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說生命有度——把心與身的存在狀態從低到高排列成刻度,那麼“癮”就是一種超乎正常的生命度。
《紐約客》上曾有一篇文章,講到20世紀60年代美國藝術家們的生活方式時,總結是“他們或許活得不長,但都活得很濃烈”。
寫作之於我,便是一種秘密的過癮。我每天寫作,就是圖這份濃烈。一連多日不寫,就如半打盹兒地過活,新陳代謝都不對了,完全像犯了毒癮的人。對我來說,生命一天不達到那個濃度和烈度,沒有到達那個敏感度、興奮點,癮就沒過去,那一天就活得窩囊。
然而,能不能過上那把癮,取決於你認不認真,是否全身心地投入。
而投入的過程,往往不無痛苦。要多大的毅力、多嚴明的自我紀律,才能勒住意念的韁繩。半點消極怠工都會讓你前功盡棄。因為那涅般的極致快樂就在認真單純的求索後麵,就在那必不可缺的苦頭後麵。
就連最不費事的癮也沒那麼好過。酒是辣的,咖啡是苦的。人間極樂之事,無不是苦中作樂。中國人最喜歡的兩樣東西,茶葉和白酒,難道不是滋味上最複雜、最不愜意的嗎?喝糖水不痛苦,卻也不過癮。原來小小地受點兒罪,大大地經曆一番刺激,而後靈與肉得到一種升華,一種超飽和狀態,就叫過癮。那和我通過每天長跑、打坐、寫小說所過的癮,本質有什麼不同呢?
本質都是要從自己的軀殼裏飛出來一會兒,使自己感到這一會兒的生命比原有的要精彩。在這時,你願意寬諒,與世無爭,為了去滿足那“癮”,你不和世人一般見識。你相信他們身不由己,而你有那樣一個秘密的辦法,能給自己一刹那的絕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