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人生格言
律師人生格言1、法治國家,權力屈從法律;專製國家,法律屈從權力。
2、被告人是否有罪,不取決於他是否認罪,而取決於是否有證據證明他有罪。
3、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話,全部藏書就會變成廢紙。
4、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體係中生活比在無拘無束的孤獨中更為自由。
5、法律是人類為了共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後成果。
6、法是善良和公正的技藝。
7、無論何人,如為他人製定法律,應將同一法律應用於自己身上。
8、善法遵從民-意,惡法忤逆民-意。
9、法無明文禁止即可行。
10、任何錯誤的判罰都是道德淪喪的禍端。
11、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
12、法不是針對個別人的,而是為所有人普遍創設的。
13、法發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學,也不在司法判決,而在社會本身。
14、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文明的標誌。
15、盡量大可能把關於他們的意誌的知識散布在人民中間,這就是立法機關的義務。
16、吸收性法律變通被吸收的法律。
17、真想解除一國的內憂應該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機會。
18、信任是法律的根基。
19、法學是關於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識;是關於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
20、有法律就有欺詐。
21、一項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裏以惡行為前提,那麼它本身就越好。
22、後來的特別法變通先前的一般法。
23、時間確定行為。
24、法律應當能被所有人理解。
25、市民法原則不可變通。
26、法律的效力在於命令、禁止、允許和懲罰。
27、法律解釋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尋獲其時代問題的答案。
28、神聖約法不可變通。
29、自由的邊界是法律,法律的邊界是權利。
30、法律是權利與權力的界限。
31、商業立法的價值在於促成交易。
32、由於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舉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舉止才能維護法律。
3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國是距離法治最為遙遠的一種,甚至與歐洲形成了兩極相對的反差。
34、法治意味著,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製。
35、憲法是一個無窮盡的、一個國家的世代人都參與對話的流動的話語。
36、法律提供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並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於不祥的黑暗之中。
37、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
38、習慣是法律最好的解釋者。
39、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於人的價值的尊重。
40、好的法律引導民眾向善,壞的法律迫使民眾為惡。
41、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範圍內的事情的權利。
42、法律可禁止實施某一行為,但如果行為已實施,則不予撤銷。
43、法越嚴格就越顯不公。
44、自由是一種必須有其自己的權威、紀律以及製約性的生活方式。
45、多數人願意遵守的法律才是好的法律。
46、後頒布的法律是有效的法。
47、公法不得被私人簡約變通。
48、法律是一種不斷完善的實踐,雖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絕不是一種荒唐的玩笑。
49、通曉法律不在於了解它的文字表述,而在於掌握它的精神和實質。
50、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51、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為狂信。
52、法律是法官的上帝。
53、法律的真理知識,來自於立法者的教養。
54、法則產生於事實。
55、新法優於舊法。
56、法律在願意時表態,在不願意時沉默。法律的效用在於規範社會秩序。
57、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
58、憲法創製者給我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
59、法律考慮激憤者,激憤者卻不考慮法律。
60、在法的所有領域特殊變通一般。
61、對法的不知是不可原諒的。
62、法律顯示了國家幾個世紀以來發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視為僅僅是數學課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63、越明確的法律,就越會被遵守。
64、相同的法律根據產生相同的法律規範。
65、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一般是魔鬼一般是天使,關鍵在於法官的良知。
66、解釋法律係法律學之開端,並為其基礎,係一項科學性工作,但又為一種藝術。
67、憲法取締一切與之相抵觸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