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事是什麼
一、概念:
監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亦稱“監察人”。
通常監事會中至少應一人為股東,並在國內有住所。監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監事的任期一般較董事短,各國規定不一。監事因故缺額時,應召集股東大會補選。監事的報酬,如果章程未定,應由股東大會決定。
直接上級:監事主席。
崗位性質:負責全公司的監督、檢查、考核。
管理權限:受監事會主席委托,行使對全公司的監督、檢查、考核管理權限,並承擔執行公司規章製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二、主要職責:
1、負責監督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行為。
2、負責檢查公司業務,財務狀況和查閱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
3、負責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可以公司名義委托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幫助複審。
4、有權建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5、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6、負責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7、負責對各部門管理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8、負責對各駐外機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9、有權對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
10、有權對公司發生的問題提出質疑。
11、負責股東會決議交辦其他重要工作。
12、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麵負責。
監事是什麼意思
監事?[ jiān shì ]
1.指企業或事業組織中擔任監察工作的領導成員。葉聖陶 《北上日記·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晚飯後,文協理、監事與 華北 文協理事開聯席會議。” 徐鑄成 《杜月笙正傳》六:“他還在某些紡織廠、麵粉廠擔任董監事。”
2.封建時代朝廷官署的低級官員。《舊唐書·職官誌三》:“太倉署……監事十人,從九品下。”《舊唐書·職官誌三》:“諸鑄錢監……監事一人,或參軍或縣尉知之。” 清 錢謙益 《南州徐氏先塋神道碑銘》:“以國子生謁選,為光祿寺監事。”
有誰知道企業監視是個什麼職位,承不承受法律責任
1、企業(公司)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督機關的成員,負責監督公司的經營管理及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督職責。
2、監事及監事會依法具有《公司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各項職權。監事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職責。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如有違反,需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公司法》
第五十三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一百四十七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什麼是監事?
一、監事(supervisor )又稱“監察人”,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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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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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
二、根據《公司法》,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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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公司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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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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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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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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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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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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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參考資料:[baike.haosou.com]
注冊公司需要提供另外一個監視人員是什麼意思
監事人員,指的是一個對公司情況的一個監事。防止有違法的事情發生。
其實民企公司的監事一般都是自己人,這個功能並不明顯。
如果一些大的公司,國企公司,一般會由職工代表大會推舉監事人員。
監事人員可以旁聽股東會,防止股東會作出有損公司員工的情況,違法的情況等等。
什麼叫監事
“監事”就是指:為保證公司正常有序經營,保證公司決策、領導層正確執行公務,防止濫用職權,危及公司、股東及第三人的利益,在公司中一般都設立監事會。
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的專職監督機構。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以出資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監督權力,監事會的基本職能是監督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以董事會和總經理監督對象,在監督過程中,隨時要求董事會和經理人員糾正違反公司章程的越權行為。為了完成其監督職能,鑒事會成員必須列席董事會會議,以便了解決策情況,同時對業務活動進行全麵監督。
拓展資料
由於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別很大,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企業變更時,裏麵的監事成員是什麼意思
企業變更時,裏麵的監事成員是指監事會的成員,負責變更時的監督工作。
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的監事以及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的監事組成的,對公司的法律教育網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法定必設和常設機構。 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置,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係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理事與監事有什麼區別?
理事是經常深入群眾,了解實際工作情況,為理事會提供決策依據,同時利用自己的專長和身份動員各方支持理事會工作的人.
監事是負責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區別就是兩職位的職責不一樣.
監事是什麼職務
監事的職務如下:
根據現行有效的《公司法》,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責: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第(六)款中所提及的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是指:在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的,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麵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針對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訴訟。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上市公司的監事還可以對董事會監製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麵審核意見。
拓展資料:
監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擔任,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但是應當設立一至兩名監事。
總監事是什麼意思
總監,一般為某項領域的第一監管人,如項目工程總監,財務總監,人力資源總監等,在企業中也是高層管理人員。
總監,指承擔對公司具有重要影響力或關係公司全局性的工作事務的崗位職務者。站在不同角度,總監的職務定義存在本質的區別。在企業經營權層次,“總監”的崗位級別介於總經理和部門經理之間;在企業所有權層次,“總監”是接受董事會授權執行某項關係公司全局性工作事務的崗位職務,對董事會負責,因而在英文翻譯時往往使用“董事”這個單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