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談話函詢案件
“談話函詢”,也即針對線索反映中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發聲,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此舉對於提供線索者而言,固然是一種及時回饋、聞報即動;對於被反映的幹部而言,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其好處顯而易見。
踐行四種形態談話函詢的四問是什麼意思?
回答:
“四種形態”針對黨員幹部違紀犯錯的不同情形對症下,堅持做到無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嚴治,既不縱容小節,也不放過大錯,既不養癰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立起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立案審查四道防線,體現了對黨員幹部的。
擴展知識:
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關鍵是運用好第一種形態。談話函詢是第一種形態最基本、最有效的實現形式,也是把紀律挺在前麵的重要手段方法。近年來,湖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中央紀委要求,切實加大談話函詢力度,努力使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促進了“四種形態”有效落實。
踐行“防微杜漸,防患未然”的理念,做到應談必談。談話函詢必須堅持防微杜漸、防患未然,做到及時、常態、無遺漏。及時就是對黨員幹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第一時間發現到、指出來;常態就是對黨員幹部的咬耳扯袖、紅臉出汗要經常開展;無遺漏就是對黨員幹部該談的堅決談,該詢的必須詢,絕不放過。湖北製定出台對黨員幹部談話函詢暫行辦法,推進談話函詢工作常態化,努力實現應談必談。在基本原則上,將一般性或者較為籠統的問題線索,以及沒有進入紀律審查程序的輕微問題,全部納入談話函詢範圍,能談盡談,該詢就詢,不怕把問題談沒了,把線索詢丟了。在標準把握上,堅持“四個可以談”,即:反映的違紀問題具有一般性、比較輕微,或者經研判可能是道聽途說或主觀臆斷的;已退出現職、反映的問題時間久遠的;經初核未發現重大違紀問題,但不宜直接了結的;反映個人勤政方麵問題的,可以通過談話函詢進行處置的,以上四類納入談話函詢處置之列。在處置秩序上,做到“四個優先談”,即:初次反映且問題輕微的;反映新提任的領導幹部思想工作作風的;擬提拔使用或發展潛力較大的幹部,且反映問題比較籠統的;所處崗位或從事的工作本身矛盾突出,反映的是改革過程中容易遇到的一般性問題的,優先開展談話函詢。今年1至5月,全省談話函詢同比增長544.8%,省紀委談話函詢數量是立案數的4倍。
踐行“抓早抓小,一絲不苟”的理念,做到嚴談嚴詢。談話函詢是抓早抓小的重要手段,與執紀審查相比,形式更為溫和,方式更為靈活,但標準不能降低,要求不能鬆,效果不能打折。必須堅持把“嚴”的要求貫徹談話函詢始終,切實防止簡單化、隨意化而導致談話函詢沒能產生應有的提醒、教育和震懾效果。湖北對談話函詢工作堅持嚴肅對待、嚴密組織、嚴格標準,保證了談話函詢質量。一是嚴格環節把關。嚴把談話函詢的建議呈批、組織實施和監督審查“三道關卡”,認真研判各類問題線索,提出線索處置的初步意見,包括需要采取談話函詢方式的人員;經線索排查專題會議研究確定後,由各紀檢監察室和分管常委、副書記具體實施。二是嚴格組織審查。要求被談話函詢對象所在單位的黨組織負責人對對象所作說明材料進行審核把關、簽字背書,以增強談話函詢的嚴肅性。三是嚴格抽查核實。談話函詢結束後,各紀檢監察室認真進行審核,對其中有疑問或需要進一步了解的,按30%左右的比例進行抽查核實。經抽查核實未講清問題的,實行“二次談話”、“二次函詢”;對如實主動說清和交代問題的,進行寬大處理;對敷衍塞責、避重就輕、有意隱瞞的,嚴肅進行追究。今年5月,湖北省紀委下發部分黨員領導幹部在談話函詢中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典型案例及其教訓的通報,強化了談話函詢的震懾效應。四是嚴格處置管理。堅持做好談話函詢的後半篇文章,加強對談話函詢結果的處置管理,決不“一談了之”“一函了之”。談話函詢結束後,把具體情況通報到所在單位黨組織和組織人事部門,列入幹部個人廉政檔案,並與幹部使用、考核相結合,切實發揮出談話函詢的輻射效果。將領導幹部被談話函詢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必須作出說明的內容,並作為一個規定動作、一項工作製度固定下來。
踐行“嚴治嚴管,才是厚愛”的理念,做到治病救人。“四種形態”既彰顯鐵腕反腐、懲前毖後的堅決態度,又包含嚴管厚愛、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我們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將談話函詢作為嚴管嚴治的有力手段和重要保證,以幫助同誌為出發點和目的,督促談話函詢對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改變過去的板著麵孔談話的方法,不戴“有色眼鏡”看人,變談話為談心,把話說到心上、把事亮在明處。通過采取“一對一、麵對麵、心貼心、實打實”的談心提醒,最大程度消除一些幹部的抵觸情緒,使黨員幹部更願意敞開心扉、開誠布公,說明情況、解決問題,真正取得提醒、震懾、警示的三重效果。對問題反映不實的,在及時還原事實、澄清是非、“還幹部一個清白”的同時,還引導黨員幹部正確對待監督,養成在監督下工作和生活的習慣。今年以來,全省通過談話函詢共給338名黨員幹部澄清了是非,保護了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踐行“力度統一,統籌兼顧”的理念,做到標本兼治。“四種形態”是個有機整體,前一和後三同等重要,不能顧此失彼、畸輕畸重。不放鬆後三種形態尤其是第四種形態,不僅及時處理違紀的黨員幹部,而且堅決查處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黨員幹部,讓違紀違法者對紀律心生敬畏,才能使談話函詢更具有說服力和震懾力。我們在進行談話函詢以及抽查核實時,對有一般性錯誤但係主動交代或情節輕微的,酌情進行組織處理、誡勉談話或批評教育;發現有違紀甚至違法等更嚴重的問題,及時轉換為初核、立案等其他處置方式,涉嫌違紀的按照程序給予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在給予紀律處分後立即移送司法機關。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全省共立案22853件,共處分違紀黨員幹部24939人,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6547人,黨紀重處分和作出重大職務調整4517人,分別占被處分人數的66.35%、18.11%;查處嚴重違紀移送司法機關處理971人,占立案總人數的3.89%。“四種形態”並重並用,不僅實現了線索“零積壓”,也使更多黨員幹部受到了教育和感召,取得了減少存量、遏製腐敗增量、重塑良好政治生態的階段性目標。)
紀委談話函詢"五問"指的是什麼
擬立案類,主要是指經過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需要立案調查,追究黨紀政紀責任類的線索;
初步核實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擬進行核查的線索;
談話函詢類,主要是指對線索中反映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通過談話函詢方式進行處置,體現“抓早抓小”精神;
暫存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不具備核查的條件而暫時存放備查的線索。
了結類,主要是指反映的問題失實或無可能開展核查工作的線索。
黨內談話與函詢的區別
一、處置環節不同
“談話函詢”在問題線索處置環節根據情況可提出處置,“談話提醒”在“談話函詢”或初步核實的結束環節根據情況可提出處置。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十六條規定承辦部門應當結合問題線索所涉及地區、部門、單位總體情況,綜合分析,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進行處置。此處明確了“談話函詢”是紀檢機關對問題線索進行綜合分析後,進行線索處置時四類方式中的一種。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談話函詢工作應當在談話結束或者收到函詢回複後,根據不同情形作出相應處理,其中問題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采取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此處“談話提醒”為在“談話函詢”工作結束後根據問題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情形作出的處理。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初步核實工作結束後,核查組應當撰寫初核情況報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況、反映的主要問題、辦理依據及初核結果、存在疑點、處理建議,由核查組全體人員簽名備查。承辦部門應當綜合分析初核情況,按照擬立案審查、予以了結、談話提醒、暫存待查,或者移送有關黨組織處理等方式提出處置建議。此處指出“談話提醒”是核查組初步核實工作結束,綜合分析初核情況後提出處置建議。
二、規範要求不同
“談話函詢”在《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單設一章進行規定,通過一章內容對“談話函詢”進行嚴格規範的要求,體現出其在執紀工作中的重要性。而“談話提醒”隻是作為一種處理在《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中出現,沒有細致具體的要求。
按照《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的規定“談話函詢”的報批程序,以及談話函詢方案和相關工作預案都有明確要求。嚴密的程序避免了談話函詢的隨意性。這說明談話函詢是嚴肅的黨內監督工作,是組織行為,既不可亂用,也不可濫用。
“談話提醒”是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對談話提醒對象進行的一種教育和監督工作,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重要內容。
三、實質內涵不同
“談話函詢”——指通過談話、發函的形式對問題線索進行處置的一種方式。適用談話函詢的線索,主要是反映的問題具有一般性,查清了隻能給予輕處分或批評教育,或者反映問題不實而予以澄清的;反映問題籠統,多為道聽途說或主觀臆測,難以查證核實的線索。談話函詢,包含了談話和函詢兩種方式,區別在於談話是麵對麵的,函詢則是書麵的。談話和函詢可分別使用,也可疊加使用。談話和函詢也不是僅使用一次就完,如果談話函詢對象對反映問題的某些方麵未作出明確說明或者說明不到位,可以責令其作出補充說明。
“談話提醒”——指在黨內監督中發現黨員、幹部有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麵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接到對黨員、幹部一般性違紀問題的反映,及時對其提醒談話,將問題製止、解決在萌芽狀態,讓黨員、幹部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從兩者含義來看,“談話函詢”更注重其操作性,目的是抓早抓小、動輒則咎。“談話提醒”在推動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方麵,更注重預防性,旨在“敲響警鍾、防微杜漸”。
談話函詢,初步核實,予以了結,暫存待查是什麼意思
紀委收到了反映黨員幹部的問題線索,會怎麼處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以下簡稱《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規定,承辦部門應當結合問題線索所涉及地區、部門、單位總體情況,綜合分析,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進行處置。
作為紀檢機關處理問題線索的方式之一,“談話函詢”是什麼?在實踐中該如何操作呢?在了解這個概念之前,不妨先來看看“談話”和“函詢”各是什麼。通俗地說,“談話”就是紀檢機關針對收到的問題線索,跟被反映人談話,讓被反映人講清自己的問題。“函詢”就是針對收到的問題線索,紀檢機關給被反映人發函,請被反映人對被反映的問題給出書麵解釋。
分別對“談話”和“函詢”有了認識之後,兩個詞合起來的“談話函詢”也就不難理解了。“談話函詢”是指紀檢機關對線索中反映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通過談話或函詢方式進行處置,目的是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防止黨員幹部由小錯釀成大錯,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監督執紀問責,理應有非常嚴格的審批程序和監督製約機製。采取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要擬訂談話函詢方案和相關工作預案,按程序報批。
談話,應當由紀檢機關相關負責人或者承辦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可以由被談話人所在黨委(黨組)或者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陪同;經批準也可以委托被談話人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
函詢,應當以紀檢機關辦公廳(室)名義發函給被反映人,並抄送其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被函詢人應當在收到函件後15個工作日內寫出說明材料,由其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後發函回複。被函詢人為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應當直接回複發函紀檢機關。
時間就是速度,時間就是力量。《監督執紀工作規則》除了對執紀審查的時限有著嚴格限製,也明確規定了談話函詢工作的時限要求,應當在談話結束或者收到函詢回複後30日內辦結,由承辦部門寫出情況報告和處置意見後報批。根據不同情形作出相應處理:
(一)反映不實,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問題的,予以了結澄清;
(二)問題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采取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
(三)反映問題比較具體,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認,或者說明存在明顯問題的,應當再次談話函詢或者進行初步核實。
最後這一點挺重要,請注意:談話函詢材料應當存入個人廉政檔案。
紀委收到反映問題線索如何處理?"談話函詢"是什麼?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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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不實,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問題的,予以了結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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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采取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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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問題比較具體,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認,或者說明存在明顯問題的,應當再次談話函詢或者進行初步核實。
談話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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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話函詢”是指紀檢機關對線索中反映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通過談話或函詢方式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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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防止黨員幹部由小錯釀成大錯,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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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執紀問責,理應有非常嚴格的審批程序和監督製約機製。采取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要擬訂談話函詢方案和相關工作預案,按程序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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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需要談話函詢的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應當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必要時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
紀委收到反映問題線索如何處理?"談話函詢"是什麼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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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不實,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問題的,予以了結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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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采取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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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問題比較具體,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認,或者說明存在明顯問題的,應當再次談話函詢或者進行初步核實。
談話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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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話函詢”是指紀檢機關對線索中反映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通過談話或函詢方式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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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防止黨員幹部由小錯釀成大錯,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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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執紀問責,理應有非常嚴格的審批程序和監督製約機製。采取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要擬訂談話函詢方案和相關工作預案,按程序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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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需要談話函詢的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應當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必要時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
怎樣理解領導幹部該如何對待談話函詢 心得
對黨員領導幹部來說,要正確對待談話函詢。有問題的,要認識到這是組織給的機會,要珍惜把握這種機會,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主動承認錯誤,誠心改過悔錯。對沒問題的,要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放下包袱,輕裝前進。
“在談話函詢中,對組織的態度,考驗著黨員領導幹部的黨性。犯了錯誤後,是不是相信組織,有沒有主動承認錯誤,就是在關鍵時刻對黨性的檢驗。一時糊塗犯下錯誤,能夠幡然醒悟,及時主動交代問題,同黨交心,真心向黨懺悔,說明還有黨的觀念,還能回到正確軌道上來。
談話函詢工作應當在談話結束或者收到函詢回複後多少日內辦結
談話函詢工作應當在談話結束或者收到函詢回複後十五日內辦結
作為紀檢機關處理問題線索的方式之一,“談話函詢”是什麼?在實踐中該如何操作呢?在了解這個概念之前,不妨先來看看“談話”和“函詢”各是什麼。通俗地說,“談話”就是紀檢機關針對收到的問題線索,跟被反映人談話,讓被反映人講清自己的問題。“函詢”就是針對收到的問題線索,紀檢機關給被反映人發函,請被反映人對被反映的問題給出書麵解釋。
分別對“談話”和“函詢”有了認識之後,兩個詞合起來的“談話函詢”也就不難理解了。“談話函詢”是指紀檢機關對線索中反映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通過談話或函詢方式進行處置,目的是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防止黨員幹部由小錯釀成大錯,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監督執紀問責,理應有非常嚴格的審批程序和監督製約機製。采取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要擬訂談話函詢方案和相關工作預案,按程序報批。對需要談話函詢的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應當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必要時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
談話函詢什麼人做主談人合適
兩個人相處時間久了,你會驚訝地發現,你的眼睛有點像TA的眼睛,TA的微笑也有點像你的微笑,你在不知不覺中讓TA改掉了TA的小壞習慣,你們走路的步伐變得相似,你們說話的語氣也愈來愈像,你們愛喝同一杯飲料,你們總能猜到對方下一句話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