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如何選擇職業
你是否處於這樣的狀態?上班的時候沒精打采,並且心中的鬧鍾已經開始倒計時,上班就是靠時間,下班時間一到,整個人立刻生龍活虎起來,再投入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如果是的話,那就說明,你在從事著一份自己一點都不喜歡的工作。
據了解,很多人都對自己現在所從事的職業感到不滿意。並且還有人認為從事自己不喜歡的工作沒有什麼關係,工作是工作,興趣是興趣,工作隻是為了解決生存需要,興趣完全可以在閑暇時間業餘去弄。這些人把工作和私事分得一清二楚,這樣做其實是很痛苦的。我們可以算一筆賬,一天24小時,7-8小時要休息,2-3小時對付一日三餐,1-2個小時用於穿梭於公司與住宅之間,這樣一多半的時間就折進去了,你總還得留一些時間處理一些雜事兒,購置一些生活必需品,跟朋友和戀人聊天或進行一些聯絡感情的活動等等,如果再減去這些時間之後,工作的8小時時間是不是看起來尤為珍貴了呢?實際上,工作在我們的人生中,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而如果你的工作還不是你所喜歡的,那你的人生相當大一部分時間就是在做著自己一點都不喜歡的事情,這將是多麼大的悲哀呀?如果能把工作當成私事去做,努力工作甚至忘記時間的流逝,那你該是多麼幸福啊!
對於每年大量的求職者,應該如何選擇自己的職業呢?國際著名招聘專家安田佳生提出一個觀點。他說他會問即將就業的人們一個問題:“假如一年之後你的人生就會結束,你也要選擇這家公司麼?”假如隻有一年的生命你不會選擇,而如果能活到60年後你就去選擇的話,那我希望你對自己的選擇提出疑問。
現在普遍存在一個求職誤區,就是很多人在選擇職業的時候,往往考慮的不是職業本身,而是其他很多外在的因素,比如是否穩定、有保障,可能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削尖腦袋都要想盡辦法進入國企的原因。我覺得很大程度上這是一個人缺乏自信和責任感的表現,求穩定是因為怕承擔風險。但你不論從事什麼工作,都有風險,都要負責任,進入社會工作就是這樣的。
安田佳生提出:“選擇什麼樣的工作,選擇了什麼樣的人生”。因此,確定人生目標是選擇工作的先決條件。先問問自己,自己究竟想過一種什麼樣的人生,想以一種怎樣的方式去生活。比如,你充滿熱情和抱負,喜歡接受新鮮事物和充滿挑戰的人生,卻選擇去了一家像養老院一樣清閑的事業單位工作。那你每天的工作都成為你理想與現實的痛苦拉鋸戰,其結果也隻能是兩種:一是你妥協了,熱情漸漸被消磨,誌氣一點點被減弱,慢慢的,你也變得死氣沉沉了。二是你最終還是無法習慣於這樣的生活,經過複雜且長期的心理鬥爭,最終還是選擇出來繼續為自己的理想而奮鬥,或是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而殘酷的是,到時候你是否還能適應一直快節奏且充滿競爭的社會,就是未知數了。當然,並不是說事業單位不好,關鍵是是否適合你,那種生活到底是不是你想要的。所以,永遠不要為了安逸穩定以及別人眼中的好工作,去選擇一份工作。你選擇一份工作,首先一定要是因為這份工作本身吸引你,你熱愛這份工作所帶給你的生活模式和人生狀態。
其次,選擇一份工作,要看這份工作可以帶給你的附加價值,而不僅是薪酬待遇。當然,薪酬待遇是保障我們生活水平的物質條件,但這隻是針對目前的狀況。對於今後的生活,比較高的薪酬就可以帶來保障麼?答案當然是否定的,畢竟相對高出的薪酬數額終歸是有限的,它無法為你今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所以,可以給你今後生活水平帶來保障的是能力,而不是金錢。要得到真正的保障,不能靠存錢,而是要靠增加能力的儲備。如果你能力儲備提高了,即使你由於各種變故要離開你所在的崗位和公司的時候,你也能馬上找到新的工作,繼續在一個新的環境裏保障自己的生活。比如有一個月薪5000元的工作和一個月薪8000元的工作,乍一看,很多人都會毫不猶豫選擇後者,但是如果月薪5000元的工作有較高的附加價值,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那麼這兩個工作的實際價值就發生了180度的變化了。所以,一定要關注你的工作能夠帶給你的成長空間,也就是要看到“真正意義上的價值”。
最後,你要好好選擇“跟誰一起做”。人們都會慎重選擇結婚對象,但是麵對工作對象的選擇,好像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工作對象的選擇其實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人與工作對象相處的時間絕對不比結婚對象少多少,對於這樣一個需要長久相處的夥伴,如果不是誌同道合的人,可能也很難走的長遠。與有相同價值觀的人一起工作,更容易達成默契和共識,會使工作變得愉快輕鬆,減少很多溝通障礙。這樣一來,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都會大大提高。如果找到了誌同道合的夥伴,即使事情發生了改變,一起工作的人也不會變化。
其實,以上三點既是求職者在選擇工作時候應該秉承的原則,同時也恰恰是我們的用人單位在招聘的時候應該注意的問題。首先,求職者的性格是否適合於企業所給予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狀態。其次,要想吸引人才,除了要在薪酬上做到有競爭力之外,還要注意開發職位的附加價值,建立通暢的晉升通道。最後,企業要去尋找那些與自己有著相同價值觀的員工,也就是符合企業文化的員工。
希望這三點,無論是對於求職者,還是用人單位,都能成為具有指導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