣說,還是第一次,如果說他打動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們是怎樣開始單線聯係的,反正當我們手牽手出現在吳麗麵前時,她和她丈夫都十分的意外,但好像也在十分的意料之中。後來,他告訴我,他喜歡我是因為我的任性而隨和的矛盾個性,多次聊天發現我是一個懂得愛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過什麼會給他這種感覺,反正我們就是這樣相愛了。開始時,我們天天打電話,像所有熱戀中的人一樣抱著電話不放,我們上班的地方離得很遠,但我們總是在下班後擠一個多小時的公車,到離我們兩個相同距離的一條小吃街去吃飯,散步,然後分別回家。有時候因為塞車,本來一個小時的路程可能要兩個小時才到,但我們彼此沒有怨言,能在工作一天之後相視一笑,一塊吃飯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三個月後,我們同居了。本來他不同意的,他說他要對我負責,必須結婚之後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沒辦法在每天吃完飯之後,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別對我來說都是一種煎熬,雖然第二天我們還會再相見。這一次,我的固執和任性讓他束手無策。
然後,我們登記結婚,沒有舉行什麼儀式,隻是雙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簡單認識了一下。我們一直認為,所謂的儀式是給別人看的,而且我們也沒有能力大肆鋪張,相信有愛,我們就什麼都有了。
我們終於過上了他所說的生活:和一個心愛的人,一起做飯、吃飯、吵架、逛街,而且樂此不疲。兩個人的想法總是出奇地統一,對於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謀而合,當然偶爾也有小紛爭,但那隻是生活的小小點綴,稍縱即逝。
夜裏睡在他身邊,我常常從笑聲中醒來,然後看著身邊的他,就不願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這樣為他失眠,看著他口角流出的口水,夢中緊鎖的額眉,偶爾的夢囈往往叫著我的名字,然後無意地伸出胳膊,讓我蜷縮在他的臂彎裏……每天早上上班,我們總是相擁而別,這漸漸成了我們的習慣,就像每天必須吃飯一樣,從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時出門,每次總是把我從被窩裏抱起,看我收拾一陣,再出門上班。偶爾他也會有例外,壞壞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無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起來。
後來,為了方便聯係他送給我一部手機,那是除結婚戒指之外,他送給我的最貴的禮物。
之後我們就天天給彼此發短信,隻要是不在一起的時間,隻要是稍有空隙,說一些讓彼此心動的話。有一次,我去外地看一個朋友,之前告訴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兩天,他有些不舍但還是點頭答應了,並且提醒我不要關機,隨時聯係。朋友住在一間簡陋的地下室裏,因為很久沒見,那晚我們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點的時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進入夢鄉的時候,我們被“咚咚”的敲門聲吵醒了。誰呢?這麼晚?開門時,他和另一個朋友赫然站在門口,看到我,像癱了一樣,順著門框滑坐下去,臉色蒼白,好像經過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嚇壞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讓你嚇的,”同行的朋友對我說,“他給你發了無數短信,不見你回應,晚上應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機,總不在服務區,以為你出了什麼事,叫我連夜開車送他來這兒找你。我說沒事,他還不信。”我這才意識到,朋友的地下室信號不好,而我們一直在裏麵聊天,卻忘了他。
“以後再有這樣的事,我寧願你殺了我!”他愛憐而滿臉激憤地看著我,突然又緊緊抱住我,差點讓我窒息過去,然後,有液體落在我肩頭,燙燙的,他嚇哭了……
一年後的現在,我還原了單身,過著一種波瀾不驚的日子。偶爾也會有人走近我身邊,用一種愛憐有加的眼光試圖讀懂我,有時候我恍惚地以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來看我了,隻是稍一靜下來,就有了一種背叛的感覺。他非他,我卻還是我,關於愛情的定義原來隻適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學會了與別人調侃感情,用一種無所謂的語氣,用一種旁觀者的身份和朋友談感情的事,但都是別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裏還常常像以前一樣醒來,有時根本就不曾睡,也會習慣地看著身邊那個空空的枕頭,雖然早已經沒有了他的體溫、體味;累了,也會習慣地蜷縮著身體,但卻沒有了他的臂彎做我的枕頭………
鬧鍾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準時叫我起床,有時候會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讓自己曝光,但瞬間就驚醒了。
一年後的現在,我還用著他給我的手機,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親人的,隻是沒有他的。有時去偏遠的地方,也去過以前那個朋友的地下室,但我總是急急地回來,等他給我發短信,等他打來的電話。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樣在門口與他擁抱、吻別,延續我們每天的習慣。
那天他要和一個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來,我們從來沒有分開過三天,所以真的有點不舍,所以那天的擁抱我們花掉了三次的時間,他笑著說:“我要把明天、後天的擁抱先行享受了。”路上的時候,他給我發過兩次短信:親愛的,我們已經出了城,我開始想你了。寶貝,這兒是山路,信號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給你電話吧。
然後,我就很幸福地等著他的電話,等……
可是再也沒有等到。
後來,我給他打電話,可“對不起,您呼叫的用戶不在服務區”……我開始給他單位打電話,給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給同行的同事家裏打電話,找一切可能聯係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徒勞。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23個小時之後,有人告訴幾近瘋狂的我:在一個急轉彎時,由於路線不熟,他們的車與另一輛車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兩個再也沒有回來,一個永遠也站不起來了。
送他走的時候,我沒有哭,現在也沒有,我在等他的電話。後來,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個山崖下找了兩天,都沒有找到他的手機。……我每個月都會按時替他交費,每天都會打一次他的手機,發一個短信。每一次,我的愛情都回應我,“您的用戶不在服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