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台有個讀者問我:小木,我該怎樣才能忘掉他?
雖然我已經有了男朋友/結了婚,但在某一次未經彩排和練習的碰麵中,見到昔日的戀人,臉上仍然難掩不安和恐慌。
明明覺得自己已經放下了啊。
為什麼他一站在眼前,還是會情不自禁地想起他的好、他的不好、他的父母朋友和現任,那些與他有關的回憶山呼海嘯般湧入眼眶,流動成一幅波瀾壯闊的畫,那種近在咫尺卻遠在天涯的感覺,糟糕透了。
有一次看到他在機場,大包小包地扛了一大堆,還要騰出一隻手殷勤地挽著現任的手,自己忍不住哭了。
我說,無論你承不承認,他都一直住在你的心裏麵。
她傷感地表示:現任對我很好,我沒有理由還惦念他。隻是偶爾覺得很不甘心,憑什麼我在他麵前活得像條狗,他又跑去給別人當狗?
也許在每個人的心裏,都有過這樣一個人。
為了TA,你變得卑微、木訥、軟弱、溫順、傻白甜、謹小慎微、如履薄冰、無法直立行走,時而像條撒歡的狗,準確又迅捷地去追回TA拋出的球,搖著尾巴拚命表現討TA歡心;
時而像條忠孝之犬,在主人遇到危險的時候,第一時間衝在前麵用生命守護,寧願用全世界去換取TA的安寧。
可TA還是不要你了,你像一條喪家之犬,朝著TA的背影狂吠、嗚咽、乞求、跪拜…掙脫鎖鏈追上去,卻連人影都嗅不到了。
另一個讀者跟我講了他的故事。
他是個不學無術的混蛋!整天在夜店釣魚的炮王!同時有好幾個女朋友的渣男!他窮得隻剩下錢,和無處釋放的愛情。
他有無數個現任,卻隻有一個刻骨銘心的前任。
前任是他在法國旅行中邂逅的,在如夢如幻的夜色朦朧中,那個女孩披著一條大方格圍巾,在埃菲爾鐵塔下忘情地跳起舞來,嘴巴裏哼著《獅子王》的主題曲,今夜愛無限---Just to be with U,And can U feel the love tonight?
他瞬間被丘比特擊中,“隻要能和你在一起,今夜你可感受到愛的來臨”?
接著,就是搭訕、追求、糾纏、送禮物…可是特麼的人家就沒給過好臉。他苦笑著告訴我,為了這個留學生,他竟然求老爹給他辦了法國籍,開始住下來肆無忌憚地追。
契機來了。
這個女孩被幾個小混混騷擾,他及時出現英雄救美,雖然挨了幾棍,但終於博得了美人一笑。事後,他精疲力盡地癱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那個樣子好像一條狗啊。
也許是他的虔誠打動了她,她接受了他。
那是他迄今為止最快樂的兩年時光。他小心翼翼地嗬護著她,學著烤牛排,買適合她的輕奢的裙子,清楚地記得每一個紀念日,帶她去她想去任何地方,從來不高聲說話,從心底裏看不起那些朝三暮四的男人,在她來大姨媽的時候默默遞上一杯紅糖水…
後來他祖父去世回國半年,再去時被朋友告知自己被綠了。
在找她的路上,他發誓一定要讓那個婊子血債血償,好好折磨她,狂扇她一百個巴掌,讓她說出那個姘頭的名字,把他倆攪個天翻地覆,哼,敢惹老子,老子不發威你當老子是病貓啊,來,比比誰更渣!
氣呼呼地推門進去,他看到心愛的女孩正在水池邊劇烈的嘔吐,一抬頭,麵色如紙,虛弱無力,已經憔悴得不像人形,頓時偃旗息鼓了。雖然明知她懷了別人的孩子,他還是趕緊幫她倒了一杯水,拿來了溫水擺過的毛巾。
她哭著求他“都是我的錯,你千萬不要為難他。我喜歡了他整整八年,要不是他分手了情緒低落,我根本不會有他的孩子。”
“我願意承擔所有的後果。”他倆都哭得像條狗。
那一刻,他輸得一敗塗地,心疼得無以複加。
他從來不舍得她受苦,每次做都戴套,她卻甘願為另一個男人未婚先孕。他甚至無法想象,他們兩個人在一起時,是不是所有難堪的事也都是男人來做?
分手後,他回國繼續遊蕩。表麵上,早已雲淡風輕,憑我這樣的條件什麼女孩追不上?內心裏,痛苦侵入骨髓,為什麼付出那麼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結局?
他後來約的女生,基本都是舞蹈專業的,哪怕顏值再高,身材更棒,但那種讓他奮不顧身忘掉一切的感覺,再也沒有了。
前任成了他心底的那抹傷,一碰就疼。
我說你們男人們就是求而不得才覺得珍貴,就像紅玫瑰與白玫瑰,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總是有恃無恐。
他說,也不盡然,你們女人們何嚐不是呢?比如我的前任…她也是個可憐人。
嗬嗬。
事到如今你還覺得她可憐?她不是咎由自取嗎?你這樣活該找不到女朋友!
因為她是我唯一深愛過的女人呀(話說男人犯起賤來也挺可愛)。如果有一天她在法國待不下去了,不要有顧忌,我還要她,要她,要她…
是啊,無論男女,深陷其中,都會像一條落魄的狗吧。
一個美貌與智慧並存的閨蜜,愛上了一個窮酸書生(別問我為什麼,鬼才知道)。從此,她再也不買包,再也不化妝,從來不主動提及自己的生日,也沒收到過男孩一份像樣的禮物。
她裝作很懂事很居家宜人的樣子,可在情人節當天,那個男孩跑去給前任送蛋糕了。她問為什麼,男孩回答得理直氣壯,因為她今天生日啊。
生你妹啊!
老子一天圍著你打轉,卻把真心喂了狗!
誰說的,愛情裏,隻要愛七分就好。那是形而上學的理論,操作起來太難了,現實中哪有那麼清晰的界定和劃分。
如果你真的非常愛一個人,會在對方非常渴的情況下,隻給TA倒半杯水嗎?
會在他非常餓的情況下,藏起半塊麵包嗎?
但我無法忍受的是,我傻傻地將所有的都給你,才發現你在非常餓的情況下,沒有問我餓不餓,偷偷地為某個人留了半塊,結果人家還不屑於要。
多麼諷刺!
我在你麵前活得像條狗,你卻跑去給別人當狗。
且不說凡夫俗子們的愛情糾葛太狗血,名人們的愛情一旦萌生,也清高不到哪兒去。
徐誌摩為了林徽因,跟賢良淑德的張幼儀鬧離婚,勸她打下自己的胎兒,飛去找林徽因,林徽因卻對他避而不見;
張愛玲為了胡蘭成,把自己喻為他腳下的泥,為了愛尊嚴掃地,胡蘭成卻不改風流本性,移情別戀護士小周,視小周為江邊新濕的沙灘,後來流落香港後還想著要接小周出來;
李雨桐為了薛之謙,搭上人搭上錢還流掉了自己的孩子,結果一轉眼,薛之謙高調牽手前妻高磊鑫,賠上錢賠上房子還賠上了自己的未來。
歲月的浪人,終究不是你的良人。
他不是冷血無情,隻是不願意將心思花在你的身上罷了。
發現了,可以選擇離開,也可以選擇互撕。
如果互撕能讓你付出的愛收回一點點,能讓你的心裏稍微好過一點點,那麼你就去做。但做完之後,千萬記得,愛情從來不是一場心機的博弈,沒有所謂的贏家。
一旦開始撕裂,便很難修複。
倘若正在看文章的你,正身處一段愛情,無需計較誰付出得多,誰付出得少,隻要傾心愛了,快樂了,便無悔了。但如果你能明顯察覺到TA不愛你,把你當備胎養著玩,不要自己騙自己,及早放手,也算是對自己的尊重和疼惜吧。
祝你有人愛,有人疼,有人給你當狗,你別把別人當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