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1、指示代詞,表遠指,譯為‘那’,‘那些’
2、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推測,恐怕,大概
3、第三人稱代詞,'他的’,‘他們的’
4、意為“難道”,語氣詞,起加強反問語氣作用
則 1、就,便,表示承接關係,連詞。
2、就,表並列關係,連詞
3、卻,可是。表示轉折,讓步。連詞。
於 1、第一個 於、介詞,引出動作的時間,處所,對象,範圍和原因等,可譯為‘從’
第二個 於、介詞,表示比較,相當於‘過’,可譯為‘比’ ‘勝過’
2、介詞,“假於物”是介賓結構後置,即“於物假”,
3、第一個於,介詞,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
第二個於,介詞,引出動作的時間,處所,對象,範圍和原因等,可譯為‘在’
4、介詞,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
5、兩個於用法一樣,引出動作的時間,處所,對象,範圍和原因等,可譯為‘從’
6、介詞,表方向,到…
題目
1.一樣,介詞‘到’,‘在’引出動作的時間,處所,對象,範圍和原因等
2.不一樣,第一句、介詞,表被動,‘被’
第二句,介詞,表比較,‘比’ 有時可譯為‘勝過’
3.一樣,同一
4.第一句,介詞,表比較,‘勝過’
第二句,介詞,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
解釋下列各句中虛詞的意義和用法(阿房宮賦)
先不要考慮該虛詞的意義和用法,而是先研究虛詞前後詞語間的語法關係或邏輯關係,然後再據此判斷其意義和用法,百用百靈。
——虛詞之所以叫虛詞,就是因為它沒有事確定的或者唯一的意義和用法,即它的意義和用法都是有前後實詞意義、語法關係、邏輯關係決定的。
下列句子中加點虛詞的用法各不相同的一項是( ) A.①夜縋 而 出,...
C試題分析:解答此題,一方麵要努力回憶課文所講,另一方麵可用結構分析法,考察該虛詞在句中的作用和意義。
題中,隻有C項的“之”在三句中各不相同:①作助詞,湊足音節,無意義;②作代詞,指代沛公;③作助詞,置於主謂之間,可不譯。
A項中的“而”,①和③都作連詞,連接狀語和中心詞,相當於“地”;②作連詞,表順承,相當於“就”。
B項的“乃”, ①和③都作副詞,相當用戶“才”;②作語氣副詞,相當於“居然、竟然”。
D項的“以”,①和③作介詞,相當於“用”;②作介詞,表原因,相當於“因為”。
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虛詞的用法和意義 都相同 的一項是(2分) A....
A。
試題分析:文言虛詞的用法主要是指詞性或功能,其意義主要是在句中的含義。
A都作“介詞”,解釋為“從”;B都作結構介詞,前者定語前置的標誌,不譯,後者是賓語前置的標誌,不譯;C項“所以”為固定詞組,有兩個固定的用法,那就是:用來……的;……的原因。
前者是“用來……的”,後者是“……的原因”;D前者為語氣副詞,表揣測,大概,後者也是語氣副詞,表反問,難道。
古文中常見的18個虛詞的用法(含例句)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稱。
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
(《師說》,代人,作賓語。
) 郕使之然也。
(《勸學》,代物,作兼語。
) 闕秦以利晉,惟君圖之。
(《燭之武退秦師》,代指闕秦以利晉這個事件) 四方之士來者,必廟禮之。
(《勾踐滅吳》,代詞,他們) 與坐談,問之客曰。
(《鄒忌諷齊王納諫》,代詞,這件事) 人非生而知之者。
(《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
可譯為"這",通常作複指性定語。
如: 均之二策。
(《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
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
(《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
(《師說》) 漁舟唱晚,響窮彭蠡之濱,雁陣驚寒,聲斷衡陽之浦。
(《滕王閣序》)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
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
如: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
(《遊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
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夫晉,何厭之有?(《燭之武退秦師》) (四)結構助詞。
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
譯時也可省去。
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
(《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
(《隆中對》) 臣聞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
(《諫太宗十思疏》) (五)音節助詞。
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隻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如: 頃之,煙炎張天。
(《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
(《毛遂自薦》) 君之所知也。
(《燭之武退秦師》) 其 一、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
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複數)。
例如: 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
(《廉頗藺相如列傳》) 思國之安者,必積其德義。
(《諫太宗十思疏》,他的。
)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
(《勾踐滅吳》,她的。
) (二)第三人稱代詞。
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
如: 秦王恐其破壁。
(《廉頗藺相如列傳》,"其破壁"作賓語。
) 其聞道也固先乎吾。
(《師說》,"其聞道"作主語。
)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芙蕖》,"其可目"作賓語。
)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
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
如: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赤壁之戰》) 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
(《遊褒禪山記》)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
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裏"。
如: 則或咎其欲出者。
(《遊褒禪山記》) 今操得荊州,奄有其地。
(《赤壁之戰》) 入二三裏,得其尤絕者家焉。
(《愚溪詩序》) 蓋其流甚下,不可以溉灌。
(《愚溪詩序》)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麵多為數詞。
如: 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
(《石鍾山記》) 二、用作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
例如: 其皆出於此乎?(《師說》,表測度。
) 其孰能譏之乎?(《遊褒禪山記》,表反詰。
) 汝其勿悲!(《與妻書》,表婉商。
) 爾其無忘乃父之誌!(《伶官傳序》,表期望。
) 念諸父與諸兄,皆康強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祭十二郎文》,難道。
) 三、用作連詞。
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
例如: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 吾其還也。
(《燭之武退秦師》) 而 一、用作連詞。
可連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並列關係。
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
如: 蟹六跪而二螯。
(《勸學》) 地勢極而南溟深,天柱高而北辰遠。
(《滕王閣序》) (二)表示遞進關係。
可譯為"並且"或"而且"。
如: 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
(《勸學》) 今媼尊長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
(《觸龍說趙太後》) (三)表示承接關係。
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
如: 餘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
(《石鍾山記》) 簡能而任之,擇善而從之。
(《諫太宗十思疏》) (四)表示轉折關係。
可譯為"但是"、"卻"。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
(《勸學》) 因人力而敝之,不仁。
(《燭之武退秦...
下列各句中的虛詞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A.而恥學 於 師不拘 於 ...
C試題分析:此類文言虛詞題,一般要結合具體語境或者句子語氣,去判定某一虛詞的具體用法和意義。
C項,“也”均為句中停頓,舒緩語氣;A“於”,前者為“向”;後者為“受”;B“則”,前者為“卻”;後者為“那麼”;D“乎”,前者為“於”;後者為“在”,語氣詞。
所以選C。
指出下列句中的虛詞的意義和用法是臣盡節於陛下之日長中的“於”公...
1. 結構助詞,用於定語和中心語之間,相當於“的”2. 代詞,代指學識和道理3. 結構助詞,用於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4. 結構助詞,用於定語和中心語之間,相當於“的”5. 結構助詞,用於主謂結構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6. 結構助詞,用於定語和中心語之間,相當於“的”7. 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8. 代詞,這以上回答你滿意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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