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愛有原因,那就不愛了;如果愛有目的,那也就不愛了;如果愛可以解釋,如果愛合情合理,那麼愛也就不複存在了。
愛情不合乎邏輯,或許這就是愛的邏輯。
你真正熱愛的,或許並不是一個大家公認的最該愛,最值得愛,愛的最正確的人,而隻是一個使你忘乎所以,無法不愛的人。
愛不是因為被愛,隻是因為愛。你不會因為沒有被愛而失去愛,愛在愛的人心裏,而不在被愛的人眼中。
愛情沒有模式。不同的人,為你做同一件事,你會感到天壤之別。因為我們在意的,往往不是人做的事,而隻是做事的人。
愛在心裏,不在口中。絕口不提愛你,不是不愛,而是因為太愛。太愛,所以怕傷害;太愛,所以甘願受傷害;太愛,所以容易錯過愛。
愛是盲目的。熱愛之中,我們會無視對方的缺點,優點便是優點,缺點也成為優點;而放棄時,一切就全變了,錯了就是錯了,對了也成為不對了。
愛情不會被淚水俘虜,可以俘虜的是感動與憐憫。
嫉妒並非愛情專一的體現。愛情的基礎是相互信任,嫉妒則意味著猜疑與不滿。
愛情從不講究公平,講得出公平的,不會是愛情。你可以甘願為別人付出一切,卻不能要求別人為你奉獻任何;你可以不願拋棄別人,可當你被拋棄時,卻不能責怪愛情的無情。
愛情不是強加,不是占有,愛情其實很溫柔。如果你要得到他,那麼就讓他自由;如果他回到你身邊,他就是你的;如果他不再回頭,你就隻能為他祝福。
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麗的風景;傷得最深的,也總是那些最真的感情。
當你拚命想要宣泄刻骨的恨的時候,最無力隱藏的,該是同一份銘心的愛。
我們可以經得起心髒的千瘡百孔,可以接受感情的支離破碎,卻不願喝下忘情水,忘記那曾經愛過的人。
糾纏與吵架並不能使愛情維係持久。有時候,執著體現於無言的忍耐與默默的承受,貌似不愛,卻更能使愛得以解脫,得以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