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因為人脈關係辦成了很多事情,也生活得更愉快。但是,無節製地利用人脈關係卻也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困擾,成為了我們的負擔,甚至是阻礙。
我們喜歡講關係,當然有人說那是人脈。
如何能辦成一件事,我們的第一反應都是找關係。看病,找關係掛個專家號;孩子上學,找關係找個好學校,分個好班;要工作,找關係謀份好差事……
這已經成為了我們的思維和行為習慣。
講關係並不是這個時代的專利,自古以來都是“朝中有人好做官”。
大家經也常說的是“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
誠然如此,如果能夠找到合適的關係,往往是做成一件事的捷徑。
然而,今天卻有很多人在沒有底線地利用、消耗自己的人脈關係。可能是親人,可能是朋友,也可能是同事,隻要能利用,都可以無底線地去請人幫忙。
我是個碼字的,身邊就有不少人盯上了我這點可憐的才華。
曾經有個朋友要撩妹,而這個美女是在職研究生,正為論文發愁。
這哥兒們大包大攬,拍胸脯表示自己能一力承擔。
在接受了美女無限崇拜的眼神之後,這哥們兒回頭就找上了我。說得特輕鬆:花幾個小時,寫一篇小論文。
麵對完全陌生的專業,數萬字的碩士論文,在我表示無能為力的時候,這哥們兒完全一副不敢相信的樣子。
在他的眼裏,對我來說這應該是下筆如有神助,洋洋灑灑一氣嗬成的事情。但他不知道,即使我孜孜不倦,每天用一兩千字說清楚一個道理,也經常是倍受煎熬,大有江郎才盡的苦楚;他更不知道,當年我寫區區八千字的本科論文,花費了整整一年的時間。
最終我們的交情也在我不支持他的撩妹大業中有疾而終了。
真是哭笑不得。
托熟人辦事,能夠提高效率,這固然是沒錯。辦好了,我們應該心生感激;沒辦好,不能心生怨恨。
彼此之間互相幫忙、協作,這是人類的生存法則,也是讓人十分愉快的事情。
但是,我們不能指望別人都是樂於奉獻、犧牲自己、成全他人的活雷鋒。
這是自私,是剝削。
你可以讓我幫忙取個名字,寫個小文案,但是你不能在沒有足夠理由的時候,讓我給你寫一篇專業論文;更不應該在我沒有能力完成的時候心生怨恨,和我絕交。
所謂的關係大概可以概括為兩種:要麼基於感情,要麼基於利益。
我們之所以特別偏好講關係,其目的要麼可以從中獲取利益,要麼可以避免麻煩。
如果兩個人的關係是基於感情,那就不能將感情過度開發,隻剩下了赤裸裸的利益;如果兩人的關係是基於利益,那就不能希望對方無償、無限度幫助自己。
否則就是不厚道,是一種利用關係的綁架行為,最終隻能讓雙方陷入不愉快。再多、再好的人脈資源也會枯竭,無法持續。
更為重要的是,過分講關係,還會帶來嚴重的社會問題。
首先,是關係和能力什麼更重要的認知問題。
如果我們堅信,通過關係就能解決問題,則會讓很多人放棄提升自己的努力,而形成一種浮躁的社會風氣。現實中,這種例子還少嗎?
但是真正的成功,有靠關係的成分,但都是以自身能力為基礎的。
那些曾經在曆史上攪弄風雲的人物,在通過各種關係見到賞識自己的帝王之前,首先是讓自己具備了文韜武略。
其次,會加重社會的不公平。
在一個隻講關係的社會裏,大家就會蔑視、忽略規矩。
前幾天在朋友圈廣為流傳了一篇文章《對不起,我的朋友都很貴》。文中講到有人通過作者找到作者的朋友辦了事,因為付費的問題而產生了不愉快。
托熟人,是為了方便和保障品質,別人付出勞動收費,這是規矩。
上升的國家、社會的層麵,規矩就是法製。
正因為我們相信隻要有關係,規矩都可以忽略,才有了“我爸是李剛”的狂妄與叫囂。
很多高官在因為貪腐鋃鐺入獄後,總是感歎自己身不由己,這也不完全是一種借口,有時候就是被關係綁架了。
講關係,古今中外皆然。隻不過西方國家在文藝複興時期,契約精神、法的精神等思想逐漸深入人心。
關係依然存在,依然是難得的資源,但是人們已經開始意識到,不該讓關係淩駕於規矩、法律之上。
曾經看到一篇世界經濟評論,說西方國家很多公司不願意接受中國的資本。其原因就是中國的管理思維重關係,輕規矩,存在的風險太大。
最後,如果我們總是過分依賴關係,活得總少了那麼點獨立和尊嚴。
我們要當心,不要被被別人利用關係綁架自己;自己也不要用關係去綁架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