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的語文老師教你識字的方法都是一樣的,發你一田字本,讓你反複的寫某一漢字,直到記住為止。你也不知道怎麼樣才算記住了,於是就不停地寫不停地寫,期間出現一件有趣的怪事,當寫字這件事情重複到一定程度之時,筆下的漢字居然會突然變得不認識,但是更有趣的是,這恰恰意味著你已經記住了。我不知道怎樣才算把你記住了,如果上述的道理是成立的,那就意味著我必須不停地想念你,想到把你忘記的時候,就把你記住了。同樣,如果要忘記一個人,那麼就要不停地忘記他,忘到他突然變得清晰,這才算徹底把他給忘記了。 《清晰地忘記一個人》by黑樹
我不能告訴你怎麼做,但是我可以告訴你我是怎麼做的。
首先,我的日子不會因為失去他而停擺。該上的班,該看的書,該看的電視,該去的聚會,通通照常舉行。一開始的時候,你一定會常常的就想起他。曾經一起經過的街道,曾經一起討論過的電影,曾經一起看過的電視節目,曾經一起講過壞話的那個人,你一定會在那一瞬間,有一瞬間的出神。然後,你會給自己一個苦笑。腦海中會浮現當時的一舉一動。這時候,最忌諱的就是毫無節製的幻想下去。如果你有在聽mp3,趕快把音樂調到聽不懂的英文歌取,或是旺福的智障音樂(如果你要我推薦,我會告訴你,去聽消雅軒的表白吧,轉移注意力最有效用),不要把自己丟進缸裏爬不出來。
然後,請你靜下心來好好思考,你的人生裏,除了男人以外,還有什麼人生目標?還有什麼事情是你想做,卻一直沒有做的?找不到的話,你可以瑜珈舞蹈英文日語插花古箏鋼琴芭蕾,隨便你挑,隻要有錢你高興玩哪個就是哪個。不要拿 我上班很忙,沒有時間 來當借口。你有時間對著空氣發春,就別說沒時間去學點有用的東西。學個技能在身上起碼有朝一日還可以養活自己,順利點還能在班上交到誌同道合的朋友,勝過於去苦苦思念一個不屬於你的人。
也許,你可以找個空檔時間,好好把房間大搬風一次。把你的牆壁從粉紅色粉刷成天空藍。用自己美美的個人照換下梁朝偉的海報。把書桌從門邊的位置拉到窗戶前,掛上一串由貝殼串成的風鈴。把他的照片從相框/計算機桌麵換成自己瞪大眼嘟嘴露乳溝的照片。那些他曾寫給你的信和跟他的合照用一個紙袋裝起來扔進床底下。去生活工廠買一隻海水藍的咖啡杯,晚上時刻用它來泡一杯暖暖的水果茶。去誠品看看最近的十大選書是什麼,挑幾本回家細細閱讀。買一個粉紅色愛心的抱枕帶回家,睡覺的時候用它來取代你曾熟悉的臂灣。
偶爾,朋友會來找你一同外出逛街/用餐/看電影,請記住,就算你再怎麼不甘願/懶惰,都輕輕的打上一個薄妝吧。換上你最喜愛的一雙高跟鞋,輕鬆自在的跟姊妹們去散散心。有人會說:打扮又沒有人看。請記得,打扮是給你自己看的。我還沒見過哪個女孩子---畫上自己喜歡的眼影色,穿著自己最喜愛的一套服裝,套上自己最寶貝的一雙鞋---心情是不好的。不要求你穿的像剛從夜店歸來,隻求你穿的整齊幹淨有自信。有些人失了戀活像失了魂,穿衣服穿的亂七八糟,淨把黑色的衣服往身上罩,加上兩顆黑眼圈與哭泣過度的眼袋,看起來絕對像七月半出來的。
當然,你做了這麼多,還是會有夜深人靜的時候,還是會有想起他的時候。那像是潮水突然一波波的襲來,你擋不住。這時候,你可以對千千萬萬的人說謊,但是請對自己誠實。坦白的告訴自己:對,我現在就是想他。我想他對我說過的每一句甜言蜜語,我想他對我做的每一個貼心小動作,我想我們剛在一起的點點滴滴,我想我們分手的迅雷不及掩耳。我建議,你可以上論壇,你可以在上麵發泄你的不滿,你的思念,你的深情,你的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