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 雙城記 英美文學論文
查爾斯·約翰·赫芬姆·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 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的著名小說家,他的作品至今依然盛行,並對英國文學發展起到重要影響。
早年
狄更斯1812年出生於英國樸次茅斯(Portsmouth),是海軍職員約翰·狄更斯和伊麗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個孩子。狄更斯5歲時全家就遷居占鬆(Chatham),10歲時又搬到康登鎮(Camden Town,今屬倫敦)。
小時候狄更斯曾經在一所私立學校接受過一段時間的教育,但是12歲時,狄更斯的父親就因債務問題而入獄,狄更斯也因此被送到倫敦一家鞋油場當學徒,每天工作10個小時。或許是由於這段經曆,使得狄更斯的作品更關注底層社會勞動人民的生活狀態。
不過後來由於父親繼承了一筆遺產而令家庭經濟狀況有所好轉,狄更斯也才有機會重新回到學校。15歲時他從威靈頓學院畢業,隨後進入一家律師行工作,後來又轉入報館,成為一名報導國會辯論的記者。狄更斯並沒有接受很多的正規教育,基本上是靠自學成才。
記者生涯
狄更斯後來成為一名《晨報》的國會記者,專門采訪英國下議院的政策辯論,也時常環遊英倫采訪各種選舉活動。他開始在各刊物上發表文章,並最終收集成《博茲劄記》(Sketches by Boz)出版,這是他的第一部散文集。但真正使他成名的是1836年出版的《匹克威克外傳》(The Pickwick Papers)。
創作生涯
之後狄更斯連續出版了多部廣受歡迎的小說,包括了《霧都孤兒》(Oliver Twist)、《尼古拉斯·尼克貝》(Nicholas Nickleby)和《老古玩店》(The Old Curiocity Shop)。1841年完成了《巴納比·拉奇》(Barnaby Rudge)後,狄更斯前往他所向往的美國。雖然他在那裏受到了熱烈的歡迎,狄更斯最終依然對那片新大陸感到失望。他在美國的見聞被收入進其在1842年出版的《美國紀行》(American Notes)。
1843年他出版了引起極大反響的小說《聖誕頌歌》(A Christmas Carol),這部小說是他的聖誕故事係列的第一部。隨後他又以自己的美國之行為背景,發表了另一部小說《馬丁·翟述偉》(Martin Chuzzlewit)。1844至1846年間狄更斯遊曆了歐陸各國,在旅行期間繼續進行寫作。1849年他出版了自傳題材的小說《大衛·科波菲爾》(David Copperfield),這部小說的內容與狄更斯的個人經曆有很大關係。狄更斯以後的小說顯得更為尖銳並具批判性,其中比較著名的包括了《荒涼山莊》(Bleak House)、《艱難時世》(Hard Times)、《小杜麗》(Little Dorrit)、《雙城記》(A Tale of Two Cities)和《遠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等。
1850年,狄更斯創辦了自己的周刊《家常話》(Household Words),收錄了自己和其他一些作家的小說。1859年另一份刊物《一年四季》(All the Year Round)也開始發行。狄更斯本人的多部作品都是最先以連載的形式在這兩份刊物上發表的。
狄更斯不僅是一位多產的寫作者,也是一位積極的表演者。他把公眾朗讀會(public readings)化作兩小時獨角戲劇表演,而“速書”(prompt books/prompt copies)則是他為此所作的準備記錄:在原作上劃框,擇要而出,省去枝蔓,偶爾添點新笑話——對這位天才的表演者,人物表情記號是不需要的。狄氏朗讀 /演劇會始於1853年12月,至其生命終了,十餘年間行腳遍及大西洋兩岸。“速書”是狄更斯為自己寫的舞台說明(stage directions),為狄更斯研究和後來的衍生戲劇/影視創作提供了鮮活的參照。(source: Dickens Museum, London)
1870年6月9日狄更斯與世長辭,臨終時他的第一部偵探小說《艾德溫·德魯德之謎》(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也未能完成。他去世後被安葬在西敏寺的詩人角,他的墓碑上如此寫道:“他是貧窮、受苦與被壓迫人民的同情者;他的去世令世界失去了一位偉大的英國作家。”(He was a sympathiser to the poor, the suffering, and the oppressed; and by his death, one of England's greatest writers is lost to the world.)。
作品
《大衛·科波菲爾》、《遠大前程》、《霧都孤兒》、《尼古拉斯·尼克貝》和《聖誕頌歌》被認為是狄更斯最優秀的幾部作品,特別是帶自傳體性質的小說《大衛·科波菲爾》被很多人視作是狄更斯的代表作,而另一部作品《小杜麗》則以其尖酸刻薄的諷刺聞名。狄更斯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他對社會的看法與批判。狄更斯是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社會階層與貧窮的猛烈抨擊者。
狄更斯對戲劇的熱愛從他的作品《尼古拉斯·尼克貝》就可以看出來。他本人也是一名成功的演員,他多次出訪別國進行演出活動。狄更斯的文筆浮華,如詩一般美麗,但時常又語帶幽默地諷刺英國的上流社會。不過與當時的很多作家一樣,他的作品以今天的角度來看,很多都帶有反猶情節。
人物形象與思想意義
有人把《雙城記》的主要人物分為四大類:理想的正麵人物形象(梅尼特、查裏斯、代爾那、露茜),自我犧牲的怪人(卡爾登、普洛斯),革命人民的代表(得伐石夫婦),貴族、資產階級壞蛋(厄弗裏蒙地侯爵、巴爾塞)。這四類分法,對人物的具體劃分以及對各類人物在小說中的地位和關係的分析,都有值得商榷之處。把作品中某些人劃分為“革命人民的代表”和“貴族、資產階級壞蛋”,這是我們今天的階級劃線,他既不符合作者的思想實際,也不符合作品中的人物刻畫。他筆下的壞蛋,並不因為是“貴族、資產階級”才成為壞蛋。他作品中的“革命人民代表”也有各種類型,甚至得伐石和他的妻子之間也存在明顯的差別,作者也並沒有把他們同等對待。狄更斯評價社會、褒貶人物的出發點是資產階級人道主義。凡是符合人道主義的,他就愛;凡是不符合的,他就憎。我們在對他的作品人物劃分類別時,也不能忘記這個出發點。正是循著狄更斯的人道主義思想脈絡,我們將《雙城記》中的人物分為兩類:貴族和貧民。每一類都有正麵人物,也都有批判的反麵人物。
(1)“雞群中的鳳凰”和“一副精致的假麵具”
貴族中的理想人物是代爾那。代爾那在全書中始終是被作者用歌頌筆調來刻畫的,他處於一個罪惡累累的家庭,但他出淤泥而不染,是雞群中的鳳凰。他憎惡並且譴責自己貴族家庭的罪行,麵對麵向叔父侯爵說:“我們曾經胡作非為”,“甚至在我父親的時代,我們就已經犯下了許多罪惡,傷害了妨害我們享樂的每一個人。”他並不停留在言辭的譴責,而且有實際行動:主動放棄爵位、官銜、財產、隱名換姓,到英國當教師,成為一個自食其力的人。顯然,在他的心目中,人的價值不是由權力、地位、金錢之類來解決的,更不能因自己的享樂而傷害別人的尊嚴,甚至危害別人的生命。這無疑是資產階級的人道主義思想。《五十五講》認為:“作者主要從道德自我修養上美化代爾那。然而,連同代爾那‘自食其力’的生活在內,都是缺乏堅實的思想基礎與社會基礎的。無論作者怎樣辯護,他對貴族階級的抗爭仍然是抽象的,內在的,缺乏具體有效的行動。他除了對叔父大發牢騷外,就不曾向社會公開譴責貴族階級迫害農民的罪行,據此而論,代爾那的形象是有消極作用的。”這個提法不妥。代爾那的抗爭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不是停留在言辭上,而是有行動。他放棄自己的特權,這還不夠嗎?100多年前的狄更斯敢於寫出貴族階級的叛逆者,而100多年後的今天,我們反而不敢承認這個事實。應該看到,在資產階級反對封建階級的鬥爭中,人道主義是資產階級克敵製勝的強大思想武器。代爾那這個封建營壘中的人物,一旦接受了資產階級的人道主義思想,便從貴族統治階級中分化出來,成為叛逆者。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就曾提出過這一點:“在階級鬥爭接近決戰的那些時期,統治階級內部的分化過程……就使得統治階級中有一小部分人分化出去而歸附革命的階級,即歸附於未來的主人翁階級。”代爾那感受到人們對這個貴族家庭的不滿,總有一天會完蛋,他不願為這個家庭承擔這個責任,他由貴族階級轉到資產階級,還不同於剝削階級轉到無產階級。為什麼不真實,不可信呢?
處於代爾那對立麵的形象是厄弗裏蒙地侯爵兄弟。這是作者予以揭露、諷刺、鞭笞的人物。作者通過外貌描寫使我們見到了一副“精致的假麵具”,他表麵上道貌岸然,頗有貴族氣派,實際上靈魂極其肮髒、凶殘。像侯爵這樣的貴族們,恣意揮霍人民的血汗,過著極度奢侈、荒唐的生活。一位侯爵每天喝朱古力茶,非有四個壯士幫忙就不能下咽。他們生活腐化、治理國家無能,殘害百姓卻是無以複加。他們草菅人命、荼毒生靈、殘忍凶暴、滅絕人性。我們知道,封建專製的統治是以否定人的價值為特征的,確如馬克思所指出:“專製製度的唯一原則就是輕視人類,使人不成其為人。”而資產階級人道主義的精髓就是在於肯定人與生俱來的權利與價值。正是從這個基點出發,狄更斯對厄弗裏蒙地兄弟進行了最充分的揭露和最無情的批判。小說中揭露:為了霸占一個農婦,他們可以滿不在乎地逼死、害死四條人命。他們“填寫一張空白諭旨,就可以把任何人無限期地埋在監獄裏”。侯爵的馬車橫衝直撞,壓死窮人的小孩,他一麵破口大罵人們沒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一麵從車裏拋出一枚金幣。“好像偶然打破一件平常東西,已經陪過了錢就夠抵償了似的。”然而,即便如此,這位侯爵大人還不稱心,他還念念不忘目前失去的許多特權,念念不忘那碾死小孩連一個金幣也不用賠的時代。他抱怨“法蘭西現在越變越壞了。過去不遠,我們的祖先對於周圍的賤民曾經掌握過生死之權。就從這房間裏,許多這樣的狗被牽出去絞死;……我們已經失掉了許多特權;一種新哲學正在變為時髦;現在,要確保我們的地位或許(我不說勢必)要引起真實的麻煩。一切都很壞,很壞!”他雖然已經意識到人民群眾心中對貴族的特權鬱積著強烈的仇恨,要確保貴族的地位甚至會引起“真實的麻煩”(指人民革命),但是,他並不因此而放鬆對人民的壓迫和勒索。這種執迷不悟、冥頑不化的態度,正是狄更斯要當時的資產階級統治者引以為戒的。
代爾那與厄弗裏蒙地侯爵兄弟是兩種截然對立的形象,其用意何在呢?顯然,作者是要樹立兩種不同的典型,展示兩種相反的前景。他希望,貴族階級的人物都像查爾斯、代爾那一樣,反躬自省、仁慈善良,主動放棄貴族階級特權,廢除不人道的暴政,這樣將會緩和已經尖銳的社會矛盾,避免一場浩劫;而不要像厄弗裏蒙地侯爵兄弟一樣,濫用特權、暴虐無道、激化矛盾,導致人民革命的爆發。
(2)他“微笑著走向斷頭台”而她成了“堅決的複仇女神”
理想人物卡爾登,是狄更斯心目中的一個偉大的利他主義者,可敬的自我犧牲者。他有才華,有見識,思想敏銳,道德高尚,但卻不為社會所賞識,隻能屈身於庸俗的皇家律師史曲勒孚之下,充當其助手。生活使他變的懶散、冷漠、玩世不恭。他的性格被社會扭曲了,然而,他的心地依然充滿了人道和善良。他深深愛上了露茜,願為露茜犧牲自己的一切。露茜不愛他而愛代爾那,他痛苦但並不嫉妒。他向露茜表白:“為了你,為了你所親愛的任何人,我願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犧牲的可能和機會,我甘願為你和你所愛的人犧牲。”果然,他最後實踐了自己的諾言,為了露茜的幸福,頂替代爾那走上斷頭台,含著微笑,寧靜地走完了人生最後的路。作者認為此舉乃是人道主義最美的篇章。遺憾的是這個人物的真實性是最差的,特別是作者以卡爾登的死來作為對革命暴力的批判,暴露了他思想的嚴重局限。他把卡爾登視為“卓越的先知”,臨終時發出了這樣的預言:“我看見……由毀滅了的舊的壓迫者而興起的新的壓迫者們都成排成對地被這報複器械(斷頭台)所毀滅,在這器械被廢除不用之前。”狄更斯認為,無論是貴族的暴力還是革命的暴力,通通應予以廢除;凡施暴力於別人者,都沒有好下場。隻有高踞於任何暴力之上的人道的化身卡爾登才是不朽的。
與卡爾登相對立的人物是得伐石太太,這是被作者當作批判的反麵形象來刻畫的。她本名狄爾斯,生於農民家庭,父親、姐姐和哥哥都慘死在侯爵兄弟手中,隻有她一人躲藏在外,幸免於難。她從小就在心中種下了對貴族的仇恨的種子,成長為一個真正的“複仇女神”,任何情況下都沒有一絲一毫的動搖,堅信理想必將實現。當她丈夫因準備革命的時間太長久而感到疲乏和灰心時,她精辟地指出:“複仇和報應必須有一個長時間;這是定規。但是……它時常在準備之中的。”當暗探來到酒館時,她機智勇敢,應付自如。她編織毛線時,把貴族階級處決革命者的暴行和名單織進去,革命時就成了起訴書。當革命爆發後,她手裏握著斧頭,腰間別著手槍,率領婦女衝鋒陷陣,毫不含糊地砍下敵人的腦袋,真是一員勇猛的女將”。
作者對得伐石太太家庭的遭遇,寄予深切的同情。對她的描寫、在革命爆發之前的那一部分,是真實可信的,生動地表現了她的卓越智慧、才能和膽略。然而,當寫到革命爆發後的那一部分時,作者出於對革命暴力的恐懼和反對,也就懷著厭惡的情緒對她的形象進行醜化、把“複仇女神”描繪成了“嗜血女魔”。作品寫到,她不僅一心要置代爾那於死地,還要斬草除根,連代爾那的妻子、女兒一並消滅。她在大庭廣眾之中聽完露茜的申訴後說:“我們曉得她的父親和丈夫,被禁在牢獄中,這是很平常的……這一個人的妻子和小孩的母親(露茜)的患難,現在在我們看來又值得什麼呢?”甚至他丈夫得伐石勸她,她也絲毫不為所動。這本來是一個具有革命堅定性的婦女,但作者故意把她寫過了頭,要表明一種殘酷的報複心理如何使她達到了喪失人性的地步。小說不止一次地把她寫作一道暗影“可怕而且陰沉地投射在那母親和小孩身上”。應該說,這道暗影首先是投射在作者的心上,同時也企圖投射在讀者的心上,激發起讀者對她的反感和恐懼。
這一組貧民形象的對比,其用意也是十分明顯的:他希望貧民們都像卡爾登一樣寬宏大量、舍己救人,哪怕是貴族階級的人;而不要象像得伐石太太那樣殘酷報複、毫不退讓。作者承認,他是用卡爾登高貴的死來同得伐石卑鄙的死形成對比。狄更斯所愛憎的人物既有貴族又有貧民,似乎缺乏階級觀點。事實上狄更斯不是也不能用階級觀點來進行寫作,而是用人道主義觀點進行寫作。狄更斯曾在一次演講中宣稱:“我想避免使用兩個對立的名詞——貴族與人民。我是一個相信兩者都有一些優點和積極作用的人,決不願剝奪任何一方任何一個正當的權利。”他又公開宣稱,他的意圖是“使正在相互虎視眈眈的雙方接近起來,努力溝通兩者之間的深淵”。他的願望無疑是真誠的、美好的,然而,卻是建立在空想基礎上的。這導致了他筆下的正麵人物蒼白無力。
(3)閃光的理想人物——梅尼特
梅裏特醫生,就作品的情節結構來說,他是一個居於中心地位的主要人物,但並不是最能體現作者人道主義理想的那種“理想人物”。這個知識分子,年輕時正直,富於同情心,不向邪惡勢力屈服,這都是為作者所讚揚的優秀品格。他目睹侯爵兄弟殘害狄更斯全家的罪行,不揭發就不能解除自己“良心上的負擔”,終於因此身陷囹圄。他的行為,閃爍著資產階級人道主義的光輝。嚴酷的鐵窗歲月,增強了他對殘暴的侯爵家的仇恨。他後來說:“我在獄中的時候,有時候我的報仇的欲望是無法抑製的。”作者同情他的不幸遭遇,但對他的這種無法抑製的報仇欲望卻持否定態度。出獄後,他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他的心完全被對女兒的愛所占據,為了女兒,他甘冒一切風險,甘受任何苦難。在作者筆下,梅裏特儼然成為人道主義的化身,而在我們看來,狹隘的愛已使他成為一個目光短淺的庸人。為什麼作者又給他安排了一個悲慘的結局呢?他的變癡,是貴族階級摧毀的結果;在女兒女婿愛的溫暖中,他的智力得到了複活,但最後當他的女婿被革命法庭判處死刑後,他又成了一個渾噩的白癡。這悲慘的事實無異於告訴讀者:貴族階級的殘暴統治是毀滅人性的,革命的暴力手段同樣也是毀滅人性的,隻有一切階級的人彼此相愛、和睦相處,才能使人性發射光芒。梅裏特醫生的女兒與侯爵的侄子相愛,建立起了幸福的生活,卻因為醫生對侯爵的一紙控訴書而破壞了。這個奇怪的事實無異於告訴讀者:當兩個階級的人不念舊惡、和睦相處時,一切都會是美好的;而當他們硬要清除往日的冤仇時,美好的生活就不複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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