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丟不保碎’、‘包丟不保損’等這類意思的 是哪個快遞的潛規則?
申通也有。個人覺得每個快遞公司都會有。順豐能稍微強一點兒。
快遞公司憑什麼“保丟不保損”?
這實際上是他們的霸王條款,
不過是您當著快遞員的麵拆開以後,
物品有受損的話,可以索賠的。
快遞單上寫著保丟不保,是什麼意思
就是這個意思。。。。。。
快遞為什麼保丟,不保損壞?
對於那些易損品。快遞公司會要求發件人自己仔細包裝。因為快遞在運輸過程中的不可知因素很多。很難判別物品內部是否損壞,所以人家隻包丟不包損。
保丟不保損是快遞潛規則嗎?
寄快件丟失了有賠付,快件損壞了卻不賠付?最近,成都市民李麗(化名)就遭遇了這樣的情況。家人通過某快遞公司寄來6罐奶粉,收貨後她發現一罐奶粉的包裝破損,當她跟快遞公司協商,卻被告知快件“保丟不保損”是行業規矩,不能得到任何賠償。對此,快遞行業人士表示,在沒有投保的情況下,消費者的快件遇到損壞,由於責任劃分困難、賠償尚無統一標準等原因,消費者很難得到相應賠償。
近些年隨著電商經濟的崛起,我國快遞業發展迅速,快遞已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在郵寄貴重物品時往往會選擇保價,以期在快遞丟件或破損時獲得相應的保價賠付。然而,幾乎成為快遞業行規的“保丟不保損”條款,卻成為橫亙在廣大消費者麵前的一堵隱形權利保護高牆,令人無奈和遺憾。
問題是,真的如行業人士所言,消費者寄遞快件過程中如果不保價,出現損壞、損失等,就得按快遞業“保丟不保損”行規,消費者得不到賠償?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快遞業“保丟不保損”一說或者說格式合同,減輕了其所要承擔的責任,卻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顯失公平,因而也就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快遞業的行規不可能超越法律之上,不能取代郵政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規定。
我國《郵政法》第47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可見在郵發快遞過程中,不管消費者有沒有保價,隻要是由於快遞企業原因造成快件損失損害的,快遞企業都負有承擔損失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由此也不難看出,快遞業不管是口頭或是書麵,都不能單方麵設立不公平的服務條款,比如“保丟不保損”。也因此,快遞業的“保丟不保損”規定雖然是行業普遍規則,但同樣違法和沒有法律效力,快件運送過程中出現損失損壞,相關快遞企業一樣得負賠償責任。
同時根據我國《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司法解釋,快遞業“保丟不保損”行規都是不公平、違法和站不住腳的霸王條款,依法理應被製止和打擊。
固然,快遞丟失、損壞都是小概率事件,但快遞公司提出“保丟不保損”行規條款,在個案上的表現是消費者心有委屈,快遞公司落得輕鬆;但從深層來看,這不僅明顯損害了具體消費者利益,更大大降低了快遞業的誠信度。而在快遞業發展的大環境下,這會降低消費者對快遞業的期望,製約快遞業進一步的大發展和盈利空間。小問題連著大發展。也因此,如何確保快遞消費者快件丟失、損壞時得到科學合理及時補償,也就成為一件急迫的大事。
公平麵前無小事。快遞業的健康發展,有賴於經營者自覺,有賴於廣大消費者理性麵對依法維權,更有賴於職能部門科學管理,監管得法。麵對任何一個“潛規則”盛行的行業,隻有消費者較真,更關鍵的是相關監管部門積極作為,行業陋習、霸王條款才會鬆動瓦解和扭轉,行業服務新規定、新氣象才會生根發芽。
我是送快遞的,公司要求我們收易碎物品寫上保丟不不保損。剛開始做的
做快遞的盡量不要收易碎品,這是常識,為了賺那幾塊錢擔多大風險自己也應該知道
按照目前的快遞操作標準,中轉過程中破損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如果想發易碎品讓客戶保價,不然不要收
誰收件誰負責這很正常,不要要求別人有什麼責任感,簡單的自我保護都做不到就別做快遞了,目前整個行業都這樣
什麼快遞保損保丟?順豐保嗎?
保損保丟隻要發貨前支付保損保丟一般都會保的,SF也是保的
物流公司的監管部門是什麼?保價的物品是保丟不保損嗎?
物流公司的監管部門是工商局,至於你說的第二個問題經不起推敲,因為在寄件人寄快遞的時候有保價協議,說明了保丟不保損,雖然這是明顯的霸王條款,但是這樣的事情已經發生的大多了,沒有人管的。如果你對物流公司的服務不滿意可以去工商局投訴
快遞公司的保丟不保損的規定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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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合法的。丟了肯定會賠,隻是賠付多少的問題。這種行為稱為“潛規則”,寄出之前你還是有選擇權的,他們隻是把風險轉移到寄件人這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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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如何維權:
1.購買前
購買前應了解商品屬性,對於商品的種類、規格。性能、原材料、結構、合格證,出廠日期、消費期限、使用說明、售後服務等有關商品自身的情況以及商標、廠家、生產地、經銷者等關於商品生產經營者的情況應盡可能地了解。
2.購買中
保存購買憑證,購買商品時應盡可能要求銷售者出具發票、收據或其他書麵的證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時,能夠有效地進行索賠。買的東西約定的越詳細越好,具體根據你買的東西、尺寸、價格、交貨的時間、違約責任、規格、材質、甚至顏色,包括有的細到什麼程度,比如說產品在某一個商家,最簡單說買一個沙發,可能第一代和第二代不一樣,但是名字一樣,然後你都要寫好,是第幾代產品,或者有什麼區別號,越詳細越好,有時候顏色,比如說展廳的燈光和你家裏的燈光導致顏色不一致,越詳細越好你的東西越詳細,將來法院或者第三方支持消費者的可能性就更大。通常情況下,我們作為消費者買商品出現問題第一找商家,往往跟商家交涉的過程中,很多人是希望商家盡快解決這個問題,可能當時做了很多責任不明的表述,或者對自己不利的認可,這可能將來都導致維權的時候成為對方對你不利的東西。所以,如果你要跟商家交涉的話,最好有一些東西你聽他說,有一些東西不要下結論,還有一個,如果有電子郵件,這些都保留,還有就是找正規的賣場,他作為一個經營者也協助你。
3.購買後
自動與商家協商,當發現購買商品與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時第一時間與商家協商溝通,指出自己的購買目的與產品不符合,申請更換或者退貨。另外要合理索賠。有時候消費者的索賠超過了必要的損失,明顯超過了以後,商家就沒有回旋的餘地了。再有就是依法有序,就消費的問題而解決消費的問題,不宜采取過激的維權方式,影響自己的生活,也對社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如果是在這種情況下還不能解決問題,那就要通過其他的渠道,在跟商家沒有辦法交流的時候,找消費者協會,行政部門都是可以的。
德邦物流 保丟不保損,
保丟不保損?你運的是不是一些易碎品什麼的,象玻璃這樣的,這個才是保丟不保損,其他的都可以賠了,不過物流公司賠也是很麻煩的的事,除非你是他的大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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