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上,很多很多的人,我突然聞到濃濃的煙味,這個牌子的香煙我很熟悉,是他身上的味道,也是我以前很長一段時間迷戀在指間的味道,很久遠啦,已經過去很久了。
我也不記得是在什麼時候戒掉了很大的煙癮,女孩子抽煙的不多也不少,我純粹是因為病的原因依賴上了香煙,其實我是很反感煙味的,除了對他。
大概是習慣了,如今上課的時候不自覺的手指拿著粉筆居然常常變成了像是在夾著一根煙,人啊,戒不掉的是習慣。到今年的十二月,他業已離開我兩年半的時間。我和他都知道我在等待,可我懷念的人不再是他,而是一個已經死去兩年半的過去。他真的不會回來了,也回不來了。
我老是重複得想起了我24歲時和他剛剛相愛的時候,我們一起經曆過那麼多的纏綿歲月,我第一次學著接吻,第一次將對方深深擁有,我還曾傻傻的希望為他懷一個孩子,可我和他到底什麼實質都沒發生,他終究還是離開了。
我不是不恨他的,他讓我徘徊在青春的尾巴上,不得已草草選擇了今日的歸宿。他讓我用盡了我所有愛情的力量,讓我不能夠再傾情與他人相愛。我遲遲不願意走進婚姻,因為我不想讓自己再強迫自己做出違背內心的事情,與不愛的人,生一個孩子。
張曼玉,大美人一個,對愛情很有追求。她認為女性真正的成功是在臨死前有她的愛人在身邊握著她的手說﹕“你放心走吧,我來安排一切。”最美好的愛情,還要互相信任,有安全感。信任,成了我和他之間的致命傷。結婚證是靠不住的,玫瑰也是靠不住的,最重要的還是怎樣讓你愛的人愛上你,並且讓這種感情盡可能地持續下去,直到持續成一種無法割舍的親情,也許,這時的兩個人才有可能不拋棄不放棄吧。
有一句耳熟能詳的判語:“人生往往如此,最後陪在身邊的,不一定是最愛的,但也許是最適合的。”也許吧,我等待的,將是怎樣的結局,隻能交給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