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文中,"具"有哪些意思
①酒肴;飲食.《史記?項羽本紀》:“為太牢~.”
②供應、備辦酒食.《肴之戰》:“居則~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
③置辦;準備.《鄭伯克段於鄢》:“大叔完聚,繕甲兵,卒乘,將襲鄭.”《活板》:“此印者才畢,則第二板已~.”
④具有;具備.《核舟記》:“罔不因勢像形,情態.”
⑤器具;器械.《傷仲永》:“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赤壁之戰》:“船、糧、戰~俱辦.”
⑥才能;才幹.《晉書?王羲之傳》:“吾素無廊廟~.”【又】有才幹的人.《賣柑者言》:“洸洸乎幹城之~也.”
⑦道理;方法.《東方朔》:“十九歲學孫吳兵法,戰陣之~.”
⑧通“俱”,全,都,盡.《鴻門宴》:“私見張良,告以事.”《陳情表》:“臣~以表聞,辭不就職.”《桃花源記》:“問所從來,答之.”
【具草】擬稿.
【具臣】備位充數,不稱職的臣子.
【具眼】識別事物的眼力,高明的見識.
【具瞻】為眾人所瞻仰.
文言文中“具”的意思
①<名>酒肴;飲食。《史記·項羽本紀》:“為太牢具。”
②<動>供應、備辦酒食。《肴之戰》:“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
③<動>置辦;準備。《鄭伯克段於鄢》:“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活板》:“此印者才畢,則第二板已具。”
④<動>具有;具備。《核舟記》:“罔不因勢像形,各具情態。”
⑤<名>器具;器械。《傷仲永》:“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赤壁之戰》:“船、糧、戰具俱辦。”
⑥<名>才能;才幹。《晉書·王羲之傳》:“吾素無廊廟具。”
【又】有才幹的人。《賣柑者言》:“洸洸乎幹城之具也。”
⑦<名>道理;方法。《東方朔》:“十九歲學孫吳兵法,戰陣之具。”
⑧<副>通“俱”,全,都,盡。《鴻門宴》:“私見張良,具告以事。”《陳情表》:“臣具以表聞,辭不就職。”《桃花源記》:“問所從來,具答之。”
【具草】擬稿。
【具臣】備位充數,不稱職的臣子。
【具眼】識別事物的眼力,高明的見識。
【具瞻】為眾人所瞻仰。
文言文具的意思
具
(動詞)
會意:甲骨文字形,上麵是"鼎",下麵是雙手,表示雙手捧著盛有食物的鼎器(餐具)。
本義:準備飯食或酒席。泛指準備,備辦。
備,辦
如:具,供置也。--《說文》
具的不同寫法具,備也,辦也。--《廣韻》。
以食具告。--《儀禮·士相見禮》。
官備則具備。--《禮記·祭統》
壽為具召武帝顯。--《漢書·何武傳》
禮舉儀具。--張衡《東京賦》
具器械。--《孫子·謀攻》
故人具雞黍。--唐·孟浩然《過故人莊》
第二板已具。--宋·沈括《夢溪筆談·活板》
別具本章。--清·方苞《獄中雜記》
又如:具食(準備食物);具觴(備酒。觴:酒杯);具狀(備辦詞狀;寫狀子);具稟(備辦上報的文件);具覆(備辦回複的文件)
寫,題
李具狀求在獄。--清·方苞《獄中雜記》
又如:具草(擬稿,起草);具銜(題寫官銜);知名不具;具結檢驗(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出具保證,以免對屍體、現場等進行檢驗)具備,
有
具乎其前。--清·黃宗羲《柳敬亭傳》
各具情態。--明·魏學洢《核舟記》
獄具矣。--清·方苞《獄中雜記》
又如:具壽(和尚的通稱。師父呼弟子或長老呼少年和尚時常用。具有盡其壽命及法身慧命的意思);具眼(具有鑒別事物的見識和能力);具足(具備)
判決;定案
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倉,法應立決,獄具矣。--清·方苞《獄中雜記》。
(名詞)
用具;器械
實戰之具。--漢·賈誼《新書·過秦論上》
奉生送死之具。--《史記·貨殖列傳》
慮患之具。--宋·蘇軾《教戰守》
又如:具器食(用食具盛放的便餐);具理(瓶罐之類的器皿);農具;文具;刑具;臥具;茶具;道具;餐具;量具 才能;
才幹
皆信命世之才,抱將相之具。--《文選·李陵·答蘇武書》
幹誠之具。--明·劉基《賣柑者言》
酒席
今有貴客,為具召之。--《史記》
飯食
食以草具。--《戰國策·齊策四》
則佐長者視具。--《禮記·內則》。
注:"饌也" 分曹攜具。--清·邵長蘅《青門剩稿》
副詞
完備;詳盡
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私見張良,具告以事。欲呼張良與俱去,曰:"無從俱死也"--《史記·項羽本紀》
此人一一為具言所聞。--晉·陶淵明《桃花源記》
公子歸自敝邑,將守宗侍廟。若器用不具,皆寡人之過也。--明馮夢龍《東周列國誌》
又如:具述(詳細敘述);具言(詳細說明);具考(詳細推問);具論(詳細討論);具告(詳細上告) 假借為"俱"。
都;全
火烈具舉。--《詩·鄭風·大叔於田》
火烈具揚。神具醉止。--《詩·小雅·楚茨》
莫怨具慶。具饌於西塾。--《儀禮·士冠禮》
皆立而待鼓而然火,即具發之。--《墨子·備梯》
謀之其臧,則具是違;謀之不臧,則具是依。--《荀子·修身》
具答之。--晉·陶淵明《桃花源記》
政通人和,百廢具興。--範仲淹《嶽陽樓記》
具以情告。--《世說新語·自新》
具對所得。--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又如:具悉(完全了解);具然(自足的樣子)
量詞
用於表示屍體和某些器物的數量。如:一具屍體。一具陰溝裏的屍體.
具在文言文中有沒有"都"的意思
“具”在文言文中有“都”的意思。但是準確地講,是有“完全;詳備;詳細”的意思,在具體的句子中有時候可以翻譯作“都”。
附錄:
具:
jù
〈動〉
(1) (會意。甲骨文字形,上麵是“鼎”,下麵是雙手。表示雙手捧著盛有食物的鼎器(餐具)。本義:準備飯食或酒席)
(2) 同本義。泛指準備,備辦 [prepare]
具,供置也。——《說文》
具,備也,辦也。——《廣韻》
以食具告。——《儀禮·士相見禮》。注:“猶辦也。”
官備則具備。——《禮記·祭統》
壽為具召武帝顯。——《漢書·何武傳》
禮舉儀具。——張衡《東京賦》
具器械。——《孫子·謀攻》
故人具雞黍。——唐· 孟浩然《過故人莊》
第二板已具。——宋· 沈括《夢溪筆談·活板》
別具本章。——清· 方苞《獄中雜記》
(3) 又如:具食(準備食物);具觴(備酒。觴:酒杯);具狀(備辦詞狀;寫狀子);具稟(備辦上報的文件);具覆(備辦回複的文件)
(4) 寫,題 [write]
李具狀求在獄。—— 清· 方苞《獄中雜記》
(5) 又如:具草(擬稿,起草);具銜(題寫官銜);知名不具;具結檢驗(與案件有關的人員出具保證,以免對屍體、現場等進行檢驗)
(6) 具備,有 [have;possess]
具乎其前。——清· 黃宗羲《柳敬亭傳》
各具情態。——明· 魏學洢《核舟記》
獄具矣。——清· 方苞《獄中雜記》
(7) 又如:具壽(和尚的通稱。師父呼弟子或長老呼少年和尚時常用。具有盡其壽命及法身慧命的意思);具眼(具有鑒別事物的見識和能力);具足(具備)
(8) 判決;定案 [verdict]
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倉,法應立決,獄具矣。——清· 方苞《獄中雜記》
詞性變化
◎ 具 jù
〈名〉
(1) 用具;器械 [tool]
實戰之具。——漢· 賈誼《新書·過秦論上》
奉生送死之具。——《史記·貨殖列傳》
慮患之具。——宋· 蘇軾《教戰守》
(2) 又如:具器食(用食具盛放的便餐);具理(瓶罐之類的器皿);農具;文具;刑具;臥具;茶具;道具;餐具;量具
(3) 才能;才幹 [talent]
皆信命世之才,抱將相之具。——《文選·李陵·答蘇武書》
幹誠之具。——明· 劉基《賣柑者言》
(4) 酒席 [feast]
今有貴客,為具召之。——《史記》
(5) 飯食 [food]
食以草具。——《戰國策·齊策四》
則佐長者視具。——《禮記·內則》。注:“饌也。”
分曹攜具。——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 具 jù
〈副〉
(1) 完備;詳盡 [in detail]
項伯乃夜馳之 沛公軍,私見 張良,具告以事。欲呼 張良與俱去,曰:“無從俱死也。”——《史記·項羽本紀》
此人一一為具言所聞。——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2) 又如:具述(詳細敘述);具言(詳細說明);具考(詳細推問);具論(詳細討論);具告(詳細上告)
(3) 假借為“俱”。都;全 [entirely;completely]
火烈具舉。——《詩·鄭風·大叔於田》
火烈具揚。
神具醉止。——《詩·小雅·楚茨》
莫怨具慶。
具饌於西塾。——《儀禮·士冠禮》
皆立而待鼓而然火,即具發之。——《墨子·備梯》
謀之其臧,則具是違;謀之不臧,則具是依。——《荀子·修身》
具答之。——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政通人和,百廢具興。——範仲淹《嶽陽樓記》
具以情告。——《世說新語·自新》
具對所得。——宋·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4) 又如:具悉(完全了解);具然(自足的樣子)
◎ 具 jù
〈量〉
用於表示屍體和某些器物的數量。如:一具屍體
都 dōu
副詞義
1、全部。
2、表示全部包括在內。
漸黃昏,清角吹寒,都在空城。——薑夔《揚州慢》
常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清· 林覺民《與妻書》
都 dū
動詞義
1、建都。
據天下之雄圖,都六合之上遊。——柳宗元《封建論》
2、聚集。
都,凡也。——《廣雅·釋訓》
都部者,都統其眾也。——《後漢書·齊武王縯傳》注
水澤所聚謂之都。——《水經注·水文注》
頃擇其遺文,都為一集。——《文選·與吳質書》
3、率領。如:都督(統率;率領);都部(統率兵眾)。
都dū
形容詞義
1、美好的樣子 [elegant]
身長八尺,儀貌都雅。——《三國誌·孫韶傳》
不見於子都。——《詩·鄭風·山有扶蘇》。傳:“世之美好者也。”
妻子衣服麗都。——《戰國策·齊策》
2、大。
軍驚而懷都舍。——《呂氏春秋·察今》
中有都柱,傍行八道。——《後漢書·張衡傳》
(4) 又如:都匠(大匠);都釀(大的釀造作坊);都坑(公共廁所);都灶(蒸炊用的大灶)
都 dū
副詞義
1、統統;完全。
都,凡也。——《廣雅·釋訓》
彙總:
都 dū
1、古稱建有宗廟的城邑。
2、國都,京都。
3、建都。
4、大城市;著名城市。
5、周代王子弟及三公的封地、采地。
6、古代行政區劃名。(1)夏製,十邑為都。《尚書大傳》卷二:“古者處師,八家而為鄰,三鄰而為朋,三朋而為裏,五裏而為邑,十邑而為都,十都而為師,州十有二師焉。”鄭玄注:“州凡四十三萬二千家,此葢虞夏之數也。”(2)周製,四縣為都。《周禮·地官·小司徒》:“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3)四鄉為都。《管子·乘馬》:“官成而立邑:五家而伍,十家而連,五連而暴,五暴而長,命之曰某鄉,四鄉命之曰都,邑製也。”(4)十州為都。《管子·度地》:“故百家為裏,裏十為術,術十為州,州十為都,都十為霸國。”(5)宋、元、明、清縣級以下的行政區劃。《宋史·袁燮傳》:“合保為都,合都為鄉,合鄉為縣。”元俞希魯《至順鎮江誌·地理·鄉都》:“鄉都之設,所以治郊墅之編氓,重農桑之庶務。”明湯顯祖《牡丹亭·勸農》:“[外:]眾父老,此為何鄉何都?[生末:]南安縣第一都清樂鄉。”**《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舊式的都團(即區鄉)政權機關,尤其是都之一級,即接近縣之一級,幾乎完全是土豪劣紳占領。”原注:“湖南的都和團相當於區和鄉。”
7、唐、五代宋初軍隊編製單位,以百人或千人為都。
8、吏的俗稱。猶都頭、頭目。
9、水流彙聚。亦指水流彙聚之所。
10、泛指彙聚。
11、居;處於。
12、統領,統率。
13、美好;閑雅。
14、謂稱美、讚揚。
15、大。參見“都匠”。
16、總;總共。
17、量詞。唐時蹴鞠戲之比賽場次。
18、歎詞。表示讚美。
19、象聲詞。
20、姓。明有都勝。見《明史·王信傳》。
都dōu
1、副詞。表示總括,所總括的成分在前。
2、副詞。跟“是”字合用,說明理由。
3、副詞。猶就。即將。
4、副詞。起強調語氣的作用。
“具”在文言文中怎麼翻譯
jù
①<名>酒肴;飲食。《史記·項羽本紀》:“為太牢具。”
②<動>供應、備辦酒食。《肴之戰》:“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
③<動>置辦;準備。《鄭伯克段於鄢》:“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活板》:“此印者才畢,則第二板已具。”
④<動>具有;具備。《核舟記》:“罔不因勢像形,各具情態。”
⑤<名>器具;器械。《傷仲永》:“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赤壁之戰》:“船、糧、戰具俱辦。”
⑥<名>才能;才幹。《晉書·王羲之傳》:“吾素無廊廟具。”
【又】有才幹的人。《賣柑者言》:“洸洸乎幹城之具也。”
⑦<名>道理;方法。《東方朔》:“十九歲學孫吳兵法,戰陣之具。”
⑧<副>通“俱”,全,都,盡。《鴻門宴》:“私見張良,具告以事。”《陳情表》:“臣具以表聞,辭不就職。”《桃花源記》:“問所從來,具答之。”
【具草】擬稿。
【具臣】備位充數,不稱職的臣子。
【具眼】識別事物的眼力,高明的見識。
【具瞻】為眾人所瞻仰。
文言文翻譯:買酒者轉
賣酒者傳} 魏禧冰叔魏叔子文集 萬安縣有賣酒者,以善釀致富。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問:“汝能飲酒否?”量酌之,曰:“毋盜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傾跌破瓶缶,輒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歸。由是遠近稱長者。 裏有事醵飲者,必會其肆。裏中有數聚飲,平事不得決者,相對谘嗟,多墨色。賣酒者問曰:“諸君何為數聚飲,平事不得決,相谘嗟也?”聚飲者曰:“吾儕保甲貸乙金,甲逾期不肯償,將訟,訟則破家,事連吾儕,數姓人不得休矣!”賣酒者曰:“幾何數?”曰:“子母四百金。”賣酒者曰:“何憂為?”立出四百金償之,不責券。乙得金欣然,以為甲終不負己也。四年,甲乃僅償賣酒者四百金。 客有橐重資於途,甚雪,不能行。聞賣酒者長者,趨寄宿。雪連日,賣酒者日呼客同博,以贏錢買酒肉相飲噉。客多負,私怏怏曰:“賣酒者乃不長者耶?然吾已負,且大飲噉,酬吾金也。”雪霽,客償博所負行。賣酒者笑曰:“主人乃取客錢買酒肉耶?天寒甚,不名博,客將不肯大飲噉。”盡取所償負還之。 術者談五行,立決人死,疏先後宜死者六人矣。賣酒者將及期,置酒,召所買田舍主畢至,曰:“吾往買若田宅,若中心願之乎?價毋虧乎?”欲贖者視券,價不足者,追償以金。又召諸子貸者曰:“汝貸金若幹,子母若幹矣。”能償者損其息,貧者立券還之,曰:“毋使我子孫患苦汝也!”及期,賣酒者大會戚友,沐棺更衣待死。賣酒者顏色陽陽如平時,戚友相候視,至夜分,乃散去。其後第八人以下各如期死,賣酒者活更七年。 魏子曰:吾聞賣酒者好博,無事則與其三子終日博,喧爭無家人禮。或問之,曰:“兒輩嬉,否則博他人家,敗吾產矣。”嗟乎!賣酒者匪唯長者,抑亦智士哉!賣酒者姓郭名節,他善事頗眾。予聞之歐陽介庵雲。 [張山來曰:自古異人,多隱於屠沽中。賣酒者時值太平,故以長者名耳。叔子謂“匪唯長者,抑亦智士”,誠具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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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散文”概念源出、發展
中國古代“散文”概念發生研究
馬茂軍
內容提要 散文概念發生於本土,而不是所謂的外來詞。返求狹隘的“古文”理論之外帶有現代性特點的散文理論,在以用為體的中國傳統文體體係之外,還潛藏一個以形式分體的、高度抽象概括的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的中國古代潛文體體係。
我們對散文概念發生的模糊認識,以鬱達夫先生《中國新文學大係?散文二集?導言》為代表:“中國古來的文章,一向就以散文為主要的文體……正因為說到文章就指散文,所以中國向來沒有‘散文'這一個名字。若我的臆斷不錯的話,則我們現在所用的‘散文'兩字,還是西方文化東漸後的產品,或者簡直是翻譯也說不定。”這代表了很多人對散文的模糊認識,這遮蔽了我們固有的豐富的散文理論,有必要對散文這一概念的源起及其內涵作一認真梳理。
散文新概念的發生與佛教之關係研究
1、散文概念首創於佛門。
梳理中國散文理論史,我們發現,散文一詞不僅原創於中國,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散文的概念最早出自佛教徒口中。《宋高僧傳》卷三《唐大聖千福寺飛錫傳》:“(錫)天寶初遊於京闕,多止終南紫閣峰草堂寺,屬不空當途傳譯,慎選英髦,錫預其數,頻登筆受潤文之任,代宗永泰元年四月十五日奉詔於大明宮內道場,同義學沙門良賁等十六人參譯《仁王護國般若經》並《密嚴經》,先在多羅葉時並是偈頌,今所譯者多作散文。不空與錫等及翰林學士柳抗重更詳定,錫充證義正員,辭筆不愧斯職也。”①按讚寧《進高僧傳表》:“臣僧讚寧等言自太平興國七年伏奉敕旨,俾修《高僧傳》與新譯經同入藏者……端拱元年十月日左街天壽寺通慧大師賜紫臣讚寧上表。”則《高僧傳》始修於太平興國七年,成於端拱元年十月。散文概念最早出現於此時。《宋高僧傳》的材料多來源於碑文,如果那樣則散文一詞也可能出現更早,為中唐代宗年間了。
這裏散文與偈頌相對。偈頌的特點是講押韻,句式多四言,比較工整,那麼與偈頌相對的散文則是散體了,它不追求押韻與句式的工整。“今所譯者多作散文”這裏的散文明顯具有文體意義。同一時期還出現了散語的概念。
2、散語與散文
散語一詞,較早見於《容齋隨筆》卷一:“竊觀閣下輔政既以經術取士,又使習律習射而醫書畫悉皆置博士,此其用意,豈獨遺文章乎,而自頃以來此道幾廢,場屋之間,人自為體,立意造語無複法度,宜詔有司取士以古文為法,所謂古文,雖不用偶儷,而散語之中暗有聲調,其步驟馳騁亦皆有節奏,非但如今日苟然而已。”②而散語詞源學上的來曆也是出於佛教。《容齋隨筆》卷一,六十四種惡口條:“《大集經》載六十四種惡口之業曰:粗語、軟語、非時語、妄語……”③。散語即為惡口之一,則有非正統、非主流的文化因子,又有隨意、散漫的特點。同時期的陳師道,也使用散語一詞:“國初士大夫例能四六,然用散語與故事爾。”④又“世語雲:蘇明允不能詩,歐陽永叔不能賦,曾子固短於韻語,黃魯直短於散語,蘇子瞻詞如詩,秦少遊詩如詞,韓詩如秋懷別元協律,南溪始泛皆佳作也,鮑昭之詩華而不弱,陶淵明之詩切於事情但不文耳。”這裏,散語是與韻語相對的,是無韻之文(散文)的含義,已經具有文體學上的意義。而世語雲是流行的說法,廣泛的說法的意思,則散語是一得到廣泛認可的詞語。
散語有散漫、隨意之句式、語體的意思,和散文一樣有文體的含義。而散文一詞,文體意義更鮮明,而散語漸漸被中國古代文論淡忘了。
3、譯經體?古文?散文
散文概念出現於佛門,是中古時期佛教文化高度發達,佛教文學高度成熟的結果。過去儒門中人物一直把儒家思想作為正統思想,而釋道二家則被目為無益教化的旁門左道。《四庫全書》存書3461種79309卷,釋家文字隻有13部312卷,道家隻有44部432卷,總共隻占四庫書目的百分之一。乾隆在編輯聖諭中明言“至儒書之外,闌入釋典道經……不合朕意”。而現存明代《正統道藏》和《萬曆續道藏》共5485卷,宋代開寶大藏經即達1076部,5048卷。釋道文化是中國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忽視佛道的思想顯然是一種文化偏見。
魏晉時期佛教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譯經運動。據統計,從東漢桓帝建和二年(148年)安世高譯經始至北宋景?四年(1037年),計有知名譯家192人,譯出佛典1333部,5081卷(其中宋代譯500卷)。如果和同一期的文章相比,清嚴可均編《全上古三代秦漢六朝文》共746卷,再加上《全唐文》1000卷,佛家與儒家的著作數量之比是三比一。從文體上看,胡適曾說當年的駢體文幾乎涵蓋了一切,可偏這個傳道的譯經文字裝不下,隻能用古文來寫。事實上,譯經體是無數譯經大師在古文的基礎上,吸收梵文的優點而創造出來的一種比較質樸、通俗、奇句單行的優美散文。
除了佛經文學外,還有本土僧人的製作,一類是與儒道論辯、闡述佛理的著作,他們收入於《弘明集》和《廣弘明集》及《法苑珠琳》等,其中有部分宏揚佛理的文字,著名的如慧遠《沙門不敬王者論》,僧肇《肇論》、謝靈運《與諸道人辯宗集結》、宗炳《明佛論》等皆長於論辯,思維精致,推理嚴密,論說成就為本土議論文字不及,形式上散句單行,時用口語,偶有駢儷,但絕非齊梁形式主義。另一類是傳記作品,慧皎《高僧傳》、道宣《續高僧傳》等等,它們記人記事都大有可取之處。
輝煌的譯經文學和佛學作品需要自己的話語對這種文體進行表述。印度是一個文體理論和文體思辨水平比較高的國家,印度古典文名著有婆摩訶的《詩莊嚴論》,它注重討論文體和修辭,把詩分為有韻律的和無韻律的兩種,即韻文體和散文體。檀丁(約七世紀)的《詩境》第一章也主要討論文體區別和風格類型,將詩(文學)的形式分為三體:有韻律體(詩),無韻律體、雜體。隨著佛教傳入中國,印度的文體理論、格律修辭理論也一並傳入中國,比如文筆之辯,永明體的對偶理論皆受印度文論的影響。
公元八世紀左右伴隨排佛複儒思潮的古文運動,大力提倡“古文”理論,試圖建立話語上的一統地位。而與之相對立的受排擠打擊的佛教一派必不願接過古文的大旗,而必創立自己的話語體係,亦即“散語”、“散文”了。所以散文由佛教界人士創造看似個人行為的偶然,實則文化交流與衝突中的必然。
散文概念的接受史
1、北宋時期的散文概念
佛家而外,較早使用散文的是偏於科學的學者沈括,其《夢溪筆談?補筆談》卷下:“然《召南》茁者葭謂之初生可也。秦風曰蒹葭蒼蒼,白露為霜。則散文言之,霜降之時亦得謂之葭,不必初生。若對文須分大小之名耳。”⑤
從目前材料看,沈括是佛家外最早使用散文一詞的。此處散文與對文並用,與偈句與散文並用一樣,句式的意義較濃,而文體意義相對淡一些。但是散文文體中最根本的特征散體、散句的意義已經具備了,可以說是散文文體的源頭性和母體性概念。沈括在北宋學問最為博洽,正是科學家的敏銳和崇尚真理、不囿門限的態度,使他能夠較早地接受佛門創造的散文概念,並將這種文體工具運用於語法語義分析的語言研究中。
沈括之後有蘇軾的學生畢仲遊使用了散文的概念。其《西台集》卷一在討論科舉考試是考詩賦還是考經義時說:“至於詩賦則有聲律而見,經義則是散文而難考。”⑥畢仲遊,字公叔,鄭州人,有《西台集》20卷。畢文與蘇軾的共同點是“源泉萬斛之致”,是自由的抒寫,這正是近代意義上的散文特質:隨心所欲地抒寫心靈,無拘無束地表達思想。蘇軾與王安石在科舉上的矛盾是政治家與文學家的矛盾,古文的話語與散文的話語的區別是是否獨尊儒術。正是由於這樣的原因,畢仲遊在表達話語上沒有選擇帶有文化專製、政治色彩、複古傾向的古文,而選擇了更有文學意味、泛文化色彩的散文概念。這無疑是一種文學的自覺,散文的自覺,是文學脫離政治後的自覺。也是宋代三教合一大文化背景下的產物。它即是乘了唐宋古文運動的東風,又是對古文運動本身的消解。
2、南宋人的散文觀念
南宋人鄧肅最早使用散文一詞。鄧肅《櫚集》卷四《昭祖送韓文》:“兩鳥相酬不肯休,欲令日月無旋朗。斯文未喪得韓子,掃滅陰霾霽九州。古來散文與詩律,二手方圓不兼筆。獨渠星鬥列心胸,散落毫端俱第一……”;其大意是昭祖送新雕韓文一部,既感其德,又喜其書。鄧肅認為古來散文和詩歌難以兼擅,而韓愈獨天才手筆,俱為第一,這裏“散文詩律”隻能解成散文和詩歌的意思。而以“散文”一語入詩,也可見散文一詞的流行程度了。
鄧肅與朱熹的父親朱喬年是好友,有《賀朱喬年生日》,又有《謝喬年》。《朱子語類》卷一百四十在答林擇之問後山學黃山穀詩時說:“擇之雲後山詩恁地深……(朱子)曰:……山穀詩善敘事情,敘得盡,後山敘得較有疏處。若散文則山穀大不及後山。”此處散文與詩對應,是明明白白的文體意義上的散文概念。而且是詩文戲曲小說四分法中的詩文概念。這句話《後山詩話》的表述為“山穀短於散語,後山短於韻語”則散語略同於散文,具有文體學上的散文的含義。
南宋時期我們可以說散文概念已經廣泛流傳開去。鄧肅朱子而後,周必大、楊萬裏、陸象山、樓、方逢辰、陳叔方、羅璧、謝伯采、劉辰翁、黃震、龔昱、呂祖謙等人,都使用了散文概念來辨析文體。
南宋人對散文認識的深化在於更深刻地認識了散文的文體特點,而且認為文體的關係是辯證的,文體之間是可以打通的,這與創作上以文為詩、以文為賦、以文為詞、以詩為文、以文為詩等破體為文的創作實踐是一致的。南宋人的散文文體意識已經非常明確,經常下關於散文的斷語。陳叔方《穎川語小》卷下:“然也字用多最難,韓文公《祭潮州大湖神文》一篇全用也字,亦不過有韻腳而綴也字,若毛詩。然至歐陽文忠公作《醉翁亭記》乃散文爾。”楊萬裏《誠齋集》卷一百六:“下問詩之利病,知非肝鬲上之語,敬陳所見《寄大兒七字》甚奇古,如《分公十四字》渾成雅健,使山穀見之猶應擊節。務官二句乃散文語,前輩固有偶出此體者,如木之就規矩,吾曹不可學也。”這裏也是關於散文句式的斷語,又涉及到了詩文之別和以文為詩的問題,詩文手法可以借鑒,詩中可以有散文的句法。
南宋人不僅散文文體意識明確,而且對散文特點作了具體分析。樓《崇古文訣》卷二十四評蘇軾的《策略五》曰:“此篇主意在通下情,間架整,波瀾闊,議論佳,可為策格。作散文生疏,苦於斷續不相連者,或語句費力者,熟讀不患不進。”這裏談“作散文”而不談作古文,在於樓不是個嚴格的“以理為主”的真德秀似的古文家,而是個比較通達,深“知味”之於文的散文批評家。散文概念被接納入教科書,可見它的流行和被接受程度。樓對散文可謂知其味者,他以為散文雖號稱散,但也要語斷而意不斷,斷續相連,語句流暢。
宋四六比較流行,作為韻文的四六和作為無韻文的散文,自然是文論家關注的焦點。羅璧《識遺》卷二:“崛奇可味條”,“駢儷貴整,散文忌律,各有當也”。謝伯采《密齋筆記》卷三:“四六本隻是便宣讀。要使如散文而有屬對乃善。歐蘇隻是一篇古文,至汪龍溪而少變。鄭侍郎望之雲,四文使重不如使輕,使實不如使虛。”在羅璧看來駢儷文的特點是整齊而格律,而散文則不講聲律和句式的整齊。謝伯采更認識到四六的聲律讀宋琅琅上口的特點,並認為四六比古文和散文具有更高的藝術要求,歐蘇隻是以文為四六。謝還隱約的意識到散文的外延要比古文大,古文是散文中的一體。
南宋時期散文概念應用最多的是王應麟的《辭學指南》和黃震的《黃氏日抄》。《辭學指南》卷三:“記序用散文,須揀擇韓柳及前輩文,與此科之文相類者熟讀。作文貴乎嚴整,不可少類時文。”其將詔、檄、記、序皆稱為散文,並與時文相對。《黃氏日抄》卷六十四:“外製召試三道其二以散文為之,以此知祖宗盛時製誥尚存古意,自宏詞之名立而朝延訓誥之文遂同場屋聲病之習矣。”卷六十七外製:“從官用偶句,餘多散文,偶句亦不雕琢。”《辭學指南》和《黃氏日抄》作為兩部文體理論代表作的特點是主要從文體上研究散文,不過從中我們還可以看出古文和駢文之爭的影子,作為散文家(也可以說古文家),他們尊古卑駢,崇尚古文、古意、散句的追求,這也是唐宋古文運動打壓駢文的文體霸權意識。但是他們不用“古文”,而用“散文”來進行文體對比與界定,這說明了他們文體理論的
進步和深化,說明他們文體理論的成熟,他們已經認識到散、駢之別在於有韻/無韻,有對/無對。而古文則太多內容上的、意識形態上的含義,與文體的純粹意義關係不深。《辭學指南》和《黃氏日抄》的文章部分都是討論古代文體的專門之作,不過古代文體的詔、製、表、啟,皆是以用為本,而不是以體為本。而討論這些瑣細文體時,他們不自覺地使用了具有近代文體意義的散文概念。他們使用散文概念時多與四六、偶句相對,雖然四六、偶句與散文並不是同層級的範疇,但畢竟是純文體的形式和範疇,而不是功用的範疇。
顯而易見,中國文體學的結構是顯隱二重結構,顯結構即《文選》等標謗的以用為體的數十乃至上百體,而隱結構則是受印度拚音文字傳統影響而以有韻、無韻作劃分的文體觀念,這一觀念從劉宋的文筆之辨起,至散文散語概念的提出皆是中印文化交流碰撞的直接產物。
3、金元時期的散文觀念
元人的散文觀念進一步跳出了古文的窠臼。金元人對散文文體本身辨析不多,這可能是概念已約定俗成了的緣故。他們的貢獻是對散文的本體精神作了許多精彩的發揮。元好問《禦訂全金詩增補中州集》卷三十一有“散文亦精致”,這是一種藝術的要求與評品。元胡祗通《紫山大全集》卷十一:“波流風靡,詩降而為律字,畫流而為行草,散文變而為四六,歌詠轉為市聲俚曲。”這是一種典型的文學退化觀,這裏的散文又是先秦散文的特指了。這也是比較保守的尊古貶駢的文體觀。王惲《秋澗集》卷八十二《中堂事記》下提出了散文三說:“(公)徐莞爾曰不知謂我雲何,至於散文,亦有三說,入作須若虎首,取其猛而重也,中如豕腹,取其釀而多也,末同蠆尾,取其臨出螫而毒也,此雖常談,亦可為之法。”這裏總結了散文結構章法的精神。
著名文論家王若虛作有《文辨》四卷,提出了一些精彩的散文觀點,《滹南集》卷三十五:“退之評《伯夷》止是議論,散文而以頌之,非其本也。”卷三十六:“歐公散文自為一代之祖,而所不足者,精潔峻健耳。”歐評家們向來稱頌歐文陰柔之美,而金元文論家卻崇尚精潔峻健之美。王若虛最精彩的觀點是真散文真文字的論述,《滹南集》卷三十七:“楊雄之經,宋祁之史,江西諸子之詩皆斯文之蠹也。散文至宋人始是真文字,詩則反是矣。”所謂真文字,卷三六《文辨》三:“所謂天文豈有定法哉?意所至則為之題,意適然殊無害也。”卷四五《論詩詩》:“文章自得方為貴,衣缽相傳豈是真;已覺祖師低一著,紛紛法嗣複何人?”卷三四《文辨》卷一:“夫文章唯求真是而已,須存古意何為哉?”求真,真性情才是真文字,真散文。王若虛對崇古派的古意追求提出了質疑,可謂求真而不崇古。
劉塤《隱居通議》三十一卷,論文章的有八卷,其卷二十二:“次山覽之嘉歎曰:此乃以散文為四六者,正是片段議論,非若世俗抽黃對白而血脈不貫者也,嗚呼,知我如此,可謂具眼矣。予嚐與次山言不論古文時文,詩章四六,但凡下筆鑄辭,便當以風骨為主,若文字有骨氣,雖精采差減,正亦自佳,次山大喜此論。”論文以風骨為主,強調血脈貫通,得文章之精神命脈。看來散文自有南北派別,水土之不同也。
4、明人的散文觀念
明代是文體學繁榮時期,出現了許多文體學專著。徐師曾《文體明辨》是明前期文體論的集大成者。他將文體分為一百二十七類,其中一類文體是以形式劃分,詩、四六、散文隱蔽其中;二類文體是以功用劃分的,而一百二十七類的歸結點又是詩、四六、散文。徐師曾《文體明辨序》曰:“此釋經之體非屬文之體也。……又如詔誥表箋諸類,古以散文,深純溫厚,今以麗語,濃鮮穩順,謂無古今不可也。”,徐師曾《倪文貞集?原序》:“漢魏而降,操觚著書日寡,散文日繁,蓋道簡而難言,事短而遞起,勢使然也。”這透露了我們一個明人眼中散文外延的信息:“著書日寡,散文日繁,蓋道簡而難言,事短而遞起”,則論道的六經,後世子史二部,皆屬“言”的範疇,不在散文之內。隻是“或書之內,時見散文”。這可能源於顏延之把無韻之文分為言、筆二類。
明代另一文體學著作《文章辨體彙選》也有11處使用了散文概念。該書以吳訥《文章辨體》五十卷所收未廣,因擴大規模為七百八十卷,所收類別經史諸子百家山徑地誌靡不收入,分別各體為一百三十二類,搜羅廣博,積平生精力抄撮而成,墮典秘文往往收藏。但這本書隻是存抄本,傳播甚稀,影響不廣。不過我們透過它11次使用散文頻率,可見散文概念在明代文體學界的大影響。
吳訥的《文章辨體》五卷,外集五卷,陸深《溪山餘話》稱《文章辨體》一書號為精博,自真德秀《文章正宗》以後未有能過之。不過他過分正宗的理學家眼光使他大體以《文章正宗》為藍本,開口閉口真西山雲,獨尊古文而絕口不談散文概念,《四庫提要》批評它“去取亦漫無別裁,不過取盈卷帙耳,不足尚也”。
唐宋派代表作家唐順之著有《稗編》,唐順之《稗編》卷七十五多討論文體問題,有七處使用了散文概念。如“露板以宣矣,不可以義隱,大抵唐以前不用四六,古文辭直義顯,昔人檄以散文為得體,信乎。”“以散文為得體”,體現了尊崇散文的觀念。唐順之《稗編》七次使用散文概念,無疑表明了唐宋派的散文觀念。
後七子王世貞為明代文史大家,前人文體著作多囿於古文範疇,以至收入詞曲即遭議論,而王世貞能開拓文體天地,將散文、小傳、瑣言小說並提,《州四部稿》卷一百四十六:“正史之外有以一言一事為記者,如劉知己所稱瑣言,當以劉義慶《世說新語》第一,散文小傳如伶玄飛燕雖近褻,虯髯客雖近誣,毛穎雖近戲,亦是其行中第一。”中國古代文體論之發達,在於深細。而囿於古文觀念,未能科學分類。詩歌、散文、四六(賦)、小說、戲曲
早已有之,如能開闊眼界,擴大規模,則以簡馭繁,以綱帶目的四分法、五分法、六分法早該成形化隱為顯了。王世貞這裏隱然將小說、戲與詩、文並提了,這實際上即是現代文體學上的四分法的雛形,在文體學上邁進了一大步。可以說時人的觀念中已然有之,隻是未能從理論上提綱挈領而已。
5、清人之散文觀念
散文一語在清代頗為流行,毛奇齡《西河集》一百九十卷,著述之富,甲於當代,其卷五十《胡國期詩序》曰:“能詩者不必能文,而能文者必能詩,李杜無文,而昌黎眉山詩並為世所稱,蓋銘頌賦誄,以詞為文,故古善文者往往著有韻之語於散文之間,況舉文八比,尤以偶對為章程者乎。”毛奇齡以為能詩未必能通文,而文與詩是相通的,文中可以融入韻語,很多韻文是有韻的散文,對散文與韻語的認識很辯正。他的崇文觀反映了清文繁榮的勢頭。
四庫館臣彙集一代文壇與文論界精英,館臣們多恪守正統思想,卻也偶用散文一語。《水雲村稿總目》:“塤嚐自言趙必岜稱其能以散文為四六,正是片段議論,非若世俗抽黃對白,而血脈不貫者。”以散文為四六的想法很新穎,而對散文血脈貫連、講究敘述結撰的藝術精神也頗有領悟。又《四六法海?提要》:“大抵皆變體之初,儷語散文相兼而用,其齊梁以至唐人亦多不甚拘對偶者,俾讀者知四六之文運意遣詞,與古文不異,於茲體深有功。”儷語散文相兼,而不言儷語古文相兼,蓋儷語時文,今文今語而非古語,古文不能相兼而用。
散文一語又常被考證界使用。《湛園劄記》、《義門讀書記》、《義府》皆有運用。如,《義府》卷上獄訟條:“疏也引此,而曲為鄭解雲此相對之法,若散文則通。當是小罪曰訟,大罪曰獄。”《湛園劄記》卷一:“古者娣姒可通稱,或娣姒相對則分大小,散文則娣亦可稱姒耳。”《義門讀書記》卷三十四:“糸酒與明水別,而雲明水以為糸酒者,對則異,散文通,謂之糸酒是,以禮運雲糸酒在堂,亦謂明水為糸酒也。”
在這些講究邏輯、學理的考據家眼中,散文被作為語言辨析的一個重要工具,二詞並列,是對偶句法,還是散文句法,直接關係到詞語的含義,所以文體、句法判斷是他們的首要任務。而他們並未用散語一詞,而用散文一詞,很明顯散語一詞已不常用了,散文、散文文法很明顯更科學,更約定俗成一些。
清代的文體學著作中,方熊《文章緣起》補注雖隻有一卷卻有11處用了散文的概念。《文章緣起》一卷,舊題梁任撰,已佚,明陳懋仁注,清方熊補注,詔辭條:“古之詔辭皆用散文,故能深厚爾雅,感動乎人。六朝而下文尚偶儷,而詔亦用之,然也有用散文者,不可謂古法盡廢也。”表條:“下言於上曰表,諸葛亮《出師》,李密《陳情》,韓愈《諫佛骨》之類皆散文,後代始尚偶儷。”奏條:“陳私情曰奏,皆謂之本,以及讓官謝恩之類並用散文,間為儷語,亦同奏格”這些地方的散文是明明白白,完全意義上的散文文體,而儷語則是四六體。散文與四六並為此類公文的主要應用文體。可見清人的文體觀也承襲唐宋古文家崇散抑駢的思想。
散文意義的發生
1、與駢儷文相對的散文概念
作為漢語詞彙家族的新成員,散文概念意義的發生,必是在與已有的概念尤其是相反相對的概念的碰撞交融中生發的。散文概念的使用,首先與駢儷文相對。元潘昂霄《金石例》卷九:“東萊先生曰詔書或用散文,或用四六。”儷語主要是從句式著眼,四六則是文體而兼句式。文體之分,根本在句式的散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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