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2、白話譯文:
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裏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並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 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並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沒有什麼區別了。”
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後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1、創作背景:
天聖三年(1025),方仲永無師自通,提筆寫詩,震動鄉裏。明道二年(1033),與方仲永同齡的王安石跟隨父親回金溪探親,在舅舅家遇見了方仲永。他請方仲永作了幾首詩,但他有些失望,因為“神童作家”並不像傳說中的那麼聰明。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親。此時方仲永已做回了農民。慶曆三年(1043),王安石從揚州回到臨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寫下《傷仲永》一文。
2、文學賞析:
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於天雖異,但還得受之於人,否則就將複為眾人,進而說明未受之於天者,本來就是眾人,如果不受之於人,恐怕連作“眾人”也難,而且強調了後天學習的重要性,表現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文題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而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後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
第一、二兩段隻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後麵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麵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傷仲永句子翻譯
金溪百姓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
仲永長到五歲的時候,不曾見過書寫工具,有一天忽然哭著要它們。
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借鄰居的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刻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這首詩把贍養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係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
從此指定物品讓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
同縣的人對此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對他父親以賓客之禮相待,還有的人用錢求仲永題詩。
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帶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仲永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間,我跟從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裏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
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了。
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仲永的才能已經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領悟能力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資,遠遠地超過有才能的人。
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則是因為他後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
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普通人也難了吧!" 可能會幫的上你的忙,嗬嗬~~ 如果好的話,就選我吧...
傷仲永重點句子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為業。
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 有一天仲永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
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從鄰居家借來給他,仲永立即寫了四句詩,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
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團結族人為內容,傳送全鄉的秀才觀賞這首詩。
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仲永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
同縣的人對此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父親去做客,加以款待;有的用錢財禮物請仲永寫詩。
他的父親認為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了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
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當。
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來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回答說:“他的才華盡失,已經和一般人沒有什麼兩樣了。
”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達聰慧就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很多。
他最終成為常人,就是因為他後天所受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
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成為常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平凡就人,又不接受後天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編輯本段三、難點重點 (1)重點句詞 一、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對此)感到驚異,(於是)就向鄰居借筆墨來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詩的意思是要奉養父母、團結族人。
3.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馬上就能寫好,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鑒賞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縣的人對這件事感到驚奇,紛紛請他的父親去做客,有的人還花錢請仲永題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鄉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前時的名聲相稱了。
特殊句式一、省略句:(括號內粗體字為句子省略的部分) ①不使(之)學 ②令(之)作詩 ③受之(於)天也 ④(餘)還自揚州 7.泯然眾人矣! 譯:仲永的才能完全消失已經和普通人一樣了或者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
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
然:……的樣子 8.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
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譯:方仲永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的多。
最終成為普通人,就是因為他後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
9.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意思是比普通人還要不如。
10.還自揚州(倒裝句) 現代語序:自揚州還(狀語後置),從揚州回來。
二、字詞解釋 實詞 1.傷:哀傷,歎息 2.民:平民百姓 3.世:世代 4.隸:屬於 5.耕:耕田 6.生:生長到 7.年:歲 8。
未:不 9.嚐:曾經 10.識:認識 11.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書,書寫(名詞作動詞) 12.忽:忽然 13.啼:出聲地哭 14.求:要 15.之:它們,代書具 16.異:對……感到詫異(驚奇) 17.焉:他,代指仲永 18.借旁近:就近借來。
旁近,附近,這裏指鄰居 19.與:給 20.即:立即,立刻 21.書:書寫 22.並:並且 23.自:自己 24.為:題寫 25.其:自己的 26.名:名字 27.其:這 28.以:把 29.養:奉養,贍養 30.收:團結 31.為:當做,作為 32.意:意思 33.傳:傳送 34.一:全 35.觀:觀看 36.自:從 37.是:此 38.指:指定 39.作:寫作 40.立:立刻 41.就:完成 42.其:它,代詩 43.文:文采 44.理:道理 45.皆:都 46.可:值得 47.觀:觀賞 48.者:……的地方(方麵) 49.邑人:同縣的人 50.奇:對……感到驚奇 51.之:代指仲永的才華 52.稍稍:漸漸 53.賓客:用賓客的禮儀款待他(方仲永)的父親,賓,名次做狀語 54.其:他的,代仲永的 55.或:有的人 56.以:用 57.乞:索要 58.之:它,代詩 59.利:認為是有利可圖的 60.其:這 61.然:這樣 62.日:每天 63.扳:拉,此指強拉 64.環:四處(全,遍) 65.謁:拜訪 66.使:讓 67.餘:第一人稱代詞,我 68.聞:聽說,聽聞 69.之:它,代這件事 70.從:跟隨 71.還:返回 72.於:在 73.令:讓 74.作:寫 75.稱:相當 76.時:時候 77.之:的 78.聞:傳聞 79.還:返回 80.自:從 81.複:又,再 82.問:詢問 83.泯:消失 84.然:……的樣子 85.眾人:普通人,眾,普通 虛詞 86.矣:了 87.之:的 88.通:通達 89.悟:聰慧 90.受:承受 91.之:它,代通悟 92.天:先天 93.之:它,代天資 94.賢:勝過 95.於:比 96.材:同“才”,才能 97.遠:差距大 98.卒:最終 99.之:語氣助詞,可不譯 100.為:成為 101.則:就是 102.其:他,代仲永 103.於:被 104.者:不譯 105.至:達到 106.彼其:他(彼:他;其:他;同意複合詞) 107.如:像 108.此:這樣 109.其:不譯 110.賢:賢明 111.之:它,代後天教育 112.且:尚且 113.今:現在 114.夫:不譯(那些) 115.固:本來 116.得:能夠 117.已:停止 118.耶:嗎 119.明道:宋仁宗(趙禎)的年號(1032-1033) 120.先人:這裏指作者死去的父親 121.前時之聞:以前的傳聞 122.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的
傷仲永原文解詞以及翻譯
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忽啼/求之。
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
又七年,還自楊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二、題目意義 傷,是“憐惜”的意思。
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於沒有學習,以致成年後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不過從曆史宏觀的觀點來看,隻能說方仲永他爸太蠢,莫紮特的父親也帶他兒子從小巡回演出,可你瞧瞧人家。
《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 三、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貫、姓名、身份、家世。
)仲永生五年(這是虛歲,他其實四歲),未嚐識書具,忽啼求之。
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
”《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
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
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誌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難怪人們在讚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為意,傳一鄉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
“一鄉”,全鄉。
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隻給某個秀才看。
)觀之。
自是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
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 餘聞之也久。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隻有兩年(1032-1033)。
“先人”。
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
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
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
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故稱 “先人”。
),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省略句。
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稱前時之聞。
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
”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
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終於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後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過後天的不斷的學習。
) 四、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為業。
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認識筆、墨、紙、硯,(有一天)忽然放聲哭著要這些東西。
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題上自己的名字。
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
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做客,有的人還花錢求仲永題詩。
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王安石)聽到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裏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
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
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已經)才能完全消失,成為普通人了。
”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
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
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麼,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五、作者介紹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
唐宋八大家之一。
原籍撫州臨川...
《傷仲永》的句意,字義和證句的理解
我認為是第二種解釋方法比較合理。
要解釋這句話,要明白幾個詞的古意:從、先人、家這幾個詞在當代的用法也很多,但是跟本句關係不太大,我們暫不討論,隻說跟這句有關的。
“從”在這句裏是跟隨的意思,這點主要還是從句式上來推斷的,如果從是“自、由”的意思,那麼一定要跟一個代表起點的處所,“從先人”明顯沒有表示任何處所,不管中文英文,都沒有這種隻用人名或稱謂做地點代表的用法,即使英文裏的省略用法,也隻能說from father's,得有個代表所有格的's。
“家”,甲骨文字形,上麵是“宀”(mián),表示與室家有關,下麵是“豕”,即豬。
古代生產力低下,人們多在屋子裏養豬,所以房子裏有豬就成了人家的標誌。
本義指屋內、住所,引申為共同生活的眷屬和他們所住的地方,比如說“家鄉”。
“先人”的意思比較多,過去最多見的是用來代指祖先等先於自己出生的人,但是,如果指父親,那隻能是指已經過世的父親,倒退個幾百年,誰要是敢當著自己父親的麵尊稱他為先人,絕對是忤逆的罪過。
綜上所述,我認為最合理的理解是這樣的:到成文的時候,王安石的父親已經去世了,但是在當年父親還在世的時候,臨川先生曾經陪著老人回了一趟老家,那時候談起過仲永的事情,時光荏苒,物是人非,許多年過去,老父親已經駕鶴西遊,而仲永也早已“泯然眾人矣”。
傷仲永重點詞句翻譯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仲永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2、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
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
3、其受之天也,賢與采人遠矣。
卒之為眾人,則其受與人者不至也。
由於他的通達聰慧是天賦的,所以勝過一般有才能的人很多。
最終成為普通人,就是因為他後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啊。
...
王安石的傷仲永,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對字的解...
三、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貫、姓名、身份、家世。
)仲永生五年(這是虛歲,他其實四歲),未嚐識書具,忽啼求之。
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
”《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
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
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誌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難怪人們在讚揚之餘,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為意,傳一鄉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
“一鄉”,全鄉。
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隻給某個秀才看。
)觀之。
自是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
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 餘聞之也久。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隻有兩年(1032-1033)。
“先人”。
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
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
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
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故稱“先人”。
),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省略句。
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稱前時之聞。
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
”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
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終於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後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意義: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過後天的不斷的學習。
) 一、整體把握 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
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餘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嚐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歎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
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後來的變化和結局。
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字裏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對“受之天”而“受於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並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二、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麼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這樣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圖的。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麵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後天教育的重要性。
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
“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
作者為什麼“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於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
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
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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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吧1)之 忽啼求之 前時之聞 仲永之通悟 2)為 收族為意 卒之為眾人 3)賢 賢於材人遠矣 如此其賢也 4)以 其詩以養父母 或以錢幣乞之 5)自 並自為其名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1.隸:屬於; 2.世隸耕:世代從事農業生產; 3.未嚐:不曾; 4.求:要求 5.異:感到奇怪; 6.借旁近:就近借來; 7.與:給; 8.書:寫; 9.為:寫; 10.以……為意:把……作為詩的內容; 11.觀:看; 12.自是:從此; 13.是:這、此; 14.就:完成; 15.或:有人; 16.賓客:用賓客之禮款待,名詞動用(請客); 17.邑人:同縣的人; 18.乞:求取; 19.利其然:貪圖這樣(一次有利可圖); 20.扳:通“攀”,牽,引; 21.環謁:到處拜訪; 22.使:讓; 23.從:跟從; 24.稱:符合; 25.泯然:消失的樣子。
二、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來給仲永。
2.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並且自己在事後寫上了名字,他的詩把奉養父母、和諧的相處作為詩的內容。
3.自是指物為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隻要別人指著東西就能寫詩,馬上完成,它的文辭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鄉人感到奇怪,逐漸用賓客之禮款待他父親;有人還用錢來乞討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譯:父親貪圖這樣,硬拉著仲永到處拜訪同鄉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以前所聽說的相符合。
7.泯然眾人矣! 譯:仲永的特異之處消失淨盡,以成為普通人。
1.最後一段的議論講了什麼道理? 答:說明了人的天資與後天學習的關係,強調後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資過人變得泯然眾人,原因是什麼? 答:從方仲永個人情況來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貪圖小利,目光短淺,而"不使學".從道理上來說,原因是作者在後麵的議論中所認為的那樣.方仲永"卒之為眾人",是因為"其受於人者不至",既沒有受到後天正常的教育. 3.你對題目是怎樣理解的? 答:"傷"是"哀傷""感傷"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個"神童".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可"傷"之道理.字裏行間流露出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為實例,說明一個人有天分不足詩,唯有後天的教育與學習,才能讓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層樓,才能夠真正成才. 4.你怎樣理解文中的"泯然眾人矣"? 答:"泯然眾人矣"一句點明結局,痛惜之意溢於言表,發人深省.再過七年以後,是方仲永的第三個階段,才能衰竭,成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答:本文通過敘述方仲永因為父親"不使學",而從神童到成為普通人的變化過程,說明天資固然重要,但沒有好的後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賦也不可能得以發揮.告訴我們學習和教育對於人才的培養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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