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使兒童變得聰明、賢良、磊落的人,用鞭撻以及別種奴隸性的體罰去管教他們是不合適的。隻有萬不得已的時候,和到了極端的情形之下,才能偶爾使用。反之,用兒童心愛的事物去獎勵兒童,去討取兒童的歡心,也應該同樣小心的避免。
——洛克〈教育漫話〉第30頁
兒童一旦懂得尊重與羞辱的意義之後,尊重與羞辱對於他的心理便是最有力量的一種刺激。如果您能使兒童愛好名譽,懼怕羞辱,你就是他們具備一個真正的原則,這個原則就會永遠發生作用。
——洛克〈教育漫話〉第32頁
鞭撻或嗬斥是應該謹慎地避免的。它隻是彌縫了目前,使傷口結上一層皮膜,對於痛楚的核心仍然沒有觸到。隻有出自內心的羞恥心和不願見惡於人的畏懼心,才是一種真正的約束。
——洛克〈教育漫話〉第34頁
兒童的過錯有時不能不加以斥責,因而斥責不獨應當出之以嚴肅的、不任情的詞句,並且應當背著別人私地裏去執行;至於兒童受到讚揚的之後,經過大家一番傳播,則獎勵的意義就更大。而父母不宣揚子女的過錯,則子女對於自己的名譽就愈看重,他們覺得自己是有名譽的人,因而更會小心地去維持別人對自己的好評。若是你當眾宣布他們的過失,使其無地自容,他們便會失望,而製裁他們的工具也就沒有了,他們愈是覺得自己的名譽已經受了打擊,則他們設法維持別人的好評的心思也就愈加淡薄。
——洛克〈教育漫話〉第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