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弗洛伊德說愛是過分的估價。也就是說如果你看穿了你所愛的對象,你就不可能愛它,這是臨床的看法。——索爾·貝婁
你沒有我意淫的美
有時候不得不問一個很愚蠢的問題,大概就是愛情到底是什麼?我們愛的是什麼,是那個人,還是對那個人的想象?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為愛情裏有太多的幻覺了。
最能愛說明愛情的幻覺的,莫過於現代詩人徐誌摩和大才女林徽因之間的故事了。
在很多人的印象裏,徐誌摩是那麼深情的、熱烈的愛著林徽因。
徐誌摩因飛機失事身亡的多年以後,林徽因在寫給好友沈從文的信中,回憶起當初和徐誌摩相遇的那段在記憶中灰蒙蒙的日子:
“我獨自坐在一間頂大的書房裏看雨,那是英國不斷的落雨……一個人吃飯,一個人咬著手指頭哭——悶到實在不能不哭!理想的我希望著生活有點浪漫的發生……”
在她最寂寞的時候,徐誌摩像長腿歐巴一樣出現了……
那一天我初次望道你
你閃亮得如同一顆星
我隻是人叢中的一點……
隨後便是眾人皆知的故事,林徽因與徐誌摩在英國相識相知,卻與梁思成在美國結成了終生伉儷。林徽因對徐誌摩的“你是我波心一點光”的愛的最終遺棄,終究是因為她的理智。
在林徽因為人所津津樂道的紛擾愛戀中,徐誌摩是其中最出名的一個。
不過,林徽因並不愛徐誌摩,她愛過的兩個男人,一個是她的丈夫、梁啟超之子梁思成,另一個則是著名的哲學家金嶽霖。
林徽因為什麼不愛徐誌摩呢?她曾冷靜的對自己的兒子梁從誡說,因為,徐誌摩愛的根本不是她,而是一個幻覺。
她說:“徐誌摩當時愛的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詩人的浪漫情緒想象出來的林徽因,可我其實並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樣一個人。”
這句篤定又清醒的總結,基本終結了所有流轉於林、徐之間那浪漫癡情的片片情話。
那麼徐誌摩“想象中的林徽因”是怎樣的呢?徐誌摩將她視為“愛、自由與美”的化身。
一個浪漫詩人將你捧到“愛、自由與美”的化身這樣高的境地,你是選擇與他在一起,還是會逃離他呢?
其實,就算你不逃離他,他早晚有一天也要逃離你。他本以為自己選擇的是“愛、自由與美”的化身,但很快他會發現,這個象征著美好的女人,也有著普通女人所具有的大多數的臭毛病,甚至還會拉屎撒尿,他怎麼能受得了?
對徐誌摩來說,愛是一種過分的估價。一旦他看穿了林徽因人間煙火的那一麵,就不可能愛她。
當年,徐誌摩追求林徽因未果,卻仍然不顧家人和親友的一致反對,堅決要求與張幼儀離婚。徐誌摩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不僅是為了追求林徽因,而且是為了追求理想的生活境界。
徐誌摩最敬重的老師梁啟超先生得知這一消息後,專門給他寫信,勸他打消離婚的念頭,信中寫到:“……其二,戀愛神聖為今之少年所樂道,茲事亦可遇而不可求。
況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鶻突,而得滿足得寧貼也極難,所想之神聖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生而已耳。”
可以看見,梁啟超毫不客氣的指出徐誌摩對林徽因的愛戀不過是自己的意淫。而真實的林徽因遠沒有他意淫的美。
相比之下,林徽因更具智慧。擇一人而終老,要考慮的因素很多。
林徽因初遇徐誌摩時隻有16歲,可能會被詩人的性格、熱忱和他對自己的狂戀所迷惑;而詩人的愛與熱情,總是讓她有種不可信任的直覺和脫離現實生活的距離感。
徐誌摩的浪漫與飄逸是林徽因所欣賞的,但也是她所無法把握的,好比薔薇般的美麗,隻能在回憶中觸碰,一旦與之朝夕相伴,便隻能如芒刺在背。這幾乎是嫁給徐誌摩的必然命運,林徽因不要這樣的命運。
拒絕做另一個人癡愛的幻象。這才是林徽因拒絕徐誌摩的真正原因。就像那部講英國詩人迪倫·托馬斯的電影《愛的邊緣》裏,男主青梅竹馬的朋友維拉在結尾處對男主說的:
"離開你的妻子,和我一起生活,你能做到嗎?你想念的是那沙灘上那個十五歲的小女孩兒,根本不是我。你有的不過是你的想象,以及詩歌,而我,得真實地活著,你不能讓我感到我是活著的。”
林徽因不是陸小曼,深知生活比愛情更為寬廣。事實也證明她是對的。陸小曼和徐誌摩結婚後,兩人經常為瑣事鬥氣。但林徽因卻嫻靜優美的度過自己的歲月,投身建築事業,文作斐然。
有人說,徐誌摩的悲劇,源自於他詩人的想象:張幼儀之於徐誌摩,是一個想象中的張幼儀,一個舊時代的犧牲品和代名詞,一個遵父母之命傳宗接代的工具而已;
林徽因之於徐誌摩,是一個想象中的林徽因,輕輕地來,輕輕地走,因現實中求之而不得,故能始終在詩人的幻想中保持無限美好;
陸小曼之於徐誌摩,更是一個幻想中的陸小曼,她與他都要反對那封建的婚姻,在對新時代的不倦追逐中,兩個人各自帶著對對方似真非真的想象結合,最終走向一個不了了之的結局。
不要嫁給想象中的愛情
情之為物,有美好也有虛妄。抓得住的是緣分,抓不住的都是幻覺。沒有哪個愛情可以承受太多的幻覺,婚姻更是如此。比如台灣大才子李熬和超級美女加才女胡因夢的故事。
胡因夢20多歲時曾和李敖結婚,但沒過幾個月,兩人便離婚。
後來,胡因夢在她的自傳《生命不可思議》中寫道,李熬特別的受不了她這樣的大美女竟然大便有很大一坨而且味道特別臭,他隻想接受她才華橫溢且美貌動人的一麵,卻不能接受胡因夢作為平凡真實的女性的一麵。
這和徐誌摩對林徽因“愛、自由與美”的期望如出一轍。
胡因夢是這樣評價李敖的:多年的牢獄生活,他已經太習慣於意淫……
可是胡因夢自己呢?一個追求絕對的真善美的大美女,其實和李敖一樣,潛意識裏,不想和李敖做“普通夫妻”,不願忍受“日常生活”。
離婚之後方幡然醒悟:“在我最不安、最不知何去何從時,以為李敖會是我想象中的救贖者……他從小在我心目中就是傳奇,當有一天發現自己有機會翻閱傳奇,就翻了翻。但這本書其實跟你想得不一樣。”
可見,看清自己看懂別人,可能是比愛情更重要的事。
有意思的是,即將邁入古稀之年的李敖好似參破男女關係的真相:以為愛情是必要的、以為男女關係要以愛情做基點,這種以為,是錯誤的。
其實愛情隻是小說、電影、電視、詩歌的基點,纏綿悱惻、女貌郎才、海枯石爛、死去活來,都是催情戲、都是“悲劇意識”、都不是真實的、也都不能玩真的。真的男女關係應該平淡無奇。唱情歌的人生絕非人生,眼淚白流了。
不看你的眼,不看你的眉,看了心裏都是你,忘了我是誰。當年誰年輕時差點為愛情自殺?答案:李敖大師也。人總是如此,當你悟出愛情的道理時,一切已成過去。
愛是深深的理解與接受
愛究竟是什麼呢?德國哲學家威廉·施密德從20世紀70年代就想寫一本“愛情哲學”的書。
那時,他初嚐愛的滋味,堅信愛情要永遠浪漫,但為了過日子的瑣事難免吵架時,兩人不能接受,問題越積越多,最後隻有分手。40年後,他才意識到,“你怎樣想象愛情,愛情的定義就會是什麼樣。”
當我已經過了想象愛情的年紀,現在會非常認同著名心理學家羅傑斯說的:
愛是深深的理解與接受。
理解生而為人的脆弱,接受生而為人的缺陷,付出相當程度的容忍與接受。
愛情絕不僅僅是美好與美好的結合,也不僅僅是快樂與快樂的結合。
愛情中最重要的,是你看到我的真實存在,我看到你的真實存在,我與你有深深的理解,我們對彼此也有深深的接受,和發自內心的寬容。
至於婚姻,永遠不要指望擺脫“普通”。
林徽因與徐誌摩,李敖與胡因夢,他們絕不能稱為普通人,卻仍然逃不過普通婚姻的範疇和宿命——兩個不完美的人,真實地展示自己的優點和缺點,互不厭棄,彼此接受,兩相磨合,才有攜手一生的可能。
一味地追求不同,反倒容易脫軌。
對於我們這些長相普通,資質普通的人來說,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缺乏理解和接受才是。如果愛情是讓你愛上一個特別的人,那長久的要旨不過是教會你如何去愛一個真實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