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文/老醜
這兩天,因我的一篇《人總有認慫的時候》,大夥兒發生了一些爭論。
人到底該不該認慫?
支持者是多數,覺得社會上妥協無處不在;歲月更迭,每個人當初銳利的棱角,早已被磨得平滑光潤。
但也有些人會說,這種認慫的態度不對,畢竟年紀輕輕,為什麼要對別人低三下四;活得像是下水道裏的老鼠一樣,見貓躲,見人逃,永遠都藏在潮濕的角落裏,活著還有什麼勁兒。
是啊,敢說就說,敢為即為,這樣的人生態度多麼銷魂。
願意上班就上班,不願意上班,寫一封任性的辭職信就滾蛋,多酸爽。
我也曾有過大膽任性的時候。
你要為自己的任性買單
第一份工作,主要負責集團的新媒體運營,考核微博的粉絲量和轉發數。
我是最早玩微博的一批,對微博運營自然是信心滿滿。但當時除了掃地大媽,我算是公司裏最底層的員工了吧,所以中途的一些事情,卻不得不令人低頭。
比如今天這個老總打電話過來,讓我在微博上發一條廣告;明天那個分公司經理在群裏找我,想要一個推廣位。
可發硬廣掉粉的道理,誰都清楚,這樣一來集團的微博毀了,我的KPI拚死也完不成。
於是不假思索,我直接越級找我們總監談話,直截了當跟她說:如果想做好微博,就必須給我自主運營的權限,不管層級怎樣,這個地方我做主。是的,我並沒有考慮層級關係,也懶得討好逢迎,隻想單純地把事情做好。
總監仿佛被我的氣勢洶洶嚇住了,想了半分鍾才緩過神問我,假設給我特權,能做到什麼樣。
我信誓旦旦,保證一定比原來定的標高。
高多少,他問。
一倍,我賭氣回應。
話音剛落,總監就爽快拍了下桌子,事後又鄭重地發郵件,抄送給各區域、各領導,聲明我在微博管理上的自主權。
郵件一出,壓力瞬間撲麵而來,仿佛整個集團的領導都在盯著微博看,有時微博上的某些錯別字,也會被人揪出來放在群裏公示,拐著彎向我諷刺。
那段日子,我像是埋在土裏的種子一樣,被無數人踩在腳下。
那段日子,促我生長的不是溫暖的太陽,而是冰冷的目光。
幸好,一個季度下來,保證的績效雖然沒有完成,卻比原有的績效高出不少,總算是對上有了交待,於己也有了證明。
然而即便這樣,今後的日子也並沒有多好過。
成見在,怨恨在,我必須不斷地用能力去抵擋非議,去爭取更多工作上的自由。
當時年紀小,隻顧把手裏的事情做好,但當你發現,周圍的人或阿諛奉迎、或委曲求全的時候,你這種驕傲的姿態,在他們眼中如同毒刺一般,人人都想拔除。
是啊,你想任性地去做事,不受人指使,不被人管製,就必須要有任性的資本,否則就得付出任性的代價。
沒背景沒後台,我也沒有混到相應的層級,所以想要自由做事,自然就得亮出自己的本事,承受更多的孤獨和忍耐。
當然人們崇尚英雄,更願意聽到有關英雄的傳說,講述他們不妥協的故事。
但其一,許多英雄形象都是被塑造出來的;其二,這種英雄情結,大多數人僅僅停留在精神層麵。
就好像許多人都希望團隊裏有一個起義者,不低頭不認慫的榜樣,每當有事情的時候,他都可以出麵代表民意,為民伸冤,奮起反抗。
可不妥協的是英雄,最先倒下的也是英雄。
一旦英雄倒下,眾人皆走,無人問津。
老實講,我現在的做事風格,早已不是當年英雄的模樣——尖銳、鋒利、盲目逞強。
即便該有的原則仍和初入職場的時候差不多,但經曆這些年的曆練,我開始能夠理解那些圓滑,也逐漸體會了“力不從心”這四個字的無奈;我也知道,有時我有能力為我的不妥協撐腰,但有時候,也不能。
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前一家公司兩大領導鬧紛爭的時候,眾員工各自選擇靠山,站隊表態。
有幾人很抵觸這件事,不想妥協,於是拎包走人。
當時我問大柱,你想走麼?
大柱使勁兒搖了搖頭,衝著我一頓吐槽:臥槽,你學他們幹嘛,人家走的都是提前把工作找好了,你不投簡曆不麵試,跟他們學幹嘛?
所以要不要認慫這件事,單從言論的層麵而言,每個人都可以盡情發表看法,這不重要。
重要的是,現實中的你是否有資本有能力,去為你的不妥協善後;即使放手一搏,你也是否準備好為自己的蠻橫付出代價。
“你要學著為自己的行為買單。”這是當年給我特權的老總監,在我離職的時候送給我的話。
“現在的人壞著呢,那些看似囂張的人,經曆的妥協比誰都多。”這句話,也是她跟我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