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
你遇上一個人,你愛他多一點,那麼,你始終會失去他。然後,你遇上另一個,他愛你多一點,那麼,你早晚會離開他。直到一天,你遇到一個人,你們彼此相愛。終於你明白,所有的尋覓,也有一個過程。從前在天涯,而今咫尺。
愛一個人,你是會自愛的。
當愛情來臨,當然也是快樂的。但是,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傷痛和離別。從此,人生不再純粹。
忘記是很痛苦的,以前如是,今天也如是。不過,以前的痛苦是因為記不起,今天的痛苦,卻是怕自己無法忘記。
在你曾經愛過我的那些短暫歲月裏,我或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隻是那些日子已成過去,要留也留不住。
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裏,承諾的同義詞是束縛,奈何我們向往束縛。
如果你開心和悲傷的時候,首先想到的,都是同一個人,那就最完美, 如果開心的時候和悲傷的時候,首先想到的,不是同一個人,我勸你應該選擇你想和她共度悲傷時刻的那一個,人生本來是苦多於樂.你的開心,有太多人可以和你分享,不一定要是情人,如果日子過得快樂,自己一人也很好,悲傷,卻不是很多人可以和你分擔。你願意把悲傷告訴他,他才是你最想親近和珍惜的人
男人對女人的傷害,不一定是他愛上了別人,而是他在她有所期待的時候讓她失望,在她脆弱的時候沒有扶她一把,在她成功的時候竟然妒忌她
喜歡的生活是嬰兒一樣的生活。吃東西,喝牛奶,被人抱著被人遷就,
不用擔心體重,不用工作,可以隨時隨地大哭和大笑,沒有憂傷,沒有牽掛。
如果有一天我們在路上重逢,而我告訴你:“我現在很幸福。”我一定是偽裝的
如果隻能夠跟你重逢,而不是共同生活,那怎麼會幸福呢?告訴你我很幸福, 隻是不想讓你知道我其實很傷心。
我們總是不懂得珍惜眼前人?在未可預知的重逢裏,我們以為總會重逢,總會有緣再會,總以為有機會說一聲對不起,卻從沒想過每一次揮手道別,都可能是訣別,每一聲歎息,都可能是人間最後的一聲歎息。
思念一個人,不必天天見,不必互相擁有或相互毀滅,不是朝思暮想,而是一天總想起他幾次。聽不到他的聲音時,會擔心他。一個人在外地時,會想念和他一起的時光。
離別與重逢,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戲,習慣了,也就不再悲愴。
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所以才會失望。因為有愛,才會有期待。所以縱使失望也是一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有點痛。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
愛情,是自身的圓滿,我不再缺少些甚麼了。
愛情也是一種發明,需要不斷改良。隻是,這種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它沒有專利權,隨時會給人搶走。
暗戀最偉大的行為,是成全。你不愛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戀,是一生的事業,不因他遠離你而放棄。沒有這種情操,不要輕言暗戀。
暗戀是神聖的,要以對方的幸福為依歸……
如果有痛楚,也該留給自己。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她尋找幸福,然後發現,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
因為有所期待,才會失望。
遺憾,也是一種幸福。因為還有令你遺憾的事情。
她尋找愛情,然後發現,愛,從來就是一件千回百轉的事情。
最能反映一個女人的品味的東西,是她現在和過去愛上一個怎樣的男人……
美麗的東西大多經不起摧殘,譬如水晶,譬如水晶般的愛情
愛,從來就是一件千回百轉的事。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害,怎懂得愛人?愛,原來是一種經曆,但願人長久。
最厲害的病毒,是愛和謊言。
離開之後,我想你不要忘記一件事:不要忘記想念我,想念我的時候,不要忘記我也在想念你。
愛情不是避難所,想進去避難的話,是會被趕出來的。
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憶也會化為烏有。如果我們沒有重聚,也許我偕帶著他深深的思念活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這一刻,我卻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感冒原本是一種很傷感的病。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樂,也有沮喪和失望。經過了沮喪和失望,我們才學會珍惜。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
愛情本來並不複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嗎?”、“對不起”。
相愛卻不能相戀,相戀卻不相愛。
我也相信愛可以排除萬難,隻是,萬難之後,又有萬難。這是我更相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遠。我們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遊走半個地球,而是人間相伴。
你愛我嗎?已經愛到危險的程度了。危險到什麼程度?已經不能一個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愛情是風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
一個人最大的缺點不是自私、多情、 野蠻、 任性,而是偏執地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忘記是很痛苦的, 從前如是,今天也如是。不過,以前的痛苦是因為記不起,今天的痛苦,卻是怕自己無法忘記。
如果我不愛你,我就不會思念你,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誌,我更不會痛苦。 如果我能夠不愛你,那該多好。
一個承諾在最需要的時候沒有兌現,那就是出賣,以後再兌現,已經沒什麽意思了。
男人和女人,一旦睡過,就會對對方有要求 ; 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 有痛苦,就有怨恨。
愛情是自我完善的一個階段,我們在經曆自己的人生,你愛過別人,被別人愛過,受過傷害,也傷害過別人,歡欣、沮喪、失望、思念、等待、受盡煎敖,然後豁然明白,得失並不重要,最重要是你長大了,變聰明了,你變得精采,你的人生從此不一樣了。
熱戀的時候,不必那麽現實,失戀之後,卻必須現實一點,一切已經完了,各有天涯路,多麽不舍,也要放手。
喜歡了一個人,但是你身邊或他身邊已經有另外一個人了。每次跟他見麵也很快樂,分手之後卻很旁徨,要不顧一切走在一起嗎?不是不可以,隻是,這樣做的話,大家都要犧牲很多,大家都會很痛苦,尤其一腳踏兩船的那一個。喜歡一個人,當然不希望他受到折磨,於是,隻好不再接近他,寧願大家一起忍受那小小的痛苦、小小的寂寞、小小的思念……
現在雖然不能一起,甚至將來也不會一起,然而,那微小的痛苦,卻能滋養生命,讓你知道,永遠有一個人,遠遠的、輕輕的愛著你。
每一段愛情,都要經曆期盼和失望,猶豫和肯定,微笑和心碎。哭泣不要緊,隻要曾經微笑,事後有思念,那麽你還是愛著這個人的,然後再創造。沒有一種愛是不需要反覆驗證的。
三十歲前,相信男人口中的理想的,是個浪漫的女人;三十歲後,仍然相信
男人口中的理想的,就是個徹尾的蠢女人。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我們害怕歲月,卻不知道活著是多麼的可喜。我們認為生存已經沒意思,許多人卻正在生死之間掙紮。甚麼時候,我們才肯為自己擁有的一切滿懷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