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玫瑰就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飯渣子,紅的還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那就是樟腦的香,甜而 穩妥,像記得分明的塊樂,甜而悵惘,像忘卻了的憂愁。 ——《更衣記》
一個女人,倘若得不到異性的愛,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這點賤。 ——《傾城之戀》
我們都是寂寞慣了的人。——《半生緣》
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她心裏是歡喜的,從塵埃裏開出花來。你年輕麼?不要緊,過兩年就老了。
無用的女人是最最厲害的女人。
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
而對於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十八春》
女人……女人一輩子講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遠永遠。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發現自己愛的人正好也愛著自己。
我要你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個人是等著你的,不管在什麼時候,不管在什麼地方,反正你知道,總有這麼個人。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遲一步,遇上了也隻能輕輕地說一句:你也在這裏嗎?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那就是樟腦的香,甜而穩妥,像記得分明的塊樂,甜而悵惘,像忘卻了的憂愁。
對於三十歲以後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於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啊,出名要趁早呀,來的太晚,快樂也不那麼痛快。個人即使等得及,時代是倉促的,已經在破壞中,還有更大的破壞要來。
一般的說來,活過半輩子的人,大都有一點真切的生活經驗,一點獨到的見解。他們從來沒想到把它寫下來,事過境遷,就此湮沒了。
男人做錯事,但是女人遠兜遠轉地計劃怎樣做錯事。女人不大想到未來——同時也努力忘記她們的過去——所以天曉得她們到底有什麼可想的!
男人憧憬著一個女人的身體的時候,就關心到她的靈魂,自己騙自己說是愛上了她的靈魂。惟有占領了她的身體之後,他才能夠忘記她的靈魂。要是真的自殺,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卻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無限製地發展下去,變的更壞,更壞,比當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還要不堪。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種特殊的誘惑性,走起路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顫抖,無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顫抖,虛虛實實,極其神秘。
“死生契闊,與子成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我喜歡錢,因為我沒吃過錢的苦,不知道錢的壞處,隻知道錢的好處。
能夠愛一個人愛到問他拿零用錢的程度,都是嚴格的考驗。
外表上看上去世界各國婦女的地位高低不等,實際上女人總是低的,氣憤也無用,人生不是賭氣的事。對於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一種語言,隨身帶著的是袖珍戲劇。
要做的事情總找得出時間和機會;不要做的事情總找的出藉口。
回憶永遠是惆悵。愉快的使人覺得:可惜已經完了,不愉快的想起來還是傷心。
一個知己就好象一麵鏡子,反映出我們天性中最優美的部分。
世上最淒絕的距離是兩個人本來距離很遠,互不相識,忽然有一天,他們相識,相愛,距離變得很近。 然後有一天,不再相愛了,本來很近的兩個人,變得很遠,甚至比以前更遠。
愛情使人忘記時間,時間也使人忘記愛情。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你無法再令我快樂,我也唯有離開,我離開的時候,也很痛苦,隻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為我首先說再見,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
狗不會瘦,因為它不會思念。人會瘦,因為他思念著別人。人總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裏做一頭可憐的流浪狗。
凡事皆有代價,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
開始的時侯,我們就知道,總會有終結。
愛情還沒有來到,日子是無憂無慮的;最痛苦的,也不過是測驗和考試。當時覺得很大壓力,後來回望,不過是多麼的微小。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別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愛情要完結的時候自會完結,到時候,你不想畫上句號也不行。
替別人做點事,又有點怨,活著才有意思,否則太空虛了。
書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點是使我近視加深,但還是值得的。
一個人在戀愛時最能表現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質。這就是為什麼愛情小說永遠受人歡迎——不論古今中外都一樣。
人因為心裏不快樂,才浪費,是一種補償作用.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麵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隻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我愛你,為了你的幸福,我願意放棄一切--包括你。
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所以才會失望。因為有愛,才會有期待,所以縱使失望,也是一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有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