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總額控製是什麼意思
醫保總額控製是指針對每個疾病,在申請醫保的時候,有各自的一套完善的預算出來的醫療補貼總額。每一個疾病申請醫保後,就按統一總額來發放醫保補貼!
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什麼單位?
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下的一個二級機構,屬於事業單位,但其中的工作人員有一部分是行政編製(即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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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的一般職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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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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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編製市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預算、決算草案,按時收集、上報各類財務、統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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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獲取資格的單位中,擇優確定醫療生育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並與之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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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市直單位和職工提供相關的服務與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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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辦理市直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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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市直生育保險基金的征繳與管理,按照規定審核申領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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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市直用人單位和職工提供生育保險業務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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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市直生育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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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對各縣市區醫療生育保險業務經辦指導。
參考:周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官網)
[www.hazk.lss.gov.cn]
醫療保險管理是做什麼的
工作包括很多,主要的是管理審核轄區內的醫療機構的醫保費用等問題,看看轄區內的醫療機構的醫保費用是否有問題,接收醫療機構送過來的報表核對。。。。。。比較雜啊。
17年醫療保險政策
2017醫保新政策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意見》,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將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份意見中提到了哪些實用信息?小編為你梳理了諸多幹貨,趕緊來看看吧!
1、覆蓋哪些人群?
城鄉居民醫保製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2、將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製。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3、如何籌資?
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4、籌資標準如何確定?
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6、住院後,醫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7、醫保基金如何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製度、會計製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製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麵推進付費總額控製。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製基金當年結餘率和累計結餘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製,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8、明確醫保藥品和醫療服務支付範圍。
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進行調整,有增有減、有控有擴,做到種類基本齊全、結構總體合理。同時,完善醫保目錄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動態調整。
9、醫保支付方式有哪些
係統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複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藥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製和風險分擔機製,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範服務行為,控製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通過支持參保居民與基層醫療機構及全科醫師開展簽約服務、製定差別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進分級診療製度建設,逐步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就醫新秩序。
10、何時開始實施
各省(區、市)要於2017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7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17省實現全民醫保人社統一管理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意見》印發以來,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等8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後正式出台文件,對本省整合城鄉居民醫保製度作出規劃部署,如期完成了國務院對整合製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務要求。
以上8省從理順體製、整合製度、提升效能“三位一體”整體考慮,對整合製度工作全麵推進作出規劃部署。一是明確提出將衛生計生部門承擔的新農合管理職能及人社部門管理的城鎮居民醫保管理職能合並,統一由人社部門管理。二是按照國務院文件“六統一”要求,對通過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製度,全麵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提出要求。三是對明確整合工作任務分工以及推進時間表、路線圖,同時還對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提出具體要求。
截至目前,全國32個省區市(含兵團)中,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兵團9省在國務院文件發布前已全麵實現製度整合,以上17個省均突破醫療保險城鄉分割的體製機製障礙,明確將整合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劃歸人社部門管理,實現了全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乃至整個社會保險製度的統一管理,這充分說明地方黨委政府對統一醫保管理體製的高度共識,對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係的深刻認識。
從地方實踐看,製度整合成效顯著:一是群眾普遍得實惠,改革獲得感增強。各地在實踐中采取“繳費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思路,居民醫保製度的公平性顯著增強,特別是農村居民醫療服務利用水平與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二是提升了公共服務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托社會保險公共服務體係,實現了參保登記、基金征繳、權益記錄、待遇支付等一體化管理服務,避免了重複投入、多頭建設,減少了重複參保、重複補貼。僅山東省整合就剔除重複參保250萬人,當年節約財政重複補助資金8億多元。三是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於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各地注重發揮社會醫療保險製度規律,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製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
中國現行的基本醫療保險製度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製度,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以沒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無業城鎮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製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製度。
國務院解讀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一、為什麼要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製度。製度建立以來,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製度運行持續平穩,對於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係、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製度城鄉分割的負麵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複參保、重複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在總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運行情況以及地方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製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製度。
二、目前地方探索整合城鄉居民醫保製度工作進展如何?實施效果如何?
目前,部分省份、市、縣實現了城鄉居民醫保製度的整合。各地一般按照“先歸口、後整合”的路徑理順行政管理體製,按照“籌資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原則統一政策,采取“一製多檔、籌資與待遇相銜接”的方式逐步過渡,建立起統一城鄉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整合經辦管理資源,實行一體化經辦服務。通過完善醫保信息管理係統,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處理特殊問題,做好製度銜接和實現平穩過渡。
總體來看,地方的探索為全國範圍內整合城鄉居民醫保製度提供了有益借鑒。部分地區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擴大了基金的抗風險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複參保、重複補貼、重複建設。但由於缺乏頂層設計和係統推動,醫保製度與醫療服務體係協同發展有待進一步加強,醫保製度的籌資公平性有待進一步改進。
三、當前,中央決定全麵推進城鄉居民醫保製度整合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製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製度,是推進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城鄉居民醫保製度,有利於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範、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係持續健康發展。
四、全麵推進整合城鄉居民醫保製度的總體思路是什麼?如何把握基本原則?
總體思路是從政策入手,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統一製度、整合政策、均衡水平、完善機製、提升服務”。突出整合製度政策,實行“六統一”;突出理順管理體製,整合經辦機構,提供城鄉一體化經辦服務;突出提升服務效能,實現逐步過渡和平穩並軌,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
基本原則:一是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把城鄉居民醫保製度整合納入全民醫保體係發展和深化醫改全局,突出“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加強製度銜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慮並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保待遇。三是因地製宜、有序推進。加強整合前後的銜接,確保工作順暢接續、有序過渡,確保群眾基本醫保待遇不受影響,確保基金安全和製度運行平穩。四是創新機製、提升效能。堅持管辦分開,完善管理運行機製,深入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
五、在整合城鄉居民醫保製度過程中如何實行“六統一”?
從政策入手整合城鄉居民醫保製度,重點是要整合其籌資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對原有兩項製度差異並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六統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統一覆蓋範圍。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除城鎮就業人口以外的其他城鄉居民。允許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要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完善籌資動態調整機製,改善籌資分擔結構。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地區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製。
三要統一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妥善處理整合前後特殊保障政策的銜接,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四要統一醫保目錄。各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遵循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技術適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則,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製定統一的醫保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五要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健全考評機製,實行動態準入退出。對社會辦醫采取一視同仁的政策。
六要統一基金管理。執行統一的基金財務製度、會計製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製度,強化內控管理、外部監督製度,推進付費總額控製,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製,合理控製基金結餘,防範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
省社保中心醫保管理崗是幹什麼的
推廣醫保,與醫院進行反饋溝通,控製醫保基金的欺詐、浪費、濫用現象。做好政策性業務的服務,對於超醫保統疇基金上限的大病商業補充保險的理賠案件進行審核,確保賠付準確、風險可控。
醫保卡定點了有什麼好處
在定點醫院使用醫保卡的情況:(1)在定點醫院就醫的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隻有在結帳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餘額或者現金支付。 (2)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個起付線(起付標準一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的錢需要自己支付,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才能根據當地醫保的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是不一樣的,並且不同的醫院和不同的項目也是不一樣的,大概80%,詳細的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網上了解。
醫療保險卡(以下簡稱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醫保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一種.參保單位繳費後,醫療保險事業處(以下簡稱醫保處)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托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如果持醫保卡的患者患病後要去醫院看病,那麼持醫保卡去醫保定點單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參保人員患病時,持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大致程序是:持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醫院醫保辦登記--審驗證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對自費項目需經患者同意並簽字--現金或IC卡結算起付標準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統籌範圍內的由醫院先墊支--結算出院。
如何選擇醫保卡報銷的定點醫院?
醫保卡都會捆綁定點醫院,那每個人最多能選擇幾個定點醫院?怎麼選?選擇依據是什麼?為什麼非要選擇定點醫院呢?醫保政策具體規定如下: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允許參保人員在獲得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範圍內提出個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的選擇意向,在很大程度上為參保人員就醫提供了方便。
在參保人員選擇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時,不僅兼顧了綜合與專科、中醫與西醫、基層與高級的需要;而且,還從數量上擴大了參保人員選擇個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的權利,並允許參保人員根據病情提出定點醫療機構更換意向。具體規定有以下三方麵:
一、是獲得定點資格的專科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機構,可作為統籌地區全體參保人員的定點醫療機構;
二、是除獲得定點資格的專科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機構外,參保人員還可再選擇3至5 家不同層次的醫療機構,有管理能力的統籌地區參保人員選擇的數量還可擴大;
三、是1年後參保人員對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還可在提出更改要求。
怎麼選擇定點醫院?
醫保手冊主要是做定點醫院控製。按照“就近就醫,方便管理”的原則,每個人原則上可在單位和居住地所在區、縣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任意選擇4家醫療機構就醫,其中必須有1家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廠礦高校內設醫療機構)。凡是在“醫院等級”裏標注是“一級”和“其他”的定點醫院,一律是基層醫療定點醫院。
醫保手冊共五家醫院(4+1),是可以選擇四家定點醫院(其中必須有一家基層社區醫院),還可以選擇一家社區服務站。注意,這第5家是社區服務站,隻是社區醫院開設的一個服務點,不是社區醫院本身。一般情況下,選擇四家定點醫院即可。
為什麼允許參保人員自由選擇定點醫院?
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中允許參保人員選擇定點,主要是為了增強需方主導競爭的能力。由於醫療服務市場供需雙方信息的不對稱,醫療服務市場具有很強的供方壟斷性。在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中,必須要在醫療服務領域引進需方主導的競爭機製,不僅要在醫療機構之間形成競爭,而且在醫療機構和藥店之間也要形成競爭。如果不形成競爭,醫療服務的水平和質量就上不去,醫療服務的成本也降不下來。
過去公費、勞保醫療管理中實行的合同醫院,雖然也是一種定點管理,但職工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是由各用人單位選擇,職工沒有任何的選擇權,反而強化和鞏固了合同的“壟斷”地位。隨著我國衛生事業的發展,人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也呈多樣化、多層次發展的趨勢,人們不僅重視醫療服務的質量,而且對醫療服務價格就醫的環境和服務的態度更加重視。
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中,病人雖不能選擇獲得什麼樣的醫療服務,但可以在定點範圍內自主選擇就醫的醫療機構,選擇提供服務的醫生。這樣,如果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不能滿足病人需要,費用過高,質量不好,就診不方便或服務態度不好,參保人員就可另進其它醫療機構的“大門”以獲取滿意的服務。這將促進醫療機構全方位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和就診條件,降低和控製醫療成本,吸引參保人員就醫。
什麼叫醫保的【限額報銷】?
醫保報銷限額就是報銷的年最高額度。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製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1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3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
醫療保險報銷限額:
農村:
門診
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住院
報銷範圍: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60周歲以上老人在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大病
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免責
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藥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夥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矯形、整容、鑲牙、假肢、髒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報銷範圍內,限額以外部分。
城鎮: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學生、兒童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年滿70周歲及以上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其他城鎮居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職工:
一般來說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情況有所不同,因此報銷比例也有所差異,以下就北京職工醫療保險保險比例情況進行說明。
上了醫保後,如果是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而無論哪一類人,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支付的費用的最高限額是2萬元。舉例來說,如果您是在職職工,在門診看病的花費是2500元,那麼500元的部分可以報銷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費用,2009年一個年度內首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無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起付金額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50%確定,就是650元。而1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費用)最高支付額是7萬元。
住院報銷的標準與參保人員所住的醫院級別有關,如住的是三級醫院,從起付標準到3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5%,也就是報銷85%;3萬元到4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0%,報銷90%;超過4萬元到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的費用,則95%都可以報銷,職工隻要支付5%。而退休人員個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職(就是上述的)職工的60%,但起付標準以下的,都由個人支付。
醫院醫保管理科幹什麼工作
醫保科分為不同單位醫保科
一般包括醫保局或者人保局醫保科
還一個指的是醫院醫保科
平常所說的醫保科一般是指後一種,就是醫院醫保科
主要是醫院設立的,對接醫保局的服務科室,
審批一些醫院有權利批準的醫保特殊檢查治療和藥品
每個月打印報表給醫保局,統計醫院費用上報醫保局,從醫保局領取醫保報銷金,協助醫保局處理醫保問題,醫保醫院工作檢查等等
醫保卡的一些基本管理製度?
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療保險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醫保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一種。參保單位繳費後,地方醫療保險事業部門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托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醫保卡的管理製度:
一、 建立醫院醫療保險管理組,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醫療保險辦公室並配備1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二、製定醫保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醫保辦有明確的崗位 職責,健全與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製度和相應措施。
三、
建立醫保管理網絡,貫徹落實相關的醫保規章製度。負責定期對醫保業務和醫療行為進行規範、協調、考核、監督,對門診處方量、出院病曆、出入院標準掌握以及出院帶藥情況進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監測和分析。
四、規範醫療行為,認真貫徹執行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按時與 市醫保中心簽訂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五、嚴格執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各項醫療技術操作規範、病案管 理和相關業務政策規定,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六、采取措施杜絕如違法犯罪、酗酒、鬥毆、自殺、自殘等行為發 生的醫療費用,落實為參保病人醫療費用自費告知製度。
七、采取切實措施,落實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控製標準,合理控製醫
療費用過快增長,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控製並降低住院藥品占比、自費率占比,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達標,將醫療保險各項考核指標納入醫院整體考核管理體係之中。
八、做好醫療保險收費項目公示,公開醫療價格收費標準。規範藥 品庫、費用庫的對照管理,規範一次性醫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嚴格執行醫保規定,確保數據的準確及時傳送和網絡的正常通 暢運行。
十、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加強醫院醫保、信息、財務、物價部門與 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的對口聯係和溝通。
十一、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和業務操作,正確
理解、及時貫徹落實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按照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醫療規範指導檢查各部門醫療保險執行情況。
十二、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
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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