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國家高層讓證監會這麼搞股市的
證監會是一群無能兒。股市在一些人的惡炒下瘋狂上漲,證監會一點對策也拿不出。盡管證監會多次喊話有風險,但沒有果斷措施。等到把越來越多的股民騙進股市後,那些惡炒客已賺得滿滿的兌現離場,剩下股民在高位站崗。由於沒有主力再向上拉了,股價越來越低,特別是一些融資進場的人,當下跌到一定比例後被強製平倉賣出,平倉盤洶湧而出,進一步打壓了股價。證監會拚命叫喊不讓做空,但已遲了。因為平倉是合理合法的。而遭受重創的股民一旦失去了信心,誰還想再到股市裏來啊?國家花再多的錢也救不了。
問題的根源在製度的缺失,惡意做多和惡意做空是股災的兩大殺手,為什麼就沒有製度來限製那些惡炒的機構和遊資?
公司高管增持自己的股票都回發通告嗎,減持有也回發公告嗎
按照天朝的法律是要發的,實際上不發通告的多了去了,反正被查出來大不了補發一個唄。上市公司的高層和證監會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根本不會有什麼實質性的處罰。實際上就算在增持減持的時候同步發,也沒有什麼意義:大型機構的人常常早在打算增持減持之前就知道這個事情了。任何完善的法律都不可能堵死這個漏洞的,這個在股市裏麵叫做信息優勢。
中小企業 高層股權激勵獲得的股票,在其離開企業後是否必須賣給公司?
這個觀點不正確。
如果是已經上市的中小企業公司股權激勵得到的股票,可以在離職6個月後,通過股票市場出售或繼續持有;如果是沒有上市的中小企業,股票持有者即可繼續持有該股票,也可通過自由協商的方法,將股票轉讓給任何法人或自然人,除非在獲得股權激勵的股票之前,該公司有具體的其他約定。
如果您還是不太明白,請登錄巨潮網查看股權激勵有關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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