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是法官的上帝。
2、公法不得被私人簡約變通。
3、越明確的法律,就越會被遵守。
4、法則產生於事實。
5、相同的法律根據產生相同的法律規範。
6、習慣是法律最好的解釋者。
7、法律的效力在於命令、禁止、允許和懲罰。
8、在法的所有領域特殊變通一般。
9、市民法原則不可變通。
10、法律可禁止實施某一行為,但如果行為已實施,則不予撤銷。
11、憲法取締一切與之相抵觸的法案。
12、時間確定行為。
13、商業立法的價值在於促成交易。
14、被告人是否有罪,不取決於他是否認罪,而取決於是否有證據證明他有罪。
15、法學是關於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識;是關於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
16、對法的不知是不可原諒的。
17、法律應當能被所有人理解。
18、憲法取締一切與之相抵觸的法案。
19、法是善良和公正的技藝。
20、法律在願意時表態,在不願意時沉默。法律的效用在於規範社會秩序。
21、信任是法律的根基。
22、神聖約法不可變通。
23、吸收性法律變通被吸收的法律。
24、任何錯誤的判罰都是道德淪喪的禍端。
25、善法遵從民-意,惡法忤逆民-意。
26、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一般是魔鬼一般是天使,關鍵在於法官的良知。
27、後頒布的法律是有效的法。
28、通曉法律不在於了解它的文字表述,而在於掌握它的精神和實質。
29、法不是針對個別人的,而是為所有人普遍創設的。
30、有法律就有欺詐。(www.geyan123.com)
31、法律考慮激憤者,激憤者卻不考慮法律。
32、新法優於舊法。
33、自由的邊界是法律,法律的邊界是權利。
34、法治國家,權力屈從法律;專製國家,法律屈從權力。
35、法律是權利與權力的界限。
36、好的法律引導民眾向善,壞的法律迫使民眾為惡。
37、多數人願意遵守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
38、後來的特別法變通先前的一般法。
39、法越嚴格就越顯不公。
40、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