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同:我是怎麼掙到現在這些錢的
文/劉同
“同哥,你對錢怎麼看?”
收到這條信息時,我剛好看完吳曉波老師的《把生命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裏麵剛好有一段關於金錢的闡述。
金錢讓人喪失的,無非是他原本就沒有真正擁有的;而金錢讓人擁有的,卻是人並非與生俱來的從容和沉重。金錢會讓深刻的人更深刻,讓淺薄的人更淺薄。金錢可以改變人的一生,同樣,人也可以改變金錢的顏色。
這一段話,說清楚了金錢對於人的影響和意義。
作為一名打工仔,我一直覺得隻有首富們才有資格談論金錢,而我隻能把金錢當成“錢”。金錢是財富,而錢隻是生活的必需品。
所以吳曉波老師這一段話,肯定不是這位同學想問的“你對錢怎麼看”的答案。更直接地翻譯過來,或許是,“同哥,我該怎麼掙錢”?
在寫下這篇文章之前,我不知道寫這樣的主題是否合適,赤裸裸地談論如何掙錢到底是不是一件正確的事情。但後來我想到了自己從童年到30歲之前對於金錢的感受,想到了同學在問這個問題時似曾相識的語氣,我決定跟大家聊一聊那些年我為掙錢做過的事。
許許多多的事情都忘得差不多了。
可那些我想掙錢的日子,為錢動的每一點兒小心思,化成灰都能排出個先後順序。
朋友過生日,找個理由拒絕,不是因為真的有事,而是實在沒有錢買一份像樣的生日禮物。
同學聚會,找個理由拒絕,不是真的有事,而是晚上沒了公交車拿不出幾十塊的打車費。
不敢和朋友一塊去超市,AA製還好,曾經有朋友把東西放在我的籃子裏讓我一塊結,我臉皮薄不好意思拒絕,結完賬墊了錢,再提起這件事的時候,朋友說那才多少錢,下次我來買。然後接下去一整個星期我隻能吃饅頭和泡麵。
也不敢談戀愛,兩個人無論怎麼約會都要花錢,而一個人怎麼待著都行。
那時不敢和周圍的人提起這些,怕被人覺得小氣,怕被人瞧不起,因為這樣那樣的困擾,如何能掙到更多的錢,成了我心裏最大的疑惑。
而這種疑惑其實從小就開始了。
小時候最盼望過年,隻要遇見大人,就立刻想到可能會有壓歲錢。遇見親戚是一定有壓歲錢的,遇見父母的同事隻要站在那兒假裝害羞,叔叔阿姨過來捏捏我的臉蛋,必定也會給壓歲錢。但我最喜歡的還是那些穿西裝打領帶看起來很神氣的叔叔,他們西裝的內側兜裏總是會放著一疊一疊的紅包,隨時準備萬一遇見我這樣的小孩,迎上去說一句“叔叔新年快樂”,他們就會很有免疫力地掏出一個紅包來,對他們來說發紅包並不是負擔,而是任務。
但紅包無論領了多少,我媽都會對我說:“我們還要把這些紅包做人情還給叔叔阿姨,你保管一個星期,然後還給我,每筆壓歲錢我都知道有多少哦,別打主意。”或者說,“下個學期的學費多少錢,你自己交一下吧”。
讀小學的時候,女同學們的零花錢都比較富餘。就在我一個星期隻有五毛零花錢的時候,我親眼看見爸爸單位的叔叔給他女兒十塊錢零花錢。走在路上,我對小妹妹說:“我們把錢埋在沙坑裏,放學的時候,我們看它會不會長出二十塊錢,好不好?”小妹妹很單純地相信了我。我倆把錢埋了,開心地一起上學去。
第一節課下課我就跑出學校,把十塊錢挖出來,換成了五毛……
放學的時候,小妹妹看見隻有五毛錢,頓時覺得天都塌下來了,但也隻能接受這樣的事實。而那時我以為自己編造了一個天衣無縫的劇情,特瀟灑地請男同學們吃喝玩樂,把十塊錢揮霍一空,然後被我爸一頓暴揍。前幾年提起這事,我爸還在為我的智商堪憂。
初中為了掙錢,我就去鄰居家收各種啤酒瓶和廢紙,能攢個幾毛錢,但實在是抵不住僧多粥少的惡劣形勢,院子裏有幾十個小孩都在搜各種啤酒瓶、廢紙箱,連地上的破紙片都不放過。回想一下,我們當年住的偌大的院子,之所以年年被評為最整潔小區,就是因為有一大群收垃圾換零花錢的“蝗蟲”黨吧。
我高三之前成績都不好,抑或是從內心裏放棄了與我媽的抗爭,除了在家裏洗個碗掙點兒零花錢,“如何能掙錢”的想法已經在我心裏蕩然無存。
讀大學之後,世界開闊了起來。
剛進宿舍第一天,師兄們輪流來敲門,熱情地介紹完學校之後,總是會遞上來一張供貨單,小到牙刷、牙膏、電池、香煙,大到被子、床單、箱子、音響,貼身到牛仔褲、外套、襪子、內衣褲,貼心到學校地圖、每科學習筆記、二手詞典。到宿舍第一天,還沒出門,一個月的生活費就去了一大半—換成了師兄們認為大學生必備的幾十件物品。
現在想起來仍覺得很好笑,其他同學都把大鐵鎖買光了,隻剩下一把特別小的袖珍鎖,師兄賣給我的時候說:“說實話,買鎖就要買這樣的小鎖,你想啊,小偷如果真的要偷,什麼鎖撬不開。所以鎖的作用隻有一個,鎖君子不鎖小人。隻是一個象征性的符號而已,求個心理安慰。你買個小的,又便宜又好。”
當然,後來的事實證明師兄就是在放屁,宿舍進了一次小偷,隻有我的鎖被輕輕地拽開了。
當然這不是故事的重點,重點是從各位師兄身上我真的受到了刺激,原來四處都是商機。
大學時為了掙錢,我主要幹了兩件事。
其一是去和某化妝品的經銷商談合作,讓他們免費或者最低價給我們提供貨品,我們申請勤工儉學在學校的操場上賣化妝品。所以現在看見網上那些賣麵膜、麵霜的,我心裏都有一些不屑,哼,都是哥當年玩剩下的。
為了能賣好那些麵霜、潔麵乳、洗發水,我還專門花了幾天時間去進行培訓。現在唯一還記得的就是把洗發水倒一些在大拇指和食指上,拉絲給同學們看,信誓旦旦地說:“你看,有拉絲,證明我們的純度和濃度都很高,這才是好東西。”
另外就是為學校廣招自考生,招到一位自考生就能拿到獎勵二百塊。整整一暑假我頂著毒太陽,扯著一個大大的條幅,坐在老家的公園門口,接受南來北往的家長的谘詢,口沫橫飛,頭暈目眩。孫燕姿《超快感》那張專輯循環播放,現在再聽到這些歌,都會立刻回憶起那個狼狽不堪的夏天。
勤工儉學賣化妝品一天大概可以掙三十塊。
一整個暑假沒閑著,招自考生,費盡心力,招到了六個,分給搭檔一半提成,也就掙了六百塊。
那時的我,已經開始嚐試寫文章投稿,但稿費便宜得很,一篇文章才三五十塊,隻能換來一些成就感,並不能滿足自己想變得有錢的欲望。
正是因為大學四年各種摸索都不盡如人意,所以畢業找工作時,我對工資就格外留意。
其實那時工資的多少並不會影響到自己的生活,隻是會影響周圍人對自己的看法。幸運的是,我進了電視台,大家都覺得電視台工資一定很高,很是羨慕。但事實並非如此。
其他同學畢業後工資都有一千元到兩千元,而我一個月的工資平均下來是一千元,就這麼拿了快三年。
到今天,有很多同學在找工作的時候總是強調需要更高的工資,不然養不活自己。每每聽說這種想法,我心裏總會有一些惋惜。
每個人在選擇第一份工作時,最重要的是這份工作究竟能給你帶來多少經驗和機會,以及這些經驗和機會能否讓你十年之後掙得
更多。
畢竟大多數人不是靠第一份工作的工資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而是靠經驗讓自己越來越值錢。
因為身體出了一些狀況,我猶豫許久,決定考研,換一個環境讀書,或許能憑著更高的文憑和曾經的經驗找到一份新工作。
不幸的是,考研差了一分。
幸運的是,我在北京找到了一份工作,待遇還不錯,本以為兩千元一個月就差不多了,公司鑒於我有曾經在電視台工作的經驗,給我開了月薪六千元。
有一次,有位阿姨在機場候機時看見我,很熱情地走過來,就像老朋友一樣說:“劉同,你知道嗎?你曾經說過一個‘打怪獸’的理論,年輕人不要老抱怨為什麼隻有自己加班,而是要想著自己多加班,多遇到問題,就比別人多一些經驗,升級也會比別人更快一些。我兒子就是這麼做的。謝謝你。”
那一刻,我覺得挺欣慰的。
不是因為阿姨感謝了我,而是很開心地發現,當年我一個人在最黑暗的看不到盡頭的加班時光裏勸慰自己的那些話,竟然真的可以幫助到和我一樣的年輕人。縱使我們不在一家公司,不是同齡人,不屬於同一行業,但因為相同的理念,竟也生出黑暗中相遇的那種默契的溫暖。
北京的房價漲得比工資快,媒體行業的發展也比其他行業快。很多新公司為了擴張,開出了雙倍工資、三倍工資。同事們抵擋不住誘惑,紛紛跳槽。
說實話,我也很動心,但後來還是沒有去。原因隻有一個:我沒有在現有的崗位上做到極致,我沒有做到極致就已經值這個工資了,如果我做到極致,再跳槽出去的話,可能會有更高的工資吧?本著未來能掙更多錢的期許,我巋然不動,依然拿著不那麼高的工資,投入地做著一件自己喜歡幹、也有可能會幹得更好的事。
工作十年的時間裏,朋友中,有開公司發了財的,有幫藝人做經紀人抽傭金過得挺不錯的,有在專門的皮包廣告公司到處介紹業務掙彼此的差價的……各種賺錢方式風生水起。
我也不免被朋友照顧,幫人策劃婚禮,開一兩個月的會掙個小幾千,熬幾個通宵幫人代筆寫篇年度總結掙個小幾百,花一個星期幫人晚會編排一個小品掙個好幾百。還有人聽說我喜歡寫東西,來找我寫公司老板的傳記,聽說我認識很多藝人,讓我幫忙介紹藝人低價參加活動,從中掙個差價。
朋友說:“你看,做我們這事多好,你一個月累死累活隻掙個一萬多,我們一天不需要怎麼費力就掙回來了。”
我挺羨慕他們的,也想和他們一樣。有朋友相勸:他們掙錢靠的是人脈與運氣,並不是他們想就能實現的,或者說並不是他們想一直這麼掙錢就能掙下去的。
幾年下來,現在一看事實確實如此。
早年,無論什麼藝人都能夠跑商演,現在必須要有真正的代表作才行;早年,各種信息不透明,大家掙的是差價,現在早已公開透明了;早年,市場不規範,現在市場規範起來了。曾經那些過得還不錯的朋友,漸漸已經很難再見到了。不是他們選擇錯了,而是有些掙錢的方法隻有那麼長的保質期而已。
28歲的時候,看著日益飛漲的物價,看看自己幾近月光的工資,我從報刊亭買回來很多很多的時尚雜誌,把裏麵編輯的聯係方式一一抄下來,跟他們打電話、投稿。我美滋滋地想,如果每個月我能在這樣的雜誌上發表一兩篇文章,我就能多掙三四千塊錢。雖然不多,但也許能讓我的生活變得不那麼拮據吧。
熬夜寫完稿子,暗自有些好笑,大學時寫一篇稿子三十塊,覺得寫作無論如何都養不活自己,現在卻想靠投稿改善自己的生活,是不是有點兒走投無路的感覺?
小說每年都在寫,但並無預想中的大紅大紫,一夜之間洛陽紙貴。一本小說的稿費大概兩萬塊,零頭也被出版社自動忽略不計。朋友都說我是個勞模,不計回報,任勞任怨。而我心裏明白,如果連寫作都放棄的話,對生活的熱情可能會消減大半吧。為了利益營營役役,即便有些微回報,心靈也是極度空虛的。
所以,每當有朋友問:“寫作又浪費時間,又不掙錢,幹嗎不做點兒別的。”我都會尷尬地笑笑,說:“萬一呢?哈哈哈。”
29歲的時候,我掙到了人生第一筆巨款—投資商花十五萬元買斷我一本小說的影視劇改編權。我用這筆錢,又貸了一些款,給自己買了一輛車—終於達成30歲前買車的願望。
30歲的時候,因為《誰的青春不迷茫》這本書的意外暢銷,我拿到了人生第二筆巨額稿費,將近一百萬。
當然,這些錢隻是杯水車薪,無法在北京做任何驚天動地的大事,買不起房子,更不能換來奢華的生活。
我不會投資理財,更無經濟頭腦。於是一個簡單的想法冒了出來,這筆錢,用來給爸媽改善生活吧。
我牛氣哄哄地回到家,問爸媽的願望,我心想:哪怕他們選一套房子,我也咬牙給他們買了。媽媽在我的勸說下,考慮再三,選了一套護膚品。而爸爸死活不肯要任何東西,讓我把北京房子的貸款先還清再說。
我不依,非得要為他們花這筆錢,貸款慢慢還也無所謂。
爸爸看拗不過我,就讓他朋友開車帶我去了一個郊區的高檔住宅區,站在一棟別墅前對我說:“如果要買,你就送我們一套別墅吧。”
我問了一下房價,要三百萬。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挺差勁的,努力工作了那麼多年,爸爸提出的第一個要求都滿足不了。媽媽看我有點兒喪氣,趕緊出來打圓場,說爸爸是逗我的,他的意思是別買了,把錢留給自己吧,我的心意他們知道了。
從老家回來之後,錢一分都沒動,放在那兒。
我想:都說天道酬勤,如果一個人真的投入幹一件事,老天也一定會給他回報的吧。
後來,隨著《誰的青春不迷茫》被越來越多的人知曉,我儲蓄卡上的數字也越來越接近老家那套房子報價的首付款。
我打電話過去問那套房子賣出去沒,得知還在,又打電話給了很多老家的朋友輾轉去找人要折扣,算下來之後,剛剛好。
我瞞著我爸,付了首付,拿到鑰匙,又帶著爸爸去了一次,在他一如常那樣鼓勵我要好好努力工作的時候,我突然掏出鑰匙,交到他手裏。
先是揚眉吐氣。
繼而看見我爸有點兒傻了的表情。
我過去抱了抱他。
“我可以活得很好,你們不用擔心,你們能過得更好,我就活得更好。”
轉身那一刻的欣喜之情,難以言表。真是比自己考上大學、找到工作、出了第一本書,更有成就感。
給爸媽交了首付房款後,卡裏所剩無幾。
接下來還有尾款,還有裝修,還要買家具……各種開支。
我心裏卻一點兒都不緊張,有的全是實現爸爸願望的激動,以及對未來的坦然。
那天晚上,我寫了一篇日記。
我越來越深刻地意識到:當你真真正正花很多時間去努力幹好一份工作、經營一個愛好時,生活也自然會給予你相應的回報。如果還沒有,那就表示努力得還不夠,時機未到。
我也翻出了28歲時寫的一篇日記。
“我不知道未來的生活究竟會如何,看著很多朋友一個一個似乎已經相信命運也隻能如此,或者他們的臉上已經流露出不再對未來抱有期待的樣子,我卻總覺得自己還有機會。機會來的時候,他也會看每個人的臉色吧,我一副開心樂觀、從不抱怨的樣子,怎麼可能不被盯上呢?沒準就成了全中國最會寫情感專欄的作者呢!”
同學問:“同哥,你對錢怎麼看?”
我想了想自己從小到大的經曆,告訴他:“以前我覺得自己怎麼看錢很重要,現在我覺得錢怎麼看你更重要。”
不知道他是否懂了,但我好像更懂了。
後來
我羨慕那種把握得住各種商機的人,也佩服那種能整合各種資源平地起高樓的人,可經過了那麼多年,我很清楚自己成不了那樣的人,頂多是一個不偷不搶會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的人。
朋友看完這篇文章笑著對我說:“你記得嗎?你曾經還和小學同學在老家開過服裝店,你每個星期都有幾天早上五點起床,去北京動物園批發市場買女式連衣裙。”
哈哈哈哈哈哈。我真的是忘記了。
然後他又提醒我,你初中時在情人節和同學去批發鮮花賣,春節的時候批發新年賀卡,大學在學校倒賣文曲星,這些你還記得嗎?
哈哈哈哈哈哈,我居然也忘記了,但一經提醒,又全都想起來了。
想著想著,覺得好笑,又一番感慨。
好笑的是,一個立誌成為好傳媒人、好作者的自己,竟然為了掙點兒小錢,神農嚐百草,什麼事都做過,說出來真是沒人信。
感慨的是,今年我35歲了,終於能夠靠自己的收入正大光明地擁有想要的生活,讓父母住上還不錯的房子。而所有的一切,都是因為年輕時不停地折騰,才最終找到適合自己掙錢的途徑。
如果當初麵皮太薄,也許至今我還沉溺在各種眼紅之中。幸好當年不管不顧,敢豁出去,又一路堅持,才有了今天的些微成功。
掙錢有很多種方式,要麼點燈熬油,披星戴月,辛苦奔波;要麼戴上麵具,追名逐利,螻蟻喋血。我最佩服的還是那些投入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的人,目光放得長遠,不貪圖短期獲利,痛並快樂著,享受奮鬥的過程,天道酬勤,時機到了,上天自然給你相應的回報。
熱愛一件事,並堅持去做它,從第一秒開始,它就會慢慢在你看不見的存錢罐裏幫你存上一分兩分三分……當有一天你對這件事情的熱愛以及專業度足夠拿得出手的時候,你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從存錢罐裏,取現了。
摘自2016年作品《向著光亮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