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簡單的孩子,因為我才15歲,還是孩子,我會一個人去過兒童節,因為我還小。我的想法簡單,導致生活簡單每天過著三點一線式的生活,我深感乏味。在夜晚,我願意在自己心中,動不動與世界碰撞,世界雖然無奈,但道理簡單,我不怕難。我會抱著自己的心情,安安靜靜的休息。我常常在想,我為什麼碰不見四維小說中的情節?青春為什麼如此乏味苦惱?因為青春不是小說,夢想是豐滿的,但現實是骨感的。
我是90的小孩,因此我愛幻想。我想與三毛一起到撒哈拉沙漠走一遭,看看風沙漫天的場景,笑笑撒哈拉民族的落後;我也想同小四一起用135度角仰望天空,然後哭出心中的委屈,讓淚水在臉上劃出美麗的弧線;哭過之後,我想學著韓寒一樣憤世的呐喊,吼出心中的不滿抱怨看不順眼的人和事。因為我不想太過沉默,強者才會去沉默而我不是強者,我隻是一個想哭就哭的孩子。
我是空洞的孩子,因此我愛文字。我喜歡寫作,但我的語言不足以被稱讚,因為我隻是一個想寫作卻有寫不好的孩子。我隻把文字當成填補空洞內心的五彩泡沫,想些什麼就寫什麼。我不喜歡老師規定得議論文格式,因為文字不應太過複雜,太過客套。我不喜歡看那些所謂的名著,因為內容高深,我看不明白。我隻想抱著一本由隨心所欲文字構成的書,隻想讀富有想象的文章。讀這樣的文字,會有一股莫名思緒湧上心頭。因為我是空洞的孩子,現實太過骨感,我把文字當成一種宣泄,來填補空洞。
我是固執的孩子,因此我愛音樂。我愛聽歌,愛好不廣不窄。喜歡聽輕緩的音樂,不喜歡搖滾,因為搖滾太過躁動,輕緩的音樂給人以白雲的飄逸,流水的輕快,風拂樹葉的清爽;輕緩的音樂有著清茶馥鬱的馨香,待放花兒的嬌媚;聽了便覺得很爽。我喜歡Vae,他溫柔的Rap緊扣心弦,有娓娓道來之舒緩,像久別的好友與你暢談心事,可以消融內心的落寞;我喜歡周筆暢,她那機器貓之稱的外表和她抒情的女聲,有層層遞進之迫切,讓人心也隨之蕩漾;我喜歡Jay,他給人以從急到緩的旋律,沁人心脾之輕柔,再加之方文山用心雕琢的辭藻,總能,勾起你內心的共鳴。我在風中成長,喜歡夾雜音樂氣息的空氣,因為聽說聽音樂可以使人快樂,而我正想快樂,我想用音樂來磨滅自己的固執,沉醉於音樂之中,忘記所有的不快。
當我從懵懂的年齡中調皮的逃出來時,呼吸著不一樣的空氣那刻起,便深刻地感受到青春的迫近。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優傷,猶如刻在歲月中的風景畫,需要隔著煙靄去撫摸品味,雖然充滿激情朝氣,但卻苦澀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