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合作方式
BT
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承建某些基礎設施項目的一種投資方式。BT是Build(建設)和Transfer(轉讓)兩個英文單詞的縮寫,其含義是:政府通過合同約定,將擬建設的某個基礎設施項目授予企業法人投資,在規定的時間內,由企業法人負責該項目的投融資和建設,建設期滿,政府按照等價有償的原則向企業法人協議收購的商業活動。
什麼叫做BT模式 就是政府跟企業合作的那種》?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目前采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政府重大項目招商將采用BT、BOT、DOB等多種合作方式。三種方式分別是什麼意思?還有哪些其它的合作方式?
BT模式:即建設—轉讓;BOT是:建設-經營-移交;BOT轉讓—經營—移交。
1、BT模式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非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目前采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2、BOT模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這種譯法直截了當,但不能反映BOT的實質。BOT 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
3、TOT模式
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移交——經營——移交。TOT方式是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或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並得到合理的回報,雙方合約期滿之後,投資人再將該項目交還政府部門或原企業的一種融資方式。
政府重大項目招商將采用BT、BOT、DOB等多種合作方式。三種方式分別是什麼意思?
BT模式:即建設—轉讓;BOT是:建設-經營-移交;BOT轉讓—經營—移交。
1、BT模式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非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目前采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2、BOT模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這種譯法直截了當,但不能反映BOT的實質。BOT 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
3、TOT模式
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移交——經營——移交。TOT方式是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或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並得到合理的回報,雙方合約期滿之後,投資人再將該項目交還政府部門或原企業的一種融資方式。
BT、BOT、PPP是什麼?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設—經營—轉讓,是指政府通過契約授予私營企業(包括外國企業)以一定期限的特許專營權,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並準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貸款,回收投資並賺取利潤;特許權期限屆滿時,該基礎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
PPP是指政府與民營機構(或更廣義點,任何國營/民營/外商法人機構,下同)簽訂長期合作協議,授權民營機構代替政府建設、運營或管理基礎設施(如道路、橋梁、電廠、水廠等)或其他公共服務設施(如醫院、學校、監獄、警崗等)並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兩種方式;而BOT是指政府通過特許權協議,授權民營機構進行項目(主要是基礎設施和自然資源開發)的融資、設計、建造、經營和維護,BOT主要有BOT、BOOT和BOO三種基本形式和十多種演變形式,如BT、TOT等。
什麼是國際經濟合作的BT模式,與BOT相比的優劣是什麼?
國際經濟合作既是一項新的業務,也是一門新的學科,它側重於研究國際貨物貿易以外的其他國際經濟業務和交往方式。 編輯本段國際經濟合作的類型 根據經濟發展程度和經濟製度的不同劃分: 北北合作、南南合作、南北合作、區域經濟一體化。 根據所含經濟內容的不同劃分: 廣義國際經濟合作和狹義國際經濟合作。 根據參加國際經濟合作主體的不同劃分: 宏觀國際經濟合作和微觀國際經濟合作。 根據國際經濟合作參加方法多少來劃分: 雙邊國際經濟合作和多邊國際經濟合作。 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劃分: 水平型國際經濟合作和垂直型國際經濟合作。 編輯本段國際經濟合作的產生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在傳統的國際分工格局中,國際經濟交往最主要的形式是商品貿易,第二世界大戰以後,國際經濟聯係無論是廣度還是深度都大大超過了以往的國際經濟聯係,它的產生和發展有著深刻的社會、曆史原因: (一)不斷發展的科技革命是國際經濟合作產生和發展的原動力 (二)戰後國際分工的新發展是國際經濟合作產生和發展的基礎 (三)經濟生活國際化和各國經濟依存度的加深是促進國際經濟合作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跨國公司迅猛發展是國際經濟合作產生和發展的直接推動者 (五)各類國際經濟組織在國際經濟合作發展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編輯本段國際經濟合作的特點 (一)國際經濟合作的主體是不同國家(地區)政府、國際經濟組織和各國的企業與個人。 (二)國際經濟合作的主要內容是不同國家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與配置。 (三)國際經濟合作的範圍主要集中在生產領域。 (四)國際經濟合作是不同國家間進行的較長期的經濟協作活動。 (五)國際經濟合作參與者之間是平等互利的合作關係。 當今國際經濟合作發展的新特點 (一)競爭更加激烈化 (二)國際經濟合作集團化 (三)合作形式多樣化 (四)經濟政策協調經常化、法製化 編輯本段圖書信息 書 名: 國際經濟合作 作 者:崔日明,李兵,劉** 出版社: 機械工業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7-1 ISBN: 9787111269229 開本: 16開 定價: 37.00元 編輯本段內容簡介 本書共有十四章,主要內容有:國際經濟合作概論、國際經濟合作理論、國際直接投資、國際間接投資、國際資本合作新形式、國際勞務合作與國際工程承包、國際租賃、國際技術轉讓、國際信息合作、國際發展援助、國際經濟合作組織、國際經濟協調、我國對外經濟合作、“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我國對外經濟合作政策。 本書可供高校國際經濟與貿易及相關專業師生采用,也可供社會讀者選用。 編輯本段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國際經濟合作概論 第一節 國際經濟合作的內涵 第二節 國際經濟合作的研究對象 第三節 國際經濟合作的類型和方式 第四節 國際經濟合作的產生和發展 第五節 當代國際經濟合作發展的新特點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二章 國際經濟合作理論 第一節 傳統國際經濟合作理論 第二節 經濟一體化理論 第三節 生產要素國際移動理論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三章 國際直接投資 第一節 國際直接投資概述 第二節 當代國際直接投資的特點 第三節 國際直接投資環境評估與決策 第四節 跨國公司與國際直接投資 第五節 我國直接利用外資與對外直接投資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四章 國際間接投資 第一節 國際間接投資概述 第二節 國際股票投資 第三節 國際債券投資 第四節 國際基金投資 第五節 國際信貸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五章 國際資本合作新形式 第一節 國際風險投資 第二節 國際BOT投資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六章 國際勞務合作與國際工程承包 第一節 國際勞務合作 第二節 國際工程承包 第三節 我國的國際勞務合作與國際工程承包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七章 國際租賃 第一節 國際租賃概述 第二節 國際租賃的種類 第三節 國際租賃的運作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八章 國際技術轉讓 第一節 國際技術轉讓概述 第二節 國際技術轉讓的內容 第三節 國際技術轉讓的方式 第四節 知識產權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九章 國際信息合作 第一節 國際信息合作概述 第二節 WTO《基礎電信協議》與(信息技術協議》 第三節 國際信息合作的經濟影響 第四節 國際信息安全合作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十章 國際發展援助 第一節 國際發展援助概述 第二節 聯合國發展係統 第三節 世界銀行貸款 第四節 主要發達國家的對外發展援助 第五節 我國與國際發展援助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十一章 國際經濟合作組織 第一節 國際經濟合作組織概述 第二節 政府間磋商與政府首腦會議 第三節 全球性經濟合作組織 第四節 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十二章 國際經濟協調 第一節 國際貿易協調 第二節 國際金融協調 第三節 國際投資協調 第四節 國際稅收協調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十三章 我國對外經濟合作 第一節 我國對外經濟合作概況 第二節 中美經濟合作 第三節 中日經濟合作 第四節 中歐經濟合作 第五節 中俄經濟合作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十四章 “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我國對外經濟合作政策 第一節 國際資本流動與我國政策選擇 第二節 國際技術轉移與我國政策選擇 第三節 國際人力資源流動與我國政策選擇 第四節 企業國際化與我國政策選擇 思考題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參考文獻
BT、BOT、BOOT、BOO等方式建設的政府投資項目是什麼
BT(Build Transfer)即建設移交,是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領域中采用的一種投資建設模式,是指根據項目發起人通過與投資者簽訂合同,由投資者負責項目的融資、建設,並在規定時限內將竣工後的項目移交項目發起人,項目發起人根據事先簽訂的回購協議分期向投資者支付項目總投資及確定的回報。大部分BT項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國企合作的項目。
BOT(Build-Operate-Transfer),通常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這種譯法直截了當,但不能反映BOT的實質。BOT 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
BOOT,建設一一擁有一一經營一一轉讓,是私人合夥或某國際財團融資建設基礎產業項目,項目建成後,在規定的期限內擁有所有權並進行經營,期滿後將項目移交給政府。
BOO即建設一一擁有一一經營,承包商根據政府賦予的特許權,建設並經營某項產業項目,但是並不將此項基礎產業項目移交給公共部門。
工程項目的承包模式有那些?
工程項目的承包模式:
1.工程總承包(EPC)
2.項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3.設計—建造(DB)模式
4.平行發包(DBB)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6.建造-運營-移交(BOT)模式
7.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PPP)
各種承包模式的優缺點:
1.工程總承包(EPC)
1)優點:
業主把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和開工服務工作全部托付給工程總承包商負責組織實施,業主隻負責整體的、原則的、目標的管理和控製,總承包商更能發揮主觀能動性,能運用其先進的管理經驗為業主和承包商自身創造更多的效益;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協調工作量;
設計變更少,工期較短;
由於采用的是總價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賠及追加項目費用;項目的最終價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確定性。
2)缺點:
業主不能對工程進行全程控製;
總承包商對整個項目的成本工期和質量負責,加大了總承包商的風險,總承包商為了降低風險獲得更多的利潤,可能通過調整設計方案來降低成本,可能會影響長遠意義上的質量;
由於采用的是總價合同,承包商獲得業主變更令及追加費用的彈性很小。
2.項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1)優點:可以充分發揮管理承包商在項目管理方麵的專業技能,統一協調和管理項目的設計與施工,減少矛盾;
有利於建設項目投資的節省;
該模式可以對項目的設計進行優化,可以實現在給項目生存期內達到成本最低;
在保證質量優良的同時,有利於承包商獲得對項目未來的契股或收益分配權,可以縮短施工工期,在高風險領域,通常采用契股這種方式來穩定隊伍。
2)缺點:
業主參與工程的程度低,變更權利有限,協調難度大;
業主方很大的風險在於能否選擇一個高水平的項目管理公司。該模式通常適用於:項目投資在1億美元以上的大型項目。缺乏管理經驗的國家和地區的項目,引入PMC可確保項目的成功建成。同時幫助這些國家和地區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利用銀行或國外金融機構、財團貸款或出口信貸而建設的項目。工藝裝置多而複雜,業主對這些工藝不熟悉的龐大項目。
3.設計—建造(DB)模式
1)優點:
業主和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項目規劃直至驗收,減少了協調的時間和費用;
承包商可在參與初期將其材料、施工方法、結構、價格和市場等知識和經驗融入設計中;
有利於控製成本,降低造價。國外經驗證明:實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價10%左右;
有利於進度控製,縮短工期;
風險責任單一。從總體來說,建設項目的合同關係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關係,業主的責任是按合同規定的方式付款,總承包商的責任是按時提供業主所需的產品,總承包商對於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負有全部的責任。
2)缺點:業主對最終設計和細節控製能力較低。承包商的設計對工程經濟性有很大影響,在DB模式下承包商承擔了更大的風險;建築質量控製主要取決於業主招標時功能描述書的質量,而且總承包商的水平對設計質量有較大影響;出現時間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規約束,沒有專門的險種;交付方式操作複雜,競爭性較小。
4.平行發包(DBB)模式
1)優點:優點表現在管理方法較成熟,各方對有關程序都很熟悉,業主可自由選擇谘詢設計人員,對設計要求可控製,可自由選擇工程師,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標準合同文本,有利於合同管理、風險管理和減少投資。
2)缺點:
項目周期較長,業主與設計、施工方分別簽約,自行管理項目,管理費較高;
設計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師控製項目目標能力不強;
不利於工程事故的責任劃分,由於圖紙問題產生爭端多索賠多等。該管理模式在國際上最為通用,以世行、亞行貸款項目和國際谘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的合同條件為依據的項目均采用這種模式。中國目前普遍采用的“項目法人責任製”、“招標投標製”、“建設監理製”、“合同管理製”基本上參照世行、亞行和FIDIC的這種傳統模式。
5.施工管理承包(CM)模式
1)優點:
在項目進度控製方麵,由於CM模式采用分散發包,集中管理,使設計與施工充分搭接,有利於縮短建設周期;CM單位加強與設計方的協調, 可以減少因修改設計而造成的工期延誤;在投資控製方麵,通過協調設計,CM單位還可以幫助業主采用價值工程等方法向設計提出合理化建議,以挖掘節約投資的潛力,還可以大大減少施工階段的設計變更。如果采用了具有GMP的CM模式,CM單位將對工程費用的控製承擔更直接的經濟責任,因而可以大大降低業主在工程費用控製方麵的風險;在質量控製方麵,設計與施工的結合和相互協調,在項目上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時,有利於工程施工質量的提高;分包商的選擇由業主和承包人共同決定,因而更為明智。
2)缺點:對CM經理以及其所在單位的資質和信譽的要求都比較高;分項招標導致承包費可能較高;CM模式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對合同範本要求比較高。
6.建造-運營-移交(BOT)模式
1) 優點:可以減少政府主權借債和還本付息的責任;可以將公營機構的風險轉移到私營承包商,避免公營機構承擔項目的全部風險;可以吸引國外投資,以支持國內基礎設施的建設,解決了發展中國家缺乏建設資金的問題;BOT項目通常都由外國的公司來承包,這會給項目所在國帶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既給本國的承包商帶來較多的發展機會,也促進了國際經濟的融合。
2) 缺點:?在特許權期限內,政府將失去對項目所有權和經營權的控製;參與方多,結構複雜,項目前期過長且融資成本高;可能導致大量的稅收流失;可能造成設施的掠奪性經營;在項目完成後,會有大量的外彙流出;風險分攤不對稱等。政府雖然轉移了建設、融資等風險,卻承擔了更多的其他責任與風險,如利率、彙率風險等。
7.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PPP)
1)優點: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在初始階段就共同參與論證,有利於盡早確定項目融資可行性,縮短前期工作周期,節省政府投資;可以在項目初期實現風險分配,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使風險分配更合理,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參與項目融資的私人企業在項目前期就參與進來,有利於私人企業一開始就引入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共同參與建設和運營,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使項目參與各方整合組成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標起關鍵作用;政府擁有一定的控製權。
2)缺點:對於政府來說,如何確定合作公司給政府增加了難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負有一定的責任,增加了政府的風險負擔;組織形式比較複雜,增加了管理上協調的難度;如何設定項目的回報率可能成為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
墊資承包施工的形式有什麼,墊資施工的問題有
BT是指交鑰匙工程,承包商有較大的自主權;墊資施工是指一般的施工方式,僅是由施工單位墊付一部分資金,一般不允許全墊資。 大部分BT項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國企合作的項目。 墊資就是普通的線墊錢施工,一般的項目多用
什麼是叫3P工程?
1、?3P,英文縮寫,意義很多,如人力資源管理[1]一種模式的英語縮寫,指的是是職位評估係統 (Position Evaluation System)、績效評價係統(Performance Appraisal System)和薪酬管理係統(Pay Administration System)等。
2、廣義上說法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稱3P模式,即起源於西方國家的一種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公私合作模式。從定義看,特指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之間,而不是別的什麼部門之間的合作安排,采用PPP模式的目的,在於借用私人部門的力量幫助政府等公共部門克服建設資金短缺的瓶頸,從而更有效地履行其公共物品和服務提供的職能,同時發揮民營部門的管理與技術優勢,提高公共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效率。
在中國當前的經濟大環境中,這一模式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當下中國地方債堰塞湖壓頂,實行這一模式有利於緩解地方政府融資壓力,減少地方債增量風險,有利於釋放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