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平、公正的實現要有廉潔自律來保證。
2、盡量大可能把關於他們的意誌的知識散布在人民中間,這就是立法機關的義務。
3、法治應包括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製定得良好的法律。
4、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
5、心中有法,逢權勢不折腰;手中有案,遇親情不徇私。
6、刑罰的威懾力不在於刑罰的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
7、在國徽之下,金錢美色黯然失色;在天平之上,人情權力沒有份量;在審判殿堂,秉公辦案才有權威;在法律麵前,無私無畏無愧人生。
8、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
9、法律決非一成不變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風浪而起變化一樣,法律也因情況和時運而變化。
10、平等是一項神聖的法律,一項先於其他一切法律的法律,一項派生其他法律的法律。
11、法律是人民道德觀念的具體化。
12、遵紀守法利國利民利他人,違紀違法害己害家害子女。
13、在個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執法從來不能疏忽。
14、法律因罪惡而發展,並且懲辦罪惡。
15、筷子不重打斷腰,酒盅不深淹死人。為了司法公正,請放下你手中的酒杯。
16、慎言慎行一身正氣明是非,勤思善斷兩袖清風判糾紛。
17、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製,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
18、極端的法規,就是極端的不公。
19、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夏,庇護著咱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磚石上。
20、如果我們的法律隻是自然規律的幼芽,它毫無疑問是好法律。這樣的法律可以抑惡揚善。
21、不平何以持法,不廉何以為人。
22、恪守法官職業道德,獻身司法神聖使命。
23、規則和秩序是一種生產方式的社會固定的形式,是它相對地擺脫了單純偶然性和單純任意性的形式。
24、付給律師的費用不應據其在法庭上陳述時間的長短,而應據其辯護質量的優劣。
25、身披法袍,心存道義。慎獨、慎言、慎判。
26、法律的基本意圖是讓公民盡可能的幸福。
27、了解和掌握神聖法典的人越多,犯罪就越少。
28、實際上,咱們想要的不是針對犯罪的法律,而是針對瘋狂的法律。
29、一切法律都是無用的,正因好人用不著它們,而壞人又不會正因它們而變得規矩起來。
30、任何權力都不得位於法律之上,否則它就成為腐敗的最大的溫床。
31、當你用權力換取金錢的時候,同時也為自己掘好了墳墓。
32、法律是用來保護我們的,而不是用來欺負別人的。
33、隻要法律是不成文的,他就必定被戲劇化和表演、正義必須呈現出生動形象的外表,否則人們就看不見他。
34、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
35、法律就像一個秤,你輕還是重,你對還是錯,在它麵前一目了然,所以它不會庇護任何一個人。
36、一心為公,莫讓先賢專美;兩袖清風,堪當今世楷模。
37、種德者必養其心,守法者必利自身。
38、假如沒有法律他們會更愉悅的話,那麼法律作為一件無用之物自我就會消滅。
39、法律就是一種社會行為準則,它是公道與正義的標誌。
40、犯罪總是以懲罰相補償;隻有處罰才能使犯罪得到償還。
41、國家一旦沒有了正義,就淪落為一個巨大的匪幫。
42、自由是一種必須有其自己的權威、紀律以及製約性的生活方式。
43、不貪他人手中杯,不受他人囊中賄,不食他人盤中餐,不拿他人囊中禮,不近他人黃賭毒,不迷他人女色裙,不失法官廉形象。
44、正義是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的這種堅定而恒久的願望。
45、法律如果不講道理,即使延續時刻再長,也還是沒有製約力的。
46、在我看來,失手殺人其罪尚小,混淆美醜、善惡、正義與不正義,欺世惑眾,其罪大矣。
47、普遍的道德是社會的基礎,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礎。
48、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裏以惡行為前提,那麼它本身就越好。
49、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是我願意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50、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51、法者,天下之儀也。所以決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縣命也。
52、學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對自身利益的一種保護,更是對大多數人和整個社會利益的一種貢獻。
53、法律是明燈,指引著生活的航程;法律是標尺,刻劃出人生的去從。
54、法律不能被執行,就等於沒有法律。
55、法律之明了,不盡在其條文之詳盡,乃在其用意之明顯,而民得其喻也。
56、像房子一樣,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
57、守義持正,巍如泰山。嚴肅執法,無愧天平。
58、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種預測,即對公共權力透過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動產生影響的預測。
59、法律不知父母,隻知真實。
60、舉證職責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
61、法律必須依靠某種外部手段來使其機器運轉,因為法律規則是不會自動執行的。
62、刑一而正百,殺一而慎萬。
63、不管會引起人們怎樣的誤解,法律的目的不是廢除或限製自由,而是保護和擴大自由。
64、人心是杆秤,法律是準繩。
65、法律總是把全民的安全置於個人的安全之上。
66、法律總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見的。
67、法的基地一般說來是精神的東西,它的確定的地位和出發點是意誌、意誌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構成法的實體和規定性。
68、不貪不惰弘正氣,無私無畏護法威。
69、法者,所以禁民為非而使其遷善遠罪也。
70、法律和製度務必跟上人類思想進步。
71、法律規定得愈明確,其條文就愈容易切實行。
72、秩序、公平、個人自由,這是法律製度的三個基本價值。
73、好法律是由壞風俗創造出來的。
74、法律是社會習俗和思想的結晶。
75、在由意誌而不是由法律行使統治的地方沒有正義可言。
76、法無授權不得為,法無禁止不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