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作第三人稱代詞時一般作賓語,意思是“他(她/它)”,如“求之不得”。也有作指示代詞,定語,意思是“這”,如“之二蟲又何知?”
其,既可作主語、賓語,“他”,如“知其不可而為之”,又可作定語,“他的”,如“擇其善者而從之”,還可作指示代詞,“那”,如“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
彼,和“其”相似,也可作“他”或“他的”,為一般用法,用於尊長者或偉人較不禮貌。如“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也可作指示代詞“那”,如“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厥,“他的”,如“大放厥詞”、“厥功至偉”。
古文中第三人稱\"他\"是用什麼詞表示的?
“之”作第三人稱代詞時一般作賓語,意思是“他(她/它)”,如“求之不得”。
也有作指示代詞,定語,意思是“這”,如“之二蟲又何知?”其,既可作主語、賓語,“他”,如“知其不可而為之”,又可作定語,“他的”,如“擇其善者而從之”,還可作指示代詞,“那”,如“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
彼,和“其”相似,也可作“他”或“他的”,為一般用法,用於尊長者或偉人較不禮貌。
如“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也可作指示代詞“那”,如“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厥,“他的”,如“大放厥詞”、“厥功至偉”。
在文言文中第一人稱代詞第二人稱代詞第三人稱代詞有哪些?請舉例說...
第一人稱:又叫“自稱”。
常用“吾、我、餘、予”等,還有帝王的專稱“朕”和“孤”字。
通常都可譯為“我”、“我們”、“我的”、“我們的”。
例: 1、已得履,乃曰:“吾亡持度。
”《鄭人買履》——已經拿到了鞋子,竟然說:“我忘記了拿尺碼。
”“吾”用於句首,作主語,代替“我”。
2、吾知子所以距我也,吾不言。
《公輸》——我知道你用什麼辦法來對付我,但我不說。
“我”用於句末,代替說話之人,作賓語。
3、餘聞而愈悲。
《捕蛇者說》——我越聽越覺得悲傷。
“餘”用於句首,代替聽話之人,也就是柳宗元,作主語。
4、予觀夫巴陵勝狀,在洞庭一湖。
《嶽陽樓記》——我看那巴陵的美景,全集中在洞庭湖上。
“予”字用於句首,代替“我”,作主語。
5、朕乃天子,說話豈能兒戲?——我乃一國之君,說話豈能反悔?“朕”便是皇帝的自稱“我”。
6、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我有了孔明,就像魚兒有了水。
“孤”字用於句首,代替劉備,作主語。
第二人稱:又叫對稱,常用“爾、汝、女、若、乃、而”等。
通常譯為“你、你的、你們、你們的。
” 例: 7、爾安敢輕吾射!《賣油翁》——你怎麼敢輕視我射箭的本領呢!“爾”字用於句首,用來稱代賣油老人,譯為“你”,作主語。
8、汝心之固,固不可徹。
《愚公移山》——你的思想頑固啊,頑固到了不可改變的地步。
“汝”字用於句首,用來指代“智叟”譯為“你”,作主語。
9、子曰:“由,誨女知之乎?”《論語十則》——孔子說:“仲由,教導你的話都明白了嗎?”“女”字用於句中,又在動詞“誨”之後,作“誨”的賓語。
代替“仲由”,譯為“你”。
10、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世家》——你是個被雇傭給別人耕田的的人,怎麼會富貴呢?“若”用於句首,用來稱代陳涉。
相當於“你”。
11、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乃翁。
陸遊《示兒》——大王的軍隊平定了中原的日子,家中祭祀時不要忘了把這個喜訊稟告給你的父親。
句中的“乃”就是代詞,“你的”。
12、而翁歸,自與汝複算耳《促織》——你爹爹回來時,一定會跟你算賬的。
“而”便是代詞“你”。
第三人稱:又叫他稱,主要有“彼、其、之”等字,它們既可以用來指人,又可以用來代事,其用法更為靈活,通常譯為“他、他的、他們、他們的”等。
例: 13、彼竭我盈,故克之。
《曹劌論戰》——他們的士氣衰竭了,我們的士氣正旺盛,所以戰勝了他。
這裏的“彼”和“之”都是代詞,用來指代齊國的軍隊,相當於“他們”。
14、其妻獻疑曰《愚公移山》——他的妻子提出疑問說。
“其”字用來代替愚公的妻子,譯為“他的”。
15、北方有侮臣者,願借子殺之《公輸》——北方有個欺侮我的人,希望能借助您的手把他殺了。
句末的“之”就是代詞,代替“侮臣者”,相當於“他”。
關於己稱,即“自稱”,常用“自、己”二字,均可譯為“自己”之意。
例: 16、自雲先世避秦時亂。
《桃花源記》——自己說祖先為了躲避秦朝時的戰亂……“自”便是自稱“自己”。
17、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論語》——自己所不想要的,不要強加給別人。
“己”字也同上一樣,指“自己”。
還有旁稱:亦即稱別人,常用一“人”字,可能譯為“別人”、“人家”。
例: 18、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
《論語》——不怕別人不了解自己,就怕自己沒有才能。
這裏的“人”字,即旁稱。
19、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
《鴻門宴》——現在人家有大功卻要擊殺他,這是不道德的。
“人”字旁稱“人家”。
至於尊稱:即對人的禮貌稱呼法,有“君、子、公、卿、先生、夫子、足下、陛下、閣下”等之用,一般譯著“您、您老人家,他老人家”之意。
例: 20、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愚公移山》——憑您微薄的力量,還不能削平像魁父那樣的小土丘,又能把太行、王屋那兩座大山怎樣呢,句中的“君”便是愚公之妻用來尊稱愚公的,相當於“您”。
21、子何恃而往?《為學》——您憑什麼去呢?“子”便是對對方的敬稱,相當於“您”。
22、公嚐聞天子之怒乎?《唐雎不辱使命》——您也曾聽說過天子發怒的情況嗎? 23、卿言多務,孰若孤?《孫權勸學》——您說你事務多,誰像我呢? 24、公輸盤曰:“夫子何命焉為?”《公輸》——公輸盤說:“您老人家有什麼見教呢?” 25、足下事皆成。
《陳涉世家》——您的事業都會成功。
26、陛下亦宜自謀,以諮諏善道,察納雅言。
《出師表》——陛下自己也應該深謀遠慮,以詢問治國的好方法,體察和采納正確的意見。
27、久聞閣下大名,不曾晤麵。
——您的大名早有所聞,隻是不曾會麵。
以上各例,都是在對話中,靈活運用敬稱來稱代對方。
另外一種就是個人在對話中用的賤稱,也叫謙稱。
一般用“臣、仆、妾、鄙人、寡人”等,均可譯為“我”。
例: 28、臣不勝受恩感激。
《出師表》——我就受恩感動激勵不盡了。
“臣”乃臣子在帝王麵前的賤稱。
29、妾聞誌士不飲盜泉之水。
《樂羊子妻》——我聽說有誌氣的人不喝盜泉的水。
“妾”乃女子的賤稱。
30、鄙人才疏學淺,難當此任。
——我才智空...
文言文中,那些可以指代讀書的意思?
一、之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一)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稱。
譯為“他(他們)”“它(它們)”。
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如:作《師說》以貽之。
(《師說》,代人,作賓語) 揉使之然也。
(《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
(《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 指示代詞,表近指。
可譯為“這”,通常作複指性定語。
如:之二蟲又何知?(《逍遙遊》)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一)結構助詞,定語或補語的標誌。
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或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的”或“得”,有的可不譯。
如:一人之心,千萬人之心也。
(《阿房宮賦》) (二)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
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
如: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
(《師說》) (三)結構助詞。
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
譯時也可省去。
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說》) (四)音節助詞。
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隻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如: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
(《寡人之於國也》) 二、其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一)第三人稱代詞。
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她)的”“它的”(包括複數)。
如: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勾踐滅吳》) (二)第三人稱。
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或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
如:其聞道也固先乎吾。
(《師說》)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
可用作寫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我(自己)”。
如:勾踐說於國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勾踐滅吳》)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
作定語,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裏”。
2、用作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
如:聖人之所以為聖,……其皆出於此乎?(《師說》) 吾其還也。
(《燭之武退秦師》) 其有敢不盡力者乎?(《勾踐滅吳》)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天之蒼蒼,其正色邪?其遠而無所至極邪?(《逍遙遊》) 三、而1、用作連詞。
可連接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並列關係。
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
如:蟹六跪而二螯。
(《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係。
可譯為“並且”“而且”。
如: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
(《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係。
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
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過秦論》) (四)表示轉折關係。
可譯為“但是”“卻”。
如: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
(《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係。
可譯為“如果”“假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
(《馮婉貞》) (六)表示修飾關係,即連接狀語。
可不譯。
如:吾恂恂而起。
(《捕蛇者說》)2、用作代詞。
隻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
3、複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於“罷了”。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
(《師說》) 四、為 “為”在文言中經常用作動詞和介詞,也可以用作助詞。
用作動詞,意思是“做”。
還可作判斷詞“是”用。
這些都屬於實詞範圍。
下文介紹作虛詞用的幾種用法。
1、用作介詞。
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
可譯為“向”“對”等。
例如:此中人語雲:“不足為外人道也。
”(《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
可譯為“替”“給”等。
例如:公為我獻之。
(《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
可譯為“當”“等到”等。
例如: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
(《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
可譯為“為了”“為著”。
如: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
(《觸龍說趙太後》)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
可譯為“因為”“由於”。
(六)表示被動關係。
讀陽平聲,可譯為“被”。
“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
例如: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2、用作助詞。
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末,表示詰問,前麵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
可譯為“呢?”例如:如今人為刀俎……何辭為?(《鴻門宴》)
無不立對中的對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①<;代>;指示代詞,此。
《詩經·秦風·蒹葭》:“所謂伊人,在水一方。
”②<;代>;第三人稱代詞。
彼;他。
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江家我顧伊,庾家伊顧我。
”③<;助>;句首語氣詞。
潘嶽《西征賦》:“伊故鄉之可懷。
”④<;助>;句中語氣詞。
謝惠連《贈別》詩:“豈伊千裏別。
”柳宗元《敵戒》:“縱欲不戒,匪愚伊耄。
”【伊人】這個人;這些人。
【伊始】當初;開始。
文言文中 “其” 翻譯中的 翻譯成“那” 舉例並把整個句子翻譯下
“其”在文言文中是最常見的虛詞之一,也是《考試說明》規定的高考考查的重點虛詞之一。
“其”字,在《遊褒禪山記》一文出現次數頗多。
結合本文,我們對虛詞“其”進行歸納,以便更好地掌握“其”的用法規律。
而“其”翻譯成“那”意思的,在第四大點。
一、“其”作第三人稱代詞,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在句中作主語或與其他詞語構成主謂短語作該短語中的小主語,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他(他們)”“它(它們)”。
如: ①所謂華山洞者,以其乃華山之陽名之也。
②獨其為文猶可識,曰“花山”。
③蓋其又深,則其至又加少矣。
④古之人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
①句,“其”作“乃華山之陽”的主語,相當於“它”,代指“華山洞”。
②句,“其”與“為文”構成主謂短語,相當於“它”,代指“仆碑”。
③句,兩個“其”分別作分句主語,前一個相當於“它”,代指上文的“山洞”;第二個“其”相當於“他們”,代指上文的“遊人”。
④句,“其”與“求思”構成主謂詞組,相當於“他們”,代指“古之人。
二、“其”作第三人稱代詞,用在名詞或方位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他的(他們的)”“它的(他們的”)。
如: ① 其下平曠,有泉側出。
②距洞百餘步,有碑仆道,其文漫滅。
③然視其左右,來而記之者已少。
④問其深,則其好遊者不能窮也。
⑤後世之謬其傳而莫能名者,何可勝道也哉!” 上述五句中的“其”,都可譯成第三人稱代詞“它的”。
①句,“其下”指山的下麵。
②句,“其文”指“仆碑上的文字”。
③句,“其左右”指“山洞的兩旁”。
④句,“其深”指“山洞的深處”。
⑤句,“其傳”指“古書的傳說(文字)”。
三、“其”活用作第一人稱代詞,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相當於“我(自己)”、“我們”或“我的(我們的)”。
如: ①餘與四人擁火以入,入之愈深,其進愈難,而其見愈奇。
②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
①句,“其”指代上文的“餘與四人”,隻能譯成“我們”。
②句,“其”指的是“我(自己)”。
四、“其”作指示代詞,可以指代個別的人或事物,也可指代多數,一般都是遠指,相當於現代漢語的“那、那個、那些、那裏”。
如: ①唐浮圖慧褒始舍於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後名之曰“褒禪”。
②距其院東五裏,所謂華山洞者, ③問其深,則其好遊者不能窮也。
④既其出,則或咎其欲出者。
①句,“其址”指那個地方,“其後”指從那以後。
②句,“其院”指那個禪院。
③句,“其好遊者”指那些愛好遊賞的人。
④句,“其欲出者”指那個要求出來的人。
五、“其”作副詞,放在句首,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表示反詰的語氣,可譯為 “難道”。
如:其孰能譏之乎? “其”表示反詰語氣,相當於“豈”,可譯為“難道”。
六、“其”作助詞,用來湊足音節,舒緩語氣。
如:既其出,則或咎其欲出者。
“其”是助詞,無實在意義,可不翻譯;“既其出”可譯為“出洞以後”。
“其”字除了上述本文的用法外,另外還有一些用法,下麵補充說明: (一)“其”活用作第二人稱代詞,相當於“你”、“你的”。
如: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故以為其愛不若燕後。
(《觸龍說趙太後》) 該句譯為:我認為太後替長安君考慮的短近了,所以認為你的疼愛(長安君)不如(疼愛)燕後。
“其”作第二人稱代詞來解。
(二)“其”表示特指若幹中的一個,有“其中”的意思。
如:少時,一狼逕去,其一犬坐於前。
(《狼》) 該句譯為:過了一會兒,一隻狼幹脆走開了,其中的另一隻狼像狗似地坐在(屠夫)麵前。
“其”作“其中”來解。
(三)“其”作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還可以表示疑問、測度、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還是”、“可要”等。
如: ①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②其皆出於此乎? (《師說》) ③爾其無忘乃父之誌! (《伶官傳序》) ④吾其還也。
(《崤之戰》) ①句,“其”用在“如……何”的前麵,有加強疑問語氣的作用,可譯為“又”。
②句,“其”表示測度的委婉語氣,可譯成“大概”、“或許”。
③句,“其”表示告誡、期望的語氣,可譯為“可要”。
④句,“其”表示商量的語氣,可譯為“還是”。
(四)“其”作副詞,表時間,有“將”、“將要”的意思。
如: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
(《詩經·七月》) 該句譯為:趕緊修理好房子,將要開始播種各種穀物了。
“其”解釋為“將要”。
(五)“其”作連詞,表假設,做“假如”、“如果”來解;表選擇,做“是……還是”來解。
如: ①其極刑,曰:“順我,即先刺心;否則,四肢解盡,心猶不死。
”(《獄中雜記》) ②子以秦為將救韓乎,其不乎?(《戰國策·韓策》) ①句大意是:如果遇到執行淩遲這種刑罰,劊子手便對犯人說:“你依我,給我若幹錢,我就先刺心,叫你一下子便死;不然的話,我把你四肢剮盡,你心一下子死不了,叫你受罪。
“其”相當於“如果”。
②句意思是:你認為秦國是將要救韓國,還是不救呢?“其”相...
其在文言文中的意思並列舉出例子
其 jī 〈名〉(1) 通“諅”。
周年。
喪:父母三年,妻、後子三年,父、叔父、弟兄、庶子其,戚、族人五月。
——《墨子》左右伯受沐塗樹之枝闊,其年,民被白布。
——《管子·輕重戊》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
——《詩·豳風·七月》(2) 另見 qí 詞性變化 ◎ 其 qí 〈代〉(1) (形聲。
甲骨文字形象簸箕形,即“箕”本字。
金文又加聲符“丌”( jī ),變成“其”。
( jī )本義:簸箕。
今字作“箕”。
“其”假借為代詞:他、他們、那等)(2) 彼、他。
郯子之徒,其賢不及 孔子。
——《師說》(3) 又如:獨善其身(4) 她。
如:薩奇打他的妻子,將其打倒在地(5) 它。
或者不如說希望:希望其有,又希望其無。
——魯迅《祝福》(6) 他們;她們;它們。
如:避其銳氣,擊其惰歸(7) 他的。
他日歸,則有饋其兄生鵝者。
——《孟子·滕文公下》(8) 又如:其妻(9) 她的。
如:其夫(10) 它的。
如:鳥之將死,其鳴也哀(11) 他們的;她們的;它們的。
如:他們思想保守,固守其老一套做法(12) 根據情況所指的、提到的或認為的那個[人、物、意思或時間]的。
其日牛馬嘶,新婦入青廬。
——《孔雀東南飛》(13) 又如:正當其時(14) 這樣;如此。
如:不乏其人;其然(如此)(15) 姓 ◎ 其 qí 〈副〉(1) 也許;大概。
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其陳桓公之謂乎!——《左傳·隱公六年》其自桓叔以下。
——《國語·晉語》齊國其庶幾乎。
—— 明· 宗臣《報劉一丈書》齊其庶幾乎。
其一旦將以不敬之民而驅之戰。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2) 表示祈使。
當;可。
吾其還也。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君其詳之。
——南朝梁· 丘遲《與陳伯之書》汝其善撫之。
——清· 林覺民《與妻書》弟其寬心勿畏可也。
——太平天國· 洪仁玕《英傑歸真》(3) 將;將要。
今殷其淪喪。
——《書·微子》(4) 表示詰問。
通“豈”,難道。
其為死君乎。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其敢自謂幾於成乎。
——唐· 韓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其可怪也歟。
——唐· 韓愈《師說》盡吾誌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其孰能譏之乎?——王安石《遊褒禪山記》中國其果老矣乎。
—— 清· 梁啟超《少年中國說》(5) 極;甚。
開地數千裏,此其大功也。
——《韓非子·初見秦》◎ 其 qí 〈連〉(1) 如果;假設。
其或未能處置,即且給公驗。
——唐· 封演《封氏聞見記》(2) 或許;大概。
我中國前途,其有望乎?——《負曝閑談》(3) 又如:其諸(或者);其者(或者)(4) 還是。
表選擇。
其真無馬耶。
——唐· 韓愈《雜說》(5) 又 其真不知馬耶。
其亦足樂乎。
——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其 qí 〈助〉(1) 用作語助。
(2) 附著於形容詞前、後,起加強形容的作用 北風其涼,雨雪其雰。
——《詩·邶風》(3) 又如:他們對工作是極其認真的;這類好辭書,尤其需要;說得何其好哇!(4) 句中助詞,無義,隻增加一個音;節 雖僻遠其何傷。
——《楚辭·屈原·涉江》(5) 又 雲霏霏其承宇。
其敢自謂幾於成乎。
——唐· 韓愈《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彙總:[①][qí] [《廣韻》渠之切,平之,羣。
](1)代詞。
表第三人稱領屬關係。
他(她、它)的或他(她、它)們的。
(2)代詞。
指代第三人稱,他(她、它)或他(她、它)們。
(3)代詞。
表近指或遠指。
猶此,彼,或這些,那些。
(4)代詞。
表特指。
其中的,當中的。
(5)代詞。
虛詞。
無義。
(6)副詞。
表推測、估計。
大概,或許。
(7)副詞。
表詰問。
猶豈,難道。
(8)副詞。
表示祈使。
猶當,可。
(9)副詞。
表時間。
a.表未來的,猶將,將要。
(10)副詞。
表時間。
b.表過去的,猶既,已經。
(11)副詞。
表示論斷,相當於“乃”。
(12)介詞。
表時間、處所或方向。
猶於。
(13)連詞。
表示選擇。
或者,還是。
(14)連詞。
表示讓步。
尚且。
(15)連詞。
表示假設。
如果,假如。
(16)助詞。
用於定語之後或主謂之間,猶之。
(17)助詞。
用於動詞之後,相當於“了”,“著”。
(18)助詞。
用於形容詞之後,相當於“然”。
(19)助詞。
用於疑問代詞的前後,起強調作用。
(20)助詞。
用於句中,無義。
(21)姓。
漢代有其石,宋代有其德,明代有其福。
[②][jī] [《廣韻》居之切,平之,見。
](1)助詞。
用於疑問代詞之後,表疑問語氣。
(2)用於地名。
(3)用於人名。
漢代有審食其、酈食其。
[③][jì] [《集韻》居吏切,去誌,見。
] 助詞。
常用在“彼”之後。
古文中的“之”有幾種意思
強悍耽美狼 ,您好!“之”在古文中意思很多,一般現在通用的釋義具體如下:1.代詞,①第三人稱代詞“他(她)、他們”,極少數情況也作第一人稱“我(我們)”;如: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
《論語》且公子縱輕勝,棄之降秦,獨不憐公子姊邪?(之:我)《信陵君竊符救趙》②物主代詞“它(它們)”,或“一件事,幾件事,這(那)件事”;如: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
《勸學》闕秦以利晉,惟君圖之。
《燭之武退秦師》③指示代詞,表近指“這,此,這些,那,那些”;如:之二蟲又何知?《逍遙遊》2.助詞,(1)結構助詞,①“的”,用於定語與中心語之間,表示人與物體或周圍環境的關係(鄰屬關係),構成名詞性偏正結構;如:此數者,用兵之患也。
《赤壁之戰》②無義,用於主語與謂語之間,表示取消句子獨立性,使原來的主謂結構成為名詞性偏正結構;如:欲勿予,即患秦兵之來。
《廉頗藺相如列傳》③無義,用於倒置的定語與中心語之間,表示定語後置的標誌,構成倒裝句;如:蚓無爪牙之力,筋骨之強。
《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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