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眾人助之以力,近者結之以成,遠者欲之以名,尊者載之以勢。(眾人會全力幫忙他,身邊的人樂於結交他,遠方的人真心讚譽他,權高位重的人也會推崇他)
2、蕩而失水,螻蟻得意焉。(魚遊到岸邊擱淺的是時候,就會被螻蟻吃掉)
3、故去喜去惡,虛心以為道舍。(因此就應將親近好厭惡等情緒一並拋棄,才能成功地使用權謀之術)
4、不吹毛而求小疵。——《韓非子·大體》
5、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置身事外,才會看清真相;持續冷靜,才能製定出行動原則)
6、倒言反事以嚐所疑。(故意正話反說或正事反做,來試探臣下)
7、行賢而去自賢之心,焉往而不美?(做賢德的事情卻不以賢德自居,還有什麼事是辦不好的)
8、以智說愚必不聽
9、君無見其所欲。(君主不就應表露自我的喜好)
10、虛靜無事,以暗見疵。(持續虛靜無為的狀態,往往會從隱蔽的角度得知他人的行為漏洞)
11、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舊去智,臣乃自備。(君主隱藏自我的好惡,才會得見臣下的本來麵目;拋去舊有的成見,不顯露自我的智慧,才會讓臣下各守其職)
12、能法之士勁直,聽用,則燭重人之奸行。
13、君見惡,則群臣匿端;君見好,則群臣誣能。(如果是君主所厭惡的,那麼群臣就會將其隱匿起來;如果是君主所喜好,那麼群臣就會弄虛作假來迎合)
14、巧為輗,拙為鳶。(做車輗是聰明的,做木鳶卻是愚笨的)(說明∶思考成本與實際功效)
15、誘道爭遠,非先則後也,而先後心皆在於臣,上何以調於馬?(在路上賽馬,不是領先就是落後,而此時還總是關注對手的話,又怎樣能得心應手地駕馭自我的馬呢?)
16、太山不立好惡,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小助,故能成其富。(泰山不以自我的好惡來選取土石,因此成就了它自身的高大;江海不分大小來容納河流,因此成就了它的廣博)
17、存亡在虛實,不在於眾寡。(一國的存亡要看權柄是否掌握在君主手裏,而不應看國家武力的強弱)
18、因可勢,求易道。(根據能夠成功的形勢,來尋求易於成功的方法)出處:www.binzz.com,轉載請保留。
19、製在己曰重,不離位曰靜。重則能使輕,靜則能使躁。(權柄在手就是所說的重,不離本位就是所說的靜。持重者能夠控禦輕浮者,寧靜者能夠克製急躁莽撞)
20、自勝謂之強。(能夠戰勝自我的人才是強者)
21、利莫長於簡,福莫久於安。(最大的利益莫過於簡樸,最大的福澤莫過於安穩)
22、使殺生之機,奪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生殺予奪之權落在臣下手中,如此一來君主就有失勢的危機)
23、誘道爭遠,非先則後也,而先後心皆在於臣,上何以調於馬?(在路上賽馬,不是領先就是落後,而此時還總是關注對手的話,又怎樣能得心應手地駕馭自我的馬呢?)
24、智術之士,必遠見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燭私。
25、非聖賢莫能聽至言
26、烹小鮮而數撓之,則賊其澤;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烹調小魚卻屢次翻動,那就會令其破碎不全;治理大國卻屢次更改法令,那就會使百姓不看其苦)
27、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人多溺。(火的形態看起來是嚴酷的,因此很少有人被灼傷;水的形態看起來是柔弱的,因此經常有人淹死)
28、私行勝,則少公功。(營私舞弊之風盛行,臣下就不能盡職為君效力了)(優美文章)
29、愛臣太親,必威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過於寵信臣下,必然會危及君主自身;臣下權勢過重,必然有篡位之心)
30、眾人助之以力,近者結之以成,遠者欲之以名,尊者載之以勢。(眾人會全力幫忙他,身邊的人樂於結交他,遠方的人真心讚譽他,權高位重的人也會推崇他)
31、群臣見素,則大君不蔽矣。(群臣本來的麵目顯現出來,那麼君主就不會收到蒙蔽了)
32、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人多溺。(火的形態看起來是嚴酷的,因此很少有人被灼傷;水的形態看起來是柔弱的,因此經常有人淹死)
33、時有滿虛,事有利害,物有生死。(時機的盈虛是並存的,世事的利弊是兼有的,事務的生死是一體的)(說明∶君主不可正因這些不可避免的得失而怨怒)
34、恬淡有趨舍之義,平安知禍福之計。(恬靜淡泊之後才能把握取舍的原則,平穩安閑之後才能察知禍福的端倪)(說明∶拒斥外界的誘惑)
35、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賢而有功,去勇而有強。(不用智慧能夠明察,不顯賢能能夠成就大業,不逞勇武依然強大)
36、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具體事務交由各級負責人去執行,而君主應保證中央權力的鞏固。隻要君主能在準確把握全局,那麼四方的臣民就會效勞)
37、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過於寵溺臣下,法令就難以確立。缺乏威嚴就會被臣下欺淩)
38、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世間總有得不到的東西,也總有辦不到的事)
39、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君主維修喪失轉而要仰仗臣下了)
40、小利為大利之殘
41、自見之謂明。(能夠認清自我的人才是明智的)
42、太山不立好惡,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小助,故能成其富。(泰山不以自我的好惡來選取土石,因此成就了它自身的高大;江海不分大小來容納河流,因此成就了它的廣博)
43、一手獨拍,雖疾無聲。(一隻手擊掌,即使再用力也不會有聲音)
44、聖人之道,去智去巧。智巧不去,難以為常。(聖人處世,是不需要智慮與機巧的。正因不拋棄智慮機巧,就很難維持長久。)
45、千裏之堤,毀於蟻穴。——《韓非子·喻老》(男人傷感簽名)
46、智術之士明察,聽用(一旦任職),則燭重人(當道權臣)之陰情。
47、見而不見,聞而不聞,知而不知(看見就好像沒看見,聽到好像沒聽到,知道好像不知道)
48、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過於寵溺臣下,法令就難以確立。缺乏威嚴就會被臣下欺淩)
49、君人者釋其刑?而使臣用之,則君反製於臣矣。(君主聽憑臣下私自施予刑罰與恩德,這樣一來就會反為臣下所控製)
50、不為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見示,故有大功。(不被小事妨害自我的長處,因此能取得大名;但是早顯示自我的才能,因此能成就大業)
51、行賢而去自賢之心,焉往而不美?(做賢德的事情卻不以賢德自居,還有什麼事是辦不好的)
52、群臣見素,則大君不蔽矣。(群臣本來的麵目顯現出來,那麼君主就不會收到蒙蔽了)
53、華而不實,虛而無用。——《韓非子·難言》
54、巧為?,拙為鳶。(做車?是聰明的,做木鳶卻是愚笨的)(說明∶思考成本與實際功效)
55、倒言反事以嚐所疑。(故意正話反說或正事反做,來試探臣下)
56、凡德者,以無為集,以無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凡是德都是正因無為而聚集,因無欲而成就,因不思而安穩,因不用而牢固。)
57、事有舉之而有敗,而賢其毋舉之者。(事情有做了卻不成功的,但這也勝過不去做的)
58、事有舉之而有敗,而賢其毋舉之者。(事情有做了卻不成功的,但這也勝過不去做的)
59、欲速則不達。——《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60、夫有材而無勢,雖賢不能治不肖。故立尺材於高山之上,則臨千仞之溪(xi),材非長也,位高也。(有才幹而沒有權勢,即使是賢人也無法控禦不肖之徒。一尺長的木材樹立在高山之上,就能俯瞰萬丈深淵。這並非是木頭長,而是它所處的地位高。)
61、烹小鮮而數撓之,則賊其澤;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烹調小魚卻屢次翻動,那就會令其破碎不全;治理大國卻屢次更改法令,那就會使百姓不看其苦)
62、去甚去泰,身乃無害。(行為但是度,才不會危及己身)
63、虛靜無事,以暗見疵。(持續虛靜無為的狀態,往往會從隱蔽的角度得知他人的行為漏洞)
64、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必須要讓人明了,而術必須不能被人覺察)
65、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君主維修喪失轉而要仰仗臣下了)(描寫菊花的句子)
66、人主好賢,則群臣飾行以邀君欲,則是群臣之情不效。(君主鍾愛任用賢能之士,那麼臣下就會自我粉飾迎合來君主)(說明∶還是讓大家各司其職,別把期望寄托在個別的賢能之士身上,防止權利的偏移)
67、且夫物眾而智寡,寡不勝眾,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因物以治物。(相對於複雜的世事來說,個人的智慧是很渺小的,個人的渺小智慧難以處理繁雜事務,因此就應利用工具來處理事務)(比如∶法律製度及司法人員的設置等)
68、見而不見,聞而不聞,知而不知(看見就好像沒看見,聽到好像沒聽到,知道好像不知道)
69、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置身事外,才會看清真相;持續冷靜,才能製定出行動原則)
70、因可勢,求易道。(根據能夠成功的形勢,來尋求易於成功的方法)
71、奸臣蕃息,主道衰亡
72、製在己曰重,不離位曰靜。重則能使輕,靜則能使躁。(權柄在手就是所說的重,不離本位就是所說的靜。持重者能夠控禦輕浮者,寧靜者能夠克製急躁莽撞)
73、一以當十,所向無敵
74、眾人助之以力,近者結之以成,遠者譽之以名,尊者載之以勢。(眾人會全力幫忙他,身邊的人樂於結交他,遠方的人真心讚譽他,權高位重的人也會推崇他)
75、群臣見素,則大君不蔽矣。(群臣本來的麵目顯現出來,那麼君主就不會收到蒙蔽了)
76、故視強,則目不明;聽甚,則耳不聰;思慮過度,則智識亂。(用眼過度,則視力下降;用耳過度,就會聽力下降;用腦過度,就會思慮混亂)
77、故去喜去惡,虛心以為道舍。(因此就應將親近好厭惡等情緒一並拋棄,才能成功地使用權謀之術)
78、去甚去泰,身乃無害。(行為但是度,才不會危及己身)
79、凡德者,以無為集,以無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凡是德都是正因無為而聚集,因無欲而成就,因不思而安穩,因不用而牢固。
80、變法之士,孤存孤戰,不得領袖支撐,變法必敗!
81、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具體事務交由各級負責人去執行,而君主應保證中央權力的鞏固。隻要君主能在準確把握全局,那麼四方的臣民就會效勞)
82、夫有材而無勢,雖賢不能治不肖。故立尺材於高山之上,則臨千仞之溪,材非長也,位高也。(有才幹而沒有權勢,即使是賢人也無法控禦不肖之徒。一尺長的木材樹立在高山之上,就能俯瞰萬丈深淵。這並非是木頭長,而是它所處的地位高。)
83、物盡其用,人盡其才
84、恬淡有趨舍之義,平安知禍福之計。(恬靜淡泊之後才能把握取舍的原則,平穩安閑之後才能察知禍福的端倪)(說明∶拒斥外界的誘惑)
85、君無見其所欲。(君主不就應表露自我的喜好)
86、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君主維修喪失轉而要仰仗臣下了)
87、樹橘柚者,食之則甘,嗅之則香;樹枳棘者,成而刺人。故君子慎所樹。(種植橘柚,吃起來是甜的,聞起來是香的;而種植荊棘,長大了卻會刺傷人。)(說明∶栽培人時應個格外謹慎)
88、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不因過度思考使內心疲憊,不因個人私欲而令自身受害;依據法令和權謀來治理國家,透過賞罰來彰顯是非。)
89、君見惡,則群臣匿端;君見好,則群臣誣能。(如果是君主所厭惡的,那麼群臣就會將其隱匿起來;如果是君主所喜好,那麼群臣就會弄虛作假來迎合)
90、利莫長於簡,福莫久於安。(最大的利益莫過於簡樸,最大的福澤莫過於安穩)
91、故勢不便,非因此逞能也。(因此,當形勢不便時,是不就應逞強的)
92、去其智,絕其能,下不能意。(君主隱藏智慧,不露才能,臣下就無法猜測他的意圖)
93、且夫物眾而智寡,寡不勝眾,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因物以治物。(相對於複雜的世事來說,個人的智慧是很渺小的,個人的渺小智慧難以處理繁雜事務,因此就應利用工具來處理事務)(比如∶法律製度及司法人員的設置等)
94、蕩而失水,螻蟻得意焉。(魚遊到岸邊擱淺的是時候,就會被螻蟻吃掉)
95、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必須要讓人明了,而術必須不能被人覺察)
96、功雖疏必賞,過雖近必誅
97、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必須要讓人明了,而術必須不能被人覺察)
98、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置身事外,才會看清真相;持續冷靜,才能製定出行動原則)
99、去其智,絕其能,下不能意。(君主隱藏智慧,不露才能,臣下就無法猜測他的意圖)
100、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不因過度思考使內心疲憊,不因個人私欲而令自身受害;依據法令和權謀來治理國家,透過賞罰來彰顯是非。)
101、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朝綱)之外矣!
102、使殺生之機,奪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生殺予奪之權落在臣下手中,如此一來君主就有失勢的危機)
103、一手獨拍,雖疾無聲。(一隻手擊掌,即使再用力也不會有聲音)
104、人主好賢,則群臣飾行以邀君欲,則是群臣之情不效。(君主鍾愛任用賢能之士,那麼臣下就會自我粉飾迎合來君主)(說明∶還是讓大家各司其職,別把期望寄托在個別的賢能之士身上,防止權利的偏移)
105、時有滿虛,事有利害,物有生死。(時機的盈虛是並存的,世事的利弊是兼有的,事務的生死是一體的)(說明∶君主不可正因這些不可避免的得失而怨怒)
106、佯愛人,不得複憎也;佯憎人,不得複愛也。(假裝憎惡,就無法對其再加以憎惡;假裝憎惡,就無法再對其施以恩惠)
107、虛靜無事,以暗見疵
108、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世間總有得不到的東西,也總有辦不到的事)
109、和氏之璧,不飾以五采。(像和氏璧那樣的美玉,不必用五色飾物來裝飾)
110、使殺生之機,奪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生殺予奪之權落在臣下手中,如此一來君主就有失勢的危機)
111、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韓非子·難一》
112、和氏之璧,不飾以五采。(像和氏璧那樣的美玉,不必用五色飾物來裝飾)
113、私行勝,則少公功。(營私舞弊之風盛行,臣下就不能盡職為君效力了)
114、樹橘柚者,食之則甘,嗅之則香;樹枳棘者,成而刺人。故君子慎所樹。(種植橘柚,吃起來是甜的,聞起來是香的;而種植荊棘,長大了卻會刺傷人。)(說明∶栽培人時應個格外謹慎)
115、小忠乃大忠之賊
116、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舊去智,臣乃自備。(君主隱藏自我的好惡,才會得見臣下的本來麵目;拋去舊有的成見,不顯露自我的智慧,才會讓臣下各守其職)
117、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賢而有功,去勇而有強。(不用智慧能夠明察,不顯賢能能夠成就大業,不逞勇武依然強大)
118、人主好賢,則群臣飾行以邀君欲,則是群臣之情不效。(君主鍾愛任用賢能之士,那麼臣下就會自我粉飾迎合來君主)(說明∶還是讓大家各司其職,別把期望寄托在個別的賢能之士身上,防止權利的偏移)
119、故去喜去惡,虛心以為道舍。(因此就應將親近好厭惡等情緒一並拋棄,才能成功地使用權謀之術)
120、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過於寵溺臣下,法令就難以確立。缺乏威嚴就會被臣下欺淩)
121、愛臣太親,必威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過於寵信臣下,必然會危及君主自身;臣下權勢過重,必然有篡位之心)
122、佯愛人,不得複憎也;佯憎人,不得複愛也。(假裝憎惡,就無法對其再加以憎惡;假裝憎惡,就無法再對其施以恩惠)
123、故勢不便,非因此逞能也。(因此,當形勢不便時,是不就應逞強的)
124、夫物者有所宜,才者有所施,各處其宜,故上下無為。(世間萬物都各有特性,不一樣的才能有不一樣的施展方向,令有才幹者各得其所,因此君主就能夠無為而治。)
125、故視強,則目不明;聽甚,則耳不聰;思慮過度,則智識亂。(用眼過度,則視力下降;用耳過度,就會聽力下降;用腦過度,就會思慮混亂)
126、不為小害善,故有大名;不蚤見示,故有大功。(不被小事妨害自我的長處,因此能取得大名;但是早顯示自我的才能,因此能成就大業)
127、聖人之道,去智去巧。智巧不去,難以為常。(聖人處世,是不需要智慮與機巧的。正因不拋棄智慮機巧,就很難維持長久。)
128、倒言反事以嚐所疑。(故意正話反說或正事反做,來試探臣下)
129、君見惡,則群臣匿端;君見好,則群臣誣能。(如果是君主所厭惡的,那麼群臣就會將其隱匿起來;如果是君主所喜好,那麼群臣就會弄虛作假來迎合)
130、君人者釋其刑徳而使臣用之,則君反製於臣矣。(君主聽憑臣下私自施予刑罰與恩德,這樣一來就會反為臣下所控製)
131、末大必折,尾大不掉
132、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舊去智,臣乃自備。(君主隱藏自我的好惡,才會得見臣下的本來麵目;拋去舊有的成見,不顯露自我的智慧,才會讓臣下各守其職)
133、夫物者有所宜,才者有所施,各處其宜,故上下無為。(世間萬物都各有特性,不一樣的才能有不一樣的施展方向,令有才幹者各得其所,因此君主就能夠無為而治。)
134、君人者釋其刑徳而使臣用之,則君反製於臣矣。(君主聽憑臣下私自施予刑罰與恩德,這樣一來就會反為臣下所控製)
135、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具體事務交由各級負責人去執行,而君主應保證中央權力的鞏固。隻要君主能在準確把握全局,那麼四方的臣民就會效勞)
136、塞翁失馬,焉知非福。——《韓非子·說難》
137、君無見其所欲。(君主不就應表露自我的喜好)
138、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賢而有功,去勇而有強。(不用智慧能夠明察,不顯賢能能夠成就大業,不逞勇武依然強大)
139、虛靜無事,以暗見疵。(持續虛靜無為的狀態,往往會從隱蔽的角度得知他人的行為漏洞)
140、存亡在虛實,不在於眾寡。(一國的存亡要看權柄是否掌握在君主手裏,而不應看國家武力的強弱)
141、見而不見,聞而不聞,知而不知(看見就好像沒看見,聽到好像沒聽到,知道好像不知道)
142、能法之士,必強毅而勁直,不勁直,不能矯奸。
143、製在己曰重,不離位曰靜。重則能使輕,靜則能使躁。(權柄在手就是所說的重,不離本位就是所說的靜。持重者能夠控禦輕浮者,寧靜者能夠克製急躁莽撞)
144、愛臣太親,必威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過於寵信臣下,必然會危及君主自身;臣下權勢過重,必然有篡位之心)
法家經典言論
1、眾人助之以力,近者結之以成,遠者欲之以名,尊者載之以勢。
(眾人會全力幫忙他,身邊的人樂於結交他,遠方的人真心讚譽他,權高位重的人也會推崇他) 2、蕩而失水,螻蟻得意焉。
(魚遊到岸邊擱淺的是時候,就會被螻蟻吃掉) 3、故去喜去惡,虛心以為道舍。
(因此就應將親近好厭惡等情緒一並拋棄,才能成功地使用權謀之術) 4、不吹毛而求小疵。
——《韓非子·大體》 5、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
(置身事外,才會看清真相;持續冷靜,才能製定出行動原則) 6、倒言反事以嚐所疑。
(故意正話反說或正事反做,來試探臣下) 7、行賢而去自賢之心,焉往而不美?(做賢德的事情卻不以賢德自居,還有什麼事是辦不好的) 8、以智說愚必不聽 9、君無見其所欲。
(君主不就應表露自我的喜好) 10、虛靜無事,以暗見疵。
(持續虛靜無為的狀態,往往會從隱蔽的角度得知他人的行為漏洞) 11、去好去惡,臣乃見素;去舊去智,臣乃自備。
(君主隱藏自我的好惡,才會得見臣下的本來麵目;拋去舊有的成見,不顯露自我的智慧,才會讓臣下各守其職) 12、能法之士勁直,聽用,則燭重人之奸行。
13、君見惡,則群臣匿端;君見好,則群臣誣能。
(如果是君主所厭惡的,那麼群臣就會將其隱匿起來;如果是君主所喜好,那麼群臣就會弄虛作假來迎合) 14、巧為輗,拙為鳶。
(做車輗是聰明的,做木鳶卻是愚笨的)(說明∶思考成本與實際功效) 15、誘道爭遠,非先則後也,而先後心皆在於臣,上何以調於馬?(在路上賽馬,不是領先就是落後,而此時還總是關注對手的話,又怎樣能得心應手地駕馭自我的馬呢?) 16、太山不立好惡,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小助,故能成其富。
(泰山不以自我的好惡來選取土石,因此成就了它自身的高大;江海不分大小來容納河流,因此成就了它的廣博) 17、存亡在虛實,不在於眾寡。
(一國的存亡要看權柄是否掌握在君主手裏,而不應看國家武力的強弱) 18、因可勢,求易道。
(根據能夠成功的形勢,來尋求易於成功的方法)出處:www.binzz.com,轉載請保留。
19、製在己曰重,不離位曰靜。
重則能使輕,靜則能使躁。
(權柄在手就是所說的重,不離本位就是所說的靜。
持重者能夠控禦輕浮者,寧靜者能夠克製急躁莽撞) 20、自勝謂之強。
(能夠戰勝自我的人才是強者) 21、利莫長於簡,福莫久於安。
(最大的利益莫過於簡樸,最大的福澤莫過於安穩) 22、使殺生之機,奪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生殺予奪之權落在臣下手中,如此一來君主就有失勢的危機) 23、誘道爭遠,非先則後也,而先後心皆在於臣,上何以調於馬?(在路上賽馬,不是領先就是落後,而此時還總是關注對手的話,又怎樣能得心應手地駕馭自我的馬呢?) 24、智術之士,必遠見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燭私。
25、非聖賢莫能聽至言 26、烹小鮮而數撓之,則賊其澤;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
(烹調小魚卻屢次翻動,那就會令其破碎不全;治理大國卻屢次更改法令,那就會使百姓不看其苦) 27、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人多溺。
(火的形態看起來是嚴酷的,因此很少有人被灼傷;水的形態看起來是柔弱的,因此經常有人淹死) 28、私行勝,則少公功。
(營私舞弊之風盛行,臣下就不能盡職為君效力了)(優美文章) 29、愛臣太親,必威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
(過於寵信臣下,必然會危及君主自身;臣下權勢過重,必然有篡位之心) 30、眾人助之以力,近者結之以成,遠者欲之以名,尊者載之以勢。
(眾人會全力幫忙他,身邊的人樂於結交他,遠方的人真心讚譽他,權高位重的人也會推崇他) 31、群臣見素,則大君不蔽矣。
(群臣本來的麵目顯現出來,那麼君主就不會收到蒙蔽了) 32、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人多溺。
(火的形態看起來是嚴酷的,因此很少有人被灼傷;水的形態看起來是柔弱的,因此經常有人淹死) 33、時有滿虛,事有利害,物有生死。
(時機的盈虛是並存的,世事的利弊是兼有的,事務的生死是一體的)(說明∶君主不可正因這些不可避免的得失而怨怒) 34、恬淡有趨舍之義,平安知禍福之計。
(恬靜淡泊之後才能把握取舍的原則,平穩安閑之後才能察知禍福的端倪)(說明∶拒斥外界的誘惑) 35、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賢而有功,去勇而有強。
(不用智慧能夠明察,不顯賢能能夠成就大業,不逞勇武依然強大) 36、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聖人執要,四方來效。
(具體事務交由各級負責人去執行,而君主應保證中央權力的鞏固。
隻要君主能在準確把握全局,那麼四方的臣民就會效勞) 37、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
(過於寵溺臣下,法令就難以確立。
缺乏威嚴就會被臣下欺淩) 38、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
(世間總有得不到的東西,也總有辦不到的事) 39、人主無威而重在左右。
(君主維修喪失轉而要仰仗臣下了) 40、小利為大利之殘 41、自見之謂明。
(能夠認清自我的人才是明智的) 42、太山不立好惡,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小助,故能成其富。
(泰山不以自我的好惡來選取土石,因此成就了它自身的高大;江海不分大小來容納河流,因此成就了它的廣...
談談法家思想的得失
積極影響 一、法家重法,公正嚴峻,不詢私情 法家認為如果罪犯不尊重別人,侵犯別人的利益,那麼也沒必要尊重罪犯的利益,“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如果你不把別人當人看,那麼你也沒資格要求別人把你當人看。
所以犯了罪,就一定要懲罰,這就是“公平”的體現。
法家主流思想是法治,“依法治國”是法家的核心,法' 就是一個規則,‘法’成了內部人的共同契約。
‘法’對調節內部爭鬥已經起到了積極作用。
比如孝子偷盜(商君書雲“雖孝子,必以數斷”者),既然有能力偷,為什麼不去勞動賺錢?偷別人錢,自己得利,那被偷的人呢?他們不是受害者嗎?所以法家要求的就是“人人不敢做壞事,天下自然太平”。
比如現在的酒駕,傷人了就犯法,執法者有法必依,古代殺人者死,傷人者刑。
法律麵前是平等無私的,法家的治國原則,公平公正更可行。
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應該是一個法律開放的文明國家,物質快速發展了文明是應當相對超前的,是非常人性化的。
但人性化不能等同於人情化。
人人可以有話語權,可以有自己的政治主張,凡事有度不能太人情化,但現實社會有沒有“人治”,而非“法治”的現象呢?而理性的社會應該是有功則獎,有過則罰,觸犯刑律應該受到法律製裁,現在的執法是否都真正做到了秉公執法?法在執行過程中往往會出現:1一方麵法律多如牛毛,一方麵執法不一,不平等的法律,老百姓如何能信服?誰又會去當回事?法律法規從上致下,一級一級走樣,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的上麵與下麵法規法規本身執行起來就自相矛盾,標準不一,同一條法律上下限幅度大,誰來考量準確度,隻是相對罷了。
2、老百姓缺乏維權意識或不信任“法律”,隻能想盡辦法躲避“法律”,有困難就找關係,走後門,能用錢解決的用錢,不能用錢的,有時甚至自己用命,比如現在的強拆。
曆來都說法律不完善,因為法律越細,越能保障每一個人的合法利益。
律不細,導致的就是“人治”成份的增加,因為沒有條款說明,執法者隻有根據自己的理解力去執法,有時對可罰款的處罰,會遭受死刑,有的死刑的鑽法律的空子,加入人治成分變成保外,變成死緩。
如果對酒駕一視同仁,最近又出了一個副局長因公酒駕,又要開什麼口子,這樣社會就無法達到公開、公正、公平的法治環境,就很難建設和諧社會。
二、法家執政思想:不畏強權,萬事皆依法法家思想的進步意義在於法家提出“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司法原則,即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每條法律對應的處罰,是不能用任何形式抵消的。
這一點非常重要,看看今天的法律,富二代撞死人,隻需賠付一點錢,就算了事,這是執法上的嚴重缺陷,導致權貴根本不拿法律當回事。
王子犯法應該與庶民同罪。
比如前一時期的熱點藥家鑫,無論藥家鑫有無背景,學習成績優劣,是否為大學生或音樂學院學生,均不會,也不應該影響定罪量刑,可是反對的聲浪很高,為什麼,如果軋死的不是農民背景的服務員張妙,而是反之,能會有這麼熱的爭議嗎,這個社會把人分成了階層(現在不叫階級)三六九等,而現在的法律又把這種等級強化,推波助瀾。
法家的核心思想,依法治國,執法一視同仁,沒有高低貴賤。
你要懲治任何人,首先得有充分證據,不是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那就是“法治”,任何人不得不依法!法家,用法律限製天子,你逾越法律,無視法律,就會亡國。
王子今天逾越了法律的一條而已,這種做法,它不會導致這個王朝的立即崩壞。
但是“千裏之體潰於蟻穴”,法家有個優點是根據社會矛盾的不斷完善法律。
法家不斷的在實踐中自我完善,韓非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以法為教”強調製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法家更強調的是人的行為規範。
依法治國,法律平等,是一個國家強大的基本保證。
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韓非子寫《陰謀篇》,可以理解為一把雙刃劍,不能因為韓非寫了《陰謀篇》,就把他視為陰謀詭計的小人。
兵家也曾說:“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而韓非子的《陰謀篇》就是徹底的剖析人類的邪惡,奸詐一麵。
讓人知道如何來防範,現在的騙子,欺詐太多,多一些防範意識,就能少些誤入陷井。
另外《韓非子》書中記載了大量膾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諱疾忌醫”、“濫竽充數”、“老馬識途”等等。
這些生動的寓言故事,蘊含著深雋的哲理,憑著它們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們以智慧的啟迪,具有較高的文學價值。
千裏之堤,毀於蟻穴。
欲速則不達 韓非子的觀點是反對複古,這些給我們許多啟示,用於指導現實生活也有著重要的意義。
總之。
法家思想對於現代的意義在於法家嚴格有法必依,依法治國的思想,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法家思想裏結合時代的不同,就需要對法律進行修正的這些思想都是值得提倡的。
現在的法律,要真正為了社會健康發展而製定的法律。
先做到依法治國,是要建立健全規章製度,法律法規,並且要有效地執行。
堅持人人...
法家提出的口號是什麼,並成為法家思想的核心
戰國時期最受統治者推崇的是法家思想,其代表人物是韓非子。
法家認為曆史是向前發展的,當代必然勝過古代;主張建立君主專製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主張“法治”。
法家是先秦新興地主階級的代表,其變法思想和法治主張具有務實和進取精神,推動了當時各國的政治、經濟、軍事改革,為建立大一統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奠定了物質基礎和思想基礎。
法家這套建立在富國強兵基礎上的以法律為根本、以愚民為手段、法術勢相結合、實行君主專製主義的治國模式很適合當時新興地主階級的口味和需要,因此很快成為秦國的治國路線和統治工具。
秦在韓非子法家思想的指導下,一方麵采取一係列重大措施鞏固統一,另一方麵又采取了一係列重賦稅、嚴苛法、濫用民力的政策,遠遠超出了農民所能承受的程度,使階級矛盾進一步激化,從而使那些本來有利於經濟、文化發展的措施,在實際上並未起到應的作用。
法家的思想導致了秦朝的早亡。
法家思想的中心內容是什麼?
法家是中國曆史上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提出了富國強兵、以法治國的思想。
它是諸子百家中的一家。
戰國時期提倡以法製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
《漢書·藝文誌》列為“九流”之一。
其思想源頭可上溯於春秋時的管仲、子產。
戰國時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發展,遂成為一個學派。
戰國末韓非對他們的學說加以總結、綜合,集法家之大成。
法家強調“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
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
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製以及法律體製,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製主體。
法家思想作為一種主要派係,他們提出了至今仍然影響深遠的以法治國的主張和觀念,這就足以見得他們對法製的高度重視,以及把法律視為一種有利於社會統治的強製性工具,這些體現法製建設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為中央集權者穩定社會動蕩的主要統治手段。
當代中國法律的誕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響,法家思想對於一個國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麵的約束還是很強的,對現代法製的影響也很深遠。
法家思想是怎樣的?
法家思想同中國封建土地關係的產生與發展相聯係,是地主階級取代奴隸主 貴族統治的理論表現。
在奴隸社會中,“禮”是奴隸主貴族統治的政治體係和道 德規範。
春秋以來,周禮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威力,舊有的典章製度隨之衰落。
為 適應封建土地關係發展的需要,奴隸主貴族中出現了一批改革家,如齊國的管 仲、晉國的郭偃、鄭國的子產等人。
他們頒布法令與刑書,改革田賦製度,促進 封建化過程,成為戰國時期法家學派的思想先驅。
管仲和子產既強調法製,又重視道德教化。
在哲學上,他們表述了一些唯物主義的觀點,管仲及其後繼者提出 “天不變其常,地不易其則”的觀點,子產則提出“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 也”的命題,承認自然界有其客觀的規律,反對天人感應的迷信觀念。
法家思想的核心是什麼
法家是先秦代表新興地主階級激進派利益的學派。
代表人物有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韓非等。
他們都是一批主張“變法”的政治改革家和思想家。
他們順應了曆史發展的潮流,極力輔佐一些國君進行社會政治、經濟改革,並從某些方麵為維護地主階級統治提供了理論、原則和方法。
法家學派在政治上、理論上,一般說來都是主張變法革新,要求加強君權,提倡以“法治”代替“禮治”,積極發展封建經濟,鼓勵“耕戰”,力求做到“富國強兵”,以達到加強和鞏固地主階級專政的目的。
在文化教育領域裏,法家也提出了許多有別於其他學派的教育理論和政策。
其中傑出的思想代表人物是商鞅和韓非。
商鞅變法是當時各國變法運動中比較徹底的一次,文化教育的改革是商鞅變法的內容之一。
商鞅的文化教育思想與當時的儒家思想是對立的。
他指責“儒學”為“虱子”,他說:“禮樂”、“詩書”、“仁義”、“修善”、“孝悌”等等都是禍國殃民的東西,如果用這些複古主義的教條來治理國家,就會“敵至必削,不至必貧”(《農戰》)。
敵人一來,國土就必被侵削;敵人不來,國家也必定貧窮。
他同時痛斥那些“不作而食,不戰而榮,無爵而尊”(《畫策》)的奴隸主貴族和儒生都是“□民”。
必除之而後快。
而當他們利用“詩”、“書”作為“以古非今”的輿論工具,企圖進行反對活動的時候,商鞅則堅決主張采取“燔詩書而明法令”(《韓非子?和氏》)的手段,對他們進行打擊和鎮壓。
商鞅站在新興地主階級的立場上,特別重視為新興地主階級培養革新變法的人才。
他提出:“禁遊宦之民而顯耕戰之士”(《韓非子?和氏》)。
所謂“遊宦之民”,主要是指那些滿腦子腐朽、保守思想意識的儒生及一些遊食者。
他們搖唇鼓舌,遊手好閑,不事生產,商鞅認為必須加以禁止和打擊。
商鞅要培養和提拔的“耕戰之士”,就是那些在進行封建兼並戰爭和發展封建經濟中對新興地主階級作出了實際貢獻的人。
商鞅認為對待這樣的革新分子則必須按“任其力不任其德”,“官爵必以其力”的原則大膽地培養、提拔和任用。
在教育內容方麵,商鞅反對儒家以“禮、樂、詩、書”教育學生,反對向學生灌輸“仁”、“義”、“禮”、“智”等道德準則。
他認為“儒學”不過是一些“高言偽議”,不切實際的“浮學”。
為了培養“耕戰之士”和厲行“法治”的人才,商鞅主張學習法令和對耕戰有用的實際知識。
他提出“壹教”的教育綱領。
“壹教”的實質就是執行新興地主階級的統一教育,它的主要內容是用新興地主階級的法令、政策統一人們的思想。
商鞅認為:“壹教則下聽上”(《賞刑》)。
他強調:“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字分》)。
明確指出“法”是地主階級的生命,治理國家的根本,因此對民眾必須加強“法治”的教育。
“言不中法者,不聽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為也”(《君臣》)。
即凡不符合法令的言論,不聽;不符合法令的行為,不讚揚;不符合法令的事情,不做。
一切的言論、行動必須根據新興地主階級的“法”為標準。
為了使“法治”教育能夠貫徹執行,商鞅實行“置主法之吏,以為天下師”(《定分》),把教育的權力掌握在新興地主階級官吏的手中。
如果遇到“主法令之吏”有遷徙、死亡的情況,得立即選派接替者“學讀法令”,可見商鞅對樹立法家對教育的領導是十分重視的。
商鞅為了加強和鞏固地主階級專政,強調“法治”教育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漠視了學校在教育中的特殊作用,取消了專業的教師和文化知識的傳授,這是違背文化教育發展的客觀規律的。
他對舊文化又采取一概削除的簡單粗暴的政策,這也是一個極大的錯誤。
商鞅為了使秦國富強,他把農戰作為治國之要。
他獎勵農戰,主張加強農戰教育。
他說:“吾教令: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戰不免”(《慎法》)。
在教育途徑方麵,商鞅重視在通過農戰的實際鬥爭中,鍛煉和增長人們的才幹。
並認為人們的智謀是在長期的作戰中成長起來的。
這些均具有樸素唯物主義的思想。
但是由於時代和階級的局限,他所實施的“法”教和獎勵“農戰”的政策,卻包含著對勞動人民的壓迫和剝削的一麵。
韓非總結了戰國前期和中期階級鬥爭的曆史經驗和教訓,“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五蠹》),是造成禍亂的重要原因。
並認為當時的“私學”和統治者是“二心”的。
這種“私學”是新興地主階級實行“法治”的絆腳石。
因此他斷然主張采取“禁其行”、“破其群”、“散其黨”的措施,即禁止辦私學的人的行動自由,禁止言論和結社的自由。
韓非猛烈地批判和攻擊法家以外的其他學派,特別是反對當時影響最大的儒家學派。
他指斥儒家的那一套“禮、樂、詩、書”的教條和“仁、義、孝、悌”的道德準則都是“愚誣之學”,“貧國之教”,“亡國之言”,是致使國貧兵弱,乃至亡國的根源。
在韓非看來,其他學派的理論都是互相矛盾的,隻能造成人們的思想混亂,是非不分,統治者如果兼聽他們的意見,就必然引起亂子。
因此,韓非主張禁止這一切互相矛盾、隻能惑亂人心的學說,而定法家於...
法家思想是什麼?
法家思想簡介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
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
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製以及法律體製,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製主體。
法家在法理學方麵做出了貢獻,對於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係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
如極力誇大法律的作用,強調用重刑來治理國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對輕罪實行重罰,迷信法律的作用。
他們認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沒有什麼道德的標準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榮譽來誘導人民去做。
比如戰爭,如果立下戰功就給予很高的賞賜,包括官職,這樣來激勵士兵與將領奮勇作戰。
這也許是秦國軍隊戰鬥力強大的原因之一,滅六國統一中國,法家的作用應該肯定,盡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的思想簡略介紹如下: 反對禮製 法家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家的“禮”。
他們認為,當時的新興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幹授予官職,這是很公平的,正確的主張。
而維護貴族特權的禮製則是落後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個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
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淺顯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
積兔於市,過而不顧。
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
”意思是說,一個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對於集市上的那麼多的兔子,卻看也不看。
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權已經確定,不能再爭奪了,否則就是違背法律,要受到製裁。
第二個作用是“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
興功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富國強兵,取得兼並戰爭的勝利。
“好利惡害”的人性論 法家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像管子就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裏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為利益在前邊吸引他。
打漁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裏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
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
” “不法古,不循今”的曆史觀 法家反對保守的複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
他們認為曆史是向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製度都要隨曆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複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
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
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家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術”“勢”結合的治國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
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
法是指健全法製,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禦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們現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區別,最大的就是法家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絕對的。
這點應該注意。
法家其他的思想我們可以有選擇地加以借鑒、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