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2002年中,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表示中央人民政府希望香港盡快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2002年9月24日,香港政府頒布了《實施基本法第23條谘詢文件》,除了把現時法律已經銜蓋但過時的法例進行修訂外,還就原來《香港法例》沒有的分裂國家行為與顛覆國家罪提案作出谘詢。有人認為此舉反映特首董建華積極回應錢其琛的講話。
根據谘詢文件,有關法例的修訂會把現時分散於《香港法例》內多項相關的條文抽出集中,並重新寫成一條《國家安全法》;根據《基本法》所規定,對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5項罪行作出明確及清晰的立法。
香港特區政府開始就《香港基本法》第23條,就叛國,顛覆,及分裂國土等罪行進行谘詢。市民對谘詢文件反應熱烈,對立法作出多項建議。香港各政黨及專業團體就條文的立法過程提出積極的建議。雖然《香港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必須就《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同時也清楚訂明任何人在香港都享有人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和遊行自由,但是當時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指出“23條就像有把刀在你頭上”,令很多人憂慮這項法例可能會影向港人本來擁有的人權和自由,除部分親北京人士和社團對立法表示支持,絕大部分香港市民感到無助和憂慮。另外,公眾對法例中將可能引進內地法例中“國家安全”的慨念而感到非常不安。通過這個慨念,政府可以隨時以危害國家安全的名義而取締任何民間組織,而無須提出證據。
谘詢期間,當時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專程到多間大學出席研討會,但研討會卻演變成雙方的一場口舌戰而不是理性討論,令研討會最終不歡而散。期間葉太的言論引發不少爭議,當中最廣為國際傳媒報道者為“希特勒也是民主製度選舉出來的”;另一方麵,出席研討會的大學生亦有激烈反應,例如多次在葉太發言時以噓聲和“局長落台”打斷其話柄。其後葉太以公務繁忙為理由,決定取消出席三所專上院校的同類研討會。
政治人士和市民普遍認為,此文件過於嚴苛,刑事條文泛政治化,其中“國家安全”被誇大,而許多新定義的語句含意都很廣泛並欠明確,對基本人權和自由沒有應有的保障。
2002年12月15日,6萬人遊行反對立法。截至12月24日,反對團體已收集了19萬名市民的簽名反對立法。同年12月19日,龍緯汶、曾健成(阿牛)、孔令瑜等壓力團體代表在立法會痛陳立法的害處[3]。
2003年7月1日,香港特區成立紀念日,民間人權陣線舉辦“七一遊行”,主題是“反對23條立法”,吸引50萬市民上街參與,從銅鑼灣步行到中環政府總部。參與遊行的人數大大超過政府預期。2004年9月,立法會選舉結束,自由黨晉身立法會第2大黨的地位,黨魁田北俊即時向董建華建議重新提交23條草案予立法會谘詢,但為董建華所拒絕。
2010年8月21日,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表示,由於國際形勢危急,不時發生恐怖活動,香港不應再回避問題,愈快立法愈好,因此會在下周在北京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上,重新要求香港特區政府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4]
2011年5月25日,人大常委範徐麗泰表示,下屆行政長官需要麵對多項挑戰,更有責任及有需要為在2003年立法失敗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同時表示第23條並非洪水猛獸,市民無需過於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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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尚未成功, 同誌仍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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