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的,我是本市人,老公是農村人。我們是大學同學,上學期間他就特別努力,而且節假日也是自己兼職工作自己養活自己。我特別欣賞他自強不息的品格,所以我就和他越走越近,慢慢的我們就談起了戀愛。
畢業後,因為他要留在市裏打拚,所以我們的愛情也沒有麵臨畢業就分手的尷尬。後來他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做銷售經理,我考取了事業單位做了一名朝九晚五的職員。
畢業三年後,歲數也到了結婚的年齡,所以我們就商量著結婚的事情。也不知道是他父母是出於什麼原因,反正感覺就是不積極,不但沒錢買婚房,也沒給彩禮,就象征性的給了一千元的改口費。老公也知道結婚的事也挺委屈我的,所以總和我說好話,說父母確實比較拮據,供自己上學也花了很多錢。以後自己努力工作好好的疼我。
想想我嫁的是老公的人,又不是他家,隻要他對我好就行了。婚後我們住在我父母家,不久我就懷孕了。期間婆婆一次也沒來看過懷孕的我。快生產時,老公通知婆婆說孩子孕產期在9月底10初,婆婆說到時來市裏幫幫忙。可是直到我出了產房也沒見婆婆來過,原來婆婆說這個季節正是家裏農忙的時候,家裏脫不開人,反正生孩子也而不是什麼大事,自己來了也幫不上什麼忙,還耽誤地裏的活。
整整一個月子都是我媽媽在照顧我,月子期間我胖了5斤,可是我媽媽卻瘦了。出了月子,婆婆打電話說,家裏有做滿月的習俗,就是讓鄉親們知道家裏添了人口。本來我是不想回去的,但是也不想老公為難就跟著回去了。
那天附近的親朋好友很多人都來參加滿月酒,長輩也都給孩子一些禮金算作祝福。這些婆婆都收起來了,我倒也沒生氣,就當婆婆以前隨的禮現在收回來人情而已。
可是讓我們產生爭端的居然是一塊排骨,滿月後的晚上,大家都累了,所以說晚上飯就簡單點,熱熱中午一些比較好的飯菜,雖然我生長在城市裏,但是我卻從來不挑食,也沒有嫌棄過農村的環境不好。所以對於婆婆的熱剩飯我也不會在意,但是等到吃飯時,有一盤排骨,一盤青菜,還有一盤花生豆,抱著孩子一天了又餓又累,所以我就夾了塊排骨吃,可是婆婆的臉色就不對了,說家裏吃飯有規矩,男人不動碗筷女人不能動,硬菜也要讓男人先吃,是不是平時自己對老公也就是他兒子也是這樣不尊重,這不是一塊排骨的問題,是一個女人的教養問題。
這句話徹底把我激怒了,吃頓飯怎麼連教養都般出來了,和我論教養,這些年我們容易嗎?為了省錢住到父母家,自己攢錢買房子,懷孕了婆婆一次都沒有看過,生孩子也不去醫院,期間更是一點營養品都沒有,根本就沒有盡到婆婆奶奶的責任,現在卻說我沒教養。
這樣的婆婆我是一點也不想和她多待了,收拾東西趕緊回家。老公就開始追我,可是婆婆哭天抹淚的說養大兒子沒用,娶了媳婦忘了娘,讓老公夾在中間很為難,這樣的婆婆我是夠了,看來隻有離婚才能脫離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