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聖經講道講章
價 值 觀 的 改 變
基督講章:基督教**教會整理
禱告:主耶穌,我們感謝讚美你!你知道我們的軟弱,知道我們的敗壞,知道我們的苦難,知道我們的無能!所以你順服天父旨意,甘願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把我們從滅亡中拯救出來!親愛的主,為了你舍命的愛,我們向你感恩讚美;為了你賜予屬天的福分,我們向你感恩讚美!主啊,因著你寶血的潔淨,我們才能坦然無懼地來到父的施恩寶座前,來學習你寶貴的話語,得到你真理的澆灌!主啊,你既然救我們脫離了罪惡,就求你開我們的眼睛和心竅,讓我們的價值觀有一個徹底的翻轉;讓我們明白我們得著了耶穌基督這個至寶,世間一切的金錢、地位、名譽、享受都是可拋棄的!親愛的主,求你親自帶領和祝福下麵的時光,使我們都在你裏麵得供應、得堅固、得造就,並得到你賜予的喜樂、平安!禱告奉耶穌基督得勝的名求,阿門!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6-26節
證道:弟兄姊妹,主內平安!我們信主前,認為金錢、地位、享受是寶貴的,欺騙是“智慧”,霸道是“本事”!信主後還是這樣嗎?今天我們分享的題目是:價值觀的改變。
一個人對任何事物價值的衡量,常是看他對那件事物的認識有多少。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十六至二十六節的這段話裏,我們能看見,有的人看見一個非常大的聖殿,大部分是用金子建成的,就把這殿當作非常貴重的。有的人看見一個祭壇,和獻在其上的牛、羊、鴿子,就以祭壇為沒有價值的,而以牛、羊、鴿子為貴重的。有人照著律法,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但對律法上那更重要的事,就如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實行。有人對什麼都很小心,就連蠓蟲也都濾出來,但卻把駱駝吞下去。有人急用杯盤時,隻抹淨杯盤的外麵,杯盤的裏麵卻滿了汙穢。你可以問問一個初信的人:他如果遇到如上麵所說的那種人,應當怎樣衡量、定規他的價值?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十六至二十六節,主耶穌稱以上那些人為無知的、瞎眼的、假冒為善的。因為那些人完全不認識真實的價值,他們所有的價值觀全數是錯誤的。
一個人在還沒有信主之前,他所有的價值觀都是巔倒的。但是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必定有一種價值觀的改變:從前所認為寶貝的,現在都不寶貝了;從前所不寶貝的,現在都寶貝了。這就叫作價值觀的改觀。凡是價值的判斷沒有改變的,都不是真基督徒。
全本聖經大半都是記載關於價值觀的改變。這些價值觀的改變能夠給初信的弟兄姊妹亮光,叫他們看見一個基督人的價值觀是什麼。以下我們舉幾個例子,給弟兄姊妹看見價值觀的改變。
一、對於主耶穌的價值
首先,聖經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詩118:22)這是說到價值觀的改變。在匠人的看法裏,有這麼一塊石頭是不可用的,所以丟掉它。這就是說,在猶太首領的眼裏,基督乃是多餘的,因此就除滅他。然而另有人在建造救恩的時候,就拿這被棄的石頭,來安作房角的頭塊石頭。角石的本身,必須至少有二麵或三麵顯出光平,實際上它必須是六麵都要光平。這樣的角石竟是猶太匠人所棄絕不用的,卻是神在它救恩的建造裏所寶貴的;這兩種價值的認定,是何等的不同。因此,我們也必須把初信的弟兄姊妹,擺在一個價值觀的改變裏麵,問他從前看基督如何,今天看基督又如何。我們總要讓他們看見,從前他所認為不值錢的,現在反倒該看為值錢了。從前我們看他不可靠,今天看他可靠了。別人棄絕基督,但我們寶貝他。
二、對於十字架的道
聖經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十字架原來是那滅亡的人所藐視,並且看為愚拙的;卻是得救的人所看重,並且當作神的大能來接受的。這說出人在信主之前與信主之後,對十字架之價值的判定有何等的不同。人信主之前,看十字架是不中用的;但人信主之後,卻看十字架是神的大能,是可喜愛、可寶貝的。一個人一信主,價值觀定規立刻改變,他看十字架的救恩乃是寶貴的。
三、對於神的國和神的義與日用所需之間
馬太福音6:32-33說:“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一個人(特別是貧窮的人)信主之前,為著每天的日用之物,總是念念不忘。衣食的事,在世人之中總是最大的事,他自然也不例外;但他一信主之後,卻能轉而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我們信徒總要認識:人活在世上,沒有什麼比神的國更寶貝。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四節說,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去變賣一切所有的來買這地。這是指主發現天國的寶貝,就舍了自己和所有的,去買這寶貝。主看見天國是寶貝的,但人看不見它是寶貝的。隻有信主的人才有主的眼光,能認識天國的寶貝。
人還沒有信主以前,即使生活艱難時,得著衣食之物還算容易,因為他的生活不與神的國發生關係,他可以撒謊,可以用不義的方法來得著生活的需用。但是他信了主之後,就進入一個新的領域;若是他還為著衣食撒謊,雖然仍能得著飯碗,卻會丟了神的國與神的義。另一麵,他如果不撒謊,就他雖然能得著神的國與神的義,卻得丟掉飯碗。這應當如何揀選呢?不信的人撒謊無所謂,因為他認為衣食重要;但信的人就不是這樣,我們信的人,乃是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所以我們作為神的兒女,總要鄭重的幫助初信的人,讓他們清楚在這種景況中當如何揀選貴重的。我們要叫人清楚的認識,衣食是為著身體的;但我們的身體活著,乃是為著神的國和神的義。所以作為信主的人,我們總歸是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四、對於主與親人之間
馬太福音10:37-38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父母、妻子、兒女都是人所最愛的,也是人認為最重要的。在不與主比較時,都是人應當愛的。但是,如果我們臨到一個環境,是需要在這二者之間有揀選時,我們該如何呢?不必說,人定規是揀選寶貴的。那麼請問:那一樣是寶貴的呢?我們必須幫助弟兄姊妹認識那寶貴的。你可以問初信的人:“你揀選誰呢?”他們若不弄清楚,將來遇到試探的時候就不知所措了。帶領的責任是在我們身上。我們必須告訴初信的人說,“如果為著信主的緣故,需要與父母、妻子、兒女分開,你如何揀選呢?為著替我們受死的主,你當揀選作他的門徒,跟隨他。”親人固然是人所寶貴的,但比起我們的主,就沒得比了,我們的主乃是比親人更寶貝的。
五、對於人的靈魂與世界之間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靈魂),有什麼益處呢?”(太16:26)這裏是拿人的靈魂和全世界來比較。到底是靈魂寶貴,還是世界寶貴呢?人常常看重世界的寶貴,而不認識靈魂的寶貴。今天撒但想要人的靈魂,許多人不必它出價都願意賣,因為人不信自己的靈魂有什麼價值。路加福音十五章的浪子離家,不是人用筵席將他請去的,乃是豬的豆莢將他拉下去的,靈魂在不信的人身上,是何等的不值錢!然而主說,縱然是全世界,都不能買到人的靈魂。隻有一次撒但是出高價的,那就是當撒但把主帶到山上,指著萬國與萬國的榮華給主看,要是拜它一下,就把一切都給主。全本聖經就這麼一次,記載撒但出這極高的價,要買人的靈魂。當然撒但沒有成功。假定有這麼一次,撒但也要將全世界給一個拜它一下的人,你想這人怎麼揀選呢?這裏完全是價值觀的問題。要是舍靈魂來得世界呢,還是得靈魂而舍世界?今天撒但沒有拿全世界來和我們換靈魂,它看我們的生命不值那麼多;它隻用小利益、小便宜來引誘我們。許多神的兒女為著少納五斤大米就撒謊,可以因為五斤大米就不跟隨主的道;這就如巴蘭為利自甘墮落,咒詛神的百姓。所以我們初信的人必須要看見,誠實是比金子、比世界、比大米都值錢的。為著保守靈魂的清潔,我們是可以犧牲任何東西的。
六、對於身體與罪之間
馬太福音18:8-9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去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水火裏。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去掉;你隻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在這裏我們又看見價值的變更。一個人能夠不寶貝世界,卻不能不寶貝他的身體。約伯記二章三節、十節說,撒但頭一次試探約伯後,約伯仍然持守純正。但撒但第二次試探約伯時,乃是傷他的身體;結果後來,約伯就開始咒詛自己的生日。他失敗了。這給我們看見,人看自己的身體是極寶貝的。但在馬太福音十八章這裏,對於身體,主給了我們一個解決的辦法,就是要我們認識,若保全身體就是保全罪惡時,為了除掉罪,就寧可舍掉身體。這就是說,跌倒是比丟掉身體更為嚴重的。一個信主的人,必須改變價值,必須看清跌倒的嚴重。人沒有信主前,許多罪惡的事可以作,許多汙穢的東西可以看。但人信主以後,他的手、他的眼就要受限製。人一信了主,從起頭就要他們看見,犯罪是何等嚴重的事。砍手、剜眼不過是引喻,乃是指除去罪的痛苦,就如同砍掉手腳、剜出眼晴那樣的痛苦。一個基督徒總要看見犯罪的嚴重;基督徒對付罪,總要厲害到甚至寧可棄掉肢體的地步,好保守自己的清潔無罪。這靠我們自己是做不到的;隻有靠著主,治死我們在地上的肢體和邪情私欲,完全讓耶穌作我們的主,我們才能勝過罪惡。所以主說:你們要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麵。(西3:3)
七、對於地位
聖經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隻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仆人。”(太20:25-27)外邦人有君王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這是在不信主的人中間的事;隻是在信徒中間卻不可這樣。在信徒中間,乃是誰願為大的,就要作用人;誰願為首的,就要作仆人。這是價值觀的變更,就是對地位看法的改變。一個人沒有信主以前,乃是看作君王是有價值的,作治理的是很尊貴的。但是信了主之後,他就必須以用人為大,以仆人為首;而看作大臣、居操權的地位是可輕視的。我們是改變了地位的價值觀;我們寶貴作仆人,寶貴作用人。主所給我們的價值觀乃是:一個人服事人越多,他的地位就越高,也越大。教會中許多爭論誰為大的事,都是因為將社會的價值觀帶進教會裏。在教會中,若是人人以作仆人、作用人為大,教會中許多的難處就沒有了,教會也就會蒙福。並不是說,我們要初信的人去作仆人、作用人;這乃是說,人一得救,他的價值觀就當改變,必須情願作仆人、作用人;總要給他有清楚的認識,看見作仆人、作用人,才是為大為首。基督徒信仰的中心思想,乃是價值觀的變更。如果每個初信者,都能有這樣一種價值觀的改變,教會就有路可走了。
八、對於義的價值
聖經說:“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裏,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作你的寶銀。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神仰起臉來。你要禱告他,他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你定意要作何事,必然給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伯22:23-28)從24節以下,都是根據23節所說的。珍寶、黃金、寶銀,都與23節的不義有關。人將珍寶、黃金、寶銀丟在塵土裏,丟在溪河的石頭間,是為什麼緣故呢?乃是為了對付不義,為了要以耶和華為他的喜樂。這又是價值觀的改變。如果你站在一個試煉的關口,你是揀選珍寶、黃金、寶銀,還是揀選耶和華?這要分別出你是屬神的人,還是不屬神的人。凡屬耶和華的,定規揀選耶和華為他的喜樂。因這緣故,他就能向神仰起臉來,並且也要蒙神三樣的祝福。首先,他的禱告必蒙垂聽;但揀選珍寶、黃金、寶銀的,神就不聽他的禱告。其次,他定意要作什麼事,耶和華必給他成就,因為主耶和華喜悅他的定案與揀選。第三,亮光也必照耀他的路,在他所行的每一步上都有亮光。這就是屬神之人價值觀改變的結果。我們初信的人,都要從原有的環境中出來,從原有的價值觀中拔出來;當有環境臨到時,我們要問自己一句話:“你是如何揀選的?”大家要幫助他們揀選神的義,丟棄珍寶、黃金和寶銀。義的價值乃是遠超一切珍寶的價值。
九、對於罪中之樂與看不見的賞賜之間
希伯來書11章24-26節說出苦樂價值的改變。摩西在這裏看見另一個東西,就是所有在埃及的享樂,都是罪中之樂。他看與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乃是最寶貴的。摩西能享受罪中之樂,因為他是法老女兒的兒子,是全地上最有財有勢的人。但他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因他看為基督受的淩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對於價值的改變,他看得最清楚。任何的苦害、淩辱,他都願意受,因為他看見那不能看見之賞賜的重大。
十、對於基督的認識與世上的萬事之間
聖經說:“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7-8)在這裏我們看見,保羅改變了他的價值觀;他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現在因基督的緣故,他都當作有損的了。保羅為什麼能丟棄有益的東西,他為什麼能以屬世的一切為有損的?這乃是因為他以認識基督耶穌為至寶。他以神所立為主為王的基督為至寶,因此他丟棄萬事,並且看如糞土。這乃是標準基督徒價值的改變。我們以前認為吃喝玩樂是享受,名譽地位是榮耀;但我們現在看為糞土,因為我們得著了耶穌基督這個至寶,因著他我們成了上帝的兒女,這個地位是何等的尊貴!雖然跟隨主的道路上,有很多的艱難和危險,但有主耶穌的同在,我們還怕什麼呢?感謝神!
結論:要分別寶貴的與下賤的才能作神的口
最末了,我們引耶利米書十五章19節的話作結論,那裏的話告訴我們:“你若將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當作我(神)的口”。今天你我如果不會分別價值的問題,神就會棄而不用我們了。神要求我們能分別尊卑貴賤,好作他的口。所以我們必須認識價值觀改變的重要。求神給我們亮光,叫我們的價值觀有徹底的改變,叫我們知道如何揀選上好的福分!阿門!哈利路亞!
禱告:我的主、我的神!我們感謝讚美你!我們都是一群不配的人,都是悖逆的罪人!但你沒有丟棄我們、撇下我們,還把我們當作寶貝,讓我們成為你的兒女!主啊!你的恩典是何等的長闊高深,我們用千言萬語都述說不了對你的感恩和讚美。今天,通過分享你的寶貴話語,讓我們認識了這個世界的汙穢、罪惡,認識了自己的渺小、可恨!主你對我們說:你們不屬於這個世界,正如我不屬這個世界一樣!主啊,求你時刻與我們同在,保守我們常在耶穌基督裏得供應、得滿足;讓我們不再看重這世上的名譽、地位、得失,而將耶穌作為至寶藏在我們的心裏;哪怕骨肉分離、失掉生命,也在所不惜!主啊,我們現在活著,不再是我們自己,乃是你在我們裏麵活著;我們現在活著,是為了傳福音,為了讓更多的人得著你這個寶貝,和我們一樣得著你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恩!親愛的阿爸父,求你祝福你在地上的兒女,也願你在兒女的身上得著你當得的榮耀!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願你的國降臨!謝謝主,聽我們的禱告,奉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門!
基督教講章流奶與蜜之地
抄襲講章不是不可以,但這種話題的講章,還是自己體悟的更能感動人。
流奶與蜜之地,是比喻一種境界,就是讀經時的甜美的感覺、領受靈糧後的飽滿感;並且,每天都會有渴慕感和領受聖道後的喜悅的甜蜜感、飽足感、收獲感,帶來每天生命長進。
有這種生命境界的人稱為迦南之境。因聖靈的工作,結出聖靈的果子來。
〖太15·22-28〗“…… 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啐渣兒……”
方舟子將該經文中的 ”狗“ 理解為異邦人,這樣理解對不對呢?看看另一處經文,就知道了:
(太7:6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可見,狗是指攻擊聖經的人!豬,是指不能領會並踐踏——按正義分解了的神的話的一類人。
迦南人
《聖經》最早出現“迦南”一詞,在創9:18“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
迦南為什麼被咒詛?咒詛是什麼?聖經詳細描寫了迦南被詛咒的經過,這樣寫的目的是什麼?
【創9:19-27】“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仆。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裏,又願迦南作他的奴仆”。
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了父親挪亞(與神同行,比喻天上來的真道)的真容,就告訴了弟兄,弟兄卻遮蓋,且悖逆地對待真道。 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生氣了。(小兒子是雅弗,含是二兒子)
(以往人們對“咒詛”的理解,都以為是邪惡力量的作為。但是,在聖經裏多處出現了“咒詛”這個詞,難道神的作為是邪惡的嗎?肯定不是!因此,咒詛一詞必然另有含義;在聖經中,咒詛一詞是“定格”、“定意”、“計劃”、“預判”、“ 怒罵”等的意思。這是根據聖經有關章節所表達的意思而確定的。創3:14,3:17,4:11,5:29,12:3 利24:15,民5:21,申28:46“這些咒詛必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成為異跡奇事”。)
對迦南的“咒詛”必定是“定意”、“指定”的意思。聖經為什麼要指定迦南為奴仆而且是奴仆的奴仆?因為迦南是含的兒子,比喻含的新造的生命。含看見了精意定然是來自聖靈的啟示;必然會產生新的生命;有這樣的生命的人要服侍主的教會,並且要服侍那些服侍的人。
顯然《吃碎渣兒的狗》中,方舟子對 ”聖餅“ 的理解沒有疑問,聖餅=約書。而 ”聖物“ 是指沒有經過 ”按正義分解“ 的神的話,是指完整的聖經章節的原話。”碎渣兒“ 是指分解過的神的話。
找基督教凡事都要榮耀神講章
基督講章:凡事榮耀神
讀經:
林前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製。
林前10:23-24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林前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證道:弟兄姊妹,主內平安!今天我們分享《凡事榮耀神》這個題目,願神的話語光照我們每一位!
此處的聖經說,“凡事我都可行…”我們可別錯解了!千萬不要以為是上帝任由我們去做任何事情,毫無準則。因為同一本聖經中,神曾經明確地宣布他給人必須遵守的誡命!像:不可拜偶像,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等等。怎麼理解這裏所說的凡事?我想這是一個關乎“基督徒的自由”的話題。
基督徒是自由的嗎?毋庸置疑,答案是肯定的。聖經說基督已經釋放了我們奴仆的軛(加5:1),不再被黑暗的權勢轄製、不再受魔鬼的控告,不再被罪惡捆綁!天父的兒子叫我們自由,我們就真得自由了!(約8:36)
但是,基督徒因為是自由的就可以隨心所欲嗎?絕不可如此!聖經加拉太書5:13中說:“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隻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
由此可見,基督徒的自由是受約束的自由,不受約束的自由叫做放縱,叫做野蠻。基督徒的自由受什麼約束呢?聖經的答案是真理!約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換而言之,我們若遵行真理,就有自由;我們若違背真理,離棄真理,我們就會失去自由,落在捆綁中。這就好像,一個公民如果遵紀守法,做好良好公民,那麼法律是保護他,使他可以享受自由的生活。倘若他作奸犯科,幹違法的事情,那麼他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審判,被監禁而失去自由!
因此,這裏的凡事也是有範圍的!也就是說這裏的凡事是不包括犯罪的!有了這層認識以後,我們就來具體分享基督徒行事的準則。
林前6:12上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一、不做沒有益處的事
做一件事,必須付出代價,當然也會收獲結果。如果付出了代價,而收獲的卻是與我們有損無益的結果,那麼這就是一件沒有益處的事情!聖經叫我們不要去做這樣的事情。
下麵,列舉一些事情。
打牌賭博。打牌的事情,是幾個人花幾個人的時間,再加上耗損幾個人的健康,換來的結果卻是沒有創造任何的價值。比如,四個人,各帶2500元打牌,打了10小時。那麼就可以得到以下公式:四個人 + 一萬元 + 4 *10小時 = 一萬元。也就是說,四個人花了四倍的時間,沒有創造一分錢的價值。開始一萬元,後來還是一萬元。這不是在創造價值,這是在損耗生命,順便搭上自己健康,有時還會因為打牌失去朋友情誼,為了打牌的事情打架的也實在不少。甚至有人因為打牌公司倒閉,家破人亡!!!所以說打牌可以說是百害而無一益的!是沒有益處的事情,要認清它,並且棄絕它。
吸煙。每一盒煙的盒子上都寫著:吸煙有害健康。我們並非不認識,而是不在意,但是這不是我們基督徒應該做的事情。聖經說身體是不但我們自己的,也是聖靈的殿,我們當保養顧惜身子!吸煙是一件不但傷害自己,也傷害你旁邊的人。醫學表明,吸煙者周圍的人受到的傷害是比吸煙者本人更大的!所以,吸煙是一件有損無益的事情,是花錢破壞自己和別人健康的事情!
飲酒。酒文化在中國大行其道,也不知害了多少人,同時對中國的社會風氣,政道風氣是一種極壞的影響。有許多人飲酒致死,有官員陪酒致死。聖經同樣描述了酒對人的危害。箴言書23:29-35 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歎(或作“怨言”)?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異怪的事”或作“淫婦”),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沒有益處的事情還有很多,在這裏隻是代表性地列舉了這三樣,這也是我們教會中一些信徒最忽略的!其實也很非常嚴重的!願我們都能發現自己的錯誤,做個聰明人,不做沒有益處的事情。把時間金錢花在有益的事情上。倘若我們無視這些教訓,招損的是我們自己,同時上帝也會審判我們!
林前6:12下 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製。
二、不做受它轄製的事
所謂受它轄製,是指著:一旦我們沾染了這樣的事情,就很難擺脫,就像掉到了沼澤地一樣越陷越深、不能自拔。這一類的事情,講直白一點叫做上癮或者是陷阱。
這類的事情在現在社會上最常見的莫過於吸毒了。這也是現今社會的一個毒瘤,一個大難題,大隱患。太多的癮君子都是糊糊塗塗就染上毒癮的,一旦沾染了,就很難再戒掉了。這就是被毒品捆綁了,一天沒有就會痛不欲生!人都當遠遠躲避這樣的事情!
另外黑社會組織也是這樣。我也曾聽說過,一些年輕人以為好玩進入了黑社會,後來想出來卻是極其艱難,更有甚者,受到恐嚇甚至殘害!這些都不是我們應該沾染的,我們應該遠遠的躲避,因為他會轄製我們,所以基督徒應當棄絕這樣的事情。
還有一件事情也是使人受轄製的,其實也是人自作自受,那就是一些人搞婚外情,結果弄得家破人亡,這也是陷阱。前段在電視中看到一檔節目,裏麵述說了一個中年男子的婚姻遭遇困境的事情。這男子擁有不少的錢財,是企業高管,在人生得意之時有了外遇,後來終於拋棄家庭、妻子和女兒,選擇離婚和外遇結婚。但是沒有多久,也許是他失去了新婚的新鮮感,又或者是以前女兒苦苦相求打動了他,他又想要回到原來的家庭,和現在的妻子離婚。當他有這樣的想法時才發現,事情早已不能按自己所想的去發展了,他這時再想離婚,已經是非常困難了!節目最後也沒有結果,但是這個男子的遭遇我們可想而知,哪有人放縱情欲而不付代價的?今天的社會中有太多人在年壯的時候瀟灑,風流,找外遇,結果到頭來,家庭也破裂,錢財也花了,可以說是人財兩空啊!其實這樣的事情,都是自找苦吃,自食其果。如果人能安分守己,忠誠對待婚姻,哪裏會有這樣的苦楚?基督徒啊!一定要小心謹慎,上帝給我們的誡命中明明說到:不可奸淫。聖經中也講到我們要忠於自己的婚姻,不可違背!而且聖經還說,人若有這樣的事情,神必要審判那人!
來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汙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
林前10:23-24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三、不做不造就人的事
不造就人的事情,就是於別人沒有益處,使別人得不著幫助的事情。這樣的事情,我們不能做!
我們生活的環境已經被汙染到很可怕的地步了,不僅是自然環境,也包括文化環境。我們走在大街上,或者是聽人談論什麼事情,我們都能夠很輕易地聽到一些不慘入耳的言語,像是暴力的,下流的,咒罵的等等都有。在如今的社會中文明禮貌的事情是非常罕見的!
像以上所說的這些言語談論都是對人沒有幫助,聽了不能得到益處的話語,應該棄絕。羅12:1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隻要祝福,不可咒詛。
弗4:29 汙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隻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我們不僅不應該說一些不造就人的話,也更不應該做一些不造就人的事情。就像損人利己的事情,如偷竊,或做強盜!這都是使別人受虧損,是不當做的!聖經說,不可偷竊,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業,就可有餘。人若偷竊,就是犯罪,不但違背上帝的誡命,也是觸犯國家的法律,是會被審判的!所以這一類的事情,基督徒是不能做的,哪怕參與,或者幫忙銷贓,購買贓物,跟隨犯罪、幫著放風都是不可以的!是同與之犯,在他們的罪上有份了。
以上這些損人的事情,我們都不能做,我們應該做的是律法上說的,當愛人如己!律法的總綱就是愛。如果我們真的能夠做到對人以愛心出發,就不會去咒罵別人,更不會去偷竊別人的血汗錢了!當我們執意昧著良心、不顧聖經的教訓、不理會聖靈的責備去做這些事情時,到頭來受虧損的還是我們自己!
上述三條總綱都是講到我們基督徒不該做的事情。那麼,我們該做什麼事情呢?
林前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
四、要做能榮耀神的事
這是總綱,也就是說,無論我們做什麼事情,都得衡量一下,能否叫神的名得著榮耀。所謂榮耀神就是使神的名透過我們的行為得到認可,得到稱頌,被人信服。
我也列舉以下幾點供我們學習,努力去做:
1、 離棄罪惡
以前犯罪作惡,信了耶穌以後洗心革麵,重新做人,在自己的實際行動上讓人看見耶穌改變人的大能。這樣的人是能叫他所信的神得榮耀的。反之,如果有人信主以前做大惡,信主以後仍舊一樣,沒有改變,那神的名就不能得到榮耀,甚至受到羞辱。
弗4: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2、行為純全
基督徒應當是一個好兒子(女兒),好丈夫(妻子),好父母,好公民,好員工,好信徒。
多2:2-10 勸老年人要有節製、端莊、自守,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要純全無疵。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仆,用善道教訓人,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 神的道理被毀謗。又勸少年人要謹守。你自己凡事要顯出善行的榜樣,在教訓上要正直端莊,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叫那反對的人,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便自覺羞愧。勸仆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討他的喜歡,不可頂撞他,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
3、 愛人舍己
為了愛人,為了得人,寧願自己受到一些虧損,也心甘情願,這就是主的教訓和榜樣。我們當甘心也是憑著信心這樣去做,因為知道凡這樣做的人主必紀念,也不會叫我們受虧損。
羅12:18-19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4、彼此相愛
教會肢體之間彼此幫助,彼此照顧,彼此分擔,這是極其美好的事情,是能彰顯上帝大愛的作為,是能叫世人羨慕稱讚的作為。榮耀神!我們當這樣行。
約13:34-35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5、忠於信仰
來11:33-38 他們因著信,製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複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釋放”原文作“贖”),為要得著更美的複活。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
這裏描述的是,上帝的仆人有在肉身非常得意的,在凡事上都順利的得勝;也有一些,他們為了上帝的道卻是受盡了苦楚,逼迫,殘害等。但是,不管是怎樣的境遇,這些都忠於信仰,無論順境逆境都沒有違背神,所以他們被稱為世界不配有的人,這是極其榮耀神的!因為在這些人的身上就看到了神的真實。感謝主!
以上這些都是我們基督徒應該做的事情,都是能夠榮耀神的事情!遵守的人有福了!
結語:
上帝禁止我們做的事情,一定是於我們無益有損的事情,因為他是愛我們的。但我們若要執意去做,受虧損的終歸是我們。就像上帝要亞當別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一樣,這是對人有益處的,但人執意違背了這禁令,收獲的隻是死亡,失去卻是與神正常美好的關係,並神裏麵的一切豐富和生命!而且我們知道神要我們不要做的事情都是神不喜悅的事情,我們就當為了討神喜悅而棄絕它們!
真理已經擺在我們的麵前,神也給了我們自由,願我們用這自由選擇遵行神旨繼續在自由中間享受神的恩典;倘若我們用神給我們的自由去做違背神真理的事情,做了不當做的事情,那我們也必將為我們的行為付出代價,也將失去真正的自由。
所以說,凡事我們都可行,但凡事都當三思而後行,依靠神做得勝榮耀神的基督徒!
哈利路亞!
請我們一起禱告!
以羅馬書12章9-16節寫一篇講章,基督徒的生活指南
第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這個講成一個規條、或者讓人以為這是一個規條。
讓沒有生命的人去做這些,是累贅。沒有發自內心的愛,從外麵做,好比讓塑料花結果子。
那怎麼辦?就是舉例說明作者自身是怎麼樣做的、基督耶穌是怎麼樣做的、其他聖經人物的正反教訓【比如欺哄神人的老先知】。
這樣的話,就是高舉聖經、高舉基督。雖然沒有苦口婆心、指手劃腳,卻有聖靈去做剩下的工作,你不需要操心。
願上帝賜福你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恒切。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隻要祝福,不可咒詛。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誌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羅12:9-16)
是否生病了就是犯罪引起的?基督教講章
我覺得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從總體的角度,人之所以會生病,死亡確實是因為罪的原因,因為我們都是罪人,我們的身體都是有罪性的,所以我們會死,這是從亞當夏娃吃了禁果開始的咒詛。但是從另一個方麵,我們今天生具體的病,並不是因為我們犯了一個具體的罪,所以有些人認為有人生病了就是他犯了一個具體的罪,然後就讓他悔改,這種做法並不出自於聖經的教導。聖經裏麵隻說了一些比較嚴重的幹犯神的罪會導致人生病甚至死亡,比如林前12說不按理領受聖餐。
最後,我想表達一下的是,我個人不是特別認同主題式的道德講道,因為這樣的講道不是源自於聖經,講道本身需要通過釋經來得出信息。
真耶穌教會與得救講章
真耶穌教會是我們中國本土的教會,是最早主張三自的愛國組織;其傳揚全備的福音真理,引導人完完全全地歸向真神,其教義完全符合聖經,值得我們去認真查考。真耶穌教會乃高舉耶穌的名,沒有貶低其他教會之意,其會名真正的意思是“真神耶穌基督所設立的教會”,希望朋友們勿抱成見,以訛傳訛,虛心到真耶穌教會來,一定會給你帶來滿滿的恩典與真理!
基督教講章該隱與亞伯的結局
看看《聖經》中的創世記:
4: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4: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4:5 隻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
4:8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4:9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4:10 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4:11 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4:12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4: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4: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麵。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4:15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4:16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麵,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該隱因嫉妒殺了自己的弟兄亞伯,犯罪後在神麵前不但不悔改還撒謊。
亞伯敬虔神,明白獻祭的意義,人的罪隻有靠流血祭才能赦免。該隱不懂,獻祭獻地裏出產的,而且不是最好的。亞伯將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獻上最好的,明白神,敬畏神。所以神看中的不是祭物,而是獻祭的人。
亞伯肉體被殺,但是地開了口接收了亞伯的血,血代表生命,所以亞伯的靈魂歸神了。
該隱,被神懲罰,種地地不效力,還要到處漂泊。
該隱自己殘忍殺人,卻害怕被人殺,在神麵前不悔改,還求神保護他....
因此義人死去是肉體的死去,靈魂得到神賜給的永生。
活著的罪人怕死,是因為他不明白靈魂得生的救恩。古時有的現在還有,將來還有,隻有明白神救恩的人 才知道肉體活著該怎樣活著。其實義人的死並不可怕,罪人在恐懼中擔驚受怕就是被罪惡捆綁沒有得自由。罪人的生隻是肉體的幾十年,而不死的靈魂在地獄中永久的被烈火焚燒,何等的痛苦!所以我們這些蒙神恩得救的人,一定要忍耐到底,等到主耶穌的再來。
願神賜福保守我們,忍耐到底持守救恩,阿們!
牧師正道講章基督徒怎樣對付罪惡
一個人不允許你獲得智慧和永生。另一個人指導你獲得智慧和永生。請問哪一個人是罪惡的?哪一個人會被稱為耶和華,哪一個人會被稱為撒旦?基督徒最大的問題是不思考。
用羅馬書以神的愛之充足為題來準備一篇講章
羅馬書
(Romans,Letter to the)
《希臘語經卷》的書信之一,是使徒保羅寫給羅馬基督徒的。關於保羅執筆寫羅馬書這件事,從沒有受過重大的質疑,差不多所有聖經學者都同意羅馬書是聖經正典的一部分,隻有少數學者礙於信仰而提出異議。這封信跟聖經的其他書卷完全一致。事實上,保羅引用過《希伯來語經卷》的許多經文,也多次提及這些書卷的內容。因此,羅馬書的確可以說是完全以《希伯來語經卷》和基督的教誨為根據的。
成書時間和寫作地點 這封書信是公元56年左右在哥林多寫成的,看來由保羅口授,德提筆錄。(羅16:22)信可能交由菲比帶到羅馬。菲比住在堅革裏,這個海港市鎮距哥林多大約11公裏(7英裏)。(羅16:1)從保羅在羅馬書第1章9至15節所說的話看來,他顯然還沒有到羅馬去。證據也顯示,彼得從沒有到過羅馬。(見彼得前書、後書)
羅馬會眾的建立 公元33年五旬節,有些住在羅馬的猶太人和歸信者在耶路撒冷目睹聖靈降臨,聽到彼得和一些基督徒所作的見證。可能他們回到羅馬後在當地建立了基督徒會眾(徒2章),也可能後來有些歸信基督教的人,把關於基督的好消息帶到羅馬去。當時這個大城市是羅馬帝國的中心,有許多人到城裏定居,也有許多遊客和商旅到訪。保羅在信中向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問好,說這兩個人是“[他]的親戚,也是[他]坐牢時的同伴,在使徒當中有好名聲”,為基督服務的歲月也比他長。這兩個人很可能曾參與建立羅馬的基督徒會眾。(羅16:7)保羅寫信的時候,羅馬會眾顯然已建立一段日子了;由於熱心傳道,當地基督徒的信心已經“聞名全世界”。(羅1:8)
寫信的目的 從信的內容來看,羅馬的基督徒會眾裏顯然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當時羅馬有許多猶太人聚居。較早前,羅馬皇帝克勞狄曾下令猶太人離開羅馬;但他死後,猶太人又紛紛返回。由於保羅尚未去過羅馬,所以未能親身經曆會眾所麵對的難題。但他可能從密友兼同工百基拉和亞居拉那裏獲知會眾的情況,他遇到的其他人可能也跟他談及這些事。羅馬書16章記錄了他向基督徒的問候,顯示他認識會眾裏不少成員。
保羅在信裏就某些具體問題表達意見,也就一些在他看來對收信人關係重大的事提出處理意見。至於猶太人提出的異議,保羅曾在寫給加拉太人的信中加以駁斥,但加拉太書所針對的主要是墨守猶太習俗的基督徒。他們堅稱,歸信的外邦人必須受割禮,也得遵守摩西律法的某些規條。在羅馬會眾裏,看來沒有人極力主張要外邦信徒謹守摩西律法,但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似乎都懷有嫉妒之心,覺得自己比別人強。
有些人認為,羅馬書隻是寫給羅馬會眾的普通信函,沒有什麼特定的目的。這並不是實情。在當時的環境下,有些問題急需會眾處理,羅馬書顯然是針對這些問題而寫的。羅馬會眾想必能夠清楚明白使徒提出的勸告,了解其中的含意和理據,因為保羅回答的問題正是困擾他們的問題。保羅的目的顯然是要化解猶太裔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觀點方麵的差異,好使他們能在基督耶穌裏完全團結合一。可是,保羅所寫的話也能啟發和充實其他基督徒的思想,加深他們對上帝的認識。保羅顯揚上帝的正義和分外恩典,闡明基督對會眾和全人類所持有的崇高地位。
親切熱誠 英國聖經學者威廉·培利博士就羅馬書的真確可信性評論說:“聖保羅寫給歸信者的信,流露出他多麼渴望他們接受信仰。信中懇切的語氣和真摯的感情,在我看來,絕不是一個冷眼旁觀的杜撰者想得出來的。”(《聖保羅》,1790,50頁)
保羅很坦率地說明猶太人所處的境地,指出在上帝麵前,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平等的。為了闡明這點,他不得不說一些可能令猶太人反感的話。但保羅深愛自己的同胞,了解他們的感受,因此盡量以婉轉得體的語氣談論這些問題。每逢他所說的話聽來像是貶低律法或猶太人,他總是體貼地說些中聽的話去緩和他們的情緒。
例如,他指出:“表麵上做猶太人的,不算猶太人;身體上表麵的割禮,也不算割禮。”但跟著補充說:“那麼,猶太人有什麼優越的地方呢?割禮又有什麼益處呢?從各方麵看都很多。最重要的一點是,上帝的聖言托付了他們。”(羅2:28;3:1,2)他表示:“人稱義是憑信心,而不是靠遵守律法的行為。”但隨即說:“那麼,我們有信心就廢掉了律法嗎?當然不是!剛相反,我們確立了律法。”(3:28,31)他毫不含糊地說:“現在我們脫離了律法的約束”。但接著問:“律法是罪嗎?當然不是!其實,如果沒有律法,我根本就不認識罪。”(7:6,7)在第9章1至3節,他以極有力感人的口吻表達他對猶太同胞所懷的摯愛:“我在基督麵前說的是真話,不是謊言,因為我的良心受聖靈感動,和我一同作證。我心裏真的大大憂愁,痛苦不絕。我為了我的弟兄們,就是我血統上的同胞,巴不得受咒詛,跟基督隔絕。”(也比較羅9:30-32和10:1,2;以及10:20,21和11:1-4)
研究過羅馬書之後,就可以看出這卷書的內容絕非散亂無章的;相反,書信有明確的目的和主題。除非研究過整卷書,並清楚明白寫作目的,不然就無法完全了解任何一部分。保羅強調,上帝通過基督賜給人分外恩典,表明惟獨靠著這分外恩典,連同當事人所表現的信心,人才能夠稱義。他坦率地指出,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沒有理由誇耀或自視高人一等。他語重心長地提醒外邦基督徒,千萬不要因為他們從猶太人不接受基督一事得好處,就自覺了不起。惟獨由於猶太人失足跌倒,外邦人才有機會成為基督“身體”的成員。他說:“且看上帝怎樣既仁慈又嚴厲,對倒下的人,上帝是嚴厲的,對你卻顯出仁慈。不過,你得繼續領受他的仁慈才行,要不然,你也必被砍下來。”(羅11:22)
羅馬書的要點
這封信指出,人能夠稱義不是憑家世血統,也不是靠謹守摩西律法,而是憑信從耶穌基督而得享上帝的分外恩典
信在公元56年左右寫成,即第一個外邦人歸信基督之後大約二十年
人得以稱義,是憑信從基督和上帝分外恩典的緣故(1:1-11:36)
信心是得救的必須條件;聖經說:“義人憑信心而活”
猶太人雖蒙上帝厚待,卻不能憑律法稱義
猶太人和非猶太人都受罪所支配;“沒有人是正義的,連一個也沒有”
靠著上帝的分外恩典,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得以稱義;這是借賴信心白白得來的恩賜,就如亞伯拉罕還未受割禮,已經憑著信心而成為義人
人類從一個人(亞當)承受了罪與死;同樣,借著一個人(耶穌),許多罪人得以被稱為義
這並不表示人可以隨意犯罪;人繼續做罪的奴隸,就不是正義的奴隸了
以前受律法約束的人,借著基督的身體,得以“像死了一樣不受律法約束”;他們必須順應聖靈行事,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敗行
律法原是要讓人認識什麼是罪;惟獨憑著基督,人才能從罪中得救
上帝選召與基督聯合的人,稱他們為義;上帝的靈作證他們是他的兒子
血統上的以色列人獲得應許,但他們大都試圖憑守律法證明自己為義,結果隻有一小群人得救;人必須公開宣告自己信從基督,才有希望得救
橄欖樹的比喻說明,由於血統上的以色列人沒有信心,非以色列人才得以嫁接上去,使全體真以色列人能得救
對當權者、自己和別人應有的態度(12:1-15:13)
要把身體像祭牲一樣獻給上帝,更新思想,用所得的恩賜事奉上帝,以愛心待人,靠著聖靈滿腔熱誠,忍耐到底,繼續以善勝惡
要順服在上當權的人
要彼此相愛,行事端正,不要預謀滿足肉體的欲望
在按良心自行決定的事上,不要妄斷別人;也不要濫用基督徒的自由,叫良心軟弱的人失足
要效法基督的榜樣,不該總是取悅自己;要願意承擔別人的軟弱,讓別人受益,得到強化
保羅關愛羅馬會眾(15:14-16:27)
保羅寫這封信,是要履行他作為外邦使徒的責任,使外邦人成為蒙上帝悅納的祭物
既然再沒有地區未聽過好消息,保羅希望能如願以償,到羅馬去探視弟兄,然後前往西班牙。但在此之前,他會先把馬其頓和亞該亞的弟兄所捐的錢送到耶路撒冷,好賑濟當地的聖民
保羅指名向許多信徒問好,並勸他們避開在會眾裏引起分裂的人,要在善事上有智慧
馬可福 音十一12一26節經文講章
咒詛無花果樹(十一12~14)
這一群從加利利來的漁夫和農夫到了伯大尼,因著這一群不速之客的蒞臨,一個家庭的存糧可能不能應付,因為在早晨的這個時候饑餓,是十分不尋常的。除非我們把這整件事看作是個行動式的比喻,不然我們必然會因各式各樣不恰當的問題而感到困擾。樹的外表讓人滿心期盼可以找到果子,但卻一無所獲;所以它的刑罰就是永遠無法結果。在某種含義上,樹的枯萎隻是它現今不結果子之狀態的永續。無花果樹與葡萄樹長久以來一直是以色列的象征(葡萄樹的象征參十二1~12);神的兒子如今臨到以色列,尋找果子,卻找不著,雖然到處遍布著專業的宗教人士。從此,以色列將要枯萎,不結果子;主後七十年在所受的實質審判,隻是這一點的外在記號。緊接著這段論無花果樹之經文底下的,又出現另一個行動式的比喻,就是潔淨聖殿(15~19節)。神來到他的殿,尋找屬靈的果子,卻找不到;所以宣告十三1~2的審判就在所難免了──聖殿盡管極其輝煌榮耀,卻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石頭上144。樹如何,殿也如何;殿如何,國也如何。其間相似之處極為吻合。但馬可的外邦聽眾並不能因此而歡欣,因為保羅警告我們說:這是要我們戰兢自省(羅十一21),免得神也照樣對待我們這些外邦人。
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13節)。原來的希臘文意思顯然是“不是無花果樹盛產的時候”;譯作“它收無花果的時候”並不恰當,因為仿佛單指這一棵樹說的,這種作法隻是要避免難題罷了。較妥當的說法是:耶穌大概是希望能找到幾粒與葉子一起成熟的,小小突出的“早熟的”無花果(此時大部分的無花果都還沒有成熟),被認為是人間美味(何九10)。倘若說像耶穌這樣的鄉下人都不知道無花果何時成熟,簡直就是無稽之談。無花果樹的葉子乃是夏天來臨的一個記號,事實上,乃是頭一個記號,見十三28。
希臘文語助詞\cs16 ara(或者)說明尋找無花果隻是耶穌所期盼的一個不大可能會發生的事。所以他對於樹上沒有果子一點也不訝異;倘若這是平常收無花果的時候可又另當別論了。這個“自然界的神跡”是極不尋常的,因為耶穌所行的神跡中,隻有這是毀滅性的,除非我們把淹死加大拉豬群的也包括在內。在無花果樹這件事上,如果要作為審判臨及神的百姓的一個“記號”,就必須如此。就像本福音書中其他一切這類“自然界的神跡”一樣,這並非假門徒之手,而是耶穌親自施行的,一如醫病或趕鬼的神跡。
144 除了其他人之外,黎弗也指出:本福音書將潔淨聖殿的記載置於無花果樹事件的前後兩半之間,清楚說明了其間的關聯,所以其含義就極為明顯了,它必然意味著以色列受到審判,此外無他。施維策說得好:這顯然不是“事後的預言”,因為聖殿在主後七十年隻是遭到焚毀;要一直到主後135年的革命才徹底被夷為平地。
B 潔淨聖殿(十一15~19)
在這一類的經文中,要注意那激怒法利賽人和祭司的處境與激怒耶穌的情境之間的不同,這是極重要的。兩方都對聖殿有極崇高的概念,但兩者的概念在基本上乃是不同的。法利賽人因著孩童們在聖殿裏麵喊叫的聲音而大感震驚,至少從其他福音可以看見這一點(太二十一15);但卻絲毫不受商人與兌換銀錢之人的喧囂聲所擾亂。他們畢竟可以提出理由來,說這些服務有助於禮儀上的崇拜,也使之更為便利;這個外在的宗教儀式對他們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也有許多早期證據可以說明,祭司們很可能因著這些交易而在經濟上受益;特別是大祭司,似乎在聖殿區內還有他自己的店鋪,大概位於“外邦人的院”周圍,這是非猶太人可以進入的唯一地區。毫無疑問的,他們也會因著耶穌有關聖所被拆毀的預言(十三2)而大為震驚,他們想必已經......餘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