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工作環境和居住條件明顯改善,公民素質有所提升,2020年建成小康社會不難實現。但就目前社會狀況來看還有些不文明、不和諧的成分存在。老人“碰瓷”事件、老人摔倒訛人給我們帶來了更加深刻的深思。
1月13日,六安中店鄉六舒路中石化加油站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至現場,發現老人張某橫坐在馬路邊,其駕駛的電瓶車倒在路上,老人腿部有紅腫,駕駛員張某駕駛的轎車停放在加油站南側。經了解,老人稱由於轎車司機駕駛中右轉彎不當,與其電瓶車發生刮蹭,導致自己跌倒且腿部受傷。駕駛人張某則稱自己並未有駕駛不當的行為發生,雙方及親屬就此事發生爭吵。民警穩定雙方情緒後,確定案發時間,並及時調取加油站內監控錄像展開調查。通過視頻影像資料,民警了解到,老人張某在駕駛電瓶車過程中,因自身駕駛不當以及道路濕滑原因跌倒,與轎車司機張某無關。在事實及證據麵前,老人承認了自己企圖索要錢財的目的。民警對老人批評教育後,責令其家人將其安全帶離。1月16日早晨六安開發區緯三西路一對70多歲的老夫妻一前一後散步,道路兩側都是買菜小商販,正在這時一位中年婦女推著買菜小車從前方走來時,老婦女突然歪倒在地,中年婦女急忙放下小推車並將其扶起,轉身要走,後麵的老頭將她拉住說到:“你不能走,老伴被你撞倒,要到醫院檢查,這是隻聽老婦女叫喚身上疼,”中年婦女聽到其話回應到:“你這老頭,睜眼說瞎話,明明是她自己跌倒,怎麼能說是我撞的,真沒良心。難道扶人有錯,真是的。”圍觀的人都指責老頭不說真話,老頭氣急敗壞地說到:“誰再管閑事,就讓他賠老伴到醫院看病,”後來,中年婦女自認倒黴,付給1000元才算了事。
“碰瓷”現象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演化。尤其是進入到21世紀以來,它的花樣不斷地翻新一般用“碰瓷”手法的人,均具有吸引路人駐足、與陌生人攀談的本領。這種招術的表現手法有很多,其中使用的較多的應當算是“拾金平分”, “你軋我腳了”、“你剮了我的車”、“你把我撞倒了”等等。前些年“碰瓷”事件常在大街、馬路上發生,時下已向鄉鎮和街道延伸,原因,沒有監控攝像設施,不容易找到“碰瓷”證據。更有甚者“碰瓷”已呈現團夥作案的趨勢,甚至在一些大城市出現了以此謀生的人,叫“職業碰瓷黨”。嚴重地影響社會安定和良好秩序,有這樣一個問卷調查:路遇老人扶不扶?回答:一是以前可能會扶,但是現在看了太多的報道,所以不敢去扶了,二是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還是要伸個援手的。三是可能會扶,但是應該是在有其他人的見證下吧。四是堅決不扶,怕找麻煩。
近年來,老人摔倒訛人事件頻出。大家紛紛感慨:“扶個老人的成本太高啊?”對待老人摔倒,究竟是扶還是不扶呢?真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老人摔倒訛人事件頻繁發生的背後是生活窘迫還是道德缺失?到底怎樣才能減少這樣的事情發生?頻繁出現老人訛人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道德淪喪令人心寒“贈人玫瑰,手有餘香。”中國傳統的道德觀念告訴我們:人性本善,助人為樂乃快樂之本!做好事者,理應得到肯定和讚賞。
老人“碰瓷”訛人事件的糾其原因:就要追述到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和2012年湖南省王培軍的案。這兩起案件是後來頻繁出現老人訛人、“碰瓷”的“導火索、發酵劑”。
法院根據推理進行了宣判,而且推理的邏輯是,“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去扶?”有人說,彭宇案讓國人的道德倒退了50年。執法部門不作為,管理部門不履職,致使肇事者要王培軍素賠20萬!高額賠款付不起,白白葬送一條年輕性命。以前做好事不願留名,現在做好事一定要留證據。“因為每一個摔倒的老太太都可能有一顆碰瓷的心。”那些摔倒又訛詐的,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受到整個社會的譴責。
筆者認為“無論是老人還是年輕人遇見老人摔倒的事情,一定要伸一把手幫助別人,同時還希望社會輿論要多報道相關的好人好事,弘揚互助的風氣,對於那些‘碰瓷’的老人,無論年紀有多大,都應該用法律的手段來懲罰,這樣才能讓做好事的人沒有顧慮,讓看見老人不扶的事情不再發生。”
隨著國民素質的提高以及我們對於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識的普及,相信大家都可以把老人“扶起”,讓愛心永遠根植在最需要關懷的“土壤”裏,每個人都能毫無顧及地獻出自己的愛,傳遞社會的“正能量”。
寫一篇有關碰瓷事件的作文
ZZ一篇關於碰瓷的文章,有用一定要看,比XYZ好。
前幾天去世紀聯華慶春店買東西,買好以後騎自行車準備回家,路過旁邊的一個巷子,好像叫六克巷,親眼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真是大快人心哦,很佩服這個交警叔叔。大家聽我來講一講哦。
隻見一個銀色的寶馬轎車停在巷子中間,有兩個人用手互相指著好像在吵架,旁邊還圍了好多群眾,我這個人好奇心太重,就湊過去看了看。隻見一個30多歲的男的,穿著黑色的夾克,用一隻手捧著另外一隻胳膊,嘴裏說,“我又沒有讓你賠錢,你帶我去醫院看看,沒有骨折就算了。”另外一個人好像是駕駛員,胖胖的,說“看什麼看,就輕輕碰一下,有什麼事情,你就是敲詐。”旁邊一個老年人說,“碰著這些人,算你倒黴,你賠他50塊錢算了,省的麻煩。”被撞的那個人很不服氣,說“我不要錢,你帶我去醫院看看好了,我不是為了錢。”
這時候,一個閃著警燈的二輪摩托過來了,好像有人報了警。一個年輕的警察叔叔下車走了過來,(這個交警叔叔我經常在這裏看到,)用很大的聲音說,“怎麼回事,有沒有人受傷,要不要叫120,駕駛員請出示駕駛證,”駕駛員趕快把駕駛證拿了出來,然後把事情的經過講了一遍,好像是反光鏡刮到了那個人的胳膊,不過速度很慢,應該不會受傷。被撞的那個人趕快把胳膊抬起來給交警看,說,“看,都撞腫了,還沒有事,讓他帶我到醫院檢查”交警叔叔盯著被撞的那個人看了一會,兩個人開始了一段經典的對話
“你叫什麼名字,哪裏人,身份證拿出來”。
“我是貴州人,叫張軍(音),身份證沒有帶,號碼我記得,”
“身份證放在哪裏?”
“采荷新村”
“幾幢幾單元,正好我也住在那裏”
“我忘記了”
“住的地方也會忘記”
“難道身份證沒有帶,我被撞了你們就不管了嗎,我的病就不看了嗎”
“不,一定要管的,而且我們一定要管到底的,不過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該屬於一般處理(我可能聽錯了),雙方一定要帶證件的”
'哦,你們這裏的交警這麼麻煩,算了,讓駕駛員賠我50塊錢,我自己看好了"
這時候,那個駕駛員說,算了,我賠你50塊好了,今天算我倒黴。
正當駕駛員拿出錢遞給被撞的那個人時,交警叔叔又說話了,也很經典
“不行的,現在私了已經晚了,你們已經報了警,而且有人受傷,這個事故一定要我們處理的”
駕駛員和被撞的那個人都張大了嘴,旁邊看熱鬧的人也說"他們私了就算了“
交警叔叔又說話了,和被撞的那個人又開始了一段對話,更經典的
“我現在開摩托車帶你到采荷新村把身份證拿過來,距離也不遠,然後讓駕駛員帶你到醫院去看病,好不好”
“啊,其實我的身份證忘到老家貴州了,”
“這樣子啊,那你叫你家人把身份證郵寄過來,我們再處理吧”
“哦,你們這裏的警察怎麼回事,今天算我倒黴,我也不看了,我自己回去擦點藥水算了,”
說到這裏,那個人轉身就走了,人群中都哈哈笑了起來,駕駛員趕忙說謝謝謝謝
(以上對話,不是原話,很多是我自己複述的,難免有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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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都市快報3版全文引用了這個貼子,還采訪到了當事交警:
“這位交警誰嫁了他都幸福!” 19樓網友齊讚交警
截至昨晚7點,這則帖子的點擊率有44170次,跟帖545次。大家都對交警的做法表示讚賞。
網友“kawayi1982”:爽,支持這樣的警察叔叔,要是個個都這樣,就會少很多這樣的醜惡者了。
網友“我是杭州姑娘兒”: 機智的交警!有如孫悟空的火眼金睛!
網友“fairyblithe”:哈哈,這交警牛!
網友“hzwzw”:向警察叔叔敬禮,您辛苦了,說的話也很經典。
網友“核桃王”:這位交警的工作經驗相當豐富,而且用在實際中,敬佩!
網友“q123o123”:家附近有這樣的好交警,心裏真高興~~這個巷口我天天過的,有他在,心裏踏實。
網友“七喜貓”:這位交警誰嫁了他都幸福!嗬嗬一看就知道有勇有謀,而且還不乏幽默感!
……
同時,網友還提了一些問題,比如:“對方真的出示了身份證怎麼辦”“難道車禍受傷的人都要登記身份證”?
碰瓷的人一般不帶身份證 遇到碰瓷一定要報警
事發路段,屬於下城交警大隊二中隊。昨天下午,記者把這篇帖子打印下來,帶到中隊。徐中隊長正在值班,看了帖子後,他說在印象中確實有這麼回事。於是,我們找到了當時的民警——廖建寬警官。他32歲,2005年入職。
昨晚6點左右,給廖警官電話時,他正在處理一起事故。事故處理完後,他接受了采訪。他說,這起事件是本周一或周二發生的,自稱被撞的那個人大約30歲,1.65米的個頭,說普通話,穿深色夾克。
記者:發帖人說,你盯著被撞的人看了一會兒,是不是這樣?
廖警官:我當時確實朝那個自稱被撞的人盯著看了會兒。因為在六克巷裏,我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碰瓷了,以前也被我趕跑過,這次的這個人,我不認識。
記者:為什麼判斷這是碰瓷?
廖警官:這次的事和我之前遇到的都一樣,他們(碰瓷的人)一般都找比較高檔的車下手。也是反光鏡刮了一下後,說自己胳臂腫了,要求去醫院。不過他們的胳臂確實是紅的。這次那個人是左手胳臂紅,如果讓他把右手袖子翻起來,可能也是紅的,不過我沒有讓他這麼做。
記者:為什麼堅持要被撞者出示身份證?
廖警官:我們原來碰到過幾次碰瓷,我們也和事故民警溝通、總結過,碰瓷的人一般不帶身份證的。因為所有的事故都有登記,碰瓷者登記了身份證後,我們一查就知道這個人發生了多少次同樣的事故。碰瓷的人一般都是報身份證號碼,這個號碼也肯定是別人的。
記者:帖子中提到,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該屬於一般處理(發帖人可能聽錯了),雙方一定要帶證件的。平時事故的處理是不是這樣的?
廖警官:當時我這句話是這樣講的,傷人事故,大隊要按照一般程序處理,需要事故民警處理,證件都要提供。但如果是正常的受傷事故,需要先把傷者送醫院,然後登記證件。
記者:你真的住在采荷?
廖警官:哈哈,當然不是,我對那邊比較熟悉的。
記者:帖子裏說,當時司機都要給被撞者50塊錢了,你為什麼阻止?
廖警官:當時50塊錢的說法,好像是旁人說的。當時寶馬車的駕駛員也沒有準備給錢。那位駕駛員說“別看我開的是好車,但我隻是給別人開車的”。
記者:為什麼不讓司機送被撞者去醫院?
廖警官:他們(指碰瓷人)的傷都是真的,到醫院的診斷結果都是軟組織挫傷,但醫生無法證明,這是新傷還是舊傷,是不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傷。
記者:以前有沒有趕跑過碰瓷的人?用什麼方式趕跑的?
廖警官:以前也是要他們出示身份證,他們出示不了。是2007年還是2008年發生的我已經忘記了,那次我還比較嫩,遇到個碰瓷的,他說身份證在家裏,我讓他回家取,我原地等他半小時。當時雖然知道他不會來的,但我真的等了半小時。這次我說用警車送他去拿身份證,他肯定也不會去的。
記者:網友提出,如果對方真的出示了身份證怎麼辦?
廖警官:我們會甄別身份證的真假,如果是真的,也沒有辦法。不過碰瓷者用真實身份證的話,每次事故再小我們都會登記,一查就能查到這個人發生過多少次事故,更容易判斷他是不是碰瓷。
記者:如果遇到碰瓷的人,該怎麼辦?
廖警官:一定要報警。
當事司機說 處理得非常好我非常感謝他
謝先生是當事司機,他說:“我是給公司開車的,當時開車在六克巷,速度很慢,那個碰瓷的人朝我走過來,然後用手甩一下後視鏡,說我撞到他了。
“後來交警來處理的,一定要讓他出示身份證。我和交警都說,如果真的是事故引起的受傷,登記身份證後,我們一定會處理,一分錢都不會少。後來僵持了十多分鍾後,那個人走了。這個交警處理得非常好,我也非常感謝他。”
碰瓷
清末,一些沒落的八旗子弟,手捧“名貴”瓷器,在鬧市街巷瞅機會故意讓行駛的馬車不小心“碰”他一下,手中瓷器落地摔碎,趁機討要賠償。
“碰瓷”這種行為,多被定性為敲詐勒索罪或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敲詐勒索罪最高刑為10年有期徒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最高刑為7年有期徒刑。
在今年11月2日,重慶渝中區警方成功摧毀一個采取“碰瓷”方式人為製造交通事故、騙取財物非法獲利的犯罪團夥,涉案金額達100餘萬元,3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逮捕。
11月5日,河南省鄭州市專找外地車“碰瓷”的數名被告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點為3年有期徒刑,最高直至死刑。
碰瓷作文600議論文急!!!!!!!!
你要是被碰瓷,會做些什麼?”吧裏一個置頂的貼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對呀,我要是被碰瓷,會怎麼樣呢?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說不定我被碰瓷後會嚇得哭起來呢,順著綠燈過了馬路,我突然聽到了汽車急促的刹車聲,感到了輪胎在地上摩擦出的熱浪,還有,還有在刹車聲之後的肢體倒地聲。
我循著聲音看去,隻見一輛奔馳停在十字路口中央,車後麵拖著長長的黑色車輪印,倒在離車頭還有幾米的老人,和紅綠燈上還剩二十幾秒的綠色數字。
看見這個案發現場,我腦海中反映出的第一個詞是“碰瓷”。
這時,不論走路的行人,還是等紅燈的司機,都下來像發現外星人樣圍觀在十字路口,以那輛奔馳為圓心,如潮水般一下子圍了個裏三層外三層。
我幾個月前說過的“再也不圍觀任何事”的話在今天打破了,我要看看那位司機是如何應付碰瓷的,便從人牆的外麵硬是擠到了最裏麵。
那位躺在地上的老奶奶,白色的頭發梳地十分整齊,身上的衣服幹幹淨淨,但眼睛緊閉著。
“嘿,終於讓我看見一件‘大事’了!趕緊拍下來發微博。”有的人趕緊拿出手機,拍了幾張。
“唉,估計這車主人應該挺有錢的,但被這老太一訛,肯定窮得叮當響。”有的人對車主的遭遇十分同情“咱就等著看好戲吧!”有的人在那淡定的圍觀。圍觀的人紛紛議論,說什麼的都有,但就沒人拿電話打110或120。
這時,車門開了,一位中年男子下了車,他的頭發梳得油亮,整整齊齊十分聽話地擺成那個造型,臉是很方正的,身上一件燙得有棱有角的西服,右手手腕上戴著一塊金表,腳穿一雙鋥亮的皮鞋,一看便是位成功人士。
“估計會被訛得隻剩下個內衣!”“這老太也真聰明,專訛有錢人。”旁邊人又七嘴八舌地議論開了,而那位中年男子二話不說,把那位躺在地上的老奶奶抱上車,然後調轉車頭,向東邊開去,東邊有幢高樓,隱隱約約有“醫院”兩個字。
“切,又是做秀!”“那男的也一定想搶頭條!”圍觀人又議論起來。對於男子應該做的事而表示懷疑,懷疑男子在作秀。我走出那個圈子,心裏好像明白了什麼。
很多年前,中國人被別人稱為“東亞病夫”,可現在,人們那些扭曲的思想,將整個社會也扭曲。被碰瓷後,不幫別人會被說成沒良心,幫別人會說成做秀,現在每個人都失去了信任,而每個人的心理上都得了病,又在無形中“冠上”東亞病夫。失去了信任後,人心被碰瓷了,社會也被碰瓷了……
對碰瓷社會現象看法
碰瓷原是古董行業的一句行話。意指個別不法之徒在攤位上擺弄古董時,常常別有用心地把容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擺放,專等路人不小心碰壞,他們可以借此訛詐。現在泛指一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碰瓷現象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的變化。近日網上又爆料北京東城警方破獲一起在城八區各大路口頻頻製造假交通事故、瘋狂碰瓷的惡性案件。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碰瓷者孫某,居然是一位65歲的老人。這位老者把碰瓷作為職業,樂此不疲,一幹就是八年。用極其卑劣的手段製造了近千起假交通事故,坑害了成百上千的人,獲得幾十萬元的非法收入,讀來令人心驚肉跳。
市場經濟使一些人的價值觀念發生嚴重扭曲,像孫某這樣的人,無論人們怎樣譴責他都不為過。可奇怪的是,被孫某訛詐過的人成百上千,居然沒有一個人報警,這豈不是咄咄怪事?如果被孫某訛詐過的受害者開著車排成隊,恐怕得有幾公裏長。這些人無一例外地掏出錢拱手送給孫某,又怎能不叫人感到深深的遺憾?
發生在北京城的碰瓷案件絕非個案。近兩年,網上對碰瓷案件多有報道。如廣為人知的“南京彭宇案”(即“老太碰瓷案”);“河南大學生扶起倒地老太遭遇碰瓷,”;“南京公交車司機遭遇碰瓷黨”等等。此前不久,又暴出某地政協副主席因開車參加市裏的一個會議,路上被碰瓷黨生生訛去1740元的新聞。不難看出,時有發生的碰瓷現象正在直接或間接地考驗著我們的社會,考驗著人們的社會責任感和人類良知。南京公交車司機在懷疑遭遇碰瓷後,乞求車上其他乘客為其作證,人們漠然置之。無奈,司機跪在車前,最後,總算有幾個老年乘客站了出來,司機才得以擺脫碰瓷黨的糾纏。
中國傳統文化中最優秀的部分可以穿越時空,讓我們驕傲幾千年。但毋庸諱言,傳統文化中那些消極有害的部分也在無情地捉弄和左右著我們。現如今,在是非麵前,人們往往選擇息事寧人、明哲保身、委曲求全的態度,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於是,那些碰瓷黨便恣意妄為,像在玩多米諾骨牌一樣。第一個受害者被推倒了以後,幾百上千的受害者一律跟著倒了下去。碰瓷者之所以屢屢得手,就是因為他們掌握了受害者息事寧人、花錢消災盡量擺脫自己的心理。另外,案件發生後,受害者往往擔心沒有第三者作證而底氣不足,(這種擔心不無道理,公交車司機跪求證人,就是一個很好的佐證。)這就使得碰瓷者更加有恃無恐。正因為如此,在受到碰瓷黨傷害時,人們都無一例外的選擇了妥協。
明明是在敲詐勒索,卻叫那麼多人無奈。如果大家盡量摒棄私心雜念,多一些法律知識和防範意識,在受到傷害時及時報警、並同碰瓷黨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那麼,未見得就一定會敗在碰瓷黨手中,但這需要勇氣,更需要有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前麵提到的某地政協副主席,如果能開一個敢與碰瓷黨鬥爭的先例,而不是把錢拱手交給碰瓷黨,那麼,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堅持原則敢於鬥爭的壯舉,一定會贏得人們的尊重和好評,或許能獲得一個好領導,好幹部的光榮稱號也說不一定呢。
碰瓷的實質屬於違法犯罪,嚴重的擾亂了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並使人們的價值觀念發生紊亂。有報道“某鬧市區一老太摔倒四十分鍾無人敢扶,欲幫忙者被勸小心。”“一老翁發病倒地,圍觀者眾,無人出頭,老翁大喊'是我自己摔倒的'才有人稍敢靠前。”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危機達到如此尷尬的程度,這實在是善良的人們所不願意看到的。為了維護社會穩定,營造一個祥和的社會氛圍,增強人們的社會安全感,相關部門除了應在法律層麵上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重視和加大打擊碰瓷黨的力度外,更要弘揚和伸張社會正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喚醒人們的法律意識,增強人們的自我保護能力,幫助人們重新找回自己的社會責任感。同時對於那些敢於堅持正義,與碰瓷黨進行鬥爭的人們予以保護和表彰,使整個社會形成一個巨大的合力,不給碰瓷黨以立錐之地,那麼,最終一定會消除碰瓷這一醜惡社會現象。
對碰瓷社會現象看法有哪些?
因為碰瓷層出不窮,而以“偏見”引起的禍也不少:比如“黃金周中國老人在日本碰瓷”,“大媽被玩具車撞後坐地不起”,“外國小夥扶摔到女子被訛”這些新聞事後都被證明沒有碰瓷!
1:媒體競爭白熱化,某些新聞從業人員拋棄了事情的“真實性”,拋棄了職業規範和行為準則,對事情不加以核實便匆匆發稿,胡亂表態。到頭來誤導民眾,讓公信力受損。
2:有人願意相信這樣的負麵新聞,願意對除自己之外的其他群體進行道德綁架。用汙化他人,來證明自己已經站在了道德製高點上。
3:牆頭草,人雲亦雲,相信謠言並推波助瀾。事情未明真相之前就已經開始表達憤怒。
其實也不能埋怨這些人,主因還是近年來碰瓷的老人太多~讓部分人形成了對老年群體的偏見。隻要涉及到老人,第一反應就是“碰瓷”!第二反應就是“訛人”!而這部分人其實隻要學會獨立判斷,培養自己的自主意識,便可解決問題。
現實生活中善意屢屢遭拒,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的事情聽多或者碰多了。就寒了人心,壞了風氣。那麼有的人就想了:“提高碰瓷訛人的違法成本!給他觸及靈魂的教訓!”那麼這樣做真的好嗎?是什麼促成了老人不惜以身試法,訛詐好心人?現實無需回避,社會深陷養老危機,某些老人沒有醫療保障,又不願意給兒女增加負擔,隻能豁出老臉,將金錢負擔轉嫁給陌生人。與陌生人沒有長期交往的必要,因而對陌生人做壞事最多有些負罪感,但沒什麼精神負擔。
所以,真正的根源在於政府,隻有它才具備改善社會製度的力量。如果社會的醫保、養老製度短期內沒有根本改善,那麼摔倒的老人問題就不可能立時消除,碰瓷時代還將持續。我們能做的隻是保持理解和同情。理解假摔訛人的老人!有心扶起摔倒老人的人應當得到讚許,但不扶摔倒老人的人不應受責備。所以政府做出改變才是解開問題之鎖的鑰匙。
那麼除了假摔的老人外,還有一種人----機動車碰瓷黨。這些碰瓷者的行為都有相當大的危險性。對於這些碰瓷者,相信遇見者全都是狠的咬牙切齒!因為即便能證明行人故意碰撞,道路交通安全法也隻是規定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卻沒有規定對行人的處罰。雖然法律在此確實捉襟見肘,有待完善!但遇到碰瓷的情況還是趕快撥打110報警電話,任何問題都交給警察叔叔幫你解決。我們要從法律的角度來保護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總之,防治訛人現象要靠司法力量綜合施治,通過典型判例形成正確的導向,通過媒體向社會宣示:碰瓷訛人這種行為,惡劣到一定程度,就要依法處理,絕不姑息。為懲惡揚善提供明確的法律支撐。對於事實確鑿的訛人事件,必須嚴辦。而不是批評教育,否則再好的法律法規也不過是紙老虎,難以發揮震懾與懲戒的效力。
隻要毫不含糊地依法治理,才能在複雜的社會風潮中,樹立鮮明的旗幟,形成良好的示範效應,真正變“扶不起”為“訛不得”。
求以真假碰瓷為題的作文,限800字
當下,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工作環境和居住條件明顯改善,公民素質有所提升,2020年建成小康社會不難實現。但就目前社會狀況來看還有些不文明、不和諧的成分存在。老人“碰瓷”事件、老人摔倒訛人給我們帶來了更加深刻的深思。
1月13日,六安中店鄉六舒路中石化加油站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至現場,發現老人張某橫坐在馬路邊,其駕駛的電瓶車倒在路上,老人腿部有紅腫,駕駛員張某駕駛的轎車停放在加油站南側。經了解,老人稱由於轎車司機駕駛中右轉彎不當,與其電瓶車發生刮蹭,導致自己跌倒且腿部受傷。駕駛人張某則稱自己並未有駕駛不當的行為發生,雙方及親屬就此事發生爭吵。民警穩定雙方情緒後,確定案發時間,並及時調取加油站內監控錄像展開調查。通過視頻影像資料,民警了解到,老人張某在駕駛電瓶車過程中,因自身駕駛不當以及道路濕滑原因跌倒,與轎車司機張某無關。在事實及證據麵前,老人承認了自己企圖索要錢財的目的。民警對老人批評教育後,責令其家人將其安全帶離。1月16日早晨六安開發區緯三西路一對70多歲的老夫妻一前一後散步,道路兩側都是買菜小商販,正在這時一位中年婦女推著買菜小車從前方走來時,老婦女突然歪倒在地,中年婦女急忙放下小推車並將其扶起,轉身要走,後麵的老頭將她拉住說到:“你不能走,老伴被你撞倒,要到醫院檢查,這是隻聽老婦女叫喚身上疼,”中年婦女聽到其話回應到:“你這老頭,睜眼說瞎話,明明是她自己跌倒,怎麼能說是我撞的,真沒良心。難道扶人有錯,真是的。”圍觀的人都指責老頭不說真話,老頭氣急敗壞地說到:“誰再管閑事,就讓他賠老伴到醫院看病,”後來,中年婦女自認倒黴,付給1000元才算了事。
“碰瓷”現象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演化。尤其是進入到21世紀以來,它的花樣不斷地翻新一般用“碰瓷”手法的人,均具有吸引路人駐足、與陌生人攀談的本領。這種招術的表現手法有很多,其中使用的較多的應當算是“拾金平分”, “你軋我腳了”、“你剮了我的車”、“你把我撞倒了”等等。前些年“碰瓷”事件常在大街、馬路上發生,時下已向鄉鎮和街道延伸,原因,沒有監控攝像設施,不容易找到“碰瓷”證據。更有甚者“碰瓷”已呈現團夥作案的趨勢,甚至在一些大城市出現了以此謀生的人,叫“職業碰瓷黨”。嚴重地影響社會安定和良好秩序,有這樣一個問卷調查:路遇老人扶不扶?回答:一是以前可能會扶,但是現在看了太多的報道,所以不敢去扶了,二是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還是要伸個援手的。三是可能會扶,但是應該是在有其他人的見證下吧。四是堅決不扶,怕找麻煩。
近年來,老人摔倒訛人事件頻出。大家紛紛感慨:“扶個老人的成本太高啊?”對待老人摔倒,究竟是扶還是不扶呢?真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老人摔倒訛人事件頻繁發生的背後是生活窘迫還是道德缺失?到底怎樣才能減少這樣的事情發生?頻繁出現老人訛人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道德淪喪令人心寒“贈人玫瑰,手有餘香。”中國傳統的道德觀念告訴我們:人性本善,助人為樂乃快樂之本!做好事者,理應得到肯定和讚賞。
老人“碰瓷”訛人事件的糾其原因:就要追述到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和2012年湖南省王培軍的案。這兩起案件是後來頻繁出現老人訛人、“碰瓷”的“導火索、發酵劑”。
法院根據推理進行了宣判,而且推理的邏輯是,“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去扶?”有人說,彭宇案讓國人的道德倒退了50年。執法部門不作為,管理部門不履職,致使肇事者要王培軍素賠20萬!高額賠款付不起,白白葬送一條年輕性命。以前做好事不願留名,現在做好事一定要留證據。“因為每一個摔倒的老太太都可能有一顆碰瓷的心。”那些摔倒又訛詐的,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受到整個社會的譴責。
筆者認為“無論是老人還是年輕人遇見老人摔倒的事情,一定要伸一把手幫助別人,同時還希望社會輿論要多報道相關的好人好事,弘揚互助的風氣,對於那些‘碰瓷’的老人,無論年紀有多大,都應該用法律的手段來懲罰,這樣才能讓做好事的人沒有顧慮,讓看見老人不扶的事情不再發生。”
隨著國民素質的提高以及我們對於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常識的普及,相信大家都可以把老人“扶起”,讓愛心永遠根植在最需要關懷的“土壤”裏,每個人都能毫無顧及地獻出自己的愛,傳遞社會的“正能量”。
碰瓷的社會危害?
碰瓷原是古董行業的一句行話。意指個別不法之徒在攤位上擺弄古董時,常常別有用心地把容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擺放,專等路人不小心碰壞,他們可以借此訛詐。現在泛指一些投機取巧敲詐勒索的行為。碰瓷現象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的變化。近日網上又爆料北京東城警方破獲一起在城八區各大路口頻頻製造假交通事故、瘋狂碰瓷的惡性案件。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碰瓷者孫某,居然是一位65歲的老人。這位老者把碰瓷作為職業,樂此不疲,一幹就是八年。用極其卑劣的手段製造了近千起假交通事故,坑害了成百上千的人,獲得幾十萬元的非法收入,讀來令人心驚肉跳。
市場經濟使一些人的價值觀念發生嚴重扭曲,像孫某這樣的人,無論人們怎樣譴責他都不為過。可奇怪的是,被孫某訛詐過的人成百上千,居然沒有一個人報警,這豈不是咄咄怪事?如果被孫某訛詐過的受害者開著車排成隊,恐怕得有幾公裏長。這些人無一例外地掏出錢拱手送給孫某,又怎能不叫人感到深深的遺憾?
發生在北京城的碰瓷案件絕非個案。近兩年,網上對碰瓷案件多有報道。如廣為人知的“南京彭宇案”(即“老太碰瓷案”);“河南大學生扶起倒地老太遭遇碰瓷,”;“南京公交車司機遭遇碰瓷黨”等等。此前不久,又暴出某地政協副主席因開車參加市裏的一個會議,路上被碰瓷黨生生訛去1740元的新聞。不難看出,時有發生的碰瓷現象正在直接或間接地考驗著我們的社會,考驗著人們的社會責任感和人類良知。南京公交車司機在懷疑遭遇碰瓷後,乞求車上其他乘客為其作證,人們漠然置之。無奈,司機跪在車前,最後,總算有幾個老年乘客站了出來,司機才得以擺脫碰瓷黨的糾纏。
中國傳統文化中最優秀的部分可以穿越時空,讓我們驕傲幾千年。但毋庸諱言,傳統文化中那些消極有害的部分也在無情地捉弄和左右著我們。現如今,在是非麵前,人們往往選擇息事寧人、明哲保身、委曲求全的態度,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於是,那些碰瓷黨便恣意妄為,像在玩多米諾骨牌一樣。第一個受害者被推倒了以後,幾百上千的受害者一律跟著倒了下去。碰瓷者之所以屢屢得手,就是因為他們掌握了受害者息事寧人、花錢消災盡量擺脫自己的心理。另外,案件發生後,受害者往往擔心沒有第三者作證而底氣不足,(這種擔心不無道理,公交車司機跪求證人,就是一個很好的佐證。)這就使得碰瓷者更加有恃無恐。正因為如此,在受到碰瓷黨傷害時,人們都無一例外的選擇了妥協。
明明是在敲詐勒索,卻叫那麼多人無奈。如果大家盡量摒棄私心雜念,多一些法律知識和防範意識,在受到傷害時及時報警、並同碰瓷黨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那麼,未見得就一定會敗在碰瓷黨手中,但這需要勇氣,更需要有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前麵提到的某地政協副主席,如果能開一個敢與碰瓷黨鬥爭的先例, 而不是把錢拱手交給碰瓷黨,那麼,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堅持原則敢於鬥爭的壯舉,一定會贏得人們的尊重和好評,或許能獲得一個好領導,好幹部的光榮稱號也說不一定呢。
碰瓷”其實質屬於詐騙違法犯罪的一種表現形式。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都有相關規定 。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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