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弟弟離家讀書後,妹妹就是家裏惟一的"文化人"了。母親沒讀過書,父親讀的書不足以將一封信寫完整。總之,我們與家裏的通信聯係全靠妹妹來執筆。
"文化人"是我們送給妹妹的稱呼,其實她隻讀到小學三年級。她是主動棄學的。家裏拿不出足夠的學費,當時大概也就幾塊錢吧。老師說,再不交齊學費就不要讀書啦!第二天,妹妹就把一張破桌子和一把斷了腿的椅子搬回家了。結果挨了母親一頓罵。母親罵她時有這樣的內容:"今後連給你哥寫封信都不會!"母親罵過之後也沒別的辦法,她確實拿不出那幾塊錢的學費來。
妹妹賭氣不上學時,確實沒認識到"寫封信都不會"的嚴重性。但她馬上就認識到了,一個小學三年級沒讀完的農村女娃,要擔負起與兩個在外求學哥哥的通信任務。當然,她還得幹活。她幹完活後晚上伏在煤油燈下寫信,像個被老師罰抄作業的學生。--實際上,給兩個哥哥寫信,成了妹妹棄學後特殊的"家庭作業"。
這些情況是我收到妹妹的第一封信後才知道的。這封信很短,有很多錯別字,她陳述了她不再上學的理由:我在家裏幫忙做事你們會安心些。---她說得不對。我們並不安心,而是更加愧疚。記得那封信的結尾是這樣的:今天就寫到這裏吧,我還要給小哥寫一封信呢。
後來我發現,妹妹每封信的結尾都要寫上這句話。
後來我還知道,她寫給弟弟的信的結尾也是這樣的:"今天就寫到這裏,我還要給大哥寫信呢!"回家後問她:"你是不是每次要同時寫兩封信?"
她想也沒想便說:"不是啊,我寫一封信要好久的。"
原來,她認為既然是一封信,就應該多寫一點字,可又實在不知道說什麼,便有了這個"通用式"的結尾。她有兩個哥哥,便想到用這個似乎是順手拈來的句子湊字數。
母親說,妹妹寫信從不讓人看。雖然家裏誰也看不懂,她把自己關在房間裏認認真真地寫,旁邊擺上她三年級下學期發的課本---一副真正做學問的樣子,所以後來我稱她為家裏的"文化人"。
信寫完,也不讀給父母聽,隻是說:"都寫上啦都寫上啦!"母親對她說:"你不念,你哥還是要看的啊!"她說:"看就看唄!"
我們放假回家後,她便提前打招呼:"不要笑話我寫的信哦,不然我就不寫了。"
我們還是要說:"寫得好,寫得好,錯別字越來越少了。"
說真的,妹妹的信中,錯別字的確是越來越少了。後來聽說,她寫信和發信也沒原來那麼害羞了。我們那兒發信,要走到十幾裏外的小鎮上去發。她出去發信時,不再將信揣在口袋裏,而是大大方方地拿在手上,遇到熟人問,她還要將它揚起來,自豪地宣稱:"給我哥發信去!"--在她看來,這確實是件值得驕傲的事。在我們村裏,隻有妹妹能夠說這樣的話,因為她有兩個哥哥上了大學。
弟弟考上大學後,家裏更困難了。妹妹來信的內容也有了變化。這樣的句子開始頻頻出現在妹妹的信中:"哥,這次又讓你失望了,家裏還是沒錢寄給你,怕你著急,先寫一封信給你……"
在窮困中長大的孩子,心是比較硬的,可每當看到妹妹的信,看到信中的這些句子,就忍不住要掉淚。
妹妹的來信雖然不太通順,可我都能夠讀懂。但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有考慮到我的回信妹妹能否讀懂。我上小學時寫字是很規矩的,後來就越來越不規矩了。後來我發現,我竟然一直用那些龍飛鳳舞的字,在對付一個小學三年級沒上完的學生!直到妹妹來信說:"哥,你寫的字又有好多我不認識……"
此後,我給一些同學寫信,怎麼筆走龍蛇都沒問題。但麵對信箋,一旦記起是在給妹妹回信時,我馬上就變成了一個端端正正的小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