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於付出。我的心裏懷有一個願望,這是沒有人知道的:我願每個人都有住房,每張口都有飽飯,每個心都得到溫暖。我想擦幹每個人的眼淚,不再讓任何人拉掉別人的一根頭發。
我始終記住:青春是美麗的東西。而且這一直是鼓舞我的泉源。
我不是文學家。我寫作不是我有才華,而是我有感情,對我的國家和人民,我有無限的愛,靠用作品來表達我無窮無盡的感情。如果我的作品能夠給讀者帶來溫暖,我就十分滿意了。
我不知道燈在哪裏,但是它牽引著我的心,仿佛有人在前麵指路。
我家鄉的泥土,我祖國的土地,我永遠同你們在一起接受陽光雨露,與花樹禾苗一同生長。我唯一的心願是:化作泥土,留在人們溫暖的腳印裏。
我追求光明,追求人間的愛,追求我理想中的英雄。結果我依舊得到痛苦。但是我並不後悔,我還要以更大的勇氣走我的路。
說真話,麵對鏡子我並不感到愉快,因為鏡子上反映出來的“尊容”叫人擔心:憔悴,衰老……好看不好看,我倒不在乎。使我感到不舒服的是,它隨時提醒我:你是在走向死亡。
幾年前我流著眼淚讀完托爾斯泰的小說《複活》,曾經在扉頁上寫了一句話:“生活本身就是一個悲劇”。
事實並不是這樣。生活並不是一個悲劇。它是一個“搏鬥”。我們生活來做什麼?或者說我們為什麼要有這生命?羅曼·羅蘭的回答是“為的是來征服它”。
生的目標是什麼?是豐富滿溢的生命。一個人的生命應該為他人放射,在必要的時候還應該為他人犧牲……自我犧牲是人的天性,就像植物不得不開花。
我常將生比之於水流。這股水流從生命的源頭流下來,永遠在動蕩,在創造它的道路,通過亂山碎石中間,以達到那惟一的生命之海。沒有東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還射出種種的水花,這就是我們生活的愛和恨,歡樂和痛苦,這些都跟著那水流不停地向大海流去。我們每個人從小到老,到死,都朝著一個方向走,這是生之目標。不管我們會不會走到,或者我們在中途走入了迷徑,看錯了方向。
因為受到了愛,認識了愛,才知道把愛分給別人,才想對自己以外的人做一些事情。把我和這個社會聯起來的也正是這個愛字,這是我的全性格的根底。
愛真理,忠實地生活,這是至上的生活態度。沒有一點虛偽,沒有一點寬恕,對自己忠實,對別人也忠實,你就可以做你自己的行為的裁判官。
我們的生活信條應該是:忠實地行為,熱烈地愛人民,幫助那需要愛的,應對那摧殘愛的;在眾人的幸福裏謀個人的快樂,在大眾的解放中求個人的自由。
理想,是的,我又看見了理想。我指的不是化妝品,不是空談,也不是掛在人們嘴上的口頭禪。理想是那麼鮮明,看得見,而且同我們血肉相連。它是海洋,我好比一小滴水;它是大山,我不過一粒泥沙。不管我多麼渺小,從它那裏我可以吸取無窮無盡的力量。
我寫因為我有話要說,我發表因為我欠債要還,十年浩劫教會一些人習慣於沉默,但十年的血債又壓得平時沉默的人發出連聲的呼喊。我有一肚皮的話,也有一肚皮的火,還有在油鍋裏反複煎了十年的一身骨頭。火不熄滅,話被燒成灰,在心頭越積越多,我不把它們傾吐出來,清除幹淨,就無法不做噩夢,就不能平靜地度過我晚年的最後日子,甚至可以說我永遠閉不了眼睛。
是什麼東西把我養育大?首先在我頭腦裏浮動的就是一個“愛”字。父母的愛,骨肉的愛,人間的愛,家庭生活的溫暖。我的確是一個被人愛著的孩子。……我愛著一切的生物,我願意擦幹每張臉上的眼淚;我希望看見幸福的微笑掛在每個人的嘴邊。
我的生命大概不會很長久吧。然而在短促的過去的回顧中卻有一盞明燈,照徹了我的靈魂和黑暗,使我的生存有一點光彩。這盞燈就是友情。我應該感謝它。因為靠了它我才能夠活到現在;而且把舊家庭給我留下的陰影掃除了的也是它。
魯迅先生給我樹立了一個榜樣。我仰慕高爾基的英雄“勇士丹柯”,他掏出燃燒的心,給人們帶路,我把這幅圖畫作為寫作的最高境界,這也是從先生那裏得到的啟發的。我勉勵自己講真話,盧梭是我的第一個老師,但是幾十年中間用自己的燃燒的心給我照亮道路的還是魯迅先生。
這是一筆心靈上的欠債,我必須早日還清。它像一根皮鞭在抽打我的心,仿佛我又遇到五十年前的事情。“寫吧,寫吧。”好象有一個聲音經常在我耳邊叫。我快要走到生命的盡頭了,我不願意空著雙手離開人世,我要寫,我決不停止我的筆,讓它點燃火狠狠地燒我自己,到了我燒成灰燼的時候,我的愛,我的恨也不會在人間消失。
一個作家,一枝筆可能起不了大的作用,但是一滴水流進海洋就有無比的力量。隻要全世界的作家團結起來,億萬枝筆集在一起,就能夠為後代創造一個更美好的世界,更美的未來。這才是我們作家的責任。這是理想,也是目標。
每一本書、每一篇作品,就是一次答案。古今往來有數不清的作家,讀不完的作品,盡管生活環境各異,思想信仰不同,對人對事的看法不一樣,但是所有真誠的作家都向讀者交出自己的心。我們寫作隻因為我們有話要說,有感情要傾吐,我們用文字表達我們的喜怒哀樂,我寫作隻是為了一個目標,對我生活其中的社會有所貢獻,對讀者盡一個同胞的責任。我從末中斷讀者的聯係,一直把讀者的期望看成對我的鞭策。我常說,如果我的作品能夠給讀者帶來溫暖,在他們步履艱難的時候能夠做一根拐杖給他們加一點力,我就十分滿意了。
我一刻也不停止我的筆,它點燃火燒到我自己,到了我成灰燼的時候,我的愛我的感情也不會在人間消失。我感到我有兩倍的勇氣,有兩倍的力量。究竟由於什麼?我得到回答了:由於友誼。
我從小愛發牢騷,但決非無病呻吟,而且我不善於言辭,不會表達自己的思想,用嘴講不出來的,我隻好靠筆幫忙,因此走上了寫作的路。我不是經過刻苦鑽研,勤奮讀寫,取得若幹成就的。我不過借用文字作武器,在作品中生活,在作品中奮鬥。不管拿著筆,或者放下筆,我都是在生活。
我寫作時差不多沒有停筆構思,字句從我的自來水筆下麵寫出來,就像水從噴泉裏冒出來那樣地自然、容易。但那時候我的激動卻是別人想象不到的。我差不多把全個心靈都放在故事上麵了。我所寫的人物都在我的腦子裏活動起來,他們跟活人完全一樣。他們生活、受苦、戀愛、掙紮、歡笑、哭泣以及死亡。好像不是我在寫小說,而是他們借了我的筆在生活、在那三個星期裏麵我無論在什麼地方,都隻看見那一群人。他們永久不息地在我的眼前活動,不讓我有片刻的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