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有一隻狠心愛的隱鼠,會吃墨水(隻是年幼的魯迅這麼認為),然而有次爬到長媽媽腿上,被長媽媽不小心弄死了,長媽媽不好意思承認,就說隱鼠被隔壁家的貓給吃了,於是造成了魯迅最開始的的仇貓情緒。
魯迅寫的狗貓鼠中寫長媽媽什麼事
魯迅有一隻很心愛的隱鼠,會吃墨水(隻是年幼的魯迅這麼認為),然而有次爬到長媽媽腿上,被長媽媽不小心弄死了,長媽媽不好意思承認,就說隱鼠被隔壁家的貓給吃了,於是造成了魯迅最開始的的仇貓情緒。
狗貓鼠》代表了魯許迅生活的那個年代的三個階層。
《狗貓鼠》是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的,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對貓“盡情折磨”弱者、“到處嗥叫”、時而“一副媚態”等特性的憎惡;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隻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曆和感,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狗貓鼠》的寓意非凡,同時也可以看出魯迅小時候就是愛憎分明的,為其今後成為文壇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質基礎。
魯迅,是一個高於世俗而又不脫離世俗的革命家。
魯迅的狗貓鼠中的好句的解析具體句子加解析
1. 當我失掉了所愛的,心中有著空虛時,我要充填以報仇的惡念!解析:該句飽含對於殺了自己心愛的隱鼠的貓從而見到貓就要虐待的痛恨之情,用“有著”、“充填”等詞將情緒——空虛等虛無縹緲的東西用實物化的角度描繪出來,使表達形象化。
2.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
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
解析:本句用排比的句式,循序漸進,層層遞進,條理清晰,然而到最後一個分句來個急刹車——“進步”轉入“墮落”,接著又緩緩道來緣由,讓人感覺餘味猶存,無法自已,耐人尋味。
3.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於我的打貓,卻隻因為它們嚷嚷,此外並無惡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還沒有這麼博大,當現下“動輒獲咎”之秋,這是不可不預先聲明的。
解析:作者用有些含蓄又有些戲謔的語氣深刻的陳述自己對於“打貓”的看法,將貓擬人化,實則暗喻某些人,使某些人的虛假麵具赤裸裸的揭示出來。
魯迅的《狗貓鼠》是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的,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對貓“盡情折磨”弱者、“到處嗥叫”、時而“一副媚態”等特性的憎惡;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隻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曆和感,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作者簡介:魯迅(1881.9.25~1936.10.19),浙江紹興人,原名周樟壽,後改名周樹人,字豫才、豫亭,浙江紹興人,出身於封建官僚家庭。
筆名魯迅源於革命revolution。
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
主要作品:《狂人日記》《祝福》《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社戲》《雪》《藤野先生》《阿長與山海經》《野草》等
狗貓鼠精彩語句及賞析
1.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
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
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
(理解:借動物諷刺了人的虛偽做作)2.蟲蛆也許是不幹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凶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
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
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隻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於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裏,看見猴子翻筋鬥,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於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餘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
(理解:進一步諷刺舊社會的虛偽與對百姓的欺壓,還有當時老百姓如“羊”般任人宰割的愚昧,亦有諷刺人好說空話,好耍無謂的小聰明之意)3.其實這方法,中國的官兵就常在實做的,他們總不肯掃清土匪或撲滅敵人,因為這麼一來,就要不被重視,甚至於因失其用處而被裁汰。
我想,如果能將這方法推廣應用,我大概也總可望成為所謂“指導青年”的“前輩”的罷。
(理解:諷刺舊社會官員之劣根性——不肯將工作落到實處,隻做表麵功夫)4.還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給我一個紅帖子,上麵印著“為舍妹出閣”,“小兒完姻”,“敬請觀禮”或“闔第光臨”這些含有“陰險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錢便總覺得有些過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興。
(理解:諷刺中國人的“麵子文化”,人情大過天,一心向“錢”) 《父親的病》5.他出診原來是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
有一夜,一家城外人家的閨女生急病,來請他了,因為他其時已經闊得不耐煩,便非一百元不去。
他們隻得都依他。
待去時,卻隻是草草地一看,說道“不要緊的”,開一張方,拿 了一百元就走。
那病家似乎很有錢,第二天又來請了。
他一到門,隻見主人笑麵承迎,道,“昨晚服了先生的藥,好得多了,所以再請你來複診一回。
”仍舊引到房裏,老媽子便將病人的手拉出帳外來。
他一按,冷冰冰的,也沒有脈,於是點點頭道。
(理解:諷刺舊社會醫生的劣根性,隻認錢卻不管病人死活,毫無醫德)6.“我有一種丹,”有一回陳蓮河先生說,“點在舌上,我想一定可以見效。
因為舌乃心之靈苗……。
價錢也並不貴,隻要兩塊錢一盒……。
” (理解:諷刺舊社會醫生的故弄玄虛,專門榨取錢財的惡劣行為)7.老鼠的大敵其實並不是貓。
春後,你聽到它“咋!咋咋咋咋!”地叫著,大家稱為“老鼠數銅錢”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經光臨了。
這聲音是表現絕望的驚恐的,雖然遇見貓,還不至於這樣叫。
貓自然也可怕,但老鼠隻要竄進一個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機會還很多。
獨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體是細長的,圓徑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時間也格外長,而且萬難幸免,當“數錢”的時候,大概是已經沒有第二步辦法的了。
注釋:《狗貓鼠》代表了魯許迅生活的那個年代的三個階層。
《狗貓鼠》是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的,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對貓“盡情折磨”弱者、“到處嗥叫”、時而“一副媚態”等特性的憎惡;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隻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曆和感,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狗貓鼠》的寓意非凡,同時也可以看出魯迅小時候就是愛憎分明的,為其今後成為文壇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質基礎。
狗陪仇貓愛鼠。
這是先生當年著文的本意。
由痛打落水狗的話題做陪襯,數落了了仇貓的種種,即而寫到了鼠的可愛。
在鼠處著墨較多。
背景是1925年北師大的 事情,人物有楊蔭榆,陳西瀅等。
是當時魯迅等人與陳西瀅等人筆墨官司當中的其中一篇。
(被收在魯迅的散文集裏)
狗貓鼠的好句賞析
狗·貓·鼠(魯迅) 從去年起,仿佛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
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
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
萬一不謹,甚而至於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於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
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後,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①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於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
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於是就間或留心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
這也並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
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著費什麼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
後來,在覃哈特博士(Dr. O. 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裏,總算發現了那原因了。
據說,是這麼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
大家議定,派夥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
“我怎麼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
”它問。
“那容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
”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梁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著脊梁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裏!”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
從此以後,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日爾曼人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致,也無不令人心愛。
獨有這一篇童話卻實在不漂亮;結怨也結得沒有意思。
貓的弓起脊梁,並不是希圖冒充,故意擺架子的,其咎卻在狗的自己沒眼力。
然而原因也總可以算作一個原因。
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
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
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
蟲蛆也許是不幹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凶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
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
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隻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於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裏,看見猴子翻筋鬥,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於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餘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
然而,既經為人,便也隻好“黨同伐異”,學著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
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
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麼?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於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
然而,這些口實,仿佛又是現在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象是當時湧上心來的理由。
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麼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
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
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常有閑漢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見大勃呂該爾(P. Bruegeld. A)的一張銅版畫Allegorie der Woll ust上,也畫著這回事,可見這樣的舉動,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自從那執拗的奧國學者弗羅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說——psychoanalysis,聽說章士釗先生是譯作“心解”的,雖然簡古,可是實在難解得很——以來,我們的名人名教授也頗有隱隱約約,檢來應用的了,這些事便不免又要歸宿到性欲上去。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於我的打貓,卻隻因為它們嚷嚷,此外並無惡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還沒有這麼博大,當現下“動輒獲咎”之秋,這是不可不預先聲明的。
例如人們當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續,新的是寫情書,少則一束,多則一捆;舊的是什麼“問名”“納采”,磕頭作揖,去年海昌蔣氏在北京舉行婚禮,拜來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還印有一本紅麵子的《婚禮節文》,《序論》裏大發議論道:“平心論之,既名為禮,當必繁重。
專圖簡易,何用禮為?……然則世之有誌於禮者,可以興矣!不可退居於禮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氣,這是...
魯迅《朝花夕拾》狗貓鼠的佳句賞析~要5句及以上~
1.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
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2.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
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
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
蟲蛆也許是不幹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凶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
3.強勢的貓憂慮,弱勢的鼠夢想,而貓和鼠就在這種杞人憂天的緊迫和不切合實際的幻想中進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誇大事實。
旁觀者或覺本無可改變,而當事者卻活在自己的邏輯裏,總體的趨勢也並不影響個體的奇跡,所以天真總會被印證。
朝花夕拾中的《狗貓鼠》的好詞、好段 不用好句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
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
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
蟲蛆也許是不幹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凶殘的罷,但它們從來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
而人呢,能直立了,自然就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還是一大進步。
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
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隻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於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裏,看見猴子翻筋鬥,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於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餘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
然而,既經為人,便也隻好“黨同伐異”,學著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好詞:媚態 玩弄 嗥叫 嫉妒 動輒獲咎 博大 裝潢 希圖冒充(^-^)...
《狗?貓?鼠》的原文
狗·貓·鼠 從去年起,仿佛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
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
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
萬一不謹,甚而至於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於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
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後,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①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於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
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於是就間或留心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
這也並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
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著費什麼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
後來,在覃哈特博士(Dr. O. 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裏,總算發現了那原因了。
據說,是這麼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
大家議定,派夥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
“我怎麼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
”它問。
“那容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
”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梁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著脊梁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裏!”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
從此以後,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日爾曼人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致,也無不令人心愛。
獨有這一篇童話卻實在不漂亮;結怨也結得沒有意思。
貓的弓起脊梁,並不是希圖冒充,故意擺架子的,其咎卻在狗的自己沒眼力。
然而原因也總可以算作一個原因。
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
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
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
蟲蛆也許是不幹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凶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
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
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隻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於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裏,看見猴子翻筋鬥,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於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餘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
然而,既經為人,便也隻好“黨同伐異”,學著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
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
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麼?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於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
然而,這些口實,仿佛又是現在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象是當時湧上心來的理由。
要說得可靠一點,或者倒不如說不過因為它們配合時候的嗥叫,手續竟有這麼繁重,鬧得別人心煩,尤其是夜間要看書,睡覺的時候。
當這些時候,我便要用長竹竿去攻擊它們。
狗們在大道上配合時,常有閑漢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見大勃呂該爾(P. Bruegeld. A)的一張銅版畫Allegorie der Woll ust上,也畫著這回事,可見這樣的舉動,是中外古今一致的。
自從那執拗的奧國學者弗羅特(S. 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說——psychoanalysis,聽說章士釗先生是譯作“心解”的,雖然簡古,可是實在難解得很——以來,我們的名人名教授也頗有隱隱約約,檢來應用的了,這些事便不免又要歸宿到性欲上去。
打狗的事我不管,至於我的打貓,卻隻因為它們嚷嚷,此外並無惡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還沒有這麼博大,當現下“動輒獲咎”之秋,這是不可不預先聲明的。
例如人們當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續,新的是寫情書,少則一束,多則一捆;舊的是什麼“問名”“納采”,磕頭作揖,去年海昌蔣氏在北京舉行婚禮,拜來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還印有一本紅麵子的《婚禮節文》,《序論》裏大發議論道:“平心論之,既名為禮,當必繁重。
專圖簡易,何用禮為?……然則世之有誌於禮者,可以興矣!不可退居於禮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氣,這是因...
你知道有關魯迅《朝花夕拾》狗貓鼠的佳句賞析~要5句及以上~
《狗?貓?鼠》——在這篇文章裏,魯迅先生清算貓的罪行:第一,貓對自己捉到的獵物,總是盡情玩弄夠了,才吃下去;第二,它與獅虎同族,卻天生一副媚態;第三,它老在配合時嗥叫,令人心煩;第四,它吃了我小時候心愛的一隻小隱鼠.雖然後來證實並非貓所害,但我對貓是不會產生好感的,何況它後來確實吃了小兔子!這篇文章取了“貓”這樣一個類型,尖銳而又形象地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當我失掉了所愛的,心中有著空虛時,我要充填以報仇的惡念!——這是“我”在失去了心愛隱鼠之後,對被說是吃了隱鼠的貓的仇恨感情的抒發.在某種意義上也表達了作家關懷弱小,嫉惡如仇,反抗壓迫的精神特征“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出自表現了作者不喜歡貓的原因.作品在夾敘夾議中,對反動、守舊勢力進行了抨擊和嘲諷.《狗·貓·鼠》是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的,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對貓“盡情折磨”弱者、“到處噑叫”、時而“一副媚態”等特性的憎惡;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隻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曆和感受.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夜色更加黯然;桂葉瑟瑟地作響,微風也吹動了,想來草席定已微涼,躺著也不至於煩得翻來覆去了。
黯然,瑟瑟兩詞生動寫出了作者心情的愁悶與淒涼,有悵然之感。
而後半句的補充,不僅交代了時間是夏季,還側麵體現了作者的煩悶心情,與前文呼應,十分傳神。
抱歉,盡力了...
求《狗貓鼠》 《阿長與山海經》的好詞好句!
阿長與山海經 魯迅 體裁:回憶性敘事散文長媽媽,已經說過,是一個一向帶領著我的女工,說得闊氣一點,就是我的保姆。
我的 母親和許多別的人都這樣稱呼她,似乎略帶些客氣的意思。
隻有祖母叫她阿長。
我平時叫她 “阿媽”,連“長”字也不帶;但到憎惡她的時候,——例如知道了謀死我那隱鼠的卻是她 的時候,就叫她阿長。
我們那裏沒有姓長的;她生得黃胖而矮,“長”也不是形容詞。
又不是她的名字,記得 她自己說過,她的名字是叫作什麼姑娘的。
什麼姑娘,我現在已經忘卻了,總之不是長姑 娘;也終於不知道她姓什麼。
記得她也曾告訴過我這個名稱的來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 個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這就是真阿長。
後來她回去了,我那什麼姑娘才來補她的缺,然 而大家因為叫慣了,沒有再改口,於是她從此也就成為長媽媽了。
雖然背地裏說人長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說句真心話,我可隻得說:我實在不大佩 服她。
最討厭的是常喜歡切切察察,向人們低聲絮說些什麼事。
還豎起第二個手指,在空中 上下搖動,或者點著對手或自己的鼻尖。
我的家裏一有些小風波,不知怎的我總疑心和這 “切切察察”有些關係。
又不許我走動,拔一株草,翻一塊石頭,就說我頑皮,要告訴我的 母親去了。
一到夏天,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床中間擺成一個“大”字,擠得我沒有 餘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經烤得那麼熱。
推她呢,不動;叫她呢,也不聞。
“長媽媽生得那麼胖,一定很怕熱罷?晚上的睡相,怕不見得很好罷?……” 母親聽到我多回訴苦之後,曾經這樣地問過她。
我也知道這意思是要她多給我一些空 席。
她不開口。
但到夜裏,我熱得醒來的時候,卻仍然看見滿床擺著一個“大”字,一條臂 膊還擱在我的頸子上。
我想,這實在是無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許多規矩;這些規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煩的。
一年中最高興的時節,自然 要數除夕了。
辭歲之後,從長輩得到壓歲錢,紅紙包著,放在枕邊,隻要過一宵,便可以隨 意使用。
睡在枕上,看著紅包,想到明天買來的小鼓、刀槍、泥人、糖菩薩……。
然而她進 來,又將一個福橘放在床頭了。
“哥兒,你牢牢記住!”她極其鄭重地說。
“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睜開眼睛,第一 句話就得對我說:‘阿媽,恭喜恭喜!’記得麼?你要記著,這是一年的運氣的事情。
不許 說別的話!說過之後,還得吃一點福橘。
”她又拿起那橘子來在我的眼前搖了兩搖,“那 麼,一年到頭,順順流流……。
” 夢裏也記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別早,一醒,就要坐起來。
她卻立刻伸出臂膊,一把 將我按住。
我驚異地看她時,隻見她惶急地看著我。
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搖著我的肩。
我忽而記得了—— “阿媽,恭喜……” “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聰明!恭喜恭喜!”她於是十分歡喜似的,笑將起來,同時將 一點冰冷的東西,塞在我的嘴裏。
我大吃一驚之後,也就忽而記得,這就是所謂福橘,元旦 辟頭的磨難,總算已經受完,可以下床玩耍去了。
她教給我的道理還很多,例如說人死了,不該說死掉,必須說“老掉了”;死了人,生 了孩子的屋子裏,不應該走進去;飯粒落在地上,必須揀起來,最好是吃下去;曬褲子用的 竹竿底下,是萬不可鑽過去的……。
此外,現在大抵忘卻了,隻有元旦的古怪儀式記得最清 楚。
總之:都是些煩瑣之至,至今想起來還覺得非常麻煩的事情。
然而我有一時也對她發生過空前的敬意。
她常常對我講“長毛”。
她之所謂“長毛” 者,不但洪秀全軍,似乎連後來一切土匪強盜都在內,但除卻革命黨,因為那時還沒有。
她 說得長毛非常可怕,他們的話就聽不懂。
她說先前長毛進城的時候,我家全都逃到海邊去 了,隻留一個門房和年老的煮飯老媽子看家。
後來長毛果然進門來了,那老媽子便叫他們 “大王”,——據說對長毛就應該這樣叫,——訴說自己的饑餓。
長毛笑道:“那麼,這東 西就給你吃了罷!”將一個圓圓的東西擲了過來,還帶著一條小辮子,正是那門房的頭。
煮 飯老媽子從此就駭破了膽,後來一提起,還是立刻麵如土色,自己輕輕地拍著胸埔道:“阿 呀,駭死我了,駭死我了……。
” 我那時似乎倒並不怕,因為我覺得這些事和我毫不相幹的,我不是一個門房。
但她大概 也即覺到了,說道:“象你似的小孩子,長毛也要擄的,擄去做小長毛。
還有好看的姑娘, 也要擄。
” “那麼,你是不要緊的。
”我以為她一定最安全了,既不做門房,又不是小孩子,也生 得不好看,況且頸子上還有許多炙瘡疤。
“那裏的話?!”她嚴肅地說。
“我們就沒有用處?我們也要被擄去。
城外有兵來攻的 時候,長毛就叫我們脫下褲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牆上,外麵的大炮就放不出來;再要放, 就炸了!” 這實在是出於我意想之外的,不能不驚異。
我一向隻以為她滿肚子是麻煩的禮節罷了, 卻不料她還有這樣偉大的神力。
從此對於她就有了特別的敬意,似乎實在深不可測;夜間的 伸開手腳,
魯迅先生《朝花夕拾》中《貓 狗 鼠》的原文及賞析,謝謝
賞析:在《狗·貓·鼠》這篇文章裏,魯迅先生清算貓的罪行:第一,貓對自己捉到的獵物,總是盡情玩弄夠了,才吃下去;第二,它與獅虎同族,卻天生一副媚態;第三,它老在交配時嗥叫,令人心煩;第四,它吃了我小時候心愛的一隻小隱鼠。
雖然後來證實並非貓所害,但我對貓是不會產生好感的,何況它後來確實吃了小兔子!這篇文章取了“貓”這樣一個類型,尖銳而又形象地諷刺了生活中與貓相似的人。
《狗貓鼠》代表了魯迅生活的那個年代的三個階層。
《狗貓鼠》是針對“正人君子”的攻擊引發的,嘲諷了他們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對貓“盡情折磨”弱者、“到處嗥叫”、時而“一副媚態”等特性的憎惡;追憶童年時救養的一隻可愛的隱鼠遭到摧殘的經曆和感慨,表現了對弱小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狗貓鼠》的寓意非凡,同時也可以看出魯迅小時候就是愛憎分明的,為其今後成為文壇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質基礎。
《狗·貓·鼠》是一篇在現實問題的直接激發下近似雜文的作品,這是針對“現代評論派”那些紳士們而寫的,著重在給“媚態的貓”畫像。
魯迅一向對“奴性十足”的奴才深惡痛絕,用辛辣的筆調諷刺了“現代評論派”文人的“媚態的貓”式的嘴臉。
這是文章有明確的針對性,論戰性很濃。
原文:::::從去年起,仿佛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
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
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似乎總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著痛處的時候多。
萬一不謹,甚而至於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於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
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後,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①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於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
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於是就間或留心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
這也並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
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著費什麼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
後來,在覃哈特博士(Dr. O. 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裏,總算發現了那原因了。
據說,是這麼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
大家議定,派夥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
“我怎麼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
”它問。
“那容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
”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梁來,它便招待,同行,將弓著脊梁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裏!”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
從此以後,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日爾曼人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致,也無不令人心愛。
獨有這一篇童話卻實在不漂亮;結怨也結得沒有意思。
貓的弓起脊梁,並不是希圖冒充,故意擺架子的,其咎卻在狗的自己沒眼力。
然而原因也總可以算作一個原因。
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
在動物界,雖然並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
它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
蟲蛆也許是不幹淨的,但它們並沒有自命清高;鷙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凶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讚歎它們。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進步;能說話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能寫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進步。
然而也就墮落,因為那時也開始了說空話。
說空話尚無不可,甚至於連自己也不知道說著違心之論,則對於隻能嗥叫的動物,實在免不得“顏厚有忸怩”。
假使真有一位一視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麼,對於人類的這些小聰明,也許倒以為多事,正如我們在萬生園裏,看見猴子翻筋鬥,母象請安,雖然往往破顏一笑,但同時也覺得不舒服,甚至於感到悲哀,以為這些多餘的聰明,倒不如沒有的好罷。
然而,既經為人,便也隻好“黨同伐異”,學著人們的說話,隨俗來談一談,——辯一辯了。
現在說起我仇貓的原因來,自己覺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
一、它的性情就和別的猛獸不同,凡捕食雀、鼠,總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厭了,這才吃下去,頗與人們的幸災樂禍,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壞脾氣相同。
二、它不是和獅虎同族的麼?可是有這麼一副媚態!但這也許是限於天分之故罷,假使它的身材比現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麼一種態度。
然而,這些口實,仿佛又是現在提起筆來的時候添出來的,雖然也象是當時湧上心來的理由。
要說得可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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