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這東西不過是生命的碎殼;紛紛的歲月已過去,瓜子仁一粒粒咽了下去,滋味各人自己知道,留給大家看的惟有那狼籍的黑白的瓜子殼。--《連環套》
你問我愛你值不值得,其實你應該知道,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半生緣》
我要你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個人是等著你的,不管在什麼時候,不管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麼個人。--《半生緣》
我們都是寂寞慣了的人。--《半生緣》
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於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半生緣》
世鈞,我們再也回不去了。--(《半生緣》最中心,最感人,最無奈的一句話)
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那就是樟腦的香,甜而穩妥,像記得分明的塊樂,甜而悵惘,像忘卻了的憂愁。--《更衣記》
生於這世上,沒有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出自短篇小說《留情》
喜歡一個人,會卑微到塵埃裏,然後開出花來。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不知道錢的壞處,隻知道錢的好處。
對於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一種語言,隨身帶著的袖珍戲劇--出自張愛玲的散文《更衣記》
有一天我們的文明,不論是升華還是浮華,都要成為過去。然而現在還是清如水明如鏡的秋天,我應當是快樂的--出自張愛玲的《傳奇》再版序
女人……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遠永遠。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發現自己愛的人正好也愛著自己。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玫瑰就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飯渣子,紅的還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紅玫瑰與白玫瑰》
樓下公雞啼,我便睡。像陳白露。像鬼――鬼還舒服,白天不用做事。按:陳白露是<日出>裏的交際花。她有一句出名的對白:“太陽不是我們的,我們要睡了。”
我們下一代同我們比較起來,損失的比獲得的多。例如:他們不能欣賞<紅樓夢>。
“人性”是最有趣的書,一生一世看不完。
因為愛過,所以慈悲;因為懂得,所以寬容。——這是張愛玲對胡蘭成說的話
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她心裏是歡喜的,從塵埃裏開出花來。——一天,胡蘭成向張愛玲提起刊登在《天地》上的照片,張愛玲便取出來送給他,還在後麵題上幾句話。
我自將萎謝了。——張愛玲在寫給胡蘭成的訣別信中說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遲一步,遇上了也隻能輕輕地說一句:“你也在這裏嗎?”——《愛》
“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詩……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們人是多麼小,多麼小!可是我們偏要說:‘我永遠和你在一起,我們一生一世都別離開’。——好象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傾城之戀》(範柳原對白流蘇說的)
一個女人,倘若得不到異性的愛,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這點賤。——《傾城之戀》
你年輕麼?不要緊,過兩年就老了,這裏最不缺青春了。——《傾城之戀》
無用的女人是最最厲害的女人。——《傾城之戀》
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時間和機會;不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藉口——出自《張愛玲語錄》
回憶永遠是惆悵的。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出自《張愛玲語錄》
書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點是使我近視加深,但還是值得的——出自《張愛玲語錄》
笑全世界便與你同笑,哭你便獨自哭。——出自張愛玲的小說《花凋》
有人說:不覺得時間過去,隻看見小孩子長大才知道。我認為有一個更好的辦法,就是每到月底拿薪水,知道一個月又過去了。但從來沒有過這種經驗。按:現在愛玲可以靠每半年結版稅知道,隻是相隔時間長一點。
“秋色無南北,人心自淺深”,這是我祖父的詩。
替別人做點事,又有點怨,活著才有意思,否則太空虛了。
女明星女演員見我麵總劈頭就說:“我也喜歡寫作,可惜太忙。”言外之意,似乎要不是忙著許多別的事情――如演戲――她們也可以成為作家。
有人共享,快樂會加倍,憂愁會減半。
搬家真麻煩!可是一想起你說過:“以前我每次搬家總怨得不得了,但搬後總覺得:幸虧搬了!”我就得到一點安慰。
我故意不要家裏太舒齊,否則可能:(一)立刻又得搬家(二)就此永遠住下去,兩者皆非所願。
你們臥室的小露台像“廬山一角”,又像“壺中天地”。
從前上海的櫥窗比香港的值得看,也許白俄多,還有點情調。按:近年香港也有值得大看特看的櫥窗了。
教書很難--又要做戲,又要做人。
這幾天總寫不出,有如患了精神上的便秘。
寫了改,抄時還要重改,很不合算。
人生恨事:(一)海棠無香;(二)鰣魚多刺;(三)曹雪芹<紅樓夢>殘缺不全;(四)高鶚妄改――死有餘辜。按:前三句用在<紅樓夢未完>一文中,重抄時差一點刪掉,後來我說:“如果你不用,我用。”愛玲就用了。
她的眼睛總使我想起“涎瞪瞪”這幾字。
很多女人因為心裏不快樂,才浪費,是一種補償作用。例如丈夫對她冷淡,就亂花錢。
聽你說她穿什麼衣服,有如看照相簿。麵孔已經熟悉,隻要用想象拿衣服配上去就可以。
有些作家寫吃的隻撿自己喜歡的。我故意寫自己不喜歡的,如麵(又快又經濟)茶葉蛋蹄膀。
別人寫出來的東西像自己,還不要緊;隻怕比自己壞,看了簡直當是自己“一時神智不清”寫的,那才糟呢!
寫小說非要自己徹底了解全部情形不可(包括人物背景的一切細節),否則寫出來像人造纖維,不像真的。
寫完一章就開心,恨不得立刻打電話告訴你們,但那時天還沒有亮,不便擾人清夢。可惜開心一會兒就過去了,隻得逼著自己開始寫新的一章。
最可厭的人,如果你細加研究,結果總發現他不過是個可憐人。
不知聽多少胖人說過,她從前像我那年紀的時候比我還要瘦――似乎預言將來我一定比她們還要胖。按:愛玲不食人間煙火,從前瘦,現在苗條,將來也沒有發胖的危險。
“才”“貌”“德”都差不多一樣短暫。像xx,“娶妻娶德”,但妻子越來越嘮叨,煩得他走投無路。
有些書喜歡看,有些書不喜歡看――像奧亨利的作品――正如食物味道恰巧不合胃口。喜歡看張恨水的書,因為不高不低。高如<紅樓夢><海上花>,看了我不敢寫。低如“xx”“xx”看了起反感。也喜歡看<歇浦潮>這種小說。不過社會小說之間分別很大。不喜歡看王小逸的書,因為沒有真實感,雖然寫得相當流利,倒情願看“閑草野花”之類的小說。
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時間和機會;不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藉口。
回憶永遠是惆悵的。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最可喜莫如“克服困難”,每次想起來都重新慶幸。
一個知已就好像一麵鏡子,反映出我們天性中最優美的部分來。
一個人在戀愛時最能表現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質。這就是為什麼愛情小說永遠受人歡迎――不論古今中外都一樣。
我有一陣子不同別人接觸,看見人就不知道說什麼好。如果出外事,或者時常遇到陌生人,慢慢會好一點,可是又妨礙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