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形成錯誤是指
1、硬件上的原因,主要是內存條不兼容,更換內存。 2、係統或其它軟件引起的,可用下述方法處理: (1) 係統本身有問題,及時安裝官方發行的補丁,必要時重裝係統。 (2) 病毒問題,殺毒 ;殺毒軟件與其它軟件衝突,卸載有問題的軟件。 (3)。
法益關係錯誤說中的動機錯誤怎麼理解?
動機錯誤的含義:
所謂動機錯誤,是指意思表示緣由的錯誤。即表意人在其意誌形成的過程中,對其決定為某特定內容意思表示具有重要性的事實,認識不正確 。如果表意人具備了正確的觀念,那麼其作出的是另一個決定。例如:表意人出於房屋能增值的願望而作出購買某地段房屋的意思表示,但經查發現此地段並沒有能使房屋增值之可能。此表意人就發生了動機錯誤。
對於動機錯誤的界定可以追溯至薩維尼(Savigny)的“二元構成說”。認為必須將當事人形成訂立合同的意圖階段同他表達意圖的階段分開,嚴格區別“值得法律保護之表示錯誤”與“不值得法律保護之動機錯誤”。即:在意圖形成階段的錯誤是動機錯誤,沒有法律意義;反之,如果意圖形成沒有錯誤的但表達有錯誤則使表意人有權撤銷。
你好,請問下電算化會計形成性考核無紙化考試中總是出現單元格錯誤,是什麼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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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沒有輸入輸入正確嗎?電大的挺難的,可以幫到你
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製性規定的。 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由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解讀】本條是關於勞動合同無效的規定。 無效的勞動合同是指由當事人簽訂成立而國家不予承認其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無效合同卻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發生履行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勞動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有以下幾方麵的原因: (一)勞動合同因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而無效。包括: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中的一方或者雙方不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定資格的,如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一方必須是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公民,企業與未滿十六周年的未成年人訂立的勞動合同就是無效的勞動合同(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2、勞動合同的內容直接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勞動者與礦山企業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不符合《礦山案例法》的有關規定,他們所訂立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3、勞動合同因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五項確立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 法律、行政法規包含強製性規定和任意性規定。強製性規定排除了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即當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規強製性規定的適用,如果當事人約定排除了強製性規定,則構成本項規定的無效情形。這裏主要指國家製定的關於勞動者最基本勞動條件的法律法規,包括最低工資法、工作時間法、勞動安全與衛生法等。其目的是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避免傷亡事故的發生。還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本項的規定隻限於法律和行政法規,不能任意擴大範圍。實踐中存在的將違反地方行政管理規定的合同都認為無效是不妥當的。 (二)訂立勞動保同因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而無效。欺詐是指當事人一方故意製造假相或隱瞞事實真相,欺騙對方,誘使對方形成錯誤認識而與之訂立勞動合同。欺詐的種類很多,包括:1、在沒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簽訂合同。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應聘的勞動者並沒有這種資格,提供了假的資格證書;2、行為人負有義務向他方如實告知某種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的。如一家小型化工企業招聘三班倒的化工工人,所以不能用孕婦。但有的婦女來應聘,故意隱瞞其已懷孕的情況,應聘上崗後不久就提出已經懷孕不能倒班上崗。等等。采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威脅是指當事人以將要發生的損害或者以直接實施損害相威脅,一方迫使另一方處於恐怖或者其他被脅迫的狀態而簽訂勞動合同,可能涉及生命、身體、財產、名譽、自由、健康等方麵。 (三)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屬於禁止用人單位同勞動者約定的內容。這也是合同的一般原則。通常表現為,勞動合同簡單化,法定條款缺失,僅規定勞動者的義務,有的甚至規定“生老病死都與企業無關”,“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變化及勞動者的工作情況調整其工作崗位,勞動者必須服從單位的安排”等霸王條款。 實踐中出現較多的是造成勞動者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對於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給予特殊保護的,並且從整體社會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如果允許免除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人身傷害的責任,那麼就無異於縱容用人單位利用合同形式對勞動者的生命進行摧殘,這與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的憲法原則是相違背的。勞動者合同權利的放棄,如果與勞動法的維權宗旨相悖,勞動者放棄權利的行為應當受到限製。例如,目前煤礦這種高危行業用工,不經任何培訓,沒有任何技術,來了就簽勞動合同,出事故死了給點錢就完事了,而勞動者又在高工資的引誘下自願在用人單位不負責生命安全的合同上簽字,這種情況下,勞動者放棄勞動保護權的行為,即便出於自願,亦應認定無效。 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他任何部門或者個人都無權認定無效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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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圖,勾選“使用‘兼容性”視圖“。然後在一些網頁的地址欄後會出現一個類似頁麵的圖標,點擊就行。現在基本不太用的到了。
大錯成於漸,大病成於微,大患成於細,大富積於零是什麼意思
大的錯誤都是由小錯誤的慢慢積累形成的,大的病痛都是由小的病痛慢慢積累形成的,大的隱患都是由小的隱患積累形成的,大的財富都是由小的財富積累形成的。其中“漸”,“微”,“細”,“零”都是小的意思。希望對你有幫助~~
法律,民法中關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
《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1款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一)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二) 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三)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四)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五) 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但1999年公布的《合同法》對無效合同和可撤銷合同的規定,卻與民法通則的規定有很大不同,其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⑴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⑵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⑶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
其第53條又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⑴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⑵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即《合同法》沒有把主體資格不合格,以及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損害國家以外人的利益等合同置於無效,而是規定在可撤銷行為中。對於民法通則規定的屬於無效的“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行為”,《合同法》根本沒有提及,結合20世紀80年代至今中國由計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的改革,這個條文基本已經失去其意義了。
經對民法通則與合同法對無效民事行為和無效合同規定的梳理歸納,無效民事行為的類型有:
(一)行為人不具有行為能力實施的民事行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行為,因沒有意思能力,不發生法律行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法人實施行為能力範圍以外的行為,特別是違反禁止性規定的行為,也不生效力。如:
1.17歲的少年設立的遺囑無效。
2.精神病人設立的遺囑無效。
3.15歲少年放棄接受遺贈的行為無效。
4.精神病人拋棄所有權的行為無效。
5.“間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確能證明是在發病期間實施的,應當認定無效。”(《民通意見》第67條第1款)
6.“行為人在神誌不清的狀態下所實施的民事行為,應當認定為無效。”(《民通意見》第67條第2款)
7.其他行為。
(二)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為
意思的形成自由和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若在意思形成和表示過程中欠缺自由甚至完全不自由,按合同法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訂立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則應屬無效,不能依照該意思表示的內容發生效力。
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為包括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是無效行為,而《合同法》第54條規定為可撤銷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要根據具體情況。比如因欺詐、脅迫設立遺囑,設立遺囑是單方行為,因此不能適用《合同法》的規定予以撤銷,而隻能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確認為無效。
(三)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為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為,是行為人雙方共同合謀進行的,以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為目的的民事行為。比如采取惡意串通的方式(投標人與招標人惡意串通或投標人之間惡意串通)中標,中標為無效。它須具備下列條件:
1.須表示與內心不一致。即外部表示與內心意思不一致,所表示的並不是行為人的真實意思,行為人內心中存在牟取不正當利益或損害他人的意思,但是卻故意製造某種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虛假現象。例如為逃避強製執行而假裝把財產贈與相對人,事實上當事人並沒有出贈和受贈的意思。
2.須有惡意通謀。即表意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不但表意人單方麵了解自己的表示是虛偽的,而且相對人也了解這一情況。串通指他們之間有勾結,有意思聯絡。而惡意則指對於該串通是完全了解的,表意人自己了解其表示與意思的不一致,不一致是惡意造成的,而不是出於認識上的錯誤。
3.須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惡意串通的意思表示,必須具有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目的。串通人之所以惡意串通,必然有其損人利己的非法目的。
(四)偽裝行為
即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行為。是指以虛假的合法行為作表麵行為,掩蓋非法的隱蔽行為的行為。偽裝行為,它由表麵行為與掩藏行為互為表裏構成。其表麵行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無效,而隱藏行為則因為內容違法而無效。比如,簽訂虛假的租賃合同,將租金攤入成本以逃避稅收。
(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的根本屬性之一在於意思表示內容的合法性。因此,意思表示如果違法,當然不屬於民事法律行為。所謂違法行為,不僅指違反民法規範,也包括違反其他部門法的規範,同時包括違反國家政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1.違反法律。
(1)概說。違反法律,是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強製性規定,又稱為強行性規範,是任意性規範的對稱。對強行性規範,當事人必須遵守,如果違反則導致行為無效;對任意性規範,當事人可以合意排除適用。
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法律中的強製性規範、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中的強製性規範,是確認合同效力的依據,不能以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作為否定合同效力的依據。
(2)對三種具體情況的規定:
①《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製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違反國家限製經營、特許經營、禁止經營的規定,屬於違反強製性規定。
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後,在破產程序終結前經人民法院允許從事經營活動所簽合同是否有效問題的批複》(自2000年12月9日起施行)指出:“企業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破產企業應當自人民法院宣告破產裁定之日起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但經清算組允許,破產企業可以在破產程序終結之前,以清算組的名義從事與清算工作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將從事此種經營活動的情況報告人民法院。如果破產企業在此期間對外簽訂的合同,並非以清算組的名義,且與清算工作無關,應當認定為無效。”
③無效的免責條款。免責條款,是當事人在合同中確立的排除或者限製其未來責任的條款,包括格式免責條款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免責條款。
《合同法》第53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人身安全權是不可轉讓、不可放棄的權利,也是法律重點保護的權利。因此不能允許當事人以免責條款的方式事先約定免除這種責任(這種責任通常表現為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對於財產權,不允許當事人預先約定免除一方因故意或因重大過失而給對方造成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否則會給一方當事人提供濫用權利的機會。
2.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當事人為追求自己利益而訂立的合同,其履行或履行結果危害國家利益的,或者為了損害國家利益而訂立的合同都是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比如,實施結果汙染環境的合同、從事犯罪或者幫助犯罪的合同等等。損害社會利益的合同,當事人主觀上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
網頁提示:瀏覽器不支持,建議使用ie瀏覽器,ie8以上版本請使用兼容模式——我用的就是ie瀏覽器啊?
由於在整個互聯網對css沒有製定一個完備的標準,會每個瀏覽器廠家在某些細節的解釋會存在差異,因此會有部分網頁不兼容。
當遇到打開有問題的網站,可以嚐試下麵的操作:
一、添加受信任的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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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IE11瀏覽器,?點擊右上角的“工具”選項,再選擇“Internet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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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界麵的上方的“安全”選項卡,然後點擊“受信任的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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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站點”,添加該行的網站。
二、添加兼容性視圖設置
1.打開瀏覽器,?點擊右上角的“工具”選項,再選擇“兼容性視圖設置”;
2.將該行網站添加到“兼容性視圖中的網站”
3.關閉瀏覽器,重新登入。
吐餅啥意思,在足球場上?
指的是單刀保姆球(又稱空門保姆球)卻踢到立柱上或者把球踢飛了。
其他足球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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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線球:足球運動技術名詞。指使球呈弧線運行的踢球技術。足球在運行中,由於強烈旋轉,使兩側的空氣發生差異而形成。由於球呈弧線形運行,故俗稱“香蕉球”,踢弧線球時,腳擊球的部位應偏離球的重心。常用於繞過位於傳球路線中間的防守隊員,或射門中迷惑守門員,使之產生錯誤判斷。罰直接任意球時,用弧線球射門已是得分的一種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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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躍撲球:足球技術名詞。守門員的一種難度較高的接球技術。以與球同側的一腳用力蹬地,異側腿屈膝提擺,使身體躍出接球。接球後落地時,雙手按球,用前臂的側麵先著地,團身護球。因是騰身側麵躍出,增大了接球的範圍,故能接住用其他動作難以接到的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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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夫:足球比賽中承擔特定防守任務的拖後中衛之別稱。1966年第8屆世界足球錦標賽,在“固守穩攻”的戰術思想影響下,為了加強防守,於後衛線後麵安排一個隊員,其職責是隻守不攻,執行單一的補位防守任務,“打清”攻到本方球門前的球,因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