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不是專門來回答這個問題的,隻是我在搜張明楷教授一本經典名著叫做《刑法格言的展開》湊巧碰到了你這個問題。
沒有刑罰就沒有犯罪
這句話是一句法律格言,在《刑法格言的展開》第七章裏麵有詳細的闡述。
沒有刑罰就沒有犯罪的格言,顯然是就立法而言:即使某種行為時法律所禁止的,但是如果刑法沒有對該行為規定刑罰後果,該行為就是無罪的,反之,如果刑法對某種行為規定了刑法後果,該行為便是犯罪,而不是其他違法行為。嚴格的表述應該是,沒有法定的刑罰就就沒有犯罪。如果就司法而言,就隻能反過來說,沒有犯罪,就沒有刑罰。沒有刑罰就沒有犯罪的格言告訴我們,法律對某種行為是否規定了刑罰後果,是從法律上區分某種行為是否犯罪的證據。
舉一個極其簡單的例子,如果法律沒有規定你殺人是犯法的,那麼你殺了人就用收到刑罰。
所以現在的律師基本的職業遊戲就是在鑽法律的控製,也是沒有刑罰就沒有犯罪。
這句話的另一種說法是 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約等於罪刑法定原則,
所以你把一句名家的格言拿出來評判對錯?哈哈 好好理解吧
如果你是一名法學的學生 我很推薦你去看這本書。學校圖書館一般都會有。
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cullum crimen singlege, nulla poena sine lege)也可譯為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與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與刑罰格言的含義完全相同,是刑法罪行法定原則的格言表述,即隻要沒有製定法的規定,就不存在犯罪與刑罰,這一格言最先是由近代刑法之父費爾巴哈(a.feuerbuch)於1801年在其刑法教科書中提出的。
沒有刑法就沒有犯罪。犯罪是一個概念,就是違法的行為達到一定的程度就構成了犯罪,而這個程度如何規定呢,那就是由刑法來確定。隻有刑法規定出了一定的標準才能衡量出一種行為是否為犯罪,而同時也隻有刑法規定了如何處理此種行為,才使得刑法與犯罪緊密的結合了起來。從這個意義上講,沒有刑法就沒有犯罪。
其實刑法規定犯罪主要是去區別民法中規定的一般違法行為。而刑法中的犯罪也是法律規定中的最低限。
不對
精神病人犯罪時--行為構成犯罪,但其屬於無刑事責任能力就免除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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