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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羅伯特 《羅伯特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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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羅伯特 《羅伯特議事規則》
主席的含義更多的是指主持會議的人,是維持會議秩序,使其按照議事規則公平高效地運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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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羅伯特 《羅伯特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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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羅伯特 《羅伯特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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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羅伯特 《羅伯特議事規則》
1.僅在其他動議待決,且在會議組織沒有規定當日,或次日要舉行會議時提出,“指定後續會議時間”才屬優先。如果以任何形式受到限定,或者,一旦獲得通過,將導致沒有規定再次舉行會議的會議組織解散,則“休會”失去優先權,並成為一項主動議。“休息”僅在有其他事務待決時才優先。
2.如果對該動議的表決結果為讚成,則不能重新審議。
3.可以用以下方式提出一項修正案:(1)插入(或添加)詞語或段落;(2)刪除詞語或段落;(3)刪除某些詞語並插入其他詞語;或者(4)用一個或多個段落替換其他段落,或用同一主題的一整份決議替換。
4.當要修改的動議,或要重新審議的動議不可辯論時,該動議也不可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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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羅伯特 《羅伯特議事規則》
a-僅在其他動議待決,且在會議組織沒有規定當日,或次日要舉行會議時提出,該動議才優先。
b-如果以任何形式受到限定,或者,一旦獲得通過,將導致沒有規定再次舉行會議的會議組織解散,則該動議失去優先權,並成為一項主動議。
c-僅在有其他事務待決時才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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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羅伯特 《羅伯特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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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羅伯特 《羅伯特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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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羅伯特 《羅伯特議事規則》
對公眾集會,。,就不比對其法定人數做硬性要求,或者如通常所說的,“出席人數即構成法定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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