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的感情其實很好,結婚這麼多年,幾乎沒有紅過臉。在親戚朋友眼裏,我們很幸福,結婚10年,在這個城裏有房有車,還有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兒子。
我和老婆從最初的一個水果攤,到現在在市裏開了4家連鎖店,年收入大概也有20萬到30萬。我很感謝我的老婆,在我一窮二白的時候嫁給了我,在我的生意要困難沒錢的時候,也沒有離開我,而是和我一起奮鬥。可以說,我們現在的生意能有現在的規模,老婆占了一半的功勞。
和老婆結婚的時候,她知道我沒與多少錢,彩禮也沒要,婚姻也簡單的就辦了幾桌。我覺得很對不起老婆,可她安慰我說,彩禮給的再多有什麼用,以後該離還得離,這些都是表麵的東西,都是虛的,隻要我以後對她好就可以了。
我答應了對她好,我一定會做到的,這是我對她的承諾。所以結婚之後,我努力掙錢,開水果攤,起早貪黑的,早上3點就去拿貨,晚上10點才收攤回家。那時雖然累,但也幸福,看著銀行卡的漸長的餘額,我們離買自己的房子越來越近了。
後來我們開了店,掙了錢,老婆想買什麼我都給她買,我自認做的很好了。
可上一次她卻罵我是渣男,還說我從來沒為我們自己的家想過,隻知道對我父母好。我覺得很冤枉,那是我的弟弟,我的親弟弟,他娶媳婦沒錢,我給點怎麼了,況且20萬對我們來說雖然多,但也不是拿不出來。再說了,錢沒了再掙不就好了嘛,都是一家人,幹嘛計較那麼多。
弟弟比我小6歲,從小我們感情很好,他畢業之後也去外麵上了幾年班,後來我看他上班實在是辛苦,就把他叫來幫我,做了一個店長。
去年他談了一個女朋友,長得很好看,是本地人,弟弟很喜歡她。今年那個女孩懷孕了,商量結婚的事情是我父母去的,回來的時候幾個人臉色都不好,說她們要求彩禮給28萬8,一分都不能少。可我弟弟才出來工作幾年,哪來那麼多錢,我爸媽的錢,給弟弟買了房子,哪裏還拿得出28萬。
我看爸媽很著急,那個女人獨自裏有孩子,可等不得,沒辦法,這個錢隻有我來出。本來我想先回家和老婆商量一下的,但想著事情很急,就直接轉給弟弟了,想等回家以後再告訴老婆。
我以為老婆會理解我的,可沒想到她很生氣,說我隻顧我爸媽和弟弟,一點也沒為她和孩子著想,還說我這是在轉移財產。天地良心,我絕對沒有這種想法。
現在老婆回娘家了,我去接了幾次都沒回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了,已經給出去了,我不可能再去要回來。可我也不想失去我老婆,畢竟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