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的近義詞是什麼
令的近義詞有 讓 使
令的解釋:
[líng] 〔~狐〕a.古地名,在今山西省臨猗縣一帶;b.複姓。
[lǐng] 量詞,印刷用的原張平版紙五百張為一令。
[lìng]
1. 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命~。法~
“令”的近義詞是什麼?
近義詞:讓
讀音:líng
釋義:漢語漢字,量詞、京敬辭,也有讓、時令的意思。
組詞:時令、命令、號令、法令、司令、口令、指令、令堂、令尊......
造句:
*
你的話令我很難過。
*
我們現在用的是夏令時,所以慢了1個小時。
*
沒有國王的命令,士兵們不敢砍斷絞索,將那殺人犯的屍體放下來。
*
定點指令作用於字節、半字、字和雙字操作數。
*
動物們要比賽跑步了,聽到口令,拔腿就跑。瞧,他們跑的多快呀!
令近義詞是什麼
命
拚 音
mìng
部 首 口
筆 畫 8
五 行 水
五 筆 WGKB
生詞本
基本釋義 詳細釋義
1.動植物的生活能力:生~。救~。逃~。拚~。~脈。性~。相依為~。
2.迷信認為生來就注定的貧富、壽數等:天~。~相(xiàng)。~運(a.迷信指生死、貧富和一切遭遇;b.喻發展變化的趨向,如“人民一定能掌握自己的~~”)。
3.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奉~。遵~。~令。使~。
4.給予(名稱等):~名。~題。~意。
5.指派,使用:~官。
令命的近義詞是什麼
命令
[近義詞]:
吩咐
下令
飭令
敕令
號召
號令
令的反義詞是什麼?
1、令沒有反義詞。
2、釋義
令 [líng]
〔~狐〕a.古地名,在今山西省臨猗縣一帶;b.複姓。
令 [lǐng]
量詞,印刷用的原張平版紙五百張為一令。
令 [lìng]
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命~。法~。朝(zhāo)~夕改。
古代官名:縣~。~尹。尚書~。
使,使得:~人興奮。
時節:時~。節~。
美好,善:~名。~辰。~聞(好名聲)。
敬辭,用於對方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尊。~堂。~嶽。~郎。~愛。
短的詞調,散曲中不成套的曲(多用於詞調、曲調名):小~。如夢~。
3、例句
我怎樣做才能令你舒服點呢?
你快令我哭了!
“令”字的反義詞是什麼?
單獨一個“令”字是沒有反義詞的
單獨一“令”字隻是一個虛詞,無實意
要配合某些字在特定的情況下有不同的意思,當然也就有不同的反義詞
[lìng]
1.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命~。法~。朝(zhāo)~夕改。
2.古代官名:縣~。~尹。尚書~。
3.使,使得:~人興奮。
4.時節:時~。節~。
5.美好,善:~名。~辰。~聞(好名聲)。
6.敬辭,用於對方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尊。~堂。~嶽。~郎。~愛。
7.短的詞調(diào),散曲中不成套的曲(多用於詞調、曲調名):小~。如夢~。
[líng] ? ?〔~狐〕a.古地名,在今山西省臨猗縣一帶;b.複姓。
[lǐng] ? ?量詞,印刷用的原張平版紙五百張為一令。
詳細釋義:
一、官名。戰國、秦、漢時,縣的行政長官稱令。曆代相沿,宋以朝官知縣事,故稱"知某縣",而猶存"縣令"之虛稱。明、清始改以"知縣"為正式官名。曆代中央政府的高中級機關的主官也有令。秦、漢時最多,如公車司馬令、大行令、尚書令等,均係中級官中員。漢以後高級官員稱令者漸多,如中書令、尚書令(魏為三品,北魏、北齊、隋、唐均為二品)等。但後世稱令之官的總數逐漸減少,至宋已不多見。明、清隻有宗人府的主管稱宗人令、宗令。
二、印刷術語。令,500張定量相同,幅麵大小一樣的全張紙為1令,一張全張紙可折合成兩個印張,所以一令合1000個印張。
三、令:唐宋雜曲的一種體製。 詞之難於令曲,如詩之難於絕句,不過十數句,一句一字閉不得。――張炎《詞源·令曲》
令味的近義詞是什麼
濃墨重彩
責令的近義詞是什麼
近義詞:
責令 - 責成、督促
基本解釋:
責令(責令)
◎ 責令 zélìng
[order] 責成;指令完成某事
因為行為不檢而被責令回家去
令的反義詞是什麼
1、令沒有反義詞。
2、釋義
令 [líng]
〔~狐〕a.古地名,在今山西省臨猗縣一帶;b.複姓。
令 [lǐng]
量詞,印刷用的原張平版紙五百張為一令。
令 [lìng]
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命~。法~。朝(zhāo)~夕改。
古代官名:縣~。~尹。尚書~。
使,使得:~人興奮。
時節:時~。節~。
美好,善:~名。~辰。~聞(好名聲)。
敬辭,用於對方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尊。~堂。~嶽。~郎。~愛。
短的詞調,散曲中不成套的曲(多用於詞調、曲調名):小~。如夢~
“命令”的近義詞是什麼?
“命令”的近義詞是:號令?敕令?夂箢?下令?號召?驅使?吩咐
讀音:[ mìng lìng ]
反義詞:哀求?聽命?請求?央求?懇求
釋義: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指揮性和強製性的公文。它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製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必須嚴肅審慎,不能濫用,錯用。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總理、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可以發布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