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沒有什麼問題,標題很清晰,擬批準名單,換言之就是打算批準的或者準備批準的平單,既然是公示,也就是說附加條件,要公示通過,沒問題,那麼這個“擬”字就順理成章的去掉了。
你理解有偏差,word顯示作者,隻是常規,類似於打字員是誰,這個“擬”字也不是因為是文員所做用來表示對領導的尊重的意思,因為這一公示的文檔,事實上是一個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的意思-----打算對下麵這些人進行xxx批準了,大家看看是否有意見。
通不過,或許是你還有差距,所以落下來了;
還有種可能就是被人頂了。
較真“擬批準”是不是具備法律效益沒啥意思,就算是“批準”然後因突發情況把你取消掉你又有啥法子?打官司去維權嗎?不切實際的想法。
建議,放鬆心態,再接再厲。
批準公司擬直銷的區域是什麼意思?
直銷公司在商務部批準的省或者市區域做直銷、招直銷員是合法的,在其他省份還以這個形式做,就是非法的,不受保護。 直銷員如果選擇這樣的直銷公司,被騙了之後隻能怪自己不了解清楚,利益不受保護。
“擬同意”與“同意”的區別?
擬,未最後定,但有意向同意,有時正職也可簽,是讓主觀部門表示看法,有時則是謙詞.
擬批準為學士學位授予單位的獨立學院什麼意思
以往獨立學院沒有學士學位授予權,該校畢業生畢業時由其改名的某大學頒發畢業證和學位。一旦該校取得學位授予權,就可以直接在畢業生的學位和文憑上蓋上本校的公章,而以往都是蓋得某大學以及校長的公章。獲得學位授予權,表明該校辦學自主權的擴大,是國家對該校辦學質量的肯定。望采納。
教育部擬批準哪些高校改名?
日前,教育部發展規劃司正式公示了新一輪新設置的高等學校名單,40所省級人民政府申報設置的高等學校獲得通過,其中,河北1所高校申報獲得通過,由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民辦本科學校。快看有你母校嗎?
公示指出,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第七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考察和評議,40所省級人民政府申報設置的高等學校獲得通過。
教育部擬批準設置的高校名單如下:
其中,河北1所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民辦本科學校 。
為河北教育發展加油點讚!
締結是什麼意思?
締結:訂立(條約等)。“締結”,“簽訂”和“訂立”使用範圍一個比一個大。“締結”一般用於國與國之間;“簽訂”除此之外,還可以用於單位或集體之間,單位與個人之間,色彩也不如“締結”莊重;“訂立”除了上述兩個範圍之外,還可以用於單位或集體內部,個人之間。“締結”,“簽訂”內容可以是條約,公約,契約,合同等,具有莊重色彩,但多指條約,協定。“訂立”內容可以是以上兩個,還可以是規則,同盟,賬目等。例:經過談判,我們兩國締結了貿易協定。
GMP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GMP認證?
1、GMP認證是全麵質量管理在製藥行業的體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為強製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而藥品標準屬於強製性標準。
2、產品質量認證的種類按質量認證的責任不同,可分為自我認證、使用方認證、第三方認證。按認證內容不同,可分為質量認證、體係認證、安全認證。藥品關係人命安危,因此藥品認證屬於安全認證,是屬於一種強製性的認證。
3、GMP是一部體現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新概念的國際GMP,其特點體現在它是結合 ISO9000~9004標準係列修改而成的標準。而在國外有些國家執行著美國FDA認證的標準,我國也有些單位通過了美國FDA認證。
4、國際認證的意義本身就是不僅要加強藥廠內部諸多質量因素的過程控製,也要對藥廠外部關鍵質量因素有所控製。如配方、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儀器設備以及建築材料的質量采取控製措施。
5、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是代表國家對藥品獨立地進行第三方公正評價的GMP認證機構,其代碼C12。負責國際藥品貿易中優先采購、使用推薦、優先受理新藥藥品申請。迄至1998年6月31日末取得認證的企業,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不再受理新藥生產的申請。
6、GMP認證是集軟件、硬件、安全、衛生、環保於一身的強製性認證,那麼它就必須建立和運行著科學的、公認的國際管理體係,要請有資曆的第二方(谘詢機構)彙同本企業專家進行整體策劃、評估,製訂出適合本企業 (含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規範的質量管理手冊及作業指導書,在學習、培訓、運轉的不斷修正過程中,再來申請GMP認證才是每個藥業人明智的選擇。
職責與權限
1、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藥品GMP認證工作。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認證管理中心 (以下簡稱"醫藥局認證中心")承辦藥品GMP認證的具體工作。
2、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本轄區藥品生產企業藥品 GMP 認證申報資料的初審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認證申請和資料審查
1、 申請單位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藥品GMP認證申請書》,並按《藥品GMP認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同時報送有關資料。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在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將初審意見及申請材料報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管司。
2、 認證申請資料經局安全監管司受理、形式審查後,轉交局認證中心。
3、 局認證中心接到申請資料後,對申請資料進行技術審查。
4、局認證中心應在申請資料接到之日起2O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書麵通知申請單位。
製定現場檢查方案
1、對通過資料審查的單位,應製定現場檢查方案,並在資料審查通過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檢查。檢查方案的內容應包括日程安排、檢查項目、檢查組成員及分工等。在資料審查中發現並需要核實的問題應列入檢查範圍。
2、醫藥局認證中心負責將現場檢查通知書發至被檢查單位,並抄送其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查組成員所在單位和局安全監管司。
3、檢查組一般不超過3人,檢查組成員須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GMP檢查員。在檢查組組成時,檢查員應回避本轄區藥品GMP認證的檢查工作。
現場檢查
1、現場檢查實行組長負責製。
2、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選派一名負責藥品生產監督管理的人員作為觀察員參加轄區藥品 GMP 認證現場檢查。
3、醫藥局認證中心負責組織GMP認證現場檢查,並根據被檢查單位情況派員參加,監督、協調檢查方案的實施,協助組長草擬檢查報告。
4、首次會議 內容包括:介紹檢查組成員;聲明檢查注意事項;確認檢查範圍;落實檢查日程;確定檢查陪同人員等。檢查陪同人員必須是企業負責人或生產、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熟悉藥品生產全過程,並能準確解答檢查組提出的有關問題。
5、檢查組須嚴格按照檢查方案對檢查項目進行調查取證。
6、綜合評定 檢查組須按照檢查評定標準對檢查發現的缺陷項目進行評定,作出綜合評定結果,擬定現場檢查的報告。評定彙總期間,被檢查單位應回避。
7、檢查報告須檢查組全體人員簽字,並附缺陷項目、尚需完善的方麵、檢查員記錄、有異議問題的意見及相關資料等。
8、末次會議檢查組宣讀綜合評定結果。被檢查單位可安排有關人員參加。
9、被檢查單位可就檢查發現的缺陷項目及評定結果提出不同意見及作適當的解釋、說明。如有爭議的問題,必要時須核實。
10、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目及提出的尚需完善的方麵,須經檢查組全體成員及被檢單位負責人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
11、如有不能達成共識的問題,檢查組須作好記錄,經檢查組全體成員及被檢單位負責人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
12、檢查報告的審核局認證中心須在接到檢查組提交的現場檢查報告及相關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管司。
認證批準
1、經局安全監管司審核後報局領導審批。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收到局認證中心審核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2、對審批結果為"合格"的藥品生產企業 (車間) ,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藥品GMP證書》,並予以公告。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批準公示結束後多久能發證
一般是10個工作日過後,具體問問環保局。
總包進場什麼意思?
工程總包
一、總包範圍
本工程的總包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工作:整個工程施工的統一管理 、協調(包括質量、安全、進度、工程款的給付等),工程(包括所有分包工程)交工資料的收集、審核、整理、上報等,整體工程申報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的資料整理、資料上報等以及有關手續的辦理,直至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評定結束。
總包方根據合同對分包方進行管理,按照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和工程質量總體要求對分包單位的進度計劃和工程質量進行控製,將各分包方的進度計劃和工程質量納入總體進度計劃和工程質量控製中去,對各分包方施工計劃、施工質量、文明施工等有關事項進行專人管理、專項負責、統一調配,按業主要求完成工程施工。詳細管理及配合點如下:
1.1施工進度計劃、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控製。
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3各專業、工種間的協調及管理。
1.4協助甲方控製工程款支付額度與工程進度、質量的比例。
1.5督促、檢查各專業成品保護及材料設備的保管工作。
1.6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
二、總包管理組織機構
2.1總承包部職能部門 總承包部經理 總 工程 師 技 術 部 工 程 部 質 安 部 預算合約部 協調管理部 資料檔案室
2.2總承包部職責 2.2.1 協助業主審查技術文件。 2.2.2 負責監督、檢查各分包方的施工準備工作,製定相應的管理規則。 2.2.3 負責工程施工技術管理,會同設計單位及其它有關單位對重大施工技術問題進行專題討論和優化設計討論。 2.2.4 按業主指令組織設計單位對分包方進行設計交底。 2.2.5協業主方督促設計單位按合同和協議要求及時提供合適的設計文件和圖紙。 2.2.6 編製整個工程的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並組織實施。審查分包方提交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措施,內容包括進場時間、施工進度計劃、設備、材料供應計劃、檢查初驗、報監理檢查的程序及實施細則等。答複分包方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2.2.7全麵負責落實工程總體質量管理和針對各分包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配合業主及監理單位督促、檢查單位工程、隱蔽工程的質量情況,組織開展施工質量評比,進行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2.2.8 負責總施工進度的控製和管理。收集各分包方編製上報的周、月計劃以及總體進度計劃,經綜合平衡後,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總體要求和工程實際情況,上報、下達周、月及總體施工計劃,進行工程進度統計、上報工作。 2.2.9 負責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督促、檢查各分包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護設施,參加重大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2.2.10 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組織開展文明施工達標檢查評比活動。 2.2.11依照國家、天津市、開發區有關規定,創建文明工程,負責本工程安全和環保管理工作,負責施工工地的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因施工、交通和易燃易爆品爆炸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和火災事故。 2.2.12 負責甲供設備和物資材料的管理。 2.2.13負責工程現場協調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工程例會,並做好會議紀要。 2.2.14 監督檢查各分包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約、執行。 2.2.15配合監理單位、工程造價谘詢單位對各分包方進行驗工計價,審核驗工計價報表,並呈報業主批準。 2.2.16對施工現場文明工地規劃、臨時水電、總平麵布置進行管理,記錄總施工日記。 2.2.17負責編製總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包括指定分包在內的各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的編製和實施;負責技術資料的統一上報、統一發放、統一收集整理,建立指定分包在內的統一工程檔案。 2.2.18負責整個工程的各種方案、技術複核的上報,跟蹤、取回業主、監理的審批回文,並跟蹤、監督方案的落實。 2.2.19會同業主及各專業分包及時辦理各種經濟簽證及設計變更計算,並做好存檔。 2.2.20協助業主作好各分包施工預結算及工程報量審計等工作。
三、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管理和服務措施 3.1管理原則 3.1.1統一原則 3.1.2公正原則 3.1.3控製原則 3.1.4協調原則 3.1.5服務原則 3.2施工管理措施 3.2.1施工進度計劃控製 3.2.1.1計劃安排。總包安排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各分包隊伍施工計劃的編製並集中深入討論,彙總後列入總體進度計劃,總體進度計劃一經確立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變更或影響其執行。總體控製計劃製定後,各分包隊伍再逐日、逐周、逐月排訂各自計劃,並於每月28日向總包提供下月進度計劃及本月進度小結,每周六向總包交付下周工作計劃及本周工作總結,以便周一例會上通過執行。 3.2.1.2建立例會製度。總包每周定期召開計劃會議,會議由結合本工程已有實際情況,擬與星期一甲方進度協調會統一舉行,會議由總包、各分包方主管生產的負責人。主要是檢查計劃的落實情況,提出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 3.2.1.3下達施工任務指令。施工任務指令原則上由總包經理協助甲方簽發,主要是針對一些新出現的的施工項目,利用簽發指令的形式,取得短平快的效果,其次是針對有些在穿插施工時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影響下道工序的施工項目(關鍵工序)。對不能按照總包指令完成施工任務的分包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3.2.1.4工程進度分析。總包方計劃管理人員定(總工辦、工程部)定期進行進度分析,掌握指標的完成情況是否影響目標實現要求、勞動力和機械設備的投入是否滿足施工進度的要求等,通過分析不同的施工階段,確定不同的施工重點,對關鍵工序進行優先協調,積極創造施工工作麵,確保各專業工程的順利進行。 3.2.2技術、資料管理工作 3.2.2.1 總包方及各分包隊伍均應設立專職內業資料人員,各專業工程資料,包括質保資料、質評資料、設計文件、往來文件等均應按照天津市統一表格、統一格式進行記錄、收集、整理、歸檔,並在各自施工段內留足圖片資料和音像資料。總包方將根據現場工程的分部分項部位進行檢查,並與每月月末進行定期的資料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2.2.2 各專業隊伍工程完工離場前應按照市檔案館要求將各自資料原件一份報總包歸檔。對不能按時提供工程資料或資料不合格而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建議業主停付該專業隊伍的工程款。 3.2.2.3 建立收發文記錄檔案,業主對分包隊伍的來往文件應由總包單位做統一發放、收集登記,以備查考。 3.2.2.4 協調、指導、監督各分包方的技術資料、檔案管理工作,力保工程各方麵資料動態齊整。 3.2.3 質量管理製度 工程質量是工程之本,總包方將積極配合現場監理進行各項工程質量的控製。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管理思想,堅持“樣板引路”的製度,重點突出“精”、“細”和“嚴”,點點處處按規範、標準要求。強調內部質量,突出感觀效果,通過方案予控,樣板先行,過程監督,嚴格驗收等手段,最終實現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 3.2.3.1質量預控 質量管理以預控為重點,確保整個施工過程受控。 1、各分包方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係,以確保工程質量在各個環節受控。進場後,五日內向總包提交質量保證計劃書,計劃書包括質量目標、質量管理保證措施、關鍵部位質量的跟蹤控製、質量通病的防治等內容。 2、在每個分部分項施工前五日內,分包方上報給總包合理的施工方案,經監理及業主認可後,方可實施,並向施工班組做好技術交底。 3.2.3.2過程控製 1、總包設專職質量工程師,跟蹤檢查監督施工質量,發現問題後及時向分包單位下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必要時下發停工/罰款通知單,直至問題改正為止。 2、總包專職質量工程師對分包的隱、預檢及各項施工試驗進行核查,如發現不合格,責令其整改。分包方向總包提出驗收申請,驗收合格後,方可向業主(監理)報驗。 3.2.3.3 結合以往工程的成功經驗,針對現場實際進展情況,配合監理組織好分部、分項工程的質量專題會議。 3.2.3.4總包專職質量工程師檢查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等的落實情況,並根據國家規範配合現場監理、甲方進行驗收。 3.2.4安全管理製度 安全生產是總包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管理工作的關鍵環節,總包承擔著從始至終的安全管理責任。 3.2.4.1總包及各分包方的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3.2.4.2根據項目管理的要求,總包經理與各分包單位經理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安全生產中的責任和獎罰指標。從項目經理到生產班組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3.2.4.3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書簽訂後,項目經理、安全工程師負責監督、檢查責任書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指標的完成。 3.2.5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工作由總包統一組織、統一管理,各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總包文明施工規章製度。 3.3.6 機具設備管理製度 機具設備管理工作由總包負責,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都必須服從總包的統一安排,有計劃地進退場。機具設備的使用必須遵循以下幾點: 3.3.6.1分包單位所有進場的施工機具必須提前申報。工程設備申報單必須注明進場機具的型號、數量及有關參數。在進場時做好登記,將登記表上報總包,並隨表附上進場機具的合格證。總包將對進場機具隨時檢查。凡是沒有進場登記的機具一律拒絕進場。總包對進場機具進行檢查時,若發現沒有做登記的機具,將停止其使用,並有權調查其來曆直至沒收。 3.3.6.2施工機具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的施工機具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用電要求。施工機具不得帶病作業。 3.3.6.3所有檢驗、測量及試驗設備經檢驗合格後方準使用,並在施工中隨時抽驗。 3.3.6.4所有機具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三級配電箱的配置必須符合要求,漏電保護開關漏電動作電流應小於35毫安,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0秒; 3.3.6.5進入現場的施工機具必須自覺接受總包機械管理員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機具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否則,總包有權予以處罰。 3.3.6.6施工機具在使用時嚴禁帶電移動,接、拆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專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將上崗證複印件報總包機械管理員備案。 3.3.7材料管理製度 為加強材料管理工作,切實保證施工過程受控。各分包單位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3.3.7.1各分包必須設專人負責材料設備的報樣、定貨、采購。正式定貨前應向甲方、監理及總包提供樣品和技術資料,待幾方認可後方可訂貨。 3.3.7.2材料報驗:各分包單位的材料在進場以後24小時內統一格式,提出報驗。 3.3.7.3成品半成品/設備進場後,24小時內必須向總包申請報驗,由總包向監理報驗。成品半成品/設備報驗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現場。沒有報驗或報驗沒通過的成品半成品/設備不得使用。 3.3.7.4材料堆放管理: 1、總包對整個現場的材料堆放場地進行統一劃分,指定各分包的材料堆放區域。分包的材料設備等必須在指定區域分門別類堆放,堆碼整齊。 2、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準在施工場地內儲存,必須在總包指定的位置搭設符合要求的庫房或者隨進隨用。 3、所堆放的材料必須有明顯標識,標識牌的製作必須按總包統一的格式製作。 4、剩餘材料、設備、機具出場時,必須到總包處開具出門證。出門證上注明運出材料(設備、機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否則,一律不得運出場外。 3.3.8 現場水電管理製度 總包對現場內所有水電實行統一管理,為達到合理調度、節約使用的目的,特製定如下規定: 3.3.8.1總包將按服務承諾布設主幹管及相應接口。 3.3.8.2各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在施工之前應將用水申請以書麵形式報總包,批準後,在指定時間內按指定線路接水。用水使用申請應包括使用地點、使用期限、使用量。接水必須由專業人員完成。 3.3.8.3違章用水造成浪費或用水時跑冒滴漏損壞物品的,要負全部責任。 3.3.8.4各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在施工之前應將用電申請以書麵形式報總包,批準後,在指定時間內按指定的配電箱接電。 3.3.8.5各分包單位必須設專職電工,負責其施工範圍內的用電管理及安全。現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執行用電安全操作規程,值班期間不得擅自脫崗,處理故障迅速果斷,不得有意拖延時間。值班電工須作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作好交接記錄。現場臨電設施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嚴禁非電工接、拆線路及操作開關,如因非電工操作造成人員傷害及設備財產損失,由其本人所在單位負責。 3.3.8.6需要正常維護時,值班電工有權對指定分包單位的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安全檢查,提出的問題必須限時整改,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相應分包單位負責。 3.3.8.7現場臨時用電嚴格執行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用電采用TN—S接零的三相五線製供電係統。所有機具必須達到三級控製兩級漏電保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製,每台設備應有各自的開關箱,嚴禁用一台電氣開關控製兩台及以上用電設備,其設備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額定動作電流不得大於35毫安,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0秒。 3.3.8.8分包單位有責任對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進行保護,如因使用不當或私自拆改造成破壞,須承擔經濟責任。 3.3.8.9安全檢查人員有權依天津市及本公司的有關規定對現場用電及用電設備、電動工具進行檢查,下達整改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要求其停工整頓,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責任方自行負責。 3.3.9 安全保衛、消防管理製度 安全保衛和消防管理由總包統一組織,統一按照天津市《消防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總包與各分包必須落實如下措施: 3.3.9.1編製保衛工作方案,消防方案。 3.3.9.2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否則拒絕其進場,並處以50元/人次的罰款。攜帶物品離開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到總包處辦理出入證,否則,攜帶的物品將被扣留。分包單位的外來人員必須由本單位來人在門衛處登記,戴好安全帽後,方可進入。從進出人員專用門以外的地方(如圍牆、進料門等)出入的人員將被視為非正當出入,其相應的分包單位將受到處罰。 3.3.9.3所有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經過總包門衛登記同意後才能放行,未經登記的車輛出工地時將被扣留。凡帶料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經總包有關領導批準,否則,車內物品將被扣留。 3.3.9.4建立消防保衛機構,列明現場保衛員、警衛護場人員名單,注明負責人姓名、職務、通訊地址、電話號碼。 3.3.9.5布置消防設備,配足滅火器材。 3.3.9.6各分包必須加強消防意識的宣傳教育,積極培訓義務消防隊員。落實各項製度,實施各項措施,加強動態管理。 3.3.9.7各分包必須加強防火檢查,禁止違章作業。明火作業時,必須建立24小時值班巡查製度;一查是否有“焊工證”與“動火證”;二查用火地點、時間、看火人、作業對象是否相符;三查有無滅火用具;四查易燃易爆品操作是否符合規範要求。否則,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厲處罰。動火證的審批程序為:各分包填寫動火申請單→總包專業工程師簽字→總包安全工程師審批。 3.3.9.8把好易燃易爆物品進場關。工程進入裝修階段,大量油漆、稀料、膠水類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現場。進場時采用申報製度。分包應派專人看管,並按使用的時間和部位分次進場。 3.3.9.9生活區規劃應留有防火間距與消防通道。 3.3.9.10及時處理各種違章事件,。一般違章以教育為主,對無證操作或持偽冒證、假證從事危險性作業,以及屢教不改等嚴重違章行為實行重罰。
四、總承包服務承諾及保證措施 4.1.4.1嚴格遵守“服務業主,無份外之事;管理分包,無不管之事”的工程總承包管理理念,按照承諾的服務範圍和服務內容,向各分包提供各項服務。 4.1.4.2協調各分包之間的關係,提供生產、生活、辦公用地。 4.1.4.3根據總承包管理規定和各項管理和服務承諾,對各分包進行管理和服務。 4.1.4.4設置分包工作要求聯係單,以便於及時解決分包所需的各項服務。總包將在48小時或要求時間內予以答複(見附表)。 4.1.4.5為保證總包方對專業分包隊伍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實,創建一個協調、有序、文明的現場環境,順利完成本工程的進度、質量目標,總包方有權控製業主對各分包方的進度款支付,隻有在各分包方完成工程的各項指標後,經總包方項目經理簽字認可,業主方支付各家進度款。 4.1.4.6對嚴重影響工程正常工作開展,經規勸又不能積極改正的專業隊伍,總包有權建議甲方將其清除現場。
附表:
分包工作要求聯係單 編號:
分包公司名稱 聯係人
填報時間 聯係電話
一、要求提供服務的內容:
二、要求解決的時間:
三、總包單位回複結果:
年 月 日
總包簽收人:
地方政府A擬批準電力公司B在所轄的一條以風景優美聞名的河流上遊修建一個攔水大壩蓄水發電,公民D是
按相關規定,環評有公眾意見環節,需公示環評報告簡本,但沒有義務向非相關團體或個人單獨提供環評報告,環評報告中部分章節內容可能會涉及某些需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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