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講到快樂的稀少,難得。實際上是參透人生無意義之後還能找到一些快樂的機會的確十分稀少,那是在空無中所到達的快樂境界,無論是對美和愛的發現和享用,機會都是十分罕見的。一個典型的例子:
激情之愛在世間的發生幾率就非常之低,一旦碰上,就像中了大獎一樣。
以快樂為人生目標似乎總會遭到詬病,以為不夠高尚,不夠利他,不夠冠冕堂皇。可是快樂的確是人們最自發的出於本能的追求。
隻是多數人追求的隻是物質的快樂,如果加上精神的快樂,是不是就比較高尚了?
享樂主義為什麼成了貶義詞?
首先,在生存艱難的年代,無論是戰亂還是貧窮,享樂都是多數人可望不可即的事情,多數人耗盡一生勞作,僅得溫飽而已,僅得存活而已,根本無法企及任何快樂。
在一個社會或一個時代,如果快樂隻是少數權貴人士的特權,就不可避免地染上了罪惡的色彩。
因為生活的艱苦,責任,付出,犧牲,這是戰爭年代多數人都必須麵臨的二選一局麵。
可是在和平年代,享樂是不是可以不那麼貶義了?因為在快樂和痛苦之間已經不必二選一了。
其次,在人生中,僅僅追求個人的享樂,不顧及他人,不奉獻大眾,不負擔責任,不做出犧牲,似乎也不是什麼高尚的選擇。
盡管如此,它仍舊可以成為一般人的選擇。在道德純淨時期提倡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其實隻有少數極端人物才能真正做到(如特蕾莎修女和雷鋒),對一般人來說,要求過高。
隻有少數人才能做到一生受苦,不追求快樂,隻為服務他人,奉獻社會。對於芸芸眾生,更適合的是車爾尼雪夫斯基的“合理利己主義”——追求個人快樂,就連服務他人也是為了個人的快樂感覺。按照這個邏輯,追求個人快樂就不完全是負麵價值了。
再次,享樂主義容易被局限於物質享樂,飲食男女之類,因此被視為不夠高尚。但是如果加上精神享樂,似乎就不那麼負麵了,比如對於美與愛的追求,對於創造的追求。很多科學家藝術家並不是僅僅將自己所做之事當作受苦受難,或味同嚼蠟的勞作,而是在創造過程中享受到無與倫比的精神愉悅的。
在這一自我享受的過程中,還成就了愉悅大眾、服務社會的科學藝術事業,又何必因其中有自我享受的成分而受到責備呢?
總之,享樂主義和快樂哲學應當得到正麵的評價,也可以成為一般人對人生價值的一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