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爺爺祖母寫墓誌銘 20分
一生都在水火之中慢慢燃盡了自己,望采納,卻用餘光,照亮了另一個子孫萬代。
墓誌銘簡單有力會比較好
跪求爺爺的墓誌銘
範文
公諱西漢,大庸謝家埡龔氏,祖籍江西,生於一九四七年,歿於一九九九年,享年五十二。德配孺人張氏,生於一九五四年,歿於二OO一年,享年四十七。脈生二子,長子福勝,入城務工;次子福軍,工程師。
父一生崎嶇坎坷,幼過繼其伯父,爾後退回,十二歲輟學務農,廿八立室。母一生亦甚為清苦。父母一世躬耕於窮山僻壤,讀書甚少。不學則愚,未謀世麵則寡,屢受人之欺亦不怪矣。
如此平庸,何以記之?不敬宗族何談愛國愛民族?此忠也;不齊家何以治國平天下?此義也;無父母之撫育何以成就今日之事業?此孝也。
興亡誰人定,盛衰豈無憑。於是為父母立碑於老屋崗東坡,寄望後人敬睦宗族,團結互助,成就正業,帶其功德於此前,增輝祖上,添彩宗族。龔氏後人定興也。
次子 福軍 拜撰
公元二OO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孫子給爺爺寫墓誌銘
雖然一直以來由於電視劇的宣傳,很多人誤以為李恪是唐太宗最喜歡的兒子,但就史實而言,論起唐太宗所有兒子中誰的待遇最差,李恪稱第二,沒人能比他更差。真相究竟如何,我們不妨一起來看一看史書是如何記載的。
首先根據史書的記載,李恪最遲貞觀7年便去了封地,而與李恪同齡的李泰不僅不“之國”,唐太宗甚至還想過讓其“入居武德殿”,最後還是被魏征力諫勸止。李治更是自長孫皇後去世後就一直由唐太宗親自撫養,甚至在被封為太子後,仍讓唐太宗不惜公然違反禮製也要繼續留在身邊,這便導致了褚遂良劉洎等人分別在貞觀18年、20年相繼上疏懇請皇帝不要留太子在身邊一味溺愛,放其回東宮。
其次貞觀7年李恪赴任齊州都督時,唐太宗對李恪說:“父子之情,豈不欲常相見耶?但家國事殊,須出作藩屏。”可見讓諸王之藩是因為“家國事殊”,更是為了絕諸皇子的“覬覦之心”。但這一番冠冕堂皇的話,實際上更適合身為太子同母弟的李泰而不是庶出的李恪,畢竟作為太子同母弟,李泰對儲位的威脅才是最大的。然而唐太宗在“家國事殊”麵前卻出於私心,不僅不讓李泰之藩,甚至還想讓他搬進武德殿居住;李治就更不用說了,唐太宗一直將這個兒子親自帶在身邊撫養,絕口不提之藩的事,貞觀16年甚至幹脆直接讓他上朝參政了,卻偏偏將沒什麼威脅的李恪打發到封地上去。
再者貞觀12年唐太宗給李恪寫的這封信,若隻注意到“汝方違膝下,淒戀何已,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這麼一句,自然會覺得其間是飽含了父子之情,然而此信的題目卻是《誡吳王恪書》。誡者,告誡、警告之意,齊王李祐在封地上屢屢犯錯時,唐太宗也曾寫信“誥誡之”。所以這封信也不是什麼訴說離別後的思念之情的,而是唐太宗寫信來警告李恪要老老實實地待在自己的封地,不要再胡作非為了。
而且就在唐太對李恪說“欲遺汝珍玩,恐益驕奢”——以避免李恪變得驕奢為由而不肯多給他財物,結果在麵對李承乾與李泰時,唐太宗卻又是截然相反的態度。唐太宗賞賜李泰時不僅“賜泰物萬段”,每個月給李泰的東西甚至“有逾於皇太子”,對李承乾更是幹脆直接取消了他出用庫物的限製。
至於唐太宗會如何在書信中表達自己的愛子之情,不妨看一看唐太宗出征高句麗時給李治寫的一封信,簡直堪稱是小肉麻。但是比起對李恪的嚴厲告誡,或許唐太宗給李治的這封信才更似尋常間的父子之情吧。
《兩度帖》原文:
兩度得大內書,不見奴表,耶耶忌欲恒死,少時間忽得奴手書,報娘子患,憂惶一時頓解,欲似死而更生,今日已後,但頭風發,信便即報。耶耶若少有疾患,即一一具報。今得遼東消息,錄狀送,憶奴欲死,不知何計使還,具。耶耶,敕。
譯文:
兩次收到大內送來的文書,卻還不見稚奴你的書信。爸爸我擔心的要死。剛才忽然得到稚奴你的親筆手書,說娘子生病了,我的擔心害怕頓時消失了,就好像死而複生一樣。從今以後,隻要你的頭風病發作,就立刻寫信告訴我。爸爸我如果生病,也會一一寫信告訴你。今天得到遼東(戰場)消息,抄錄一份給你。想稚奴你想得要死,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回去,要說的就這些。爸爸,敕。
最後,便是為很多人所津津樂道的唐太宗欲立吳王李恪為太子這件事了,甚至有人聲稱,如果唐太宗不喜歡李恪的話又怎麼會要立他為太子?那麼我們不妨來看一看,唐太宗為什麼會突然想到要改立李恪為太子。
貞觀17年,唐太宗立了李治後過了大半年的時間,覺得這個小兒子隻有15歲,一直養在自己的身邊沒有經過什麼曆練,作為帝國未來的繼承人還不夠強大有力,擔憂他無法很好地駕馭朝政,畢竟“國賴長君”。於是唐太宗便想到了換儲一事,而當時的李恪可以說是唯一適合的人選,因為看看除了李恪之外的其他幾位皇子:
第二子李寬,早夭
第四子李泰,奪嫡被貶
第五子李佑,貞觀十七年謀反被誅
第六子李愔,被唐太宗痛罵為禽獸不如
第七子李惲,好斂財,被有司彈劾
第八子李貞,僅比李治大一歲
第十子李慎,年紀比李治還要小
下麵更加年幼的李囂、李簡、李福等人不是早夭,就是年紀太小。在這樣的情況下,除了比李治大了近9歲的李恪,唐太宗還有別的選擇嗎?
唐太宗欲立李恪歸根究底就是因為除了李恪外,別的年長一些的皇子不是因為奪嫡被貶、被殺,就是實在是扶不起的阿鬥,李恪盡管也曾因為踩莊稼和賭博這些小事被連續貶官和削戶過多次,但除了李恪外,唐太宗已經別無選擇。
不過很顯然,唐太宗欲立李恪這個想法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而是一時衝動下的心血來潮之念。因為如果唐太宗真的考慮清楚了要改立李恪,或者是吃了秤砣鐵了心要換儲了,那麼長孫無忌是絕對沒有“密爭之”的機會的,更不可能隻憑他一家之言便一錘定音。畢竟這天下是姓李的,不是姓長孫的。貞觀十七年時的長孫無忌雖然位極正一品的司徒,但就唐朝的政府係統而言,司徒位高卻隻是個虛職。在根本沒有實權的情況下,長孫無忌又如何把持得了朝政?此時的魏征固然已死,但房玄齡李靖這些大臣仍然健在,唐太宗也正值壯年手握兵權,怎麼可能任由一個既無實權又無兵權的長孫無忌操縱朝政?
何況廢立太子是國家大事不是兒戲,唐太宗若是下定了決心要換太子,肯定會把這件事拿到朝上廷議,再不濟也要找幾個心腹大臣一起來商量商量,就像當初要立李治一樣,“與長孫無忌、房玄齡、李績等計議”,而不會隻跟最不可能讚同的長孫無忌一個人商量,甚至被長孫無忌反駁後就此立刻作罷。
而從正史中對改立李恪這件事一筆帶過的記敘來看,很明顯唐太宗隻是一時心血來潮,突然間有了這麼一個想法,然後對長孫無忌露了個口風,長孫無忌反對,唐太宗想明白了自然也就徹底打消這個念頭了。更不要說什麼長孫無忌反對立李恪是因為他不是自己的外甥,事實上真正介意李恪不是嫡子的並不是長孫無忌,而是唐太宗本人。畢竟一旦改立庶子出身的李恪,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嫡子的未來就很難有所保證了,這一點唐太宗顯然比長孫無忌更為擔心,因為當初唐太宗立李治的目的就是為了可以保全這三個心愛的兒子:
“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也。”(《舊唐書·太宗諸子列傳》)
唐太宗改立太子時,一直都是在嫡出的李泰與李治之間搖擺不定,決定立李治也是因為李治性情仁厚,就是做了皇帝也不會對自己的兩個親兄弟不利。而在這期間,唐太宗自始至終都沒有想到過還有庶出但年長的李恪可以考慮,李恪在唐太宗的心中地位究竟如何可見一斑了。因為李恪若是在唐太宗的心中還算是有些分量的話,唐太宗在改立太子的時候絕對會首先想到他,而不是等到一切都塵埃落定後又過了大半年的時間,才發現原來還有這麼一個庶長子可以考慮,而且還隻是曇花一現的想法。
至於說什麼李恪遠離京城和朝中大臣沒有交情,自然不會有人願意保舉他做太子。事實上朝中大臣的意願怎樣並不重要,關鍵仍在於唐太宗自己的態度如何。看看李治就能知道,李治這個太子可謂是唐太宗一手扶持上去的。為了冊立李治,唐太宗甚至不惜拔劍欲在大臣麵前自盡;在正式立了李治為太子後,唐太宗又傾力打造了一個強大可靠的東宮班底以輔佐太子。
“己醜,加司徒、趙國公長孫無忌太子太師,司空、梁國公房玄齡太子太傅;特進、宋國公蕭瑀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英國公李績為太子詹事,仍同中書門下三品。”(《舊唐書·太宗本紀》)
“又以左衛大將軍李大亮領右衛率,前詹事於誌寧、中書侍郎馬周為左庶子,吏部侍郎蘇勖、中書舍人高季輔為右庶子,刑部侍郎張行成為少詹事,諫議大夫褚遂良為賓客。”(《資治通鑒》)
同時,唐太宗知道李治一直久居深宮缺少曆練,便開始加強對他處理政務能力的培養,時常把他帶在自己的身邊言傳身教。
“太宗每視朝,常令在側,觀決庶政,或令參議,太宗數稱善。”(《舊唐書·高宗本紀》)
“貞觀十八年,太宗謂侍臣曰:‘古有胎教世子,朕則不暇。但近自建立太子,遇物必有誨諭。’”(《貞觀政要》)
所以唐太宗若真的有意改立李恪為太子的話,完全可以把改立李治時的舉動照搬過來,而不隻是口頭上提那麼一提,被否決後既不見有過失落後悔的時候,更不曾見對李恪這個改立未果的兒子有什麼內疚之情,甚至欲立李恪未果後沒過兩天,唐太宗就因為李治長子李忠的出生而舉行了盛大的筵席,不僅在宴會上高興地“酒酣起舞”“盡日而罷”,還一反皇孫隻能封郡王的製度,破例將李忠冊封為了親王——完全將李恪的事情拋之腦後。反觀劉邦欲立趙王如意失敗後,為戚姬母子的未來安全得不到保障愁得長籲短歎,甚至“心不樂,悲歌”,不僅特意讓周昌去做如意的相國,而且一聽說樊噲要在自己百年之後誅殺戚姬母子,當即下令要陳平等人去殺了樊噲。
而同樣提名未果的李恪不僅沒有得到唐太宗的任何保護措施,反而被唐太宗嚴厲地告誡了一通:“你若是不遵紀守法,西漢的燕王劉旦就是你的下場,就算你是我兒子我也救不了你!”雖然有人認為這是唐太宗在“保護”李恪,要他小心謹慎一些,但李恪作為親王,他的性命並不掌握在自己手裏而是掌握在皇帝手裏,光是告誡李恪自己謹言慎行是沒有用的,隻有讓未來的皇帝李治知道要善待李恪才能達到保護李恪的目的。
也正因為明白這樣的道理,所以漢高祖劉邦臨終前特地留了封手詔給太子劉盈,要他日後一定要照顧好他曾經欲立未果的趙王如意;唐太宗在立李治為太子時也反複強調過立李治的原因是為了能同時保住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三個兒子。而唐太宗既然能想到要為李承乾、李泰、李治的日後安危做打算,又為什麼沒為李恪日後的安危做出同樣的安排呢?想來李恪若是能在唐太宗的心中占據一席之地的話,又如何會遭此待遇?
至於李恪不能當上皇帝是因為具有前朝血統的說法更是無稽之談,李恪的兩朝血統並不是什麼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之事,早在南北朝時就有許多兩朝一脈的皇位繼承人,比如後趙石虎的太子石世,生母就是前趙的安定公主;比如北周閔帝宇文覺的生母就是北魏馮翊公主。就連隋煬帝楊廣的太子楊昭也是兩朝一脈——楊昭的生母蕭皇後,即西梁孝明帝蕭巋的女兒。
再說如果前朝血統真的是問題,是忌諱,那唐太宗為何在明知李恪具有隋朝血統的情況下,還想立其為太子?長孫無忌又為什麼不用這麼好的理由來反對唐太宗立李恪呢?就像唐玄宗欲立武惠妃為後,大臣首先就用武家與李唐皇室有仇為由勸阻唐玄宗,而李恪這裏卻壓根沒人提及所謂的血統這一點。所以李恪與儲位無緣,和他的生母楊妃是隋煬帝的女兒根本沒有任何的關係,而是因為李恪與楊妃均不得寵於唐太宗的緣故。
還有人因為唐太宗欲改立李恪便認為李恪是大唐的一代賢王,甚至如同某毛所說的那樣李恪就一定是英物,李治就一定是朽物,唐太宗選擇了李治作為繼承人是懵懂一時(事實上看看某毛自己選定的繼承人就知道他是什麼眼光了)。然而通觀李恪的生平,實在看不出他有什麼文功武治的政績。《舊唐書》中對李承乾的治國才能好歹還有一句“太宗居諒暗,庶政皆令聽斷,頗識大體”的介紹,對李泰至少還能知道他“少善屬文”,也的確編修了一部《括地誌》,其他庶出的皇子中,也有因為處理地方政務出色而被當地百姓稱讚的。
然而關於李恪卻隻知其有文武才,相當籠統的一句讚美之詞,至於具體有什麼雄才偉略的事跡可以展現其賢能的,史書中便再無一字了。就連李恪的“善騎射”也不過是身為關隴軍事貴族最基本的素養而已,在唐朝這個連後宮才人都能陪帝王騎射的朝代裏,李恪的“善騎射”卻根本沒有絲毫的軍功或突出的事跡可以證明。
李恪所謂的文才更是如此,就連李唐皇室成員中最常見的書法特長都毫無記載,而同樣因謀反被誅的漢王李元昌,卻能夠以書法、繪畫、射獵著稱於各部史書。
《冊府元龜》:“唐漢王元昌,高帝子,性警悟,有勇力,工騎射,頗涉文史,兼能隸書。”
《唐朝名畫錄》:“漢王元昌善畫馬,筆蹤妙絕,後無人見。畫鷹鶻、雉兔見在人間,佳手降歎矣。”
《法書要錄》:“漢王童年,自得書意。夙承羲、獻,守法不二。”
《曆代名畫記》:“天人之姿,博綜伎藝,頗得風韻。自然超舉,碣館深崇,遺跡罕見。在上品二閻之上。”
一位專研經典名著,擅長音樂,繪畫精妙,射獵如神的多才多藝的俊美皇子便栩栩如生地在後人心目挺拔起來,相比之下,李恪的才華無論是在史書還是墓誌銘上,都沒有分毫體現。
所以若隻因為唐太宗的一句“英果類己”,便斷定了李恪之賢,也著實武斷了些。畢竟唐太宗隻是覺得李治性格仁厚溫和,並沒有說他不如李恪賢能,又怎能由此草率地推斷出李恪便是大唐眾望所歸的賢王呢?
至於《舊唐書》中所說的“既名望素高,甚為物情所向”,要知道李恪作為唐高宗李治最年長的皇兄,德行比起下麵幾個弟弟也還說得過去,有聲望並不足以為奇,沒有名聲才是要值得奇怪的。畢竟唐中宗時,身為相王的唐睿宗就是“望實素高”;唐文宗的弟弟漳王李湊也是“賢而有人望”;唐太祖的曾孫李孝逸同樣是“素有名望,自是時譽益重”;唐高祖之子韓王李元嘉在則天朝受到安撫重用,不僅是因為“地尊望重”,更是為了“順物情”。
李恪被冤殺後史書中又言“以絕眾望,海內冤之”,看似評價很高,然而唐太宗在任命魏征做太子太師的時候,也曾說過“用絕天下之望”這樣的話。不僅如此,武三思在殺桓彥範等人時,是為了“絕其歸望”;王世充殺害楊侗時,也是為了“絕眾望”;武則天殺李元嘉更是為了“絕宗室之望”;源休勸朱泚剪除唐宗室的時候,同樣是為了“絕人望”。而格輔元劉晏被殺都是“海內冤之”,盧崇道父子被杖斃也是“四海冤之”,崔寧被縊殺後“中外稱其冤”,安思順兄弟被誅更是“天下冤之”,李林甫被構陷同樣是“天下以為冤”。可見所謂的“以絕眾望,海內冤之”不過是史官的慣用語罷了,究竟能有幾分分量,可以自行掂量一番。
何況當時的唐人並不覺得李恪是冤枉,睦州刺史夏侯絢的墓誌在提及永徽四年的謀反案時就明確寫道“荊吳構逆”,認為荊王李元景與吳王李恪都是大逆不道的謀反,這樣的態度與史官所說的“海內冤之”完全截然相反。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夏侯絢的身份,夏侯絢曾是蜀王李愔的長史,而李愔不是別人,正是李恪的同母弟弟,李恪謀反被殺後,李愔也因此被廢為庶人。所以按照夏侯絢這樣的身份,在提及頂頭上司的胞兄被誣陷謀反時理應是為之喊冤,而不是直言他就是“構逆”。連原本最該為李恪喊冤的人都認為李恪就是謀反,當時能有多少人認為李恪是冤枉的可想而知。
事實上李恪在大唐王朝就是一個普通的皇子,隻不過是近年來的一些電視劇與小說將曆史篡改戲說得太厲害了,以至於誤導了很大一部分觀眾,認為李恪是唐太宗最心愛的兒子唐朝最賢明的皇子。但凡願意認真讀一讀正史的,看看史書上所記載的唐太宗是如何寵愛他的三個嫡子的,就可以知道真正的唐太宗愛子應該是什麼樣子。
相比三位嫡子數不勝數的得寵事跡,僅憑唐太宗心血來潮之下的“欲立吳王恪”,以及立儲這種環境下的一句“類己”(在立太子這種情況下,不說“類己”難道要說這個兒子“不類己”?),便要妄圖證明李恪的受寵,顯然是不成立的。何況《舊唐書》中是“太宗常稱其類己”,《唐會要》記載為“太宗嚐稱其類己”,可見這裏的常是通假字,通嚐,意思是唐太宗曾經說過李恪類己,而不是經常說李恪類己——如果唐太宗經常說李恪類己卻又不給他任何保護措施,那麼此舉根本不是在愛李恪而是在害李恪。
特別是貞觀2年李恪與李泰同時受封,卻明顯受到了不同的待遇。李恪受封益州都督,封地隻有8州,李泰卻不僅是揚州大都督兼越州都督,封地更是多達22州!
且先不說單就數量而言,李泰的封地幾乎是李恪的兩倍。而李恪的封地益州,也就是今天四川一帶,在唐朝時可絕對不是什麼香餑餑,“揚一益二”的說法還得等到安史之亂以後。蜀地自古地勢天險,古時候交通又不發達,想想當初唐高祖李淵私下許諾唐太宗要改立他為太子時就曾說過,要將李建成改封在蜀地,原因就是“地既僻小易製。若不能事汝,亦易取耳”。可見蜀地在唐初時候人們的心中是怎樣一種存在了。而揚州的富庶則不必多言,更何況封地裏還包括了蘇杭一帶。
更不用說李恪受封的不過是益州都督,而不是和李泰一樣都是大都督。根據《唐會要》的記載,益州的大都督府於“貞觀二年二月二十日,去‘大’字”,直到唐高宗龍朔2年才由都督府升級為大都督府——就在李恪受封前三個月,唐太宗就將益州由大都督降級為了都督。所以貞觀二年五月李恪與李泰雖然同時受封,但是李恪隻被封為了益州都督——不僅都督府的規模遠不及李泰的大都督府,封地更是比李泰少了近三分之二。
後來李恪在貞觀11年的時候,不過是因為打獵時踩壞了莊稼,就由安州都督降職為安州刺史,還被削戶300(當時親王實封隻有800戶)。看上去封地還是在一個地方,但實際上所管轄的地方卻大大減少了,因為作為都督時,李恪可以“督安、隋、溫、沔、複五州”軍事,然而作為刺史就隻能管轄安州這一州之地。後來李恪又因為和乳母的兒子賭博,再次被罷官削戶,自此一直到貞觀23年共12年的時間裏,李恪再也沒有官複原職過。這樣的待遇除了李恪,也就隻有他那個被唐太宗斥為“不如禽獸鐵石”的胞弟李愔同樣享有了,而其他犯過遠比踩莊稼更嚴重錯誤的皇子們,也從來沒有遭受過如此嚴厲的懲罰。
唐太宗雖然貴為一國之君,但在麵對自己的愛子時,仍舊隻能如同普通人一般,尋常人家是怎麼疼愛兒子的,唐太宗就是怎麼做的。
所以李承乾就算犯下了謀逆這等殺頭大罪,唐太宗也要想方設法保住他的性命;所以李泰奪嫡失敗後,唐太宗仍舊說他是“朕之愛子,實所鍾心”,甚至被貶後不到四年的時間就又重新晉封為濮王;所以李治雖然一直和唐太宗住在一起,褚遂良、劉洎為了這事上諫過多少次,也沒見唐太宗以“家國事殊”為理由,把李治打發出宮去住。
對李承乾、李泰、李治這些愛子們寵溺至極,以至於一次又一次招來了魏征這些朝臣的上疏與進諫,偏偏對李恪這些兒子該罰的罰,該殺的殺,一個都沒手軟。就這樣,還能說李恪是唐太宗的“愛子”嗎?
一生坎坷幾浮沉爺爺的墓誌銘,應該怎麼寫?
一生坎坷不平。十五歲當鄉長,後轉入創業經營,曾創辦仁和小學;解放前被土匪搶去後虎口逃生;解放後認真改造,積極參加國家水利建設,晚年回家幫助兒女教育子孫,深受當地人好評,我們全家人都很尊敬他。
本人的名字能寫在我爺爺的墓誌銘上麼
當然能,隻是想到臧克家的一句詩:
把名字刻入石頭的,
名字比屍首爛得更早,
隻要春風吹到的地方,
到處是青青的野早。
請各位文學好的幫我寫寫我爺爺的墓誌銘,介紹在問題補充裏,萬分感謝!
孝心可嘉啊,可是墓誌不是一時半會就能寫好的除非你用一句話做墓誌。所以這裏隻有思路收不到全文的墓誌,建議在墓誌上一句話 如 讓所有後來人向你敬禮。。。。。。這句就表現了他偉大的情操和讓人尊敬了。其實這隻是一個方式,不妨你已回憶錄的方式把你爺爺的故事寫成小說,那才是與生不滅的流傳千古呢。其實不用自己寫你可以把故事賣給某個作家,就可以了
跪求爺爺的墓誌銘和墓聯!
這個讓百度的網友寫不合適,讓有一定身份地位的領導給你爺爺寫就可以了。
跪求爺爺百字墓誌銘
嚴格的來說,穆斯林是不立碑的,所以最好不要寫什麼墓誌銘。
首先,穆罕默德聖人曾經命令阿裏(第四任哈裏發):平墳,滅像。意思是:鏟平過高的墳頭,摧毀墳上的塑像及墓碑。
其次,聖人禁止穆斯林在任何事情方麵仿效多神教徒。這包括很多,其中也包括墳前立碑。
尊重你祖父生前的信仰吧。
先父X公XX,山東省商河縣沈家莊人氏,生於公元1926年,卒於公元2008年,享年八旬有三。
先父生逢動亂之時,長以苦難之中,播遷流離,備極艱辛,然剛強自礪,撫稚幼妹,雖力衰而不輟。待局勢稍定,攜家眷自商河東遷惠民,白手謀生,艱辛勤勉。克勤克己,節衣縮食,三兒四女,賴育成人。羔羊跪乳,烏雀反哺,晚景安順,盡享天倫。天不假年,耄耋沉屙,多方救治,終未見效,臘月初十,溘然辭世。
肅立墓前,無盡哀思,唯祝親魂,
複命歸真,脫凡俗之疾苦;毛提無常,享清真之幽靜。
恭書短引,聊表哀悼!
墓碑上可以刻下代去世人的名字嗎?
一般合葬墓是活人用紅字。死後入葬再塗黑。你大伯是要刻的名字要不用黑的。一般很少這麼做的。沒見過。
親人去世有什麼講究
老人去世後的風俗(鄉裏鄉親之間)
送終
生離死別”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事。老人病篤處於彌留之際,大都是情依依、意連連,思念兒女,牽掛親人。這時在家的兒女要日夜侍奉,不離左右,並要給在外的兒女捎話傳信,催其速返。兒女在接到此類電、信之後,都是歸心似箭,日夜兼程,望鄉哭奔,力爭與親人生見一麵。一時見不上,不但老人不會瞑目,就連兒女也是終生遺憾,還會被人們指為不孝。有時說來也巧,一旦兒女進門,老人就“撒手歸天”一了。因此,兒女守護著父母去世,叫做“送終”。在這個時候,老人當著眾人麵吩咐一些身後事,如“掌櫃的”誰當、事業的繼承、則產的處理、賬債的往來、對子孫為人處世的教導等等,俗叫“托家事”。對老人臨終遺言,子女要一一應允,讓老人放心,即使死後也不改其意。如果死者的所有子孫和親人守著他死去,俗以為這是難得的“善終”。老人病危,兒孫還在忙自己的活,必然會遭眾人的非議和親鄰的責罵。
人到病重沒指望的時候,男的要請舅家人來探望;女的要請娘家來問病,這在當地是必行的禮節,萬一病故,好讓他們知道人是怎樣死的。不然,人亡之後,突然去請他們督喪,他們是會借故刁難的。如果,再和舅家、娘家人有其他不愉快的事,往往是請而不到,這時,惟一的辦法就是孝子長跪在門外,叩頭回話,求得同情和諒解。舅家、娘家人提出的喪儀條件要盡量滿足。因為,當地風俗是和舅家、娘家人鬧了別扭,喪事就無法順利辦理。
穿衣
死者臨終時,親人們就要為其剃頭(男)、梳頭(女)、盥洗、整容。咽氣之前必須把壽衣(俗稱“老衣”)穿上,一則死後不好穿;二則說是人死了再穿,就意味著光著身子走了,到了陰間還是無衣。壽衣大都是及早準備好的。當地習俗,壽衣要在閏年閏月縫製,取“功德潤澤”後人之意。壽衣袖子講長,要能遮住手梢,忌諱袖短露手。否則,後輩兒孫就衣不蔽體,伸手討飯。在壽衣件數上,要穿單不穿雙,是避免凶事成雙的意思;在壽衣布料上,要穿平紋布,忌穿斜紋布,怕有一個“邪”字,後輩人搞邪門歪道;特別忌穿皮革,因為皮子是畜皮,穿了怕來世變成畜生;可以用綢子但不能用緞子,因為緞子和“斷子”諧音,不吉利;壽衣不能用紐子,隻能用布帶,因為紐子和“扭子”諧音,怕後代出“逆子”。壽衣要兩頭見棉,即有棉衣、棉褲,冬夏如此,取“以棉(眠)為安”之意。壽衣裏子多選用紅色,意味著後輩人日子過得紅紅火火。子女先父母而亡者,要在壽衣上綴個白布條,以示在陰間也要為父母製服。除了公務人員之外,現在民間老人壽衣的樣子,多數仍沿襲清朝、民國時期長袍短褂的款式,可見封建習慣的頑固性。
人剛咽氣,趕緊要把預備好的“噙口錢”放人口內,“噙口錢”也叫“口實”,是一枚銅錢或其他金屬硬幣,穿上紅線,放人死者口內後,把紅線另一段拴在壽衣布帶上,防止溜入腹內,待盛殮時揪掉紅線。
關於往死者嘴裏放“噙口錢”的事,民間有三種說法。一是把錢稱為“寶”,把錢放進死者嘴裏叫“口中含寶”,寓吉祥之意;二是說人辛勞一生,不管貽留多少,“噙口錢”是最後帶走的“落頭”;三是說人死了就變成了“鬼”,“鬼”還要投胎再脫生,再變成人,有了“噙口錢”,來世不受窮。 有的在人死之後,還要給手裏攥塊饃饃,意味著在黃泉路上有飯吃,不挨餓,來生再世也不缺口糧。
停床
當病人換上壽衣之後,就應當將其從臥室中移到堂屋正室中來,作為臨死者最後告別人世的正式場所,親人們都守候其左右,讓其安詳地離去。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壽終正寢”。
屍體停放在兩條長板凳支起的板床上,下鋪上穀草,穀草的根數跟死者的壽數相等,俗叫“隱身草”。為什麼要鋪“隱身草”?過去傳說,人死後“魂”就離開了身體,但他並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隻覺得很輕鬆,就到處遊玩。為了使他玩得愉快,暫時不讓他看到自己的遺體,就用這些穀草隱藏起來。另一種說法是,人死後兩天以內鬼魂還不讓進“陰曹地府”,在陰間也不能胡遊亂逛,又不能附體,所以要鋪上“隱身草”讓他暫時藏身。人死後,要把他的身體捋順好,使他仰麵朝天躺著,用一張輕薄的黃表紙或白紙把臉蓋上,俗叫“苫臉紙”。人死後為什麼要用紙苫臉,說法不一。一說是因為人死後臉色會變得難看,親人們一看見他的麵容,未免有些傷感或害怕,所以用“苫臉紙”遮住;一說是觀察死者是否假死,若是假死,氣出紙動,還可搶救複生;一說是遮擋塵土,防止噪音,有讓死者安息之意。隻有死人才能用紙把臉蓋上。因此,人們非常忌諱活人用紙蓋臉,怕惹來不祥。
屍體入殮前,腳脖上套根繩圈,俗叫“絆腳繩”。傳說,“停屍”期間,如果遇上打雷閃電或貓從身上跳過,死人會突然站起來,碰上什麼東西或人,就抓住死死不放手,叫做“死不丟手”,非常嚇人。所以,要用麻繩絆上,到盛殮蓋棺時再解去。
屍體停上屍床,床腳拴一隻白公雞,謂之“看喪雞”。“看喪雞”要一直拴到出殯。據說是為了防止貓、鼠、蟲豸齧屍。“看喪雞”隻能在集市上賣掉,喪家不能殺食。俗以為雞是為老人守過喪的,殺之不祥。
當地習俗隻要病人還有一絲氣,絕對是不能動哭聲的,認為哭不吉利。隻能在屍體擺放停當後,全家舉哀,放聲慟哭,用瓦盆作紙盆,燒上第一把紙,許多地方叫燒“倒頭紙”,當地俗稱“引路紙”。人們認為燒紙就是給死者送錢,好讓死者帶上“盤纏”安然上路。
喪儀以及祭奠先人要燒紙的習俗是怎樣來的?傳說,蔡倫發明了造紙術,天下轟動,名利雙收。蔡倫的嫂子見了眼紅,逼使蔡倫的哥哥蔡莫學造紙,蔡莫未得要領就背著弟弟自己造起紙來,造出的紙又黑又粗,無人來買,堆積滿屋。蔡倫的嫂子深感內疚,急火攻心突然死亡,蔡莫一氣之下,就在妻子靈前燒起紙來,燒著燒著聽見妻子在棺材裏喊:“開門,開開門!’人們打開棺蓋,蔡莫妻子坐了起來,嘴裏還叨咕說:“陽間有錢通四海,陰間用紙做買賣。不是丈夫把紙燒,誰還肯放我回來。”後來逢人便說,我死了,小鬼把我送到閻王殿,閻王讓我去受罪,在途中我丈夫燒了紙,送了錢,小鬼們就爭搶起來,他們拿到了錢,就把我從地獄中放回來了。這樣,蔡莫造的紙能在陰間當錢使的消息很快傳開,原來堆積如山的紙就被搶購一空。蔡莫知道是妻子為了賣紙,特意裝死,也沒深怪於她。由此,喪家燒紙的習俗就流傳下來,至今民間喪祭燒的還是較黑的粗糙紙,俗稱“鬥底紙”、“升底紙”。
當地喪祭燒的紙有兩種:一種是叫“燒紙”,即六七寸左右的方塊粗紙,燒前用硬幣或紙幣在紙上拓一下,俗叫“打紙”,示意過版成“錢”,俗以為紙不用錢幣拓,在陰間就不能當“錢”用;另一種叫“陰票”,過去是木版拓印的鈔票狀的“紙錢”,上有“冥國銀行”字樣,麵額仟、萬、億圓不等。燒這兩種紙,都是為了給死者送“錢”。
報喪
死者遺體停床之後,就要很快請來“陰陽”先生按死者咽氣的時辰推定“出殃’時間、來客開吊、出殯埋葬、“過七”、百日、一周年、二周年、三周年的具體日子,並把這些日辰用白紙開列出來,貼在牆上,喪祭儀禮按此如期進行。與此同時,請來“家門父子”頭麵人物在一起商議喪事怎樣辦理,請“總管”,叫“知客”,定廚師,約吹手,開始籌辦喪事。由總管統籌安排,指揮動作,事主隻是出錢出物當孝子。
喪儀諸事商定後,首先派人去舅家(男喪)或娘家(女喪)報喪,請他們來看死亡是否正常,兒女是否都在,壽材壽衣是否完備,喪儀規格是否妥當。娘、舅家人來了,孝子在門前跪齊,嚎哭迎接。他們看了死者遺容後,若無異議,喪事才能按原定計劃進行。姑家、姨家、女婿、外甥、幹親等等,則由“家門父子”中的侄男子弟分頭上門報喪,告知他們何時祭吊、何時埋葬,好讓他們如期前來吊唁。當地習俗人死後前兩日不穿白戴孝,俗稱“黑頭孝子”,第三日才“成服”。所以孝子報喪隻能隔崖或隔牆喊,不能直入其門,俗以為“黑頭孝子”進門多有“衝撞”,會給主家帶來不祥。例如,有些人家院落蜉螞很多,俗以為是“黑頭孝子衝的結果”。
“五服”以外的鄰裏鄉黨及族人,聞得噩耗後,便主動拿上香、紙前來燒紙吊唁與死者告別,謂之“送紙”,“送紙”的人多,就證明死者生前有德行,人緣好。
打墓
人死了一般都要盡快埋葬。因此,打墓是喪事中第一件要緊的事。當地人曆來特別相信“風水”、“脈氣”,認為祖先理在“藏龍臥虎”的“風水寶地”,後輩兒孫就可以升官發財,福祿並臻,人丁興旺,奕世不衰。富貴的說是“墳裏‘脈氣’好”,貧賤的說是“墳裏沒出下”,把後人的際運歸結於前人墳墓風水的好壞。所以,人們在墓址的選擇上非常慎重和認真。
人死後,由長男主孝陪同陰陽先生拿.上羅盤、戒尺、繩丈、木橛、钁頭等同到預定的墳地。根據八卦的來龍去脈、相生相克之理,參照八卦太極圖、四麵八方三十六方位,判斷善惡吉凶,選擇“風水”好的“山向”,勾畫出墓址,俗叫“勾穴地”。“勾穴地”還要兼顧後來,夫妻並埋兒子為父母“掛腳”等事宜。如果葬於祖塋(俗叫“老墳”),穴位就好定,因為原先都是測定好的,稍加校正即可。如果重造新塋,那就需要用八卦羅盤反複測看、劃線定位,同時插上五色旗子,擺上香案,敬告祖先,祭奠天地,行成瑩禮,當地把這種儀式簡稱“成塋”。解放後,墳地統一規劃,大田中的墳頭多被平毀,普遍實行了公墓製,塋地選擇的陋習已被破除,但“墓穴”請“陰陽”先生勘測定位的習俗仍在延續。
“陰陽”先生勾定了“穴位”之後,還要選擇黃道吉日才能破土動工。
過去,動土時,孝子還要燒香表、行大禮,祈神保佑,也就是為老人修陰宅的“奠基禮”。當地埋人的墓穴從構造上分兩部分:一是“明庭子”,垂直深約7.5尺至8尺左右,寬約4尺左右;二是“穿堂窯子”,在“明庭子”底部大頭一端,挖一個大小能放進棺材的土窯洞,一般高3尺多,深8尺多。過去當地土葬除了官紳,一般不用磚石。改革開放以來,群眾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修墓的規格也隨之升級。現在,“穿堂窯子”大都用磚箍,俗稱“磚箍墓”。還有些人趁老人健在時,就箍好了墓。一則為老人去世後,有備不忙;二則讓老人看一看自己歿後的“居屋”,以表兒女孝心。
當地人“打墓”還有許多講究:一是“陰陽”先生定好的穴位、釘好的木橛、劃好的開挖線,任何人不得移動或修改。二是打墓時間的長短,以靈柩在家停放時間的長短來決定。自“吉日”破土動工後,每天有人挖土,但必須在下葬前一日下午完工,不能提前,也不能拖後。如果靈柩停放時間短,很緊迫,那打墓人就得風雨不避,日夜去幹,絕不能誤了下葬時辰。三是打墓人都是親鄰相幫,一般不雇用。四是打墓人一日三餐,盡力款待。過去,每當吃飯孝子都要“以跪伴食,無命不起,直至食終”。如果時間緊迫,飯要送到墓地吃,送去的飯以食完不剩為好,萬一剩了,就地掩埋,忌諱帶回家中。現在,孝子“以跪伴食”的習俗已廢止。但是,孝子必須每天去墓地給打墓的人敬煙倒茶,磕頭示敬,吃飯時要給打墓人敬酒,這是絕不可少的禮儀。
盛殮
人死後三日內,若無特殊原因,就要把穿戴好的屍體抬進棺材裏,俗叫“盛殮”或“人殮”。“盛殮”時全體孝子參加,親鄰幫忙,必須有娘舅家人在場,或得到他們的允許,並由本族年長者主持,否則不能“盛殮”。
屍體入棺,要穩正屍位,整飾屍相,下鋪紅褥子,上蓋紅被單,也取後輩紅紅火火之意。屍體與棺壁之間,緊插用紙包裹的鬆柏鋸末、葉末或草木灰,以作固定,防止晃動。安排就緒,方可蓋棺,俗叫“合龍口”,一旦合了就再不能揭開。俗語說:“寧隔千裏遠,不隔一層板。”所以,如果“盛殮”時,娘、舅家人未到,奔喪親人未至,“龍口”就不能合,棺蓋留個縫隙,等他們看了遺體之後,才能“合龍口”。
當地死人“人殮”還有個講究,就是舉屍入棺時,要由長子(承宗人)捧頭,其他人抬屍,小心翼翼地把屍體放入棺內。由於受封建宗法思想的影響,長子“入堿”捧頭,起靈摔“紙盆”,出殯領頭“扯纖”,以至以後的祭奠抱“牌位”、燒紙、酹酒,都是長子一人的事。隻要長子在,任何人不能代替。
死者“入殮”後,孝子磕頭燒紙,痛哭舉哀。接著,請人書寫“銘族”,當地俗叫“主族”。所謂“主族”,就是在7尺長、2.5尺寬的紅綢或紅布上,寫出死者姓氏、名諱、評語等。生前有官職的還要在姓氏前加官銜,其評語叫“公評”,無官職的其評語叫“鄉評”,女的其評語叫“閨評”。下款還要把書寫人的官銜或學銜寫上,其姓名另用紅布或紅紙寫好貼上。“主旌”最好是請當地名人領銜寫,寫罷喪主必須恭謝,能請動名人,算是很有臉麵的事。“主旌”雖然寫法不一,但一般如下:
為什麼要寫“主旌”?因為死者“入殮”後,其形貌已不可見,故用以書寫死者姓名的旌幡作標誌。當地喪事有的將“主旌”掛在靈前,有的開吊日掛在庭院內,作為象征,供客憑吊,以示對死者的敬重。“主旌’在下葬時,取掉題寫者姓名,展蓋於柩上,與死者一起埋葬。
設靈堂 “靈堂”是停屍、放柩、供人們祭奠及孝子守喪的地方。在廳堂正中掛一幅能遮蔽屍床或靈柩的大帳慢,帳慢正中書一大“奠”字,帳慢前空中懸吊剪有各種圖案的條形白紙“吊簾”,上書“嚴父(慈母)養育恩似海,兒孫未報終是憾”等悼語。帳慢前擺上桌子,桌上正中靠帳慢處供奉標誌死者靈柩的靈牌或遺像,桌上擺上茶飯、點心、果品等供品,桌前沿陳列香筒、香爐等祭器,同時點上白燭。桌前糊上白紙桌裙,放著白紙包裹的土蟹,供灑酹奠酒用,還要放上“紙盆”。供孝子燒紙和來客祭奠盛紙灰。桌子兩側鋪上穀草或麥草,供孝子守喪跪臥(男左女右)。桌前至房門左右擺列“紙活”。這種“紙活”是由“紙活匠”用葦子、色紙紮糊而成,喪主掏錢購買。“紙活”的形式有:靈庭、過亭、冥兒、冥女、冥馬、仙鶴、祥鹿、鮮花、瑞草等等。還有“七星劍”、“十二件”等名堂。陳列多少根據喪家經濟狀況而取便。
房屋及庭院中大、小門上,在開吊祭奠前一日下午都要貼上白紙喪聯,當地流傳的“白事”聯語大體都是:“倚門人去三更月,泣杖兒悲五夜寒。”“守孝不知紅日落,思親常望白雲飛。”“三更月冷鵑猶泣,萬裏雲空鶴自飛。”“白馬素車愁人夢,青天碧海悵招魂。”“桃花流水杳然去,清風明月何處尋。”“悲音難挽流雲駐,哭聲相隨野鶴飛。”“三徑寒鬆含露泣,半窗殘竹帶風號。”“旌飄戶外含孝意,韻滿堂前慟悲情”等哀挽死者的套語。但要注意的是在聯語上要區別男女,否則就會鬧出笑話。
總之,在靈堂和庭院布置上要營造一種白茫茫、淒慘慘的喪事氣氛。
出子
人死後第三日早八九點鍾左右,是當地約定俗成的“出子”日辰。“出子”就是“出門告”、“出報訃(訃聞)”。當地也叫“成服”。叫“出子”是因為有顯示子孫多少的意思。“出子”是喪儀中絕不可缺、嚴肅而隆重的一環。“出報訃”的實際用意在於向社會公開宣告喪事。另有一種迷信的說法是,不“出報訃”,亡人還自不知死,出了“報訃”,亡人才知道在陽世的壽命終結。“報訃”就是把死者的生卒年月,“五服”內的子、侄、孫寫在紙上(不上女性),貼在一個長方形的木板上,放在大門外,供人們觀看和了解。寫“報訃”在民間至關重要,若是死者無子,也無既定的繼承人,“出子”時必須臨時在侄輩中選一人作為承宗子寫在“報訃”上,寫了誰,誰就有“合法”的財產繼承權。“期服”、“大功”、“小功”等項下,應寫誰,誰在前,誰在後,誰遠誰近,都要慎重對待,絕不能漏人。反之,宗族之內、孝子之間會打架鬧事,弄得喪事混亂,家族不睦。“報訃”由陰陽先生書寫,格式不盡一致,一般寫法如下:
訃聞
不孝男XXX等罪孽深重,弗自殞滅,禍延顯考X府君諱XX(女性則寫:顯妣X府X孺人)。距生於XX年XX月XX日,不幸於XX年XX月XX日因積勞成疾,在本宅壽終正寢,享年X十又X歲,不孝男XX等叩地呼天,悲痛欲絕,親視含殮,停柩在堂,尊禮成服,承嚴(慈)命茲定於X月X日開奠,X月X日X時扶靈柩安葬X處哀此訃聞。
孤(哀)子XXX泣血稽首
齊衰期服孫XXX泣血稽首
齊衰五月曾孫XXX技淚稽首
小功服侄XXX拭淚稽首
麻服侄孫XXX拭淚稽首
所謂“成服”,就是在“出子”時,全體孝子穿白戴孝(詳見第二章第五節),拄起哭喪棍(俗稱“哭棍”,即柳枝纏上牙狀的白紙條,),滿院一片白。“孝服”的縫製沒有成規,一般除了給直係的女婿、外甥、已嫁女子有縫“孝衫”(即“孝褂”)的外,其他“家門父子”中的孝子“孝服”自備,有的隻散漫鞋的白布。孝子穿上“孝服”以後,就要在靈前跪草守喪,接應來客祭奠,陪伴哭嚎致哀,一直守到出殯。孝子特別是親生子女在守喪期間,按舊禮要求,不洗臉,不剃頭,鞍著鞋,不坐凳,不吸煙,見人低頭,不食葷腥,寢苫枕塊,更不得亂開玩笑,嬉皮笑臉;女子不可塗脂抹粉。這種舊禮,現在多已廢止,但守喪致哀,乃人之常情,至今沿襲。
“出子”時,所有孝子要到齊,娘舅家人要在場,女婿、外甥及至親也要參加。吹著嗩呐,奏起鼓樂,全體孝子在靈前磕頭燒紙後,由長子懷抱“報訃”領頭,其他孝子手拄“哭棍”隨後,排成一串,哭奔大門以外,把“報訃”放在顯眼的地方,孝子跪成一片,燒紙磕頭,再返回靈前燒紙獻飯。“出子”時孝子越多,陣容越龐大就越體麵,人們借此來顯示死者兒孫滿堂,家族人多勢眾,所以,民間對“出子”的禮儀非常重視。
請主
實際上是請“陪客”,但當地人卻叫“請主”。就是在開吊祭奠的前一日下午,把“五服’之內先於死者而亡故的兄、弟或妯娌的“神靈”請回來,陪伴新故者共享祭禮。男死請“兄、弟”,女死請“妯娌”,男女不能混請。“請主”時,前有鼓樂吹打,孝子列隊跟隨。請誰,誰的長子抱其“牌位”領頭燒紙,墳頭在的在墳上燒,墳頭平了的在十字路口燒紙。吹吹打打,滿坳轉悠,也有向村鄰宣告第二天開吊祭奠的意思。“請”完回到自家大門上,早有女孝子跪成一片,嚎哭迎接,然後回到靈前,把所有“牌位”以新故者“靈牌”為中心,分左右、按長幼雁翅形擺放停當。接著磕頭燒紙、獻飯,好讓他(她)們一起“吃、喝”。
“請主”完了之後,女婿、外甥或兒子向死者獻羊,俗叫“領羊”(也有提前“領”的)。“領羊”就是把綿羯羊拉到靈前,讚禮者麵向靈堂高喊:"x x獻羊者名字),給你領羊哩!”有人便把水灌入羊耳,灌後還說:“抖毛大領。”羊受冷水刺激全身抖動,就算是死者“領了”,拉出去宰殺作席場,第二天待客。為什麼給死者“領羊”?有的說是送給死者在陰間當馬騎的;有的說是讓死者食用的;有的說是讓死者馱錢的。人們各有自己的理解,沒有什麼定論。
開吊
一般在安葬前一日,設席待客祭奠。所謂“開吊”也有公開祭奠的意思。當地俗稱“來客”或簡稱“奠”、“吊”。此日來客最多,也是喪事的高潮。
當日清晨,先由孝子跪拜燒紙,“執客”動手,在大門以外“出紙”。當地人把這種“紙”叫“大紙”,是由“紙活匠”用各種色紙(以白紙為主),鑿刻出金錢、花紋等圖案,用葦子作骨架,紮成亭台樓閣模樣,然後粘糊串連成筒狀長條形,外加紙質旗蟠飄帶,吊掛在兩丈左右的高杆上。其簡繁由喪家自定。“出紙”有揚幡招魂、招回死者靈魂享受祭奠的意思。
“出紙”畢,接著是孝子在靈前磕頭燒紙,給亡靈獻飯。獻飯時,還要把喪事中殺了豬的豬頭都獻上。來客一看祭桌上的豬頭,就會知道過喪事殺了幾口豬。
當日,親朋鄰裏陸續前來祭奠,喪家大門外設“禮桌”、“禮簿”,有人專門登記來客和禮品,俗叫“上禮”。凡有來客都鼓樂齊奏,熱情歡迎,有“知客”專職接客。客人先在“禮桌”“上禮”,再到靈前燒紙奠酒。禮品中若有“名人”題寫的匾幛之類,要在讚禮人的帶領下,樂隊前行,孝子列隊隨後前往村旁跪拜迎接,以示尊重。近年來,喪事奏樂除了嗩呐以外,又引了西洋鼓號,就顯得更加壯觀、莊重、氣派。
來客祭奠多贈“燒紙”、貢香、台蠟、紙活、禮饃、現金(俗稱“奠儀”)等;至親也有送恭旌、靈條子(布料上麵貼上悼詞)、挽聯的;還有敬獻花圈的。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改革開放以後,雖然政府提倡“厚養薄葬”,“喪事簡辦”,但隨著經濟條件的好轉,喪事規模上有所升溫,攀比之勢蔓延。許多人以喪事匾、幛多為榮。不管誰死了,生前德業如何,“行情”送禮的人們都要湊在一起,請有“職銜”的人掛名題詞,製作匾、幛以示悼念和敬意,所以,匾、幛就有了濫、俗之嫌。
來客在靈前燒紙奠酒後,就有人散給他們“孝紗”,以作佩戴。接著由總管安排,知客招呼他(她)們人席就餐。不參加第二天早上“送埋”的一般親友,飯後即可向喪主告別離去。
祭禮
喪事應當過幾天,在當地沒有定則。一是根據“陰陽”先生推算選定的埋葬吉日定;二是根據喪家的籌備情況定;三是根據時令季節定,如盛夏就得快葬。因此,喪事過四五天、七八天的都有。過去,還有因“年命”不利,不宜動土或其他原因而厝柩待葬的習俗,就是把靈柩用土蟹砌埋起來存放,等待吉日吉時再過事埋葬。
當地喪事大體分為普通事、官賓事、加祭事三種類型。普通事無主官、土官、禮賓,有少數吹手吹奏嗩呐即可。不行“點主”禮,僅跪草守靈,燒紙奠酒,接待來客祭奠而已。官賓事樂隊龐大,禮節複雜,耗費極大,惟富有人家才能辦得起。要請有功名的主官一人,土官一人,禮賓四人,著舊式袍服,戴舊式禮帽。分別有祭墓誌銘、祭大木、行家祭禮(即“三獻禮”)、“點主”禮,還有墓前“祭後土”等等儀式。每舉行一項儀式都須鼓樂齊奏,呼叫讚禮,三拜九叩,讀文祭告。過去,有些喪家還請和尚、道人誦經“打醮”,超度亡靈。加祭事(也叫“追祭”)就是過去因家貧或其他原因,覺得父母葬禮不隆,後來兒孫發了財,選擇吉日另行祭奠;或是另擇“風水”改葬、遷墳(俗稱“翻埋”)。其形式可以按普通事過,也可以按官賓事過,主要是祭奠亡靈,緬懷老人生前對本人的恩德,宣讀哀詞祭文,為死者歌功頌德,為自己揚名誇富,也叫給老人“補心”。
那麼,什麼叫“點主”?
人死了以後,兒孫們就要為他(她)們製作、書寫牌位和靈牌,牌位用於後來祭祀供奉(有的坯子是提前製作的),父母牌位(柏木)放在一個木質帶套的座子裏,俗叫“神主樓”。據說,源於《二十四孝》中“丁蘭刻水重行孝”的故事。靈牌是標誌死者靈柩,並隨靈柩一起埋葬。特別禁忌靈牌和牌位放在一處或互相見麵。
有的在牌位背麵還簡要寫上死者生卒時間和行述。當地講究的是,“牌位”上書寫亡人姓氏名諱的一行字,必須取合“生老苦病死”五字中的“生”或“老”,“神主”的“主”字一定要落在這兩個字上,“生”字最吉,“老”字次之,就是說這一行字的字數必須是6或7、11、12、16、17字,餘類推。
“點主”是官賓事中的一項儀式,其過程是這樣的:將“主官”事先安排在鄰居家中(假稱“公館”),孝子列隊由讚禮人帶領,鼓樂細吹細打,到“主官”門前樂奏三遍,“主官”出門行上路禮,事先安排人扮作“八抬大轎”狀,兩側舉著“肅靜回避”牌和芭蕉扇、四麵彩旗,鳴鑼開道,緩緩前行。作“主官”的文質彬彬、慢條斯理,孝子五步一叩,十步一拜,炮聲劈啪,鼓樂伴行,後麵有一人燒紙,一人撒五穀雜糧和“紙錢”,叫做“打散錢”。十字路口要安排一名假扮的貧苦百姓攔轎“告狀”。回到靈前,樂人三次“報鼓”;廚師用一塊紅紙包一方塊豬肉獻給“主官”叫“獻印”,“主官”均給他們賞錢。廚師領賞之後還要說:“祝老爺高升再高升!”等吉利話,然後“點主”。因為牌位上或家譜、家影上,其他字均已寫妥,隻有“神”字缺最後一豎,“主”字先不寫一點,行點“主”禮時,由“主官”用毛筆蘸上朱砂紅去完成。讚禮人拖長聲音高喊:“通一神!”“主官”便補寫“神”字一豎;接著高喊:“點一主!’,再補寫“主’,字一點,統稱“通神點主’,。“點主”後,一些人還讓“主官”給小孩印堂虱個紅點,以圖吉利。行“點主”禮的目的在於借助“官威”點化亡靈,使其在陰間有體麵、顯神通,更好地保佑後人的意思。
轉載請注明出處句子大全網 » 為爺爺祖母寫墓誌銘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