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交往的真正起點,是理順自己和世界的關係
既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
我們經常聽到兩句話,第一句話是“你什麼都能行”,第二句話是“你什麼都不行”。當你獲得榮譽的時候,一個聲音說:你什麼都行,你是最棒的,可當你稍有閃失,另一個聲音又說:你怎麼什麼都不行,怎麼比起人家來沒有一樣好?我們對自我的評價不穩定,多半源於這兩句話。
人就是這樣,既容易沉湎於“什麼都行”的廉價讚美,也難於從“什麼都不行”的無端指責中自拔,越來越不知道哪些是自己能行的,哪些是自己不能行的。
佛家說,“破我執”。我們立足於世間,需要執著,卻不可“執迷”。一旦執著到了沉迷,就會迷了你清明的慧根,讓你走入危境而不自知。
佛家說
破我執
比如愛。愛不能成為一種綁架。對別人如是,對自己也如是。深愛不問結果,是對生命、對自我的敬畏,如果強求求對方給出結果,卻是人性的可怕。
比如胡蘭成之於張愛玲。“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經不喜歡我的了,這次的決心,是我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彼唯時以小吉(小劫)故,不願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張愛玲的這封分手信還附了30萬元錢,那是她新寫的電視劇本《不了情》《太太萬歲》的稿費。
多少人以為張愛玲愛得不值,而對於她而言,生命已涵養得很大,給得起一份執著的愛,也能在這份執著中保住自己,找到歡喜。所以,即使她和所有女人一樣,渴望天長地久,卻並不執迷於哪個男人給她一個結果。她當得起。
《曾國藩家書》有三句話告誡子女:“士有三不鬥:毋與君子鬥名,毋與小人鬥利,毋與天地鬥巧。”爭鬥這件事有三戒。第一是“毋與君子鬥名”。君子命都可以不要,名譽是不容你玷汙的。第二是“毋與小人鬥利”。小人把利益看得高於一切,你侵犯了他的利益,他往往不擇手段地報複你。第三是“毋與天地鬥巧”。不要總說巧奪天工,人哪裏鬥得過天地的自然規律?所以,無論君子也好,小人也罷,甚或是天地萬物,都有自己的本分,不要輕易去觸動別人的本分。
我還想補充第四句:“毋與癡迷之人談情。”所謂癡情,無非是把情分淩駕於別人的本分之上。如果一個人連自己的本分都做不到,連自己為自己的生命買單都做不到,在自以為是的理由之下,嘩眾取寵,把“情”這件事情推到別人身上,推向極端。便不再是有“愛”,更勿論行“善”了。
人生何處不相逢。每一次照麵,如荷花映水,都是最珍貴而美麗的世間情分。隻是再美好的情分,終不可綁架你我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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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老子《老子·第二十二章》
老子說道:不自我表揚,反能顯明;不自以為是,反能是非彰明;不自己誇耀,反能得功勞;不自我矜持,所以才能長久。正因為不與人爭,所以遍天下也沒有人能與他爭。“不爭”源自身心的安頓,能以退為進,虛懷若穀;能做好本分,穿越風雨與世界和解;能守住情分,相遇時勇敢,擁有時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