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扣除是什麼意思?
中國企業的稅負繁多,其中有兩大稅種是重中之重,流轉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實行了金稅工程,這個不必說了,想逃稅幾乎不可能的,除非你不怕死。所得稅就涉及到稅前扣除的問題。
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企業的利潤,利潤=收入-成本-各項費用,成本跟各項費用就是稅前扣除的項目,企業稅前扣除的越多,稅就交得越少,但是哪些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呢?一個企業的正常支出,如差旅費,房租,辦公費等等,可以全額稅前扣除。另外如工資,招待費雖然也是正常支出,但隻能部分稅前扣除,為了體現公平原則。打個比方,你企業效益好,工資發得多,如果全部稅前扣除,稅不是少交了?企業效益差,工資發不出或者發很少,費用就少,反而要多繳稅。
另外還有的費用雖然是實實在在發生的,卻不允許稅前扣除,比如給別人的回扣,沒有發票的支出,
因此每個企業年底要做個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把不能夠稅前扣除的費用挑出來,清算一下本年利潤,繳納所得稅。
不知道我這樣說你看懂嗎?
稅前扣除是什麼意思?
中國企業的稅負繁多,其中有兩大稅種是重中之重,流轉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實行了金稅工程,這個不必說了,想逃稅幾乎不可能的,除非你不怕死。所得稅就涉及到稅前扣除的問題。
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企業的利潤,利潤=收入-成本-各項費用,成本跟各項費用就是稅前扣除的項目,企業稅前扣除的越多,稅就交得越少,但是哪些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呢?一個企業的正常支出,如差旅費,房租,辦公費等等,可以全額稅前扣除。另外如工資,招待費雖然也是正常支出,但隻能部分稅前扣除,為了體現公平原則。打個比方,你企業效益好,工資發得多,如果全部稅前扣除,稅不是少交了?企業效益差,工資發不出或者發很少,費用就少,反而要多繳稅。
另外還有的費用雖然是實實在在發生的,卻不允許稅前扣除,比如給別人的回扣,沒有發票的支出,
因此每個企業年底要做個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把不能夠稅前扣除的費用挑出來,清算一下本年利潤,繳納所得稅。
不知道我這樣說你看懂嗎?
什麼叫稅前扣除舉例子簡單通俗點。。
稅前扣除是指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 。
例如; 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 也就是俗低法 哪個低就取哪個 例如:當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是10000元 銷售(營業)收入是1000000元
那麼稅前可扣除的就是5000元(10000*60%=6000,大於1000000*0.5%=5000,取小值)餘10000-5000=5000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要補交企業所得稅5000*25%=1250.
稅前扣除是什麼意思?難道還有稅後扣除?
稅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前可以扣除的項目。像社保部分就可以在計算個稅前扣除 。在企業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在成本費用中扣除的,就是稅前扣除項目。如:管理費用(但不包括不符合規定或超出扣除限額的部分,超出扣除部分是指稅法規定隻允許扣除一部分,如定額計稅工資,每人每月1600元,如果企業發給你1700元,那超出的100元企業在繳企業所得稅時就要做納稅調增,不允許稅前扣除)稅前扣除是指在計算所得稅時的說法.這是會計法與稅法有差異的地方:1.會計處理時,實際發生的費用開支是入了賬的; 2.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即常說的稅法上的規定)有些不允許在稅前列支的費用,就要將利潤調增.也可以說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是要交所得稅的. 總之,平時你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發生了的就入賬. 在計算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不用理它,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你將會計利潤加上這部分來計算所得稅(當然還要考慮調減項目)
稅前扣除限額是什麼意思啊?
就是一個月或是這一年所發生的費用,在企業所得說教那之前可以扣除的,就是不交稅的部分
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報表的"納稅調整增加項目明細表"裏的"稅前扣除限額"是什麼意思?這個限額是多少?
專家回答:
一、"稅前扣除限額"是按稅務規定的標準扣除的成本、費用和損失額。
二、 扣除限額標準:
1、工資支出:工資支出包括企業以各種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各類補貼、津貼、獎金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按照計稅工資扣除”,其具體標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明確,從2000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業所得稅計稅工資為月人均扣除最高限額 960元,年人均 11520元。計稅工資包括企業以各種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各類補貼、津貼、獎金、加班費等。工效掛鉤效益工資:指企業當年經過勞動部門、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批準的提取數列支後,由稅務部門年終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按工資清算政策允許扣除的工資總額和新增效益工資。
2、職工福利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標準(計稅工資總額的14%)提取的部分。
3、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標準(計稅工資總額的1.5%)計提的部分。
4、工會經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標準(計稅工資總額的2%)提取的部分。
5、利息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包括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6、業務招待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按規定支出的與生產、經營的有關業務招待費,由納稅人提供記錄或單獨經稅務機關核準準予扣除。業務招待費在下列限額內據實列人管理費用,全年銷售(營業)收入淨額在 1500萬元(含 1500萬元)以下的5‰;1500萬元以上的3‰。對代理進出口業務企業的代購代銷業務手續費收入按規定在不超過2%的比例內扣除。
7、公益救濟性捐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通過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納稅人向光華基金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和聽力基金會的捐贈,允許在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據市實扣除。納稅人向中國紅十字事業、老年服務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允許全額稅前扣除。納稅人向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營利性的公益、救濟性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納稅人向北京市文化發展基金會的捐贈,允許在應納稅所得額10%以內的部分,據實扣除。
8、提取折舊費:根據企業財務製度規定,企業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的具體規定,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折舊方法與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在開始實行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集體企業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9、無形資產攤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無形資產應當采取直線法攤銷,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企業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則攤銷;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的受益年限攤銷;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於10年。
10、廣告費: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未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部分。自2001年1月1日起,製藥、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件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 %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從事軟件開發、集成電路製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上述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企業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長型企業,經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核批準,企業在拓展市場特殊時期的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或適當提高扣除比例。
11、業務宣傳費: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未超過銷售(營業)收人5‰的部分。
12、管理費:按規定,納稅人支付給主管部門的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管理費,須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管理費彙集範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經稅務機關審核後,按批準的比例或額度在稅前予以扣除。
13、資本性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的支出屬資本性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14、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無形資產開發支出未形成資產的部分可作為支出準予扣除。
15、違法經營罰款和被罰沒財物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生產、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屬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允許扣除的項目。
16、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處以的滯納金、罰金以及除前款所稱違法經營罰款之外的各種罰款,屬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允許扣除的項目。
17、災害事故損失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參加財產保險後,因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包括意外事故損失)而由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18、非公益救濟性捐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未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和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19、非廣告性質讚助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讚助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20、 糧食類白酒廣告費:指不得在稅前扣除的糧食類白酒廣告費。
21、為其他企業貸款擔保的支出: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規定:納稅人為其他納稅人提供與本身應納稅收入無關的貸款擔保,因被擔保方還不清貸款而由該擔保納稅人承擔的本息等,不得在擔保企業稅前扣除。
22、 與收人無關的支出: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中列舉的各項支出以外的、與本企業取得收入無關的各項支出,不得在擔保企業稅前扣除。
21、收回的壞賬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按照規定提取的壞賬準備金和商品削價準備金,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稅前扣除什麼意思?
稅前扣除是指在計算所得稅時的說法.這是會計法與稅法有差異的地方:1.會計處理時,實際發生的費用開支是入了賬的; 2.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即常說的稅法上的規定)有些不允許在稅前列支的費用,就要將利潤調增.也可以說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是要交所得稅的. 總之,平時你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發生了的就入賬. 在計算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不用理它,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你將會計利潤加上這部分來計算所得稅(當然還要考慮調減項目)
稅前扣除到底是什麼意思?!!
稅前扣除是指在計算所得稅時的說法.這是會計法與稅法有差異的地方:1.會計處理時,實際發生的費用開支是入了賬的; 2.在計算繳納所得稅時(即常說的稅法上的規定)有些不允許在稅前列支的費用,就要將利潤調增.也可以說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是要交所得稅的. 總之,平時你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發生了的就入賬. 在計算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不用理它,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你將會計利潤加上這部分來計算所得稅(當然還要考慮調減項目)
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什麼意思?舉個通俗的例子
一般指的是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比如你發生的工資費用,可以全部在企業所得稅錢扣除,但是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些費用是有扣除限額的,比如廣告費,業務招待費等
企業所得稅是按照你實現的利潤總額,按照稅法規定調整相關扣除限額等情況之後的應納稅所得額征收的
所謂的稅前扣除就是,計算利潤的時候可以做為利潤(應納稅所得額)的減項
業務招待費裏60%稅前扣除什麼意思?
舉個例子:
當年發生招待費10萬元;當年的營業收入是2000萬元。
首先,計算招待費的60%:10×60%=6萬元
再計算營業收入的5‰:2000×5‰=10萬元
可以看出,6萬元<10萬元。
所以,招待費可以稅前扣除6萬元。
如果,當年營業收入是1000萬元:
1000×5‰=5萬元<6萬元
這時,隻能扣除5萬元。
也就是說,招待費的60%和營業收入的5‰,誰低按誰扣。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是什麼意思?
就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這部分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一)研發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允許再按其當年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攤銷年限不得低於10年。
例如:2011年某企業為研發一項無形資產發生的費用化的研發支出為30萬元,資本化的研發支出為50萬元,2011年及2012年會計利潤總額均為100萬元(即已經扣過費用化30萬元的研發支出),假設不考慮其他應納稅調整因素,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為10年。該項研發從2011年年初開始,2011年年底結束,並形成完整的無形資產。
費用化部分:
因發生在2011年,故在當年計入損益。
因計算利潤時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已經扣除,文件規定為支持研發可加計扣除50%,因此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調減30×50%
2011年應納稅所得額=100-(30×50%)=85萬元
資本化部分:
為方便計算,假設無形資產從2012年計提折舊,則,
無形資產當年會計攤銷額=(50÷10)=5萬元
無形資產當年稅法攤銷額=(50÷10)×150%=7.5萬元
稅法比會計多攤銷2.5萬元,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2.5萬元,
2012年應納稅所得額=100-2.5=97.5萬元
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