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準備結婚,剛領了結婚證令人氣憤的事情就發生了。公公說他家沒有錢辦婚禮,讓我先掏錢把酒席定了,以後有了錢再還我。我媽非常的氣憤,說不要結這個婚了,跟這種人做親家太丟臉了。男友一直保持沉默,在錢的問題上他一直都是偏向著父母的。我心裏特別的不滿,但是已經領證了,我也不能輕易離婚。他家就是吃準了我這一點才故意這麼做的。就這樣我先墊付了6萬酒席的錢。
公公說就一個兒子酒席一定得辦好,辦的漂亮,當中來了很多他的領導同事,我知道他這個人好麵子,在最後的感言環節我對公公婆婆說:感謝我能有這麼好的公公婆婆,他們待我就像親女兒一樣,為了報答他們我主動承擔了今天的一切費用,可是公公不肯,說無論如何不能讓兒媳花錢,他說一定當著所有親朋好友的麵把錢交到我的手裏。他要把今天所有的禮金都送給我們做孩子的未來的教育經費,我和和大家說這些就是讓大家一起見證我的幸福。我為了能有這樣的公公婆婆而驕傲,將來我一定要好好孝順她們,把他們當做我的親生父母一樣看待,請大家拭目以待!
聽到這公公臉都綠了,大家都看著,管賬的朋友直接把裝禮金的口袋送上了台,婆婆黑著臉交到我的手裏。我深深的鞠了一躬,表示感謝。婚禮結束了我查了一下禮金一共收了118600。當晚婆婆就來找我要,我說你不是都給我了嗎?怎麼還往回要,婆婆說我誆她們,我說你們看我和你兒子領了結婚證就讓我掏錢辦婚禮,你們這種行為和乘人之危有什麼兩樣!現在就兩條路,第一我和你兒子離婚,我們打官司分割這個錢,另外我會給你們所有的親戚朋友聲明你家騙婚!第二,這個錢現在放我這,咱們就當沒這事,母慈子孝的好好過日子!你們選吧!最後他們選擇了後者。
我想說其實婚姻本來就應該是純潔的,不該被這些金錢左右,但是一旦開始就已經變味,那麼就絕對不能妥協,現在的我過得還不錯,對公公婆婆也能做到照顧有加,我覺得當初的做法是正確的,走進一個家庭隻要有自己的態度才會過的更久更長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